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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設置網路立法

發布時間: 2022-10-15 15:51:42

1. 網路安全法的立法方針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一條規定: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1)如何設置網路立法擴展閱讀:

國家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推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採取措施提高全社會的網路安全意識和水平,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促進網路安全的良好環境。

國家積極開展網路空間治理、網路技術研發和標准制定、打擊網路違法犯罪等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路空間,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網路治理體系。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2. 如何推進網路空間法治化

一是明晰各行為主體權利義務,健全網路空間治理體系。第一,始終堅持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將網路空間治理政策與人民利益緊密結合起來,從立法高度明確個人在網路空間的權利和義務,規范個人在網路空間的行為,確保個人在網路空間的合法權益和隱私安全。第二,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提高網路空間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互聯網行業依法治理,明確各社會組織的行為規范,支持各類社會組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第三,發揮企業在網路空間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加強行業監管,促進行業自律,規范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讓企業成為創新的主體。發揮企業的技術優勢和專家優勢,實現政府、企業、個人在保障網路安全過程中的信息共享,讓企業在參與網路空間治理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是加強國家關鍵信息設施安全立法,保障國家安全和公眾利益。當前,我國網路安全和信息化核心技術設備嚴重依賴國外,關鍵信息設施安全隱患十分突出。為此,應制定有關關鍵信息設施安全保護的法律,界定國家關鍵信息設施范圍,明確監管部門、運營機構、行業協會、系統用戶在網路安全保障中的責任。依法推進國家關鍵信息設施安全可控工作,制定標准規范,細化安全可控的目標、措施和指標,利用檢測技術依法開展網路安全審查工作。依法建立網路安全應急保障制度,提高全民網路安全防範意識。同時,規定國家關鍵信息設施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檢驗和提高我國網路安全協同防禦能力。
三是依法加強網路社會管理,維護網路空間清朗。當前,我國擁有一個6.32億用戶規模的網路社會,同時又是全球30億網民的一個網路社會子系統。對於如此規模的復雜巨系統進行調控必須建立法治規則。具體講:在系統內,網路社會行為要服從國家法律的約束。一方面,要依法打擊網路暴恐、網路謠言、網路賭博、網路色情等違法犯罪行為;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網路平台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知榮辱、講正氣、作奉獻、促和諧的網路風尚。在系統外,為全球網路社會發展貢獻力量。要傳播中國文化、講好中國故事、維護國際規則、促進環境建設,助力全球網路社會和諧發展。
四是推進互聯網國際治理法治化進程,促進互聯網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發展。首先要積極參與互聯網領域情報共享、打擊網路犯罪、網路反恐、應急演練、公共基礎設施保護等國際規則和法治建設,加強交流、協作與合作,創造有利於保障我國網路安全的國際環境,提升我國在國際互聯網領域的影響力和話語權。其次要依法保障企業的海外權益,支持一批優勢企業「走出去」做大做強,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互聯網支柱企業。再次要積極推進國際互聯網治理的法治化進程,推動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國際互聯網治理體系,反對任何形式的網路戰和網路軍備競賽,反對網路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

3. 網路著作權立法的主要原則是什麼呢

(1)保護作者權益原則。保護作者權益既指著作財產權又指著作人身權,作者的辛勤創作是整個社會文學藝術和科學進步的源泉,加強對作者權益的保護,承認作者對其作品理應享有的人身權益和財產權益,正是為了保護作者的創作積極性,增加整個社會的精神財富。(2)鼓勵優秀作品傳播的原則。傳播連接作品的創作和使用,傳播雖不直接創作作品但仍需花費大量的人力與物力,對它的法律保護在復制技術發展使得侵權極為便利的今天顯得越來越重要。我國著作權法第四章明確規定作品主要傳播者的權利即是鼓勵優秀作品傳播原則的直接體現。(3)網路著作權立法作者利益與公眾利益協調一致的原則。當今作品都是在借鑒前人優秀成果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它雖然可以視為作者的人格標志和財產權利,但更是整個社會精神財富的一部分,任何人包括作者都不應對之絕對壟斷,以免妨礙全社會文化、藝術和科學事業的整體進步。。(4)與國際著作權發展趨勢保持一致原則。鼓勵優秀作品的創作與傳播,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是所有文明國家實施著作權立法的基本目的。雖然著作權具有嚴格的地域性,但隨著傳播技術的發展和國際版權貿易的擴大,許多優秀作品走出國門成為全人類共同的精神財富。因此,加強國際著作權的協調,在尊重各國國情的前提下盡力促使各國著作權保護水平基本一致就顯得尤為重要。

4. 我國網路與信息安全立法遵循的指導思想是什麼

摘要 一、我國網路安全與信息化法制建設面臨的主要挑戰

5. 網路安全法立法方針是什麼

法律分析: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三條 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6. 網路立法是什麼意思,立法以後我們都會實名制么。

網路立法在後台就是在辦理入網的時候需要提供身份證及其他證明身份真實的有效證件,在前台不會有影響,監控,引入國內的網路,經過國家允許的,正常情況下,看不了國外網站。行為人主觀上存在過錯。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行為人明知傳播內容會對他人名譽造成損害卻希望和放任結果發生為故意。



(6)如何設置網路立法擴展閱讀:

網路安全規定:

中國最新司法《解釋》規定,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

一般來說,中國有關網路誹謗的民事侵權成立,須具備以下兩個要件:要有損害行為。就是指行為人為通過網路傳播了有損特定人名譽的文字、圖片或語言。

7. 網路安全法的立法重點

網路安全法》的頒布,其立法本意是要在我國領域內推廣「安全可控」的產品和服務。「安全可控」包含著三方面的意思,首先,在於「產品的安全可控」,即禁止網路服務提供者通過網路非法控制和操縱用戶設備,損害用戶對設備和系統的控制權;其次,在於「數據的自主可控」,即禁止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提供產品或服務的便利條件非法獲取用戶重要數據,損害用戶對自己數據的控制權;第三,在於「用戶的選擇可控」,即禁止服務提供者利用用戶對其產品和服務的依賴性,限制用戶選擇使用其他產品和服務,損害用戶的網路安全和利益。

要點一

網路空間主權原則制度。《網路安全法》前所未有的提出了網路空間主權概念,豐富了我國享有的主權范圍,其將網路空間主權視為是我國國家主權在網路空間中的自然延伸和表現。將網路空間的概念上升為國家主權,更有利於保障我國合法網路權益不受他國或國外組織的侵害。一切在我國網路空間領域內非法入侵、竊取、破壞計算機及其他服務設備或提供相關技術的行為,都將被視作是侵害我國國家主權的行為。

要點二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安全法》確立的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將網路安全分為五個等級,隨著級別的增高,國家信息安全監管部門介入的強度越大,以此對信息系統安全保護起到監督和檢查。

要點三

實名認證制度。《網路安全法》規定了網路服務經營者、提供者及其他主體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採取實名認證制度,包括但不限於網路接入、域名注冊、入網手續辦理、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實務中,這一制度靈活性及可操作性較強,可採取前台匿名,後台實名的方式進行。但是,實名認證的工作必須落實到位,若不實行網路實名制的,則最高可對平台處以50萬元的罰款。

要點四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服務的安全審查制度。《網路安全法》對提高我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可控水平提出了相關法律要求,並配套相繼出台了《網路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辦法(試行)》(該《辦法》與《網路安全法》均於2017年6月1日起生效),明確了關系國家安全的網路和信息系統采購的重要網路產品和服務,對網路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可控性應當經過網路安全審查。涉及國家安全、軍事領域等產品及服務的采購,若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經過國家安全審查。

要點五

安全認證檢測制度。針對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網路安全法》規定應當按照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由具備資格的機構安全認證合格或者安全檢測符合要求後,方可銷售或者提供。

要點六

重要數據強制本地存儲制度。該制度主要調整的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在搜集個人信息重要數據的合法性問題,規定了需要強制在本地進行數據存儲。

要點七

境外數據傳輸審查評估制度。本地存儲的數據若確屬需要數據轉移出境的,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經過安全評估認為不會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2、經個人信息主體同意的。另外,該制度還規定了一些法律擬制的情況,比如撥打國際電話、發送國際電子郵件、通過互聯網跨境購物以及其他個人主動行為,均可視為已經取得了個人信息主體同意。

要點八

個人信息保護制度。《網路安全法》在如何更好的對個人信息進行保護這一問題上有了相當大的突破。它確立了網路運營者在收集、使用個人信息過程中的合法、正當、必要原則。形式上,進一步要求通過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經被收集者同意後方可收集和使用數據。另一方面,《網路安全法》加大了對網路詐騙等不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特別對網路詐騙嚴厲打擊的相關內容,切中了個人信息泄露亂象的要害,充分體現了保護公民合法權利的立法原則。

要點九

個人信息流通制度。針對目前個人信息非法買賣、非法分享的社會亂象,《網路安全法》給出了一記重拳。規定了未經被收集者同意,網路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的義務。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不在此列。這樣的規定即杜絕了個人信息數據被非法濫用,又不影響網路經營者及管理者由於自身企業發展需要所面臨的大數據分析問題。

要點十

網路通信管制制度。網路通信管制制度的確立目的是在發生重大事件的情況下,通過賦予政府行政介入的權力,犧牲部分通信自由權,來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的制度。該做法是國際通行做法,例如在發生暴恐事件中,可切斷不法分子的通聯渠道,避免事態進一步惡化,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但是這種管制影響是比較大的,因此《網路安全法》嚴謹地規定實施臨時網路管制,需要經過國務院決定或者批准。一般來說,網路通信管制制度的實施是短時性的,一旦事件處置結束,政府會立即恢復正常通信,以盡可能小的對個人通信帶來不便。

8. 關於網路的立法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互聯網路域名管理辦法》等等,但是在我們國家關於這方面的法律沒有形成體系,基本上都是條例和規定,還有些是文化部發布的通知。

9. 網路安全法的立法方針是什麼

法律分析:我國網路安全法的立法方針為,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三條 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10. 國際對於網路安全方面有哪些立法

現在網路違法犯罪活動日漸頻繁,網路作為一個犯罪空間開始出現一些完全不同於傳統的犯罪現象,它成為了一些變異後犯罪行為獨有的溫床和土壤。而此前,我國法律對於網路犯罪刑法規制主要分散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等制定頒布的相關規定和辦法,刑法的第六章第一節和相關的幾個司法解釋。這就需要法律進一步界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范圍,對攻擊、破壞我國關鍵信息的境外組織和個人規定相應進行懲治,並對懲治網路等新型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的規定。
專家也認為,出台《網路安全法》,可以補上我國參與國際網路安全治理的短板。我國的網路安全法制化水平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還較為落後,限制了我國與其他國家的網路安全合作和參與國際網路空間安全治理。很多國家的政府和行業組織在評估網路安全狀況時,都明確指出中國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和保護能力,因此都不願意和中國政策對等合作交流,限制中國代表參與相關的規則制定。
於是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11月7日上午,以154票贊成、1票棄權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該法將於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專家看法:安全與發展並重
中國日報社就制定網路安全法的原因和該法的亮點和特色等問題采訪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楊合慶表示,網路已經融入經濟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網路安全問題已經成為關系國家安全和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 網路安全法就在這樣的大背景下誕生。
楊合慶認為,網路安全法有六大亮點:第一,網路安全法明確了網路空間主權的原則。第二,明確了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安全義務。第三,明確了網路運營者的安全義務。第四,進一步完善了個人信息保護規則。第五,建立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制度。第六,確立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重要數據跨境傳輸的規則。
楊合慶同時表示,網路安全法有這樣幾方面的特點:
一是比較全面,具有全面性。網路安全法比較全面和系統地確立了各個主體包括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網路運營者、網路使用者在網路安全保護方面的義務和責任。另外,它確立了保障網路的設備設施安全,網路運行安全、網路數據安全,以及網路信息安全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它是我們網路安全領域里基礎性的法律。
二是非常有針對性。網路安全法從我們國家的國情出發,堅持問題導向,總結實踐經驗,也借鑒了其他國家的一些做法,建立保障網路安全的各項制度,重在管用、重在解決實際問題。
三是具有協調性。網路安全法在立法過程中始終堅持安全與發展並重的原則,協調推進網路安全和發展。非常注重保護網路主體的合法權益,保障網路信息依法、有序、自由地流動,促進網路技術創新,最終實現以安全促發展,以發展來促安全這樣一個目的。
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劉春泉認為:
網路安全法在很多人的努力之下終於出來了,雖然不完美,但總比沒有好,歷史性事件。三審稿對於我發文提出的特定情況下域外效力問題已經採納了,接下來我們認真研究實施問題,為企業和事業單位甚至政府單位如何做好合規,進一步深入研究。法律的實施不是立法者所能全部預料到的,比如消法和食品安全法現在實施中的被商業性維權就超出立法者預期。
對網路安全法的實施,還必須謹慎專業進行准備,大意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