當前位置:首頁 » 安全設置 » 落實制定網路安全應急預案
擴展閱讀
手機聲音調大軟體 2025-05-14 18:00:22
河北手機靚號軟體 2025-05-14 17:46:02

落實制定網路安全應急預案

發布時間: 2022-09-17 23:12:23

A. 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應當按照什麼分級

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應當按照事件發生後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對網路安全事件進行分級,並規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五十三條國家網信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網路安全風險評估和應急工作機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應當制定本行業、本領域的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應當按照事件發生後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對網路安全事件進行分級,並規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五十四條網路安全事件發生的風險增大時,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並根據網路安全風險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有關部門、機構和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對網路安全風險的監測;


(二)組織有關部門、機構和專業人員,對網路安全風險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三)向社會發布網路安全風險預警,發布避免、減輕危害的措施。

B. 網路安全法規定運營者應當制定

法律分析: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二十五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C. 《網路安全法》對網路安全應急預案有哪些要求

《網路安全法》第25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 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網路安全法》第53條規定:國家網信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網路安全風險評估和應急工作機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負責關鍵基礎信息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應當制定本行業、本領域的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應當按照事件發生後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對網路安全事件進行分級,並規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網路安全應急預案應立足安全防護,加強預警,重點保護重要信息網路和關系社會穩定的重要信息系統, 在預防、監控、應急處理、應急保障等方面採取多種措施,構築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加強計算機信息網 絡安全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員的信息安全意識。 要對機房、網路設備、伺服器等設施定期開展安全檢查, 密切關注互聯網信息動態,及時獲取充分而准確的信息, 跟蹤研判,果斷決策,迅速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
希望可以幫到您,謝謝!

D. 網路安全法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什麼的應急預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九條
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E. 網路安全法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什麼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

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五條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開展網路安全認證、檢測、風險評估等活動,向社會發布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網路安全信息,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路、干擾網路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的,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

F. 醫療網路安全應急預案

醫療網路安全應急預案

引導語:下面是我為大家精心整理的醫療網路安全應急預案,歡迎閱讀!

醫療網路安全應急預案

一、總 則

(一)編寫目的

為有效防範醫院信息系統運行過程中產生的風險,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損失,建立和健全醫院計算機信息系統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提高計算機技術和醫院業務應急處理和保障能力,確保患者在特殊情況下能夠得到及時、有效地治療,確保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持續、穩健運行。

(二)編寫依據

根據《浙江省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預案》及國家信息安全相關要求和有關信息系統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並結合醫院的實際,編制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嚴密組織、協同作戰、快速反應、保障有力

(四)適用范圍

適用於醫院計算機網路及各類應用系統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根據計算機信息系統應急管理的總體要求,成立醫院計算機信息系統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簡稱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院計算機信息系統突發事件的應急保

障工作。

(一)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由院長擔任。

副組長由相關副院長擔任。

成員由信息中心、院辦、醫務科、護理部、門診辦公室、財務科、醫保辦、總務科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應急小組日常工作由醫院信息中心承擔,其他各相關部門積極配合。

(二)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醫院內部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2.做好醫院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工作。

3.協調醫院內部各相關部門之間的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工作,協調與軟體、硬體供應商、線路運營商之間的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工作。

4.組織醫院內部及外部的技術力量,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三、醫院信息系統出現故障報告程序

當各工作站發現計算機訪問資料庫速度遲緩、不能進入相應程序、不能保存數據、不能訪問網路、應用程序非連續性工作時,要立即向信息中心報告。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對各工作站提出的問題必須高度重視,做好記錄,經核實後及時給各工作站反饋故障信息,同時召集有關人員及時進行分析,如果故障原因明確,可以立刻恢復的 ,應盡快恢復工作;如故障原因不明、情況嚴重、不能在短期內排除的,應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在網路不能運轉的情況下由應急領導小組協調全院各部門工作,以保障全院醫療工作的正常運轉。

四、醫院信息系統故障分級

根據故障發生的原因和性質不同分為三類和其它故障: 一類故障:由於伺服器不能正常工作、光纖損壞、主伺服器數據丟失、備份硬碟損壞、伺服器工作不穩定、局部網路不通、價表目錄被人刪除或修改、重點終端故障、規律性的整體、局部軟體和硬體發生故障等造成的網路癱瘓。

二類故障:由於單一終端軟、硬體故障,單一病人信息丟失、偶然性的數據處理錯誤、某些科室違反工作流程引起系統故障。

三類故障:由於各終端操作不熟練或使用不當造成的錯誤。

其它故障:由於醫保線路、醫保端引起的醫保系統故障 針對上述故障分類等級,處理原則如下:

一類故障——由信息科主任上報院應急小組領導,由醫院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協調恢復工作。

二類故障——由系統管理人員上報信息中心主任,由信息中心集中解決。

三類故障——由系統管理員單獨解決,並詳細登記維護情況。

其它故障——由財務科、醫保辦、門診辦公室按醫保相關規定協調解決。

五、發生網路整體故障時的首要工作

1.當信息中心一旦確定為網路整體故障時,首先是立刻報告應急小組領導,同時組織恢復工作,並充分考慮到特殊情況如節假日、病員流量大、人員外出及醫院有重大活動等對故障恢復帶來的時間影響。

2.當發現網路整體故障時,各部門根據故障恢復時間的程度將轉入手工操作,具體時限明確如下(如病人或病情需要可隨時轉入手工操作):

(1)30分鍾內不能恢復——門診掛號、住院登記、門診醫生、葯房等部門轉入手工操作。

(2)6小時內不能恢復——住院醫生工作站、護士工作站、手術室、醫技檢查轉入手工操作。

(3)24小時以上不能恢復——全院各種業務轉入手工操作。

六、各部門的具體協調安排

1.所有手工操作的統一啟動時間須由信息科通知,相關部門嚴格按照通知時間協調各項工作,在未接到新的指示前不準擅自操作計算機。

2.門診掛號、收費工作協調

(1)門診收費處由門診部主任、財務科負責聯系協調,與信息科保持聯系,及時反饋溝通最新消息。

(2)當網路系統運行中斷超過30分鍾時,要通知收款員轉入手工收費程序。

(3)門診收款員要建立手工發票使用登記本,對發票使用情況做詳細登記。

(4)當系統恢復正常時,由收款員負責對網路運行穩定性進行監測,如不穩定,及時向信息中心反饋情況。

(5)網路恢復後,操作員要及時將中斷期間的.患者信息輸入到計算機。

3.出院結算處的工作協調

(1)由財務科科長總體負責聯絡協調。

(2)原則上不在住院處、記帳處進行費用補錄,以防止出現帳目混亂。

(3)當系統停止運行超過24小時,對普通出院患者,推遲出院結算時間。對急診出院的患者應根據病歷和臨床護士工作站記錄,進行手工核算,出具手寫發票。

(4)在網路停止運行期間,出院患者急需結算時,應由該科護士工作站追查是否還有正在進行的檢查項目,並向出院結算處提供詳細費用情況後,方可送交結算。

4.醫生工作站的協調

(1)醫生工作站由醫務科組織協調。

(2)電子病歷系統中處方、醫囑、病歷、檢驗、檢查申請單一律採取紙質手寫方式。

(3)出院帶葯由主管醫生負責掌握經費情況,如出現費用超支時原則上不予帶葯。

(4)對即將出院或有出院傾向的患者,主治醫師要在檢查申請單上要註明。

(5)接到信息科通知恢復運行時間,按要求補錄醫囑;5.護士工作站的協調;(1)護士工作站由護理部組織協調;(2)網路故障期間應詳細記錄患者的所有費用執行情;(3)詳細填寫每位患者的葯品請領單(包括姓名、住;(4)接到信息科通知恢復運行時間,按要求補錄紙質;6.醫技檢查工作協調;(1)醫技工作站由醫務科組織協調;(2)網路故障期間PACS、LIS等信息系統轉入

(5)接到信息科通知恢復運行時間,按要求補錄醫囑等紙質信息。

5.護士工作站的協調

(1)護士工作站由護理部組織協調。

(2)網路故障期間應詳細記錄患者的所有費用執行情況。

(3)詳細填寫每位患者的葯品請領單(包括姓名、住院號、費別、葯品名稱及用量),一式兩份,一份用於科室補錄醫囑,另一份送葯房作為領葯憑證。

(4)接到信息科通知恢復運行時間,按要求補錄紙質信息。

6.醫技檢查工作協調

(1)醫技工作站由醫務科組織協調。

(2)網路故障期間PACS、LIS等信息系統轉入手工方式。

(3)在網路停運期間應詳細留取、整理檢查申請單底聯。

(4)網路恢復後根據手工檢查單登記,通過手工記價補錄患者費用(注意與收費處、臨床科室聯系溝通)。

(5)對即將出院或有出院傾向的患者,檢查科室應及時通知科室或住院處溝通費用情況。

7.葯房工作協調

(1)葯房工作站由醫務科組織協調。

(2)嚴格按照信息中心通知的時間及要求進行操作。

(3)准備好紙質葯品價格表,以便手工劃價,並及時更新。

(3)網路故障時,門診根據醫生的手工處方劃價、發葯;住院根據臨床科室提供的葯品請領單發葯。

(4)網路恢復時對門診手工處方統一交收費處進行補錄,對住院臨床科補錄的葯品醫囑進行發葯並確認;同時與發葯時葯品處方、請領單內容詳細核對,如發現內容不符,須詳細追查。

(5)網路恢復後對出院帶葯等其他紙質處方及時進行確認。

各工作站接到重新運行通知時,需重新啟動計算機,整體網路故障的工程恢復工作,由信息中心嚴格按照伺服器數據管理要求進行恢復工作。

七、應急數據恢復工作規定

1.當伺服器確認出現故障時,由網路管理員按《數據備份恢復方案》進行系統恢復。

2.網路管理員由信息科主任指定專人負責恢復。當人員變動時應有交接手續。

3.當網路線路不通時,網路管理員應立即到場進行維護,當光纖損壞時應立即使用備用光纖進行恢復,交換機出現故障時,應使用備用交換機。

4.對每次的恢復細節應做好詳細記錄。

5.平時應定期對全系統備份數據要進行模擬恢復一次,以檢查數據的可用性。

八、網路伺服器故障應急處理規程

網路伺服器故障是因硬體或軟體原因致使醫院信息管理系統運行停止,一旦發生故障,按下列規程處理。

1.信息科應設專人管理,監控網路運行。發現問題,在及時處理的同時迅速向科室領導匯報。故障排除後,應完成故障報告,在技術討論會上匯報。

2.遇到較大故障,信息中心工作人員應迅速集合,集體攻關。具體分為3個組做以下工作:

(1)故障檢修組:集中系統管理員繼續分析故障、查找原因、修復系統。

(2)技術聯絡組:迅速與軟、硬體供應商取得聯系,採取有效手段獲得技術支持。

(3)院內協調組:通知全院各科室故障情況,並到關鍵科室協助數據保存。

3.全院各系統使用科室制定相應的系統故障數據保護措施,並建立數據搶錄小組,發現停機,應保存斷點,保護原始數據,斷點前後表單分開存放。

4.在停機期間,相關科室應組織數據搶錄小組在崗待命,一旦系統恢復,當日應立即完成對重要數據的錄入,第二天完成全部數據補錄。

5.故障排除後,信息中心工作技術組應按制定方案分片包干,協助重要科室進行數據補錄工作。

6.故障排除後2天內,信息科應組織技術研討會,分析故障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完成故障排除報告院領導

九、應急保障

(一)平時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防護

1.組織管理措施:應急組織機構要進行層層把關,層層落實,對組織機構中的人員及聯系方式,要做到及時更新,並進行定期的安全知識培訓。

2.技術保障:一方面進行網路設備的安全加固,例如增加防火牆、入侵監測設備等,對已知的系統漏洞及時安裝補丁程序,另一方面要進行技術儲備,對內部進行人員定期培訓,同時採取通過向專業網路安全公司購買安全服務的方式,加強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和效率。

3.在網路工程建設和規劃方面,要切實加強網路安全方面考慮,設計時要考慮設備的冗餘備份,信息存儲的異地備份等。

(二)應急預案演練

應急小組要定期進行應急預案的演練,增強應急響應的能力和意識。

醫療網路安全應急預案相關文章:

1. 醫療廢物外泄應急預案

2. 停電應急預案

3. 輸血應急預案

4. 環境應急預案

5. 汛期應急預案

6. 安全應急預案

7. 2017消防應急預案

8. 應急預案範文

9. 大廈保安應急預案

10. 應急預案概念

;

G.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網路運營者應制定

《網路安全法》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網路運營者應當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應當在境內存儲。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因業務需要,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按照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辦法進行安全評估。
法律依據
《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五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H. 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

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五條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開展網路安全認證、檢測、風險評估等活動,向社會發布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網路安全信息,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路、干擾網路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的,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

I.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1、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2、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3、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4、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九條 國家支持網路運營者之間在網路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報和應急處置等方面進行合作,提高網路運營者的安全保障能力。
有關行業組織建立健全本行業的網路安全保護規范和協作機制,加強對網路安全風險的分析評估,定期向會員進行風險警示,支持、協助會員應對網路安全風險。
第二十七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路、干擾網路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的,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