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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轉發網路安全審查辦法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22-11-18 12:04:33

網路安全審查辦法

《網路安全審查辦法》是為了確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供應鏈安全,維護國家安全,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財政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保密局、國家密碼管理局等12部門聯合制定的辦法。2020年4月27日,《網路安全審查辦法》正式發布,自2020年6月1日起實施。
網路安全審查主要審查的內容如下:
1、產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擾或破壞,以及重要數據被竊取、泄露、毀損的風險。
2、產品和服務供應中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業務連續性的危害。
3、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
4、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遵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情況。
5、其他可能危害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和國家安全的因素。
其中電信、廣播電視、能源、金融、公路水路運輸、鐵路、民航、郵政、水利、應急管理、衛生健康、社會保障、國防科技工業等行業領域的重要網路和信息系統運營者在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時,應當在與產品和服務提供方正式簽署合同前申報網路安全審查。通常情況下,網路安全審查在45個工作日內完成,情況復雜的會延長15個工作日。進入特別審查程序的審查項目,可能還需要45個工作日或者更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或產品和服務提供者認為審查人員有失客觀公正,或未能對審查工作中獲悉的信息承擔保密義務的,可以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或有關部門舉報。

Ⅱ 2021年網路安全審查需要多久

通常情況下,網路安全審查在45個工作日內完成,情況復雜的會延長15個工作日。進入特別審查程序的審查項目,可能還需要45個工作日或者更長。根據《辦法》要求,補充提供材料的時間不計入審查時限。

根據《辦法》,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設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具體工作委託中國網路安全審查技術與認證中心承擔。中國網路安全審查技術與認證中心在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的指導下,承擔接收申報材料、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具體組織審查工作等任務。



網路安全審查主要審查內容

網路安全審查重點評估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包括:產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擾或破壞,以及重要數據被竊取、泄露、毀損的風險;產品和服務供應中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業務連續性的危。

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遵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情況;其他可能危害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和國家安全的因素。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網路安全審查辦法

Ⅲ 七部門進駐滴滴開展網路安全審查

2021年7月10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了《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中頻繁指出,網路安全產品、服務、數據處理活動以及國外上市,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本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凸顯出相關部門的又一重視,無疑給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施加一項重任和使命。

近年,隨著相關網路安全法律法規的修訂、完善和升級,相關部門對該領域的要求也越加嚴格,只有立法受到了監管,才能給企業帶來管制和約束,從而為網路安全建設發力。

1、網路安全建設投入將提升

《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及最近的網路審查事件,會讓企業加大對網路安全建設的投入,依據目前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的條例,來完善和整改自有業務的缺陷,以防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的「突然襲擊」。這對於自認為沒有攻擊價值的企業明顯是個很好的管制,不再吝嗇投入預算於網路安全工作。

2、網路安全再次引起重視

辦法公開徵求意見,讓網路安全再次得到足夠的關注和重視。滴滴早已活躍在大眾視野中,很少有人不知道該應用,「滴滴出行」通報被下架整改,大范圍普及了網路安全的重要性及不可逆向而行。此外,也給相關處罰企業和其他廣大企業一個提醒,不要在法律邊緣試探。

3、網路安全監管勢在必行

防範網路攻擊固然重要,但也別忘了維護國家安全利益。近期被網路安全審查的企業,「滴滴出行」、「運滿滿」、「貨車幫」、「BOSS直聘」均於近期在美國上市。本次徵求意見稿中也指出,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由此可見,網路安全監管勢在必行。

《國家安全法》、《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等相關網路安全法律法規,都將時刻約束著企業,企業的系統、網站或APP等業務支撐平台都應依據監管部門的要求來做好相關工作。企業做到自身內部審查,發現安全工作的不足並及時整改,在網路安全審查面前才能從容應對。

Ⅳ 中央網信辦舉報信息上傳多久

是24小時,具體你可以在查查,沒搞過這種舉報,我一般都打舉報電話,舉報電話是七個工作日有回復的。

Ⅳ 網路安全審查辦法

第一條為了確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供應鏈安全,維護國家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以下簡稱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按照本辦法進行網路安全審查。第三條網路安全審查堅持防範網路安全風險與促進先進技術應用相結合、過程公正透明與知識產權保護相結合、事前審查與持續監管相結合、企業承諾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從產品和服務安全性、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等方面進行審查。第四條在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領導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會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保密局、國家密碼管理局建立國家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制。

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設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制定網路安全審查相關制度規范,組織網路安全審查。第五條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的,應當預判該產品和服務投入使用後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可以制定本行業、本領域預判指南。第六條對於申報網路安全審查的采購活動,運營者應通過采購文件、協議等要求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配合網路安全審查,包括承諾不利用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便利條件非法獲取用戶數據、非法控制和操縱用戶設備,無正當理由不中斷產品供應或必要的技術支持服務等。第七條運營者申報網路安全審查,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報書;

(二)關於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分析報告;

(三)采購文件、協議、擬簽訂的合同等;

(四)網路安全審查工作需要的其他材料。第八條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應當自收到審查申報材料起,10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需要審查並書面通知運營者。第九條網路安全審查重點評估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一)產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擾或破壞,以及重要數據被竊取、泄露、毀損的風險;

(二)產品和服務供應中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業務連續性的危害;

(三)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

(四)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遵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情況;

(五)其他可能危害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和國家安全的因素。第十條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認為需要開展網路安全審查的,應當自向運營者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審查,包括形成審查結論建議和將審查結論建議發送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相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徵求意見;情況復雜的,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第十一條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和相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應當自收到審查結論建議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意見。

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相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意見一致的,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以書面形式將審查結論通知運營者;意見不一致的,按照特別審查程序處理,並通知運營者。第十二條按照特別審查程序處理的,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應當聽取相關部門和單位意見,進行深入分析評估,再次形成審查結論建議,並徵求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和相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意見,按程序報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批准後,形成審查結論並書面通知運營者。第十三條特別審查程序一般應當在45個工作日內完成,情況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第十四條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要求提供補充材料的,運營者、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予以配合。提交補充材料的時間不計入審查時間。第十五條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認為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網路產品和服務,由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按程序報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批准後,依照本辦法的規定進行審查。

Ⅵ 網路安全審查辦法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網路平台運營者開展數據處理活動,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按照本辦法進行網路安全審查。前款規定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網路平台運營者統稱為當事人。 網路安全審查堅持防範網路安全風險與促進先進技術應用相結合、過程公正透明與知識產權保護相結合、事前審查與持續監管相結合、企業承諾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從產品和服務以及數據處理活動安全性、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等方面進行審查。在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領導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會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保密局、國家密碼管理局建立國家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制。
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設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制定網路安全審查相關制度規范,組織網路安全審查。
拓展資料:當事人申報網路安全審查,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報書;
(二)關於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分析報告;
(三)采購文件、協議、擬簽訂的合同或者擬提交的首次公開募股(IPO)等上市申請文件;
(四)網路安全審查工作需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網路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的明確規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通過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的國家安全審查。」《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第十九條提出了相同的要求。

Ⅶ 「滴滴出行」嚴重違法違規而下架

「滴滴出行」嚴重違法違規而下架

「滴滴出行」嚴重違法違規而下架,通報顯示,根據舉報經檢測核實,「滴滴出行」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 如今,「滴滴出行」App被要求下架,無疑令市場增加對滴滴集使用個人信息的進一步關注。

「滴滴出行」嚴重違法違規而下架1

7月4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站發布《關於下架「滴滴出行」App的通報》。

通報顯示,根據舉報經檢測核實,「滴滴出行」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相關規定,通知應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要求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嚴格按照法律要求,參照國家有關標准,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切實保障廣大用戶個人信息安全。

消息一出,立刻受到廣泛關注,直接進入微博熱搜第一名。

7月2日晚間,國家網信辦官網發布公告稱,為防範國家數據安全風險,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按照《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對「滴滴出行」實施網路安全審查。為配合網路安全審查工作,防範風險擴大,審查期間「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戶注冊。

據悉,《網路安全審查辦法》是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12部門於2020年4月聯合制定發布。文件顯示,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設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制定網路安全審查相關制度規范,組織網路安全審查。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認為需要開展網路安全審查的,應當自向運營者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審查,包括形成審查結論建議和將審查結論建議發送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相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徵求意見;情況復雜的,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

如今,「滴滴出行」App被要求下架,無疑令市場增加對滴滴集使用個人信息的進一步關注。

北京時間6月30日晚,滴滴在紐交所上市,股票代碼為「DIDI」。

發行價為14美元。滴滴上市沒有舉行敲鍾儀式,上市首日報收於14.14美元,漲幅僅1%,市值為677.9億美元,成為繼阿里巴巴後最大的中概股美國IPO項目。

據其招股書,滴滴出行2018年至2020年的'收入分別為1353億元、1548億元和1417億元。截至今年一季度,滴滴的營收已達到421.63億元(64億美元)。利潤方面,滴滴在連續虧損三年後,在今年一季度成功扭虧。招股書顯示,滴滴在2018年至2020年的凈虧損分別為150億元、97億元和106億元;今年一季度,滴滴的盈利54.83億元。

用戶數據上,截至今年一季度前的12個月里,滴滴全球年活躍用戶為4.93億,全球年活躍司機1500萬。其中,中國擁有3.77億年活躍用戶和1300萬年活躍司機。

如此巨量用戶產生的數據有多少涉及敏感信息?從網信辦的通報看,滴滴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這些被違法違規收集的個人信息,又流向了何方?又被用於什麼目的?

滴滴上市的第二天,國家網信辦就發布了關於對「滴滴出行」啟動網路安全審查的公告,並表示為配合網路安全審查工作,防範風險擴大,審查期間「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戶注冊。

上述消息發布後,滴滴市值跌去10%,瞬間蒸發500億元。

這次,「滴滴出行」App被要求下架,又將給股價帶來怎樣的影響?

嚴重違法違規收集個人信息的後果是什麼?

「滴滴出行」嚴重違法違規而下架2

下架滴滴出行APP這件事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還得感謝滴滴悄無聲息地在美國上市,不然也不會接連爆出這么多問題。

擺在明面上的事兒是國家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7月2日對滴滴進行調查,7月4日就發布下架通知,調查進展可謂神速。可事出反常必有妖,越是這樣神速,越說明事情不是表面那麼簡單。

滴滴應該是赴美上市的企業里最低調的,想想當年阿里赴美國上市,那場面紅旗招展,鑼鼓喧天,鞭炮齊鳴,只差12億禮花齊放了。反觀滴滴,「靜悄悄」赴美上市,沒有敲鍾和慶祝儀式,原來被曝出董事會藏有前美國軍官,信息敏感度立馬就升級了。

現在大家關心的地方在於,滴滴到底有沒有把數據打包?對此,滴滴予以否認,但請注意,這個否認首先並不是滴滴官方渠道發布的,居然是滴滴某高管朋友圈首先發出來的。

今天的滴滴已經是行業里的獨角獸,而且是巨無霸級別的獨角獸,它所掌握的出行數據可以直接反應中國經濟活力、人口分布。也就是說,手裡掌握著中國大部分城市出行的數據,其中一些數據必然涉及國家安全。

所以,此次「滴滴出行APP」遭下架肯定不僅是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這么簡單,我們且等更大的瓜看何時被爆出來。

Ⅷ BOSS直聘等被啟動網路安全審查,被查原因是什麼

BOSS直聘等被啟動網路安全審查,被查原因與網路安全有關,如今國家越來越重視個人信息的安全問題,所以對這些涉嫌收集個人信息的app將會進行大力的整治。

據悉,7月5日,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發布關於對「運滿滿」「貨車幫」「BOSS直聘」啟動網路安全審查的公告。

為防範國家數據安全風險,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按照《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對「運滿滿」「貨車幫」「BOSS直聘」實施網路安全審查。

為配合網路安全審查工作,防止風險擴大,審查期間,「運滿滿」、「貨車幫」、「BOSS直聘」停止了新用戶注冊。

滴滴出行app也剛被下架:

7月2日,國家網信網曾公告,為防範國家數據安全風險,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按照《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對「滴滴出行」實施網路安全審查。

隨後在7月4日,國家網信辦通報,根據舉報,經檢測核實,「滴滴出行」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相關規定,通知應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要求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嚴格按照法律要求,參照國家有關標准,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切實保障廣大用戶個人信息安全。

Ⅸ 2022年上半年發布的網路安全相關政策有

國家政策

1、2022年1月4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等十三部門聯合修訂了《網路安全審查辦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指出,網路安全審查堅持防範網路安全風險與促進先進技術應用相結合、過程公正透明與知識產權保護相結合、事前審查與持續監管相結合、企業承諾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從產品和服務以及數據處理活動安全性、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等方面進行審查。

2、2022年1月4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互聯網信息服務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規定》的出台,旨在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演算法推薦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發展。

3、2022年1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國辦發〔2021〕51號)

《方案》要求完善公共數據開放共享機制、建立健全數據流通交易規則、拓展規范化數據開發利用場景、加強數據安全保護。明確探索「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的交易範式,實現數據使用「可控可計量」,推動完善數據分級分類安全保護制度。

4、2022年1月12日,國務院發布《「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

《規劃》部署了八項重點任務,在數字經濟安全體系方面,提出了三個方向的要求,一是增強網路安全防護能力、二是提升數據安全保障水平、三是切實有效防範各類風險,並系統闡述了網路安全對於數字經濟的獨特作用及重要性。

5、2022年1月18日,發改委、網信辦、市場監管總局、工信部等九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推動平台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發改高技〔2021〕1872號)

《意見》強化數據安全管理工作;推動平台企業深入落實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探索開展數據安全風險態勢監測通報,建立應急處置機制。

6、2022年1月22日,工信部、發改委聯合印發《關於促進雲網融合 加快中小城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

《通知》明確將面向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下的中小城市(含地級市、縣城和特大鎮)組織實施雲網強基行動,增強中小城市網路基礎設施承載和服務能力,推進應用基礎設施優化布局,建立多層次、體系化的算力供給體系。

7、2022年1月26日,中央網信辦等10部門印發《數字鄉村發展行動計劃(2022-2025年)》

數據安全保障提出,加強安全保障加強農業農村數據安全保護,落實涉農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制度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8、2022年2月15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十三部門聯合修訂發布的《網路安全審查辦法》正式施行

《辦法》以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供應鏈安全為核心,重點加強對數據安全的關注和規范,聚焦網路產品、服務及數據處理活動,助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與網路平台的高質量發展。

Ⅹ 網路安全審查辦法規定當事人申報網路安全審查應當提交哪些材料

當事人申報網路安全審查,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報書;

(二)關於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分析報告;

(三)采購文件、協議、擬簽訂的合同或者擬提交的首次公開募股(IPO)等上市申請文件;

(四)網路安全審查工作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應當自收到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審查申報材料起10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需要審查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第十條網路安全審查重點評估相關對象或者情形的以下國家安全風險因素:

(一)產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擾或者破壞的風險;

(二)產品和服務供應中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業務連續性的危害;

(三)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

(四)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遵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情況;

(五)核心數據、重要數據或者大量個人信息被竊取、泄露、毀損以及非法利用、非法出境的風險;

(六)上市存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核心數據、重要數據或者大量個人信息被外國政府影響、控制、惡意利用的風險,以及網路信息安全風險;

(七)其他可能危害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網路安全和數據安全的因素。

第十一條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認為需要開展網路安全審查的,應當自向當事人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審查,包括形成審查結論建議和將審查結論建議發送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相關部門徵求意見;情況復雜的,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

第十二條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應當自收到審查結論建議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