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路犯罪管轄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案件審判管轄,以屬地管轄為主,屬人管轄為輔。《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二十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
(一)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
(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二條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條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Ⅱ 網安管轄的十一類案件
法律分析:1、網安部門主管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案
2、網安部門主管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案
3、網安部門主管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案
4、網安部門主管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
5、網安部門主管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案
6、網安部門主管非法利用信息網路案
7、網安部門主管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Ⅲ 網安部門管轄的十一類案件
網安部門管轄七種刑事犯罪。1、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案(《刑法》第285條)。2、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案(《刑法》第285條第2款,《修正案(七)》第9條第1款)。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案(《刑法》第285條第3款,《修正案(七)》第9條第2款)。4、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刑法》第286條)。5、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案(《刑法》第286條之一,《修正案(九)》第28條)。6、非法利用信息網路案(《刑法》第287條之一,《修正案(九)》第29條)。7、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案(《刑法》第287條之二,《修正案(九)》第29條)
法律依據:
《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轄分工規定》 1、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案(《刑法》第285條)。2、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案(《刑法》第285條第2款,《修正案(七)》第9條第1款)。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案(《刑法》第285條第3款,《修正案(七)》第9條第2款)。4、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刑法》第286條)。5、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案(《刑法》第286條之一,《修正案(九)》第28條)。6、非法利用信息網路案(《刑法》第287條之一,《修正案(九)》第29條)。7、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案(《刑法》第287條之二,《修正案(九)》第29條)
Ⅳ 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行政執法程序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和保障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和《國務院關於授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規定。第二條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依法實施行政執法,對違反有關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是指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和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第三條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實施行政執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法律法規規章適用准確適當、執法文書使用規范。第四條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建立行政執法督查制度。
上級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對下級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實施的行政執法進行督查。第五條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執法人員培訓、考試考核、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
執法人員應當參加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組織的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培訓,並經行政執法資格考試或者考核合格,取得執法證後方可從事執法工作。
執法證由國家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統一制定、核發或者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核發。第二章管轄第六條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管轄。
違法行為發生地包括實施違法行為的網站備案地,工商登記地(工商登記地與主營業地不一致的,應按主營業地),網站建立者、管理者、使用者所在地,網路接入地,計算機等終端設備所在地等。第七條市(地、州)級以下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依職權管轄本行政區域內的互聯網信息內容行政處罰案件。
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依職權管轄本行政區域內重大、復雜的互聯網信息內容行政處罰案件。
國家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依職權管轄應當由自己實施行政處罰的案件及全國范圍內發生的重大、復雜的互聯網信息內容行政處罰案件。
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級別管轄的具體規定。第八條對當事人的同一違法行為,兩個以上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均有管轄權的,由先行立案的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管轄。必要時,可以移送主要違法行為發生地的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管轄。
兩個以上的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對管轄權有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指定管轄。第九條上級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直接辦理下級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管轄的案件,也可以將自己管轄的案件移交下級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辦理。
下級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對其管轄的案件由於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可以報請上級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管轄或者指定管轄。第十條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發現案件不屬於其管轄的,應當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
受移送的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應當將案件查處結果及時函告移送案件的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認為移送不當的,應當報請共同的上一級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指定管轄,不得再次移送。第十一條上級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接到管轄爭議或者報請指定管轄請示後,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指定管轄的決定,並書面通知下級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第十二條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發現案件屬於其他行政機關管轄的,應當依法移送有關機關。
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司法機關決定立案的,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應當自接到司法機關立案通知書之日起三日內將與案件有關的材料移交司法機關,並辦結交接手續。第十三條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對依法應當撤銷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吊銷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的,應當提出處理建議,並將取得的證據及相關材料報送原發證的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由原發證的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依法作出是否撤銷許可、吊銷許可證的決定。
Ⅳ 網路犯罪適用法律規定有哪些
網路犯罪適用法律規定
一、有關互聯網安全和信息保護等方面的法律規范
全國人大常委會2000年頒布的《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和2012年頒布的《關於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以及國務院2000年制定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其中,《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第一至第五條從不同層面規定了網路犯罪的刑法問題,規定了五類網路犯罪的刑事責任。
《關於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重點關注的是網路信息安全保護問題。如第一條規定,不得竊取或以非法手段獲取公民個人電子信息。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主要針對的是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信息服務規范問題。
二、刑法有關網路犯罪的專門性規定
第285條:規定了「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
第286條:規定了「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第287條:對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其它犯罪的提示性規定。
第363條:製作、復制、出版、傳播淫穢物品罪。
第364條:傳播淫穢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它淫穢物品的規定。
來源唐山律師:網頁鏈接
三、有關網路犯罪的司法解釋和規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網路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11年兩高《關於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兩高分別於2004和2010年頒布的《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台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若干問題的解釋》及《解釋(二)》,兩高2003年出台的《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法2013年頒布的《審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2000)等等。
Ⅵ 北京互聯網法院管轄范圍
北京互聯網法院集中管轄北京市的轄區內應當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審案件:
(一)通過電子商務平台簽訂或者履行網路購物合同而產生的糾紛;
(二)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網路服務合同糾紛;
(三)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小額借款合同糾紛;
(四)在互聯網上首次發表作品的著作權或者鄰接權權屬糾紛;
(五)在互聯網上侵害在線發表或者傳播作品的著作權或者鄰接權而產生的糾紛;
(六)互聯網域名權屬、侵權及合同糾紛;
(七)在互聯網上侵害他人人身權、財產權等民事權益而產生的糾紛;
(八)通過電子商務平台購買的產品,因存在產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益而產生的產品責任糾紛;
(九)檢察機關提起的互聯網公益訴訟案件;
(十)因行政機關作出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互聯網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管理等行政行為而產生的行政糾紛;
(十一)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其他互聯網民事、行政案件。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第三條互聯網信息服務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
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有償提供信息或者網頁製作等服務活動。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無償提供具有公開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務活動。
第四條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
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
第五條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葯品和醫療器械等互聯網信息服務,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在申請經營許可或者履行備案手續前,應當依法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第六條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除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規定的要求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業務發展計劃及相關技術方案;
(二)有健全的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服務項目屬於本辦法第五條規定范圍的,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同意的文件。
第七條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
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申請人取得經營許可證後,應當持經營許可證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第八條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辦理備案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主辦單位和網站負責人的基本情況;
(二)網站網址和服務項目;
(三)服務項目屬於本辦法第五條規定范圍的,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的同意文件。
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對備案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編號。
Ⅶ 網安大隊是干什麼的
一、網安大隊是干什麼的
1、網安大隊的職責如下:
(1)協調、監督、檢查、指導對本地區黨政機關和金融機構等重要部門公共信息網路和互聯網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
(2)檢查網路安全管理及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和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單位安全組織和安全員的工作;
(4)監督、檢查、指導要害部門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落實;
(5)依據國家有關計算機機房的標准和規定,對計算機機房的建設和在計算機機房附近的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十條
建設、運營網路或者通過網路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二、網安大隊管轄的案件范圍有哪些
1、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案;
2、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案;
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案;
4、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
5、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案;
6、非法利用信息網路案;
7、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案。
Ⅷ 網路犯罪管轄權規定
網路犯罪管轄權的規定有:
1、網路犯罪案件的管轄地是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網路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網站伺服器所在地,網站管理者或建立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使用計算機信息系統所在地;
2、對於有多個犯罪地的網路犯罪案件,可以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網路犯罪的特徵有哪些
1、犯罪主體多元化,年輕化。隨著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和網路的普及,各種職業、年齡、身份的人都可能實施網路犯罪。在網路犯罪中,特別是黑客中,青少年的比例相當大。網路犯罪主體的年輕化與使用電子計算機者特別是上網者年輕人占較大的比例及年輕人對網路的情有獨鍾和特有的心態有很大的關系。據國內外已發現的網路犯罪案件統計,當今網路犯罪年齡在18至40歲之間的佔80,平均年齡只有23歲;
2、犯罪方式智能化、專業化。網路犯罪是一種高技術的智能犯罪,犯罪分子主要是一些掌握計算機技術的專業研究人員或對計算機有特殊興趣並掌握網路技術的人員,他們大多具有較高的智力水平,既熟悉計算機及網路的功能與特性,又洞悉計算機及網路的缺陷與漏洞。只有他們能夠藉助本身技術優勢對系統網路發動攻擊,對網路信息進行侵犯,並達到預期的目的;
3、犯罪對象的廣泛性。隨著社會的網路化,網路犯罪的對象從個人隱私到國家安全,從信用卡密碼到軍事秘密,無所不包;
4、犯罪手段的多樣化。信息網路的迅速發展,信息技術的普及與推廣,為各種網路犯罪分子提供了日新月異的多樣化,高技術的作案手段,諸如竊取秘密、調撥資金、金融投機、剽竊軟體、偷漏稅款、發布虛假信息、入侵網路等網路犯罪活動層出不窮,花樣繁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六條
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
Ⅸ 網監支隊管轄的案件
網安部門網監支隊管轄的刑事案件共七種:
1、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5條)
2、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5條第2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第9條第1款)
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5條第3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第9條第2款)
4、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6條)
5、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6條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修正案(九)》第28條)
6、非法利用信息網路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7條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29條)
7、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7條之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29條)
網路安全保衛部門發現主要犯罪行為通過網路實施的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案,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案,組織考試作弊案,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案,代替考試案,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案,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以及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案的,可以立案偵查,其他有關辦案部門應當積極協助、配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