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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網路控制學生上網 2024-04-20 13:51:12

一案雙查網路安全保障

發布時間: 2022-10-05 00:27:32

① 網路運行安全是怎麼得到保障的

法律分析:第一,開展網路安全認證、檢測、風險評估等活動,向社會發布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網路安全信息,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第二,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路、干擾網路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的,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第三,網路運營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偵查犯罪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第四,國家支持網路運營者之間在網路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報和應急處置等方面進行合作,提高網路運營者的安全保障能力。第五,有關行業組織建立健全本行業的網路安全保護規范和協作機制,加強對網路安全風險的分析評估,定期向會員進行風險警示,支持、協助會員應對網路安全風險。第六,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職責中獲取的信息,只能用於維護網路安全的需要,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九條 國家支持網路運營者之間在網路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報和應急處置等方面進行合作,提高網路運營者的安全保障能力。

② 網路違法犯罪案件將被實行「一案雙查」嗎

自今年2月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深入開展打擊整治網路違法犯罪「凈網2018」專項行動以來,在專項行動辦公室統一組織指揮下,各地公安機關深挖犯罪鏈條和源頭,查破了一批網路違法犯罪案件,查處了一批網路服務提供者,有效整治了網路亂象。

對拒不履行法定網路安全義務、為網路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幫助的網路服務提供者,公安機關將依法對其進行嚴厲查處,努力從源頭遏制網路違法犯罪案件發生。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將繼續加大打擊整治力度,集中偵破一批大案要案,切斷一批違法犯罪鏈條,處理一批網路違法犯罪分子,全力維護網路安全。

③ 網路安全的措施有哪幾點

計算機網路安全措施主要包括保護網路安全、保護應用服務安全和保護系統安全三個方面,各個方面都要結合考慮安全防護的物理安全、防火牆、信息安全、Web安全、媒體安全等等。

1、保護網路安全。

網路安全是為保護商務各方網路端系統之間通信過程的安全性。保證機密性、完整性、認證性和訪問控制性是網路安全的重要因素。

2、保護應用安全。

保護應用安全,主要是針對特定應用(如Web伺服器、網路支付專用軟體系統)所建立的安全防護措施,它獨立於網路的任何其他安全防護措施。

雖然有些防護措施可能是網路安全業務的一種替代或重疊,如Web瀏覽器和Web伺服器在應用層上對網路支付結算信息包的加密,都通過IP層加密,但是許多應用還有自己的特定安全要求。

3、保護系統安全。

保護系統安全,是指從整體電子商務系統或網路支付系統的角度進行安全防護,它與網路系統硬體平台、操作系統、各種應用軟體等互相關聯。

(3)一案雙查網路安全保障擴展閱讀:

安全隱患

1、 Internet是一個開放的、無控制機構的網路,黑客(Hacker)經常會侵入網路中的計算機系統,或竊取機密數據和盜用特權,或破壞重要數據,或使系統功能得不到充分發揮直至癱瘓。

2、 Internet的數據傳輸是基於TCP/IP通信協議進行的,這些協議缺乏使傳輸過程中的信息不被竊取的安全措施。

3、 Internet上的通信業務多數使用Unix操作系統來支持,Unix操作系統中明顯存在的安全脆弱性問題會直接影響安全服務。

4、在計算機上存儲、傳輸和處理的電子信息,還沒有像傳統的郵件通信那樣進行信封保護和簽字蓋章。信息的來源和去向是否真實,內容是否被改動,以及是否泄露等,在應用層支持的服務協議中是憑著君子協定來維系的。

5、電子郵件存在著被拆看、誤投和偽造的可能性。使用電子郵件來傳輸重要機密信息會存在著很大的危險。

6、計算機病毒通過Internet的傳播給上網用戶帶來極大的危害,病毒可以使計算機和計算機網路系統癱瘓、數據和文件丟失。在網路上傳播病毒可以通過公共匿名FTP文件傳送、也可以通過郵件和郵件的附加文件傳播。

④ 急: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如何

可以先分析目前的現狀,哪些做的好哪些需要完善,然後對完善的重點寫。
可以從管理措施和技術措施兩大部分寫。
管理可以從組織機構、管理制度、監督檢查措施等方面寫。
技術從物理層、網路層、系統層、應用層、數據層等方面一一描述。
另外,還可以補充應急方面的措施,比如說應急預案、預案演練等。估計應該也差不多了。

什麼是網路安全,常用的安全措施有那些求答案!急!

網路安全是指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不因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 網路安全包含網路設備安全、網路信息安全、網路軟體安全。從廣義來說,凡是涉及到網路上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真實性和可控性的相關技術和理論都是網路安全的研究領域。網路安全是一門涉及計算機科學、網路技術、通信技術、密碼技術、信息安全技術、應用數學、數論、資訊理論等多種學科的綜合性學科。
網路安全解決方案分析我們的網路對安全性有極高的要求,網路中的關鍵應用和關鍵數據越來越多,如何保障關鍵業務數據的安全性成為網路運維中非常關鍵的工作。
物理安全
網路的物理安全是整個網路系統安全的前提。在校園網工程建設中,由於網路系統屬於弱電工程,耐壓值很低。因此,在網路工程的設計和施工中,必須優先考慮保護人和網路設備不受電、火災和雷擊的侵害;考慮布線系統與照明電線、動力電線、通信線路、暖氣管道及冷熱空氣管道之間的距離;考慮布線系統和絕緣線、裸體線以及接地與焊接的安全;必須建設防雷系統,防雷系統不僅考慮建築物防雷,還必須考慮計算機及其他弱電耐壓設備的防雷。總體來說物理安全的風險主要有,地震、水災、火災等環境事故;電源故障;人為操作失誤或錯誤;設備被盜、被毀;電磁干擾;線路截獲;高可用性的硬體;雙機多冗餘的設計;機房環境及報警系統、安全意識等,因此要注意這些安全隱患,同時還要盡量避免網路的物理安全風險。
網路結構
網路拓撲結構設計也直接影響到網路系統的安全性。假如在外部和內部網路進行通信時,內部網路的機器安全就會受到威脅,同時也影響在同一網路上的許多其他系統。透過網路傳播,還會影響到連上Internet/Intranet的其他的網路;影響所及,還可能涉及法律、金融等安全敏感領域。因此,我們在設計時有必要將公開伺服器(WEB、DNS、EMAIL等)和外網及內部其它業務網路進行必要的隔離,避免網路結構信息外泄;同時還要對外網的服務請求加以過濾,只允許正常通信的數據包到達相應主機,其它的請求服務在到達主機之前就應該遭到拒絕。
系統的安全
所謂系統的安全是指整個網路操作系統和網路硬體平台是否可靠且值得信任。恐怕沒有絕對安全的操作系統可以選擇,無論是Microsoft 的Windows NT或者其它任何商用UNIX操作系統,其開發廠商必然有其Back-Door。因此,我們可以得出如下結論:沒有完全安全的操作系統。不同的用戶應從不同的方面對其網路作詳盡的分析,選擇安全性盡可能高的操作系統。因此不但要選用盡可能可靠的操作系統和硬體平台,並對操作系統進行安全配置。而且,必須加強登錄過程的認證(特別是在到達伺服器主機之前的認證),確保用戶的合法性;其次應該嚴格限制登錄者的操作許可權,將其完成的操作限制在最小的范圍內。
應用系統
應用系統的安全跟具體的應用有關,它涉及面廣。應用系統的安全是動態的、不斷變化的。應用的安全性也涉及到信息的安全性,它包括很多方面。
——應用系統的安全是動態的、不斷變化的。
應用的安全涉及方面很多,以Internet上應用最為廣泛的E-mail系統來說,其解決方案有sendmail、Netscape Messaging Server、SoftwareCom Post.Office、Lotus Notes、Exchange Server、SUN CIMS等不下二十多種。其安全手段涉及LDAP、DES、RSA等各種方式。應用系統是不斷發展且應用類型是不斷增加的。在應用系統的安全性上,主要考慮盡可能建立安全的系統平台,而且通過專業的安全工具不斷發現漏洞,修補漏洞,提高系統的安全性。
——應用的安全性涉及到信息、數據的安全性。
信息的安全性涉及到機密信息泄露、未經授權的訪問、 破壞信息完整性、假冒、破壞系統的可用性等。在某些網路系統中,涉及到很多機密信息,如果一些重要信息遭到竊取或破壞,它的經濟、社會影響和政治影響將是很嚴重的。因此,對用戶使用計算機必須進行身份認證,對於重要信息的通訊必須授權,傳輸必須加密。採用多層次的訪問控制與許可權控制手段,實現對數據的安全保護;採用加密技術,保證網上傳輸的信息(包括管理員口令與帳戶、上傳信息等)的機密性與完整性。
管理風險
管理是網路中安全最最重要的部分。責權不明,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及缺乏可操作性等都可能引起管理安全的風險。當網路出現攻擊行為或網路受到其它一些安全威脅時(如內部人員的違規操作等),無法進行實時的檢測、監控、報告與預警。同時,當事故發生後,也無法提供黑客攻擊行為的追蹤線索及破案依據,即缺乏對網路的可控性與可審查性。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對站點的訪問活動進行多層次的記錄,及時發現非法入侵行為。
建立全新網路安全機制,必須深刻理解網路並能提供直接的解決方案,因此,最可行的做法是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嚴格管理相結合。保障網路的安全運行,使其成為一個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可擴充性和易管理性的信息網路便成為了首要任務。一旦上述的安全隱患成為事實,所造成的對整個網路的損失都是難以估計的。因此,網路的安全建設是校園網建設過程中重要的一環。
安全技術手段
物理措施:例如,保護網路關鍵設備(如交換機、大型計算機等),制定嚴格的網路安全規章制度,採取防輻射、防火以及安裝不間斷電源(UPS)等措施。
訪問控制:對用戶訪問網路資源的許可權進行嚴格的認證和控制。例如,進行用戶身份認證,對口令加密、更新和鑒別,設置用戶訪問目錄和文件的許可權,控制網路設備配置的許可權等等。
數據加密:加密是保護數據安全的重要手段。加密的作用是保障信息被人截獲後不能讀懂其含義。防止計算機網路病毒,安裝網路防病毒系統。
網路隔離:網路隔離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採用隔離卡來實現的,一種是採用網路安全隔離網閘實現的。
隔離卡主要用於對單台機器的隔離,網閘主要用於對於整個網路的隔離。這兩者的區別可參見參考資料。
其他措施:其他措施包括信息過濾、容錯、數據鏡像、數據備份和審計等。圍繞網路安全問題提出了許多解決辦法,例如數據加密技術和防火牆技術等。數據加密是對網路中傳輸的數據進行加密,到達目的地後再解密還原為原始數據,目的是防止非法用戶截獲後盜用信息。防火牆技術是通過對網路的隔離和限制訪問等方法來控制網路的訪問許可權。
安全防範意識
擁有網路安全意識是保證網路安全的重要前提。許多網路安全事件的發生都和缺乏安全防範意識有關。
主機安全檢查
要保證網路安全,進行網路安全建設,第一步首先要全面了解系統,評估系統安全性,認識到自己的風險所在,從而迅速、准確得解決內網安全問題。由安天實驗室自主研發的國內首款創新型自動主機安全檢查工具,徹底顛覆傳統系統保密檢查和系統風險評測工具操作的繁冗性,一鍵操作即可對內網計算機進行全面的安全保密檢查及精準的安全等級判定,並對評測系統進行強有力的分析處置和修復。
主機物理安全
伺服器運行的物理安全環境是很重要的,很多人忽略了這點。物理環境主要是指伺服器託管機房的設施狀況,包括通風系統、電源系統、防雷防火系統以及機房的溫度、濕度條件等。這些因素會影響到伺服器的壽命和所有數據的安全。我不想在這里討論這些因素,因為在選擇IDC時你自己會作出決策。
在這里著重強調的是,有些機房提供專門的機櫃存放伺服器,而有些機房只提供機架。所謂機櫃,就是類似於家裡的櫥櫃那樣的鐵櫃子,前後有門,裡面有放伺服器的拖架和電源、風扇等,伺服器放進去後即把門鎖上,只有機房的管理人員才有鑰匙打開。而機架就是一個個鐵架子,開放式的,伺服器上架時只要把它插到拖架里去即可。這兩種環境對伺服器的物理安全來說有著很大差別,顯而易見,放在機櫃里的伺服器要安全得多。
如果你的伺服器放在開放式機架上,那就意味著,任何人都可以接觸到這些伺服器。別人如果能輕松接觸到你的硬體,還有什麼安全性可言?
如果你的伺服器只能放在開放式機架的機房,那麼你可以這樣做:
(1)將電源用膠帶綁定在插槽上,這樣避免別人無意中碰動你的電源;
(2)安裝完系統後,重啟伺服器,在重啟的過程中把鍵盤和滑鼠拔掉,這樣在系統啟動後,普通的鍵盤和滑鼠接上去以後不會起作用(USB滑鼠鍵盤除外)
(3)跟機房值班人員搞好關系,不要得罪機房裡其他公司的維護人員。這樣做後,你的伺服器至少會安全一些。

⑥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

第三條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第四條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第五條國家採取措施,監測、防禦、處置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路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空間安全和秩序。

第六條國家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推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採取措施提高全社會的網路安全意識和水平,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促進網路安全的良好環境。

第七條國家積極開展網路空間治理、網路技術研發和標准制定、打擊網路違法犯罪等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路空間,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網路治理體系。

第八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九條 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十條建設、運營網路或者通過網路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條 網路相關行業組織按照章程,加強行業自律,制定網路安全行為規范,指導會員加強網路安全保護,提高網路安全保護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第十二條 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路的權利,促進網路接入普及,提升網路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路服務,保障網路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

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第十三條 國家支持研究開發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路產品和服務,依法懲治利用網路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路環境。

第十四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

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第二章網路安全支持與促進第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網路安全標准體系。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組織制定並適時修訂有關網路安全管理以及網路產品、服務和運行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

國家支持企業、研究機構、高等學校、網路相關行業組織參與網路安全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制定。

第十六條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加大投入,扶持重點網路安全技術產業和項目,支持網路安全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應用,推廣安全可信的網路產品和服務,保護網路技術知識產權,支持企業、研究機構和高等學校等參與國家網路安全技術創新項目。

第十七條國家推進網路安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鼓勵有關企業、機構開展網路安全認證、檢測和風險評估等安全服務。

第十八條國家鼓勵開發網路數據安全保護和利用技術,促進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推動技術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

國家支持創新網路安全管理方式,運用網路新技術,提升網路安全保護水平。

第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網路安全宣傳教育,並指導、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網路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大眾傳播媒介應當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網路安全宣傳教育。

第二十條 國家支持企業和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等教育培訓機構開展網路安全相關教育與培訓,採取多種方式培養網路安全人才,促進網路安全人才交流。第三章網路運行安全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二條 網路產品、服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不得設置惡意程序;發現其網路產品、服務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應當為其產品、服務持續提供安全維護;在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期限內,不得終止提供安全維護。

網路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涉及用戶個人信息的,還應當遵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應當按照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由具備資格的機構安全認證合格或者安全檢測符合要求後,方可銷售或者提供。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公布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目錄,並推動安全認證和安全檢測結果互認,避免重復認證、檢測。

第二十四條 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國家實施網路可信身份戰略,支持研究開發安全、方便的電子身份認證技術,推動不同電子身份認證之間的互認。

第二十五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開展網路安全認證、檢測、風險評估等活動,向社會發布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網路安全信息,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路、干擾網路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的,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

第二十八條網路運營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偵查犯罪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

第二十九條國家支持網路運營者之間在網路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報和應急處置等方面進行合作,提高網路運營者的安全保障能力。

有關行業組織建立健全本行業的網路安全保護規范和協作機制,加強對網路安全風險的分析評估,定期向會員進行風險警示,支持、協助會員應對網路安全風險。

第三十條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職責中獲取的信息,只能用於維護網路安全的需要,不得用於其他用途。第二節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行安全第三十一條國家對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重要行業和領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泄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在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具體范圍和安全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國家鼓勵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以外的網路運營者自願參與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體系。

第三十二條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分別編制並組織實施本行業、本領域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規劃,指導和監督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行安全保護工作。

第三十三條建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應當確保其具有支持業務穩定、持續運行的性能,並保證安全技術措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

第三十四條除本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外,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

(一)設置專門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負責人,並對該負責人和關鍵崗位的人員進行安全背景審查;

(二)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網路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技能考核;

(三)對重要系統和資料庫進行容災備份;

(四)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五條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通過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的國家安全審查。

第三十六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應當按照規定與提供者簽訂安全保密協議,明確安全和保密義務與責任。

第三十七條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應當在境內存儲。因業務需要,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按照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辦法進行安全評估;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十八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網路安全服務機構對其網路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評估,並將檢測評估情況和改進措施報送相關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

第三十九條國家網信部門應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護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風險進行抽查檢測,提出改進措施,必要時可以委託網路安全服務機構對網路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檢測評估;

(二)定期組織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進行網路安全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網路安全事件的水平和協同配合能力;

(三)促進有關部門、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以及有關研究機構、網路安全服務機構等之間的網路安全信息共享;

(四)對網路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與網路功能的恢復等,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第四章網路信息安全第四十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對其收集的用戶信息嚴格保密,並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第四十一條 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第四十二條網路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網路運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的個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毀損、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個人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三條個人發現網路運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其個人信息的,有權要求網路運營者刪除其個人信息;發現網路運營者收集、存儲的其個人信息有錯誤的,有權要求網路運營者予以更正。網路運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予以刪除或者更正。

第四十四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第四十五條依法負有網路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對在履行職責中知悉的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四十六條任何個人和組織應當對其使用網路的行為負責,不得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路發布涉及實施詐騙,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

第四十七條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八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發送的電子信息、提供的應用軟體,不得設置惡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

電子信息發送服務提供者和應用軟體下載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安全管理義務,知道其用戶有前款規定行為的,應當停止提供服務,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九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建立網路信息安全投訴、舉報制度,公布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及時受理並處理有關網路信息安全的投訴和舉報。

網路運營者對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應當予以配合。

第五十條國家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網路信息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要求網路運營者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對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上述信息,應當通知有關機構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斷傳播。第五章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第五十一條國家建立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國家網信部門應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加強網路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報工作,按照規定統一發布網路安全監測預警信息。

第五十二條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行業、本領域的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並按照規定報送網路安全監測預警信息。

第五十三條國家網信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網路安全風險評估和應急工作機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應當制定本行業、本領域的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應當按照事件發生後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對網路安全事件進行分級,並規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五十四條網路安全事件發生的風險增大時,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並根據網路安全風險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有關部門、機構和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對網路安全風險的監測;

(二)組織有關部門、機構和專業人員,對網路安全風險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三)向社會發布網路安全風險預警,發布避免、減輕危害的措施。

第五十五條發生網路安全事件,應當立即啟動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對網路安全事件進行調查和評估,要求網路運營者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危害擴大,並及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有關的警示信息。

第五十六條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履行網路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中,發現網路存在較大安全風險或者發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對該網路的運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要求採取措施,進行整改,消除隱患。

第五十七條 因網路安全事件,發生突發事件或者生產安全事故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置。

第五十八條 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經國務院決定或者批准,可以在特定區域對網路通信採取限制等臨時措施。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五十九條網路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條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設置惡意程序的;

(二)對其產品、服務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未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或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三)擅自終止為其產品、服務提供安全維護的。

第六十一條網路運營者違反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未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或者對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相關服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開展網路安全認證、檢測、風險評估等活動,或者向社會發布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網路安全信息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或者提供專門用於從事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或者為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有前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網路安全管理和網路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終身不得從事網路安全管理和網路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

第六十四條 網路運營者、網路產品或者服務的提供者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三條規定,侵害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五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違反本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使用未經安全審查或者安全審查未通過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停止使用,處采購金額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六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違反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在境外存儲網路數據,或者向境外提供網路數據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違反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設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或者利用網路發布涉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關閉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

單位有前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六十八條 網路運營者違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未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電子信息發送服務提供者、應用軟體下載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安全管理義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六十九條網路運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不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

⑦ 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

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是指保障互聯網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防範違法犯罪的技術設施和技術方法。
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聯網使用單位負責落實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並保障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功能的正常發揮。
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聯網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未經用戶同意不得公開、泄露用戶注冊信息,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聯網使用單位應當依法使用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不得利用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侵犯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公安機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部門負責對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依法實施監督管理。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沒有國家標準的,應當符合公共安全行業技術標准。
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對轄區內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公安機關在依法監督檢查時,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聯網使用單位應當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應當提出改進意見,通知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聯網使用單位及時整改。公安機關在監督檢查時,監督檢查人員不得少於二人,並應當出示執法身份證件。

法律依據
《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互聯網安全技術防範工作,保障互聯網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促進互聯網健康、有序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第三條 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聯網使用單位負責落實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並保障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功能的正常發揮。

⑧ 國家推行網路安全什麼保護制度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⑨ 網路安全法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義務

網路運營者通常是通過公司章程、用戶協議、網路管理制度等對網路平台、用戶進行管理。網路運營者要落實安全管理責任,首先就需要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制度。《網路安全法》第21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2、用戶身份信息審核義務

建立用戶身份信息制度有助於構建誠信的網路空間。《網路安全法》第24條規定,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3、用戶發布信息管理義務

網路運營者對其平台上的信息負有管理義務。《網路安全法》第47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信息管理手段包括對網上公共信息進行巡查。工信部《通信簡訊息服務管理規定》、公安部《互聯網危險物品信息發布管理規定》、國信辦《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等規定均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對公共信息進行實時巡查。

4、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義務

網路運營者在運營中會收集大量的個人信息,保障個人信息安全是網路運營者的基本義務。《網路安全法》第40—44條對網路運營者的個人信息保護義務做了較為具體的規定。

5、違法信息處置義務

網路運營者發現其用戶發布的違法信息,應當立即進行處置。《網路安全法》第47條規定,網路運營者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⑩ 如何保證自身的網路安全

如何保證自身的網路安全

如何保證自身的網路安全,網路安全是我們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有很大的關系,網路安全也是現在社會非常重要的一點,現在全球信息化的發展,網路安全是非常重要的,那麼,如何保證自身的網路安全呢?我帶你學習一下網路安全知識吧!

如何保證自身的網路安全1

1、硬體安全

網路安全的防護中,硬體安全就是最基礎的也就是最簡單的。定時檢查網路安全以防鏈路的老化,人為破壞,被動物咬斷。及時修復網路設備自身故障。常見的硬體安全保障措施主要有使用UPS電源,以確保網路能夠以持續的電壓運行;防雷、防水、防火、防盜、防電磁干擾及對存儲媒體的安全防護。

2、系統安全

網路設備應使用大小寫字母與數字以及特殊符號混合的密碼,且安裝防病毒軟體並及時對系統補丁進行更新,對於不必要的服務及許可權盡可能的關閉,對於外來的存儲介質一定要先進行病毒查殺後再使用,對於已中病毒或者木馬的計算機應該迅速切斷網路並進行病毒查殺,必要時重新安裝操作系統。

3、防禦系統及備份恢復系統

防火牆就是網路安全領域首要的、基礎的設備,它對維護內部網路的安全起著重要的作用。利用防火牆可以有效地劃分網路不同安全級別區域間的邊界,並在邊界上對不同區域間的訪問實施訪問控制、身份鑒別與審計等安全功能。入侵檢測就是防火牆的合理補充,能幫助系統對付網路攻擊,提高了信息安全基礎結構的完整性。入侵檢測系統(IPS)就是一種主動保護網路資源的網路安全系統,它從計算機網路中的關鍵點收集信息,並進行分析,查瞧網路中就是否有違反安全策略的行為與受到攻擊的跡象。建立網路監控與恢復系統能夠在系統受到攻擊時具備繼續完成既定任務的能力,可及時發現入侵行為並做出快速、准確的響應,預防同類事件的再發生。在災難發生後,使用完善的備份機制確保內容的可恢復性,將損失降至最低。

如何保證自身的網路安全2

1、網上注冊內容時不要填寫個人私密信息

盡可能少地暴露自己的用戶信息。

2、盡量遠離社交平台涉及的互動類活動

很多社交平台,會要求或是需要填寫個人信息,實質上卻獲取了大量的用戶信息,遇到那些奔著個人隱私信息去的沒有實質性意義的活動,建議能不參加就不要參與。

3、定期安裝或者更新病毒防護軟體

不管是計算機還是智能手機,用戶經常面臨不小心點擊一個鏈接或是下載了一個文件就被不法分子攻破個人賬戶信息的情況,安裝防病毒軟體進行病毒防護和病毒查殺成為設備使用時的必要手段。

4、不要在公眾場所連接未知的WiFi賬號

現在公共場所有些免費WiFi供用戶連接使用,有些是為人們提供便利而專門設置的,享受便利的同時也不能忽視不法分子利用公共場所設置釣魚WiFi的可能,一旦連接到犯罪份子設置的釣魚WiFi,用戶所使用的電子設備就容易被反掃描,而如果在使用過程中輸入賬號密碼等信息,就會被對方獲得。這一點就提醒廣大用戶在公眾場所盡量不要去連接免費WiFi,以防個人信息的泄露。

5、警惕手機詐騙簡訊及電話

現在利用簡訊騙取手機用戶的信息的詐騙事件屢見不鮮。這就提醒用戶需要特別注意犯罪份子可能通過手機進行財產詐騙的可能。當面對手機簡訊里的`手機賬戶異常、銀行賬戶異常、銀行系統升級等信息,有可能是騙子利用偽基站發送的詐騙信息。遇到這種簡訊不要管它,或是聯系官方工作人員,詢問具體情況,驗證真偽。

6、妥善處理好涉及到個人信息的單據

較為常見的涉及個人信息的單據就是快遞單,上面一般會有手機號碼、地址等個人信息,而一些消費小票上也包含部分姓名、銀行卡號、消費記錄等信息,這些單據的不妥善處理也會造成個人信息泄露等問題,因此對於已經廢棄掉的單據,需要及時進行妥善處置。

如何保證自身的網路安全3

產生網路安全的問題的幾個因素

1、信息網路安全技術的發展滯後於信息網路技術

網路技術的發展可以說就是日新月異,新技術、新產品層出不窮,但就是這些投入對產品本身的安全性來說,進展不大,有的還在延續第一代產品的安全技術,以Cisco的路由器為例,其低端路由產品從Cisco2500系列到7500系列,其密碼加密演算法基本一致,僅僅就是將數據吞吐能力及數據交換速率提高數倍。還有IPS防禦系統等,考慮到經濟預算、實際要求等並未採用安全性能最好的產品,從而在硬體條件上落後於網路黑客技術的更新。

2、操作系統及IT業務系統本身的安全性

來自Internet的郵件夾帶的病毒及Web瀏覽可能存在的惡意Java/ActiveX控制項目前流行的許多操作系統均存在網路安全漏洞,還有許多資料庫軟體、office辦公軟體等都存在系統漏洞,這些漏洞都能為黑客侵入系統所用。而來自外部網路的病毒郵件及web惡意插件主要就是就是偽裝官方郵件或者網站,從而達到利用計算機網路作為自己繁殖與傳播的載體及工具。企業很多計算機用戶並不太懂電腦的安全使用,安全意識缺乏,計算機系統漏洞不及時修復,計算機密碼不經常修改且未符合策略要求,下班後未關閉計算機,這都為網路安全留下了隱患。

3、來自內部網用戶的安全威脅

以及物理環境安全威脅來自內部用戶的安全威脅遠大於外部網用戶的安全威脅,特別就是一些安裝了防火牆的網路系統,對內部網用戶來說一點作用也沒有。再強大的入侵防禦系統對於自然災害、人為破壞都就是無可奈何的。

4、缺乏有效的手段監視、評估網路系統的安全性

完整准確的安全評估就是網路安全防範體系的基礎。它對現有或將要構建的整個網路的安全防護性能作出科學、准確的分析評估,並保障將要實施的安全策略技術上的可實現性、經濟上的可行性與組織上的可執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