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
二十八、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
(二)致使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
(四)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六十九條網路運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不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採取停止傳輸、消除等處置措施的;
(二)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的;
(三)拒不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第九十一條拒不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恐怖主義安全防範、情報信息、調查、應對處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門處二千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有前款規定行為的,由主管部門處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1)未履行網路安全義務視頻擴展閱讀:
根據《公安機關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規定》
第二十一條公安機關在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有下列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一)未制定並落實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二)未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三)未採取記錄並留存用戶注冊信息和上網日誌信息措施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四)在提供互聯網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中,未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或者對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相關服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五)在公共信息服務中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未依法或者不按照公安機關的要求採取停止傳輸、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六十八條或者第六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予以處罰;
(六)拒不為公安機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偵查犯罪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六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予以處罰。
有前款第四至六項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四條或者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② 引流團伙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會怎麼判刑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於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提供下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網路服務提供者」:(一)網路接入、域名注冊解析等信息網路接入、計算、存儲、傳輸服務;(二)信息發布、搜索引擎、即時通訊、網路支付、網路預約、網路購物、網路游戲、網路直播、網站建設、安全防護、廣告推廣、應用商店等信息網路應用服務;(三)利用信息網路提供的電子政務、通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第二條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是指網信、電信、公安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擔信息網路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以責令整改通知書或者其他文書形式,責令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改正措施。認定「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應當綜合考慮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改正措施及期限要求是否明確、合理,網路服務提供者是否具有按照要求採取改正措施的能力等因素進行判斷。第三條 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一)致使傳播違法視頻文件二百個以上的;(二)致使傳播違法視頻文件以外的其他違法信息二千個以上的;(三)致使傳播違法信息,數量雖未達到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標准,但是按相應比例折算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四)致使向二千個以上用戶賬號傳播違法信息的;(五)致使利用群組成員賬號數累計三千以上的通訊群組或者關注人員賬號數累計三萬以上的社交網路傳播違法信息的;(六)致使違法信息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五萬以上的;(七)其他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情形。第四條 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致使用戶信息泄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造成嚴重後果」:(一)致使泄露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五百條以上的;(二)致使泄露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用戶信息五千條以上的;(三)致使泄露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用戶信息五萬條以上的;(四)數量雖未達到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標准,但是按相應比例折算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五)造成他人死亡、重傷、精神失常或者被綁架等嚴重後果的;(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七)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八)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第五條 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致使影響定罪量刑的刑事案件證據滅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情節嚴重」:(一)造成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的證據滅失的;(二)造成可能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犯罪案件的證據滅失的;(三)多次造成刑事案件證據滅失的;(四)致使刑事訴訟程序受到嚴重影響的;(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第六條 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有其他嚴重情節」:(一)對絕大多數用戶日誌未留存或者未落實真實身份信息認證義務的;(二)二年內經多次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三)致使信息網路服務被主要用於違法犯罪的;(四)致使信息網路服務、網路設施被用於實施網路攻擊,嚴重影響生產、生活的;(五)致使信息網路服務被用於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貪污賄賂犯罪或者其他重大犯罪的;(六)致使國家機關或者通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教育、醫療等領域提供公共服務的信息網路受到破壞,嚴重影響生產、生活的;(七)其他嚴重違反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的情形。第七條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規定的「違法犯罪」,包括犯罪行為和屬於刑法分則規定的行為類型但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第八條 以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目的而設立或者設立後主要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第九條 利用信息網路提供信息的鏈接、截屏、二維碼、訪問賬號密碼及其他指引訪問服務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發布信息」。第十條 非法利用信息網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一)假冒國家機關、金融機構名義,設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的;(二)設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數量達到三個以上或者注冊賬號數累計達到二千以上的;(三)設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通訊群組,數量達到五個以上或者群組成員賬號數累計達到一千以上的;(四)發布有關違法犯罪的信息或者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在網站上發布有關信息一百條以上的;2.向二千個以上用戶賬號發送有關信息的;3.向群組成員數累計達到三千以上的通訊群組發送有關信息的;4.利用關注人員賬號數累計達到三萬以上的社交網路傳播有關信息的;(五)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六)二年內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網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的;(七)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第十一條 為他人實施犯罪提供技術支持或者幫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證據的除外:(一)經監管部門告知後仍然實施有關行為的;(二)接到舉報後不履行法定管理職責的;(三)交易價格或者方式明顯異常的;(四)提供專門用於違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術支持、幫助的;(五)頻繁採用隱蔽上網、加密通信、銷毀數據等措施或者使用虛假身份,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的;(六)為他人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提供技術支持、幫助的;(七)其他足以認定行為人明知的情形。第十二條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幫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一)為三個以上對象提供幫助的;(二)支付結算金額二十萬元以上的;(三)以投放廣告等方式提供資金五萬元以上的;(四)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五)二年內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網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受過行政處罰,又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的;(六)被幫助對象實施的犯罪造成嚴重後果的;(七)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確因客觀條件限制無法查證被幫助對象是否達到犯罪的程度,但相關數額總計達到前款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標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應當以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第十三條 被幫助對象實施的犯罪行為可以確認,但尚未到案、尚未依法裁判或者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等原因依法未予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影響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的認定。第十四條 單位實施本解釋規定的犯罪的,依照本解釋規定的相應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標准,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定罪處罰,並對單位判處罰金。第十五條 綜合考慮社會危害程度、認罪悔罪態度等情節,認為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論處。第十六條 多次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非法利用信息網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訴的,或者二年內多次實施前述行為未經處理的,數量或者數額累計計算。第十七條 對於實施本解釋規定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職業禁止;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的,可以根據犯罪情況,依法宣告禁止令。第十八條 對於實施本解釋規定的犯罪的,應當綜合考慮犯罪的危害程度、違法所得數額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況、認罪悔罪態度等,依法判處罰金。第十九條 本解釋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③ 幫信罪怎麼定罪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量刑標準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所以最高可以處三年有期徒刑。罰金是違法所得的倍數,一般是三到五倍。\x0d\x0a更多關於幫信法律問題建議咨詢律師處理\x0d\x0a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x0d\x0a為依法懲治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非法利用信息網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等犯罪,維護正常網路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現就辦理此類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x0d\x0a第一條 提供下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網路服務提供者」:\x0d\x0a(一)網路接入、域名注冊解析等信息網路接入、計算、存儲、傳輸服務;\x0d\x0a(二)信息發布、搜索引擎、即時通訊、網路支付、網路預約、網路購物、網路游戲、網路直播、網站建設、安全防護、廣告推廣、應用商店等信息網路應用服務;\x0d\x0a(三)利用信息網路提供的電子政務、通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x0d\x0a第二條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是指網信、電信、公安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擔信息網路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以責令整改通知書或者其他文書形式,責令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改正措施。\x0d\x0a認定「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應當綜合考慮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改正措施及期限要求是否明確、合理,網路服務提供者是否具有按照要求採取改正措施的能力等因素進行判斷。\x0d\x0a第三條 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x0d\x0a(一)致使傳播違法視頻文件二百個以上的;\x0d\x0a(二)致使傳播違法視頻文件以外的其他違法信息二千個以上的;\x0d\x0a(三)致使傳播違法信息,數量雖未達到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標准,但是按相應比例折算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x0d\x0a(四)致使向二千個以上用戶賬號傳播違法信息的;\x0d\x0a(五)致使利用群組成員賬號數累計三千以上的通訊群組或者關注人員賬號數累計三萬以上的社交網路傳播違法信息的;\x0d\x0a(六)致使違法信息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五萬以上的;\x0d\x0a(七)其他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情形。\x0d\x0a第四條 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致使用戶信息泄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造成嚴重後果」:\x0d\x0a(一)致使泄露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五百條以上的;\x0d\x0a(二)致使泄露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用戶信息五千條以上的;\x0d\x0a(三)致使泄露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用戶信息五萬條以上的;\x0d\x0a(四)數量雖未達到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標准,但是按相應比例折算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x0d\x0a(五)造成他人死亡、重傷、精神失常或者被綁架等嚴重後果的;\x0d\x0a(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x0d\x0a(七)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x0d\x0a(八)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x0d\x0a第五條 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致使影響定罪量刑的刑事案件證據滅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情節嚴重」:\x0d\x0a(一)造成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的證據滅失的;\x0d\x0a(二)造成可能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犯罪案件的證據滅失的;\x0d\x0a(三)多次造成刑事案件證據滅失的;\x0d\x0a(四)致使刑事訴訟程序受到嚴重影響的;\x0d\x0a(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x0d\x0a第六條 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有其他嚴重情節」:\x0d\x0a(一)對絕大多數用戶日誌未留存或者未落實真實身份信息認證義務的;\x0d\x0a(二)二年內經多次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x0d\x0a(三)致使信息網路服務被主要用於違法犯罪的;\x0d\x0a(四)致使信息網路服務、網路設施被用於實施網路攻擊,嚴重影響生產、生活的;\x0d\x0a(五)致使信息網路服務被用於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貪污賄賂犯罪或者其他重大犯罪的;\x0d\x0a(六)致使國家機關或者通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教育、醫療等領域提供公共服務的信息網路受到破壞,嚴重影響生產、生活的;\x0d\x0a(七)其他嚴重違反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的情形。\x0d\x0a第七條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規定的「違法犯罪」,包括犯罪行為和屬於刑法分則規定的行為類型但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x0d\x0a第八條 以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目的而設立或者設立後主要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x0d\x0a第九條 利用信息網路提供信息的鏈接、截屏、二維碼、訪問賬號密碼及其他指引訪問服務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發布信息」。\x0d\x0a第十條 非法利用信息網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x0d\x0a(一)假冒國家機關、金融機構名義,設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的;\x0d\x0a(二)設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數量達到三個以上或者注冊賬號數累計達到二千以上的;\x0d\x0a(三)設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通訊群組,數量達到五個以上或者群組成員賬號數累計達到一千以上的;\x0d\x0a(四)發布有關違法犯罪的信息或者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x0d\x0a1.在網站上發布有關信息一百條以上的;\x0d\x0a2.向二千個以上用戶賬號發送有關信息的;\x0d\x0a3.向群組成員數累計達到三千以上的通訊群組發送有關信息的;\x0d\x0a4.利用關注人員賬號數累計達到三萬以上的社交網路傳播有關信息的;\x0d\x0a(五)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x0d\x0a(六)二年內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網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的;\x0d\x0a(七)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x0d\x0a第十一條 為他人實施犯罪提供技術支持或者幫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證據的除外:\x0d\x0a(一)經監管部門告知後仍然實施有關行為的;\x0d\x0a(二)接到舉報後不履行法定管理職責的;\x0d\x0a(三)交易價格或者方式明顯異常的;\x0d\x0a(四)提供專門用於違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術支持、幫助的;\x0d\x0a(五)頻繁採用隱蔽上網、加密通信、銷毀數據等措施或者使用虛假身份,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的;\x0d\x0a(六)為他人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提供技術支持、幫助的;\x0d\x0a(七)其他足以認定行為人明知的情形。\x0d\x0a第十二條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幫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x0d\x0a(一)為三個以上對象提供幫助的;\x0d\x0a(二)支付結算金額二十萬元以上的;\x0d\x0a(三)以投放廣告等方式提供資金五萬元以上的;\x0d\x0a(四)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x0d\x0a(五)二年內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網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受過行政處罰,又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的;\x0d\x0a(六)被幫助對象實施的犯罪造成嚴重後果的;\x0d\x0a(七)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x0d\x0a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確因客觀條件限制無法查證被幫助對象是否達到犯罪的程度,但相關數額總計達到前款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標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應當以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x0d\x0a第十三條 被幫助對象實施的犯罪行為可以確認,但尚未到案、尚未依法裁判或者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等原因依法未予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影響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的認定。\x0d\x0a第十四條 單位實施本解釋規定的犯罪的,依照本解釋規定的相應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標准,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定罪處罰,並對單位判處罰金。\x0d\x0a第十五條 綜合考慮社會危害程度、認罪悔罪態度等情節,認為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論處。\x0d\x0a第十六條 多次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非法利用信息網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訴的,或者二年內多次實施前述行為未經處理的,數量或者數額累計計算。\x0d\x0a第十七條 對於實施本解釋規定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職業禁止;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的,可以根據犯罪情況,依法宣告禁止令。\x0d\x0a第十八條 對於實施本解釋規定的犯罪的,應當綜合考慮犯罪的危害程度、違法所得數額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況、認罪悔罪態度等,依法判處罰金。【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④ 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最高量刑
關於拒不履行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的有關認定問題
為了保障網路系統安全和網路信息安全,網路安全法和國務院《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電信條例等法律法規,對網路服務提供者規定了必要的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為督促有關網路安全監管部門履行好監管責任,促使網路服務提供者切實承擔起安全管理義務,刑法修正案(九)增設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拒不履行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解釋》特別注意與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持銜接和協調,對拒不履行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的有關認定問題作了明確:
《解釋》第一條明確了本罪中「網路服務提供者」的認定問題。網路服務提供者,一般包括通過計算機互聯網、廣播電視網、固定通信網、移動通信網等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網路服務的機構和個人。本條根據其提供的服務內容不同,將其分為三類:一是網路技術服務提供者,即信息網路接入、計算、存儲、傳輸服務提供者;二是網路內容服務提供者,即信息發布、搜索引擎、即時通訊、網路支付、網路購物、網路游戲、廣告推廣、應用商店等信息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三是網路公共服務提供者,即電子政務、通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提供者。
《解釋》第二條明確了本罪中「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的認定問題。網路安全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結合執法司法實踐情況,本條明確了三方面問題:一是監管部門的范圍,包括網信、電信、公安等依法承擔信息網路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二是責令整改的形式,必須以責令整改通知書或者其他文書形式作出。三是對是否「拒不改正」應作綜合判斷,綜合考慮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改正措施及期限要求是否明確、合理,網路服務提供者是否具有按照要求採取改正措施的能力等因素。對於確實因為資金、技術等條件限制,沒有或者一時難以達到監管部門要求,不能認定為「拒不改正」。
《解釋》第三條至第六條明確了本罪的四類入罪標准。第三條明確了「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入罪標准,主要從違法信息傳播數量和傳播范圍兩個角度規定了數量標准。第四條明確了「致使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入罪標准,主要從用戶信息數量和造成後果兩個角度作了規定,特別注意與「兩高」《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保持銜接和協調,將用戶信息區分為高度敏感信息、敏感信息、一般信息,數量標准按照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入罪標準的十倍掌握。第五條明確了「致使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入罪標准,主要考慮涉及刑事案件的重大程度、證據滅失次數、對刑事訴訟程序的影響等因素作了規定。第六條明確了「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入罪標准,主要考慮安全管理義務的重要程度、行為人的主觀惡性、打擊網路黑灰產業鏈條的需要以及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等因素作了規定。特別是為了落實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網路服務提供者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網路日誌和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義務,將「對絕大多數用戶日誌未留存或者未落實真實身份信息認證義務的」情形規定為入罪標准之一。
⑤ 怎麼做才不非法傳播違規信息 或大量刷屏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中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情形包括致使傳播違法視頻文件二百個以上的、致使傳播違法視頻文件以外的其他違法信息二千個以上的等。
《關於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
(一)致使傳播違法視頻文件二百個以上的;
(二)致使傳播違法視頻文件以外的其他違法信息二千個以上的;
(三)致使傳播違法信息,數量雖未達到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標准,但是按相應比例折算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四)致使向二千個以上用戶賬號傳播違法信息的;
(五)致使利用群組成員賬號數累計三千以上的通訊群組或者關注人員賬號數累計三萬以上的社交網路傳播違法信息的;
(六)致使違法信息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五萬以上的
(七)其他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情形。
什麼是屬於網路犯罪
1、網路犯罪,是指做法人運用計量機技術,藉助於網路對其系統或信息進行攻擊,破壞或利用網路進行其他犯罪的總稱。既包括做法人運用其編程,加密,解碼技術或工具在網路上實施的犯罪,也包括做法人利用軟體指令,網路系統或產品加密等技術及法律限定上的漏洞在網路內外交互實施的犯罪,還包括做法人藉助於其居於網路服務提供者特定地位或其他方法在網路系統實施的犯罪。簡言之,網路犯罪是針對和利用網路進行的犯罪,網路犯罪的本質特徵是危害網路及其信息的安全與秩序。
2、既包括行為人運用其編程,加密,解碼技術或工具在網路上實施的犯罪,也包括行為人利用軟體指令,網路系統或產品加密等技術及法律規定上的漏洞在網路內外交互實施的犯罪,還包括行為人藉助於其居於網路服務提供者特定地位或其他方法在網路系統實施的犯罪。
3、簡言之,網路犯罪是針對和利用網路進行的犯罪,網路犯罪的本質特徵是危害網路及其信息的安全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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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負責人刑拘!
兄弟,你聽說過「眾包平台」嗎?
眾包是啥,一群人包餃子嗎?
當然不是啦,科普一下,請聽好!
「眾包平台」,指企業或個人將某些任務拆分,以帶有傭金的形式發布出來,完成任務即可賺取相應傭金。
「眾包平台」提供了一種組織勞動力的全新方式,但需要注意的是,有不法分子趁虛而入。
他們打著「大學生邊讀書邊賺錢」「家庭主婦邊帶娃邊賺錢」的幌子,利用「眾包平台」發布賭博跑分、交友詐騙等違法信息,將某些「眾包平台」變成了違法犯罪的「根據地」。
「某牛」APP的第一次被查
2020年8月,重慶網警在「某牛」APP眾包平台上發現,有用戶發布違法違規信息,重慶網警立即赴該公司開展現場監督檢查。
「某牛」APP平台存在的各種違法信息截圖
經查,該APP平台日發布信息量1萬余條,日活躍人數5萬餘人。注冊用戶可在平台上發布帶有傭金的任務信息,其他用戶完成任務後即可獲得相應傭金。
鑒於該公司存在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傳輸的信息未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的違法行為,依據《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六十八條之規定,重慶網安部門給予「某牛」APP運營主體公司警告處罰並責令採取改正措施,納入重點監管對象。
「某牛」APP的再次被查
2021年5月,重慶網警在辦理一起賭博案件時,查明涉案嫌疑人利用「某牛」APP軟體平台發布「銀行卡、手機卡買賣」等違法廣告信息的事實。
經調查核實,「某牛」APP運營主體公司在2020年被屬地公安機關行政處罰後,仍未對APP內信息發布等環節進行有效整改,致其再次被違法犯罪嫌疑人用來發布違法違規廣告信息共計九千餘條,並造成現實危害。
5月26日,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被抓獲歸案,犯罪嫌疑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被刑事拘留。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網警普法
言行不軌於法令者必禁。
——《韓非子》
根據《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七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六十八條 網路運營者違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未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
(二)致使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
(四)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圖片 | 網路截圖
素材 | 重慶網警
編輯 | 張思遙
— END —
⑦ 運營者違背網路安全法規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給予六個月以內的停止聯網、停機整頓的處罰,必要時可以建議原發證、審批機構吊銷經營許可證或者取消聯網資格;
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主管部門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⑧ 運營者違背網路安全法規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一、網路運營者不履行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不履行網路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三、網路運營者違反網路安全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1、不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採取停止傳輸、消除等處置措施的;
2、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的;
3、拒不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的。
⑨ 運營者違背網路安全法規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一、網路運營者不履行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不履行網路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三、網路運營者違反網路安全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1、不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採取停止傳輸、消除等處置措施的;
2、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的;
3、拒不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