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滴滴被處罰,你覺得對今後的互聯網發展及大數據應用會有何影響
這次處罰,有力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和國家信息安全,必將成為中國互聯網歷史上有著重大意義的事件;同時,滴滴被罰也給其它平台企業敲響了警鍾。近年來,我國平台經濟蓬勃發展,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然而,伴隨著野蠻競爭、無序擴張,一些弊端也逐漸顯現,如電商平台大數據殺熟、App用戶隱私數據泄露等問題……這不僅引發人們對於平台經濟影響公平競爭、危害信息安全的思考,也給監管帶來新的挑戰。無規矩不成方圓。此前,多個部門已陸續出台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和數據保護等方面的法律與政策。而隨著監管法規和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善,平台經濟也開始面臨常態化監管。
唯一的警示作用就是沒警示作用!說實話對創始人和CEO自罰100萬,我是真沒見過這么多的!這讓我想起了國內的獐子島,康美葯業,也讓我想起了美國的安然。當初安然公司造假直接被罰破產了,公司老闆高管等被罰71.4億美元,最後還蹲大牢了,就連負責會計審計的公司安達信都直接破產了,退出了長達89年的審計行業。不得不說,我國商業環境的優越性,那是歐美國家無法比擬的,更無法超越!
在平台霸佔市場的時代,個體只能賺到辛苦錢。因為個體的脖子雖然被平台(比如淘寶/滴滴/抖音/美團等等)卡牢,但是他們不會卡死你,就只給你留一個可以喘息的空間,讓你疲於奔命,卻又只能賺到基本的利潤率,維持生存。當它們看你快要死的時候,就稍微松一點手,讓你喘口氣,你一旦活的歡快了,就立刻卡緊你,擼你一把,讓商家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比如現在淘寶和拼多多上開店,就得拼價格,完全薄利多銷,平台會始終將商家的利潤維持在僅僅能夠解決商家溫飽的邊緣線上,很多外賣騎手被困在演算法里。
像美團/餓了嗎這種平台,雖然很多餐飲店通過這些平台每天都有源源不斷的訂單,但是商家要不斷的做促銷才有銷量,最後一算賬,利潤越來越薄。同樣的邏輯,在滴滴上開車的司機,這一兩年也只能賺到辛苦錢了,之前開滴滴的司機少,如今越來越多的人無事可做都去開滴滴了,叫車越來越容易,補貼越來越少,平台的抽成也越來越多。處罰滴滴,目的不是打壓某個人、某個平台,而是為了讓市場更規范、競爭更公平,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進一步擴大內需,為了更好促進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
⑵ 滴滴被實施網路安全審查,新用戶注冊叫停,此事給滴滴造成了哪些負面影響
滴滴被網路安全審查。從7月4號開始停止下載造成的負面影響那是決定性的,這個負面影響大到什麼程度呢?就是說後來還能不能有這個東西,那就看運氣了,這個東西都不是我們能評價得了的,那已經不是單純企業經營的問題了。
這個事情的負面影響它已經不是我們能評價的了,因為就像自己在開頭所說的國家安全法根據這些法律叫停整改,那你覺得這還是小事嗎?網上傳的那麼多東西,真的假的咱們也不清楚,所以也只能是說你做好更換軟體的准備。畢竟我們只是消費者,你打車在哪個平台打車他重要嗎?不重要你要的只是結果,我出門之後能有車坐,我想花錢能約到這就行了,別的你就不要關心那麼多了。
⑶ 滴滴事件為何直接上升到國家安全
滴滴公司被罰款80.26億,侵犯用戶的隱私信息,嚴重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在2015年滴滴就通過打車信息推演出國家各部委的工作情況,由此推測國家重要部門的關鍵數據,這對於我們國家的安全來說,可謂是致命的背刺!
⑷ 「滴滴」事件背後的大國數據博弈
文章首發-公眾號: 鑽石研報 。
一、「滴滴」事件的背後是大國數據的博弈
1、滴滴赴美低調上市,旋即被網信辦啟動網路安全調查。 6月30日,滴滴低調完成赴紐交所IPO動作,募資不低於44億美元。7月2日,網信辦發布消息,為防範國家數據安全風險,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依據《國家安全法》、《網路安全法》、《網路安全審查辦法》等,對滴滴實施網路安全審查,審查期間停止新用戶注冊。7月4日,網信辦再次發布消息,要求滴滴App下架。這樣的監管對象、監管措施和推動力度在行業內並不多見。
2、「滴滴事件」敲響了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警鍾,未來相關監管力度也將持續提升。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個人信息安全問題愈發嚴重。2021年6月,工信部就通報過291款侵害用戶權益App,並進一步加大對App彈窗信息關不掉或者未顯著提供關閉功能標識,開屏信息、彈窗信息利用文字、圖片、視頻等方式欺騙誤導用戶跳轉至其他頁面等突出問題的整治力度。「滴滴事件」敲響了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警鍾,我們認為未來相關監管力度也將持續提升。
3、從立法層面來看,國家對個人信息保護重視程度明顯提升。 於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民法典》總則編第111條,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2021年4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二次審議稿)》在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後面向 社會 公布並徵求意見。二審稿第57條規定,「提供基礎性互聯網平台服務、用戶數量巨大、業務類型復雜的個人信息處理者」需要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特別義務: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員組成的獨立機構,對個人信息處理活動進行監督;對嚴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處理個人信息的平台內的產品或者服務提供者,停止提供服務;定期發布個人信息保護 社會 責任報告,接受 社會 監督。該規定重點強化超大型互聯網平台信息保護義務。
4、歸根結底,滴滴事件還是網路安全問題,網路安全問題重要性超過傳統認知范疇。 盡管滴滴中國活躍用戶3.8億(據招股說明書),但此次受到監管審查,原因是網路安全,和較早對多個企業展開的反壟斷審查不盡相同。一方面,位置信息是更為敏感的數據,不僅涉及財產安全,往往還涉及人身安全、國家安全。和保護其實會滲透在更為廣闊的空間和場景,遠不止日常的線上辦公、生活領域。未來,網路安全還會緊密關聯到工業生產、虛擬現實、區塊鏈、物聯網、智慧城市等新領域。
二、數據戰略意義上升,警惕「以經濟之名行政治之實」。
1、數據作為核心生產要素,其戰略意義上升,保護/獲取數據資源尤為關鍵。 由於數據正在逐步成為核心生產要素,對生產生活活動,甚至人的思想產生的影響越來越大,因此從大國博弈的層面來看,首先如何保護本國的數據不輕易為他國所用,其次如何獲得他國數據為自身所用,就尤為關鍵。可以說,數據不只是一個商業問題,更具有戰略意義。從全球來看,不同經濟體目前採用的方式表面來看五花八門,但核心都是在互聯網數字 社會 「自上而下」構建法制體系來保護/獲取數據這一核心要素,看似市場行為,實則隱含國家安全和大國博弈的考量。
2、對內來看,美國可能正在借「反壟斷」之名,開始加強對數據的監管。 大多數人看美國反壟斷,只是從商業的角度去看,參考的是90年代的微軟反壟斷案,而忽略了互聯網平台實際上形成的雙重壟斷——表面是某一個商業領域的壟斷,背後實際上是對數據的壟斷。互聯網平台是大數據收集的載體,利用這些數據不僅危害行業本身的市場平等競爭,更重要的是可能造成隱私泄露、影響國家安全等非市場化的問題。因此,盡管拜登和特朗普在諸多觀點上大相徑庭,但是對於 科技 巨頭反壟斷的看法則較為一致。在特朗普執政的後期,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開始針對Google、Facebook、Amazon、Apple四家互聯網 科技 巨頭進行反壟斷調查,並於2020年7月29日舉行了反壟斷聽證會。而拜登執政之後延續,甚至試圖進一步加強了對互聯網平台的監管。
3、對外來看,美國或也正借「收緊對赴美上市企業監管」來獲取更多信息。 除了通過反壟斷調查,美國自2020年以來也加緊了對赴美尋求融資企業的審核和管控,需要警惕其將此作為獲取財務、營業數據等信息的渠道。2021年,《外國公司問責法案》正式生效。該法案對在美上市公司基本披露義務作了規定,要求向美國證監會(SEC)披露該公司審計報告、發行者本國(即該公司設立國)政府機構持有的該公司股份比例、公司所聘會計師事務所境外分支機構所在國政府機構是否對公司擁有控制權等信息。連續三年不能滿足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對會計師事務所檢查要求的外國發行人,將被迫從美國退市。而根據PCAOB的報告,截至2020年5月,全球225家因監管障礙而無法進行審計監察的美國上市公司,有213家來自中國內地及中國香港,其餘11家來自比利時。換言之,美國的《外國公司問責法案》,給中國企業(尤其是科創企業)境外融資增加了極大的摩擦成本,並且提升了中概股退市的風險。需要持續關注美國以自己的金融市場優勢,來獲取數據等關鍵要素的潛在風險。
參考內容:
《中銀證券-計算機行業點評:上市與下架,滴滴事件是不是網路安全問題?》
《開源證券-計算機行業點評報告:「滴滴事件」敲響個信安全警鍾,把握網安投資機會》
《興業證券-大國數據博弈系列開篇:「滴滴」事件背後的大國數據博弈》
⑸ 滴滴被罰金額高達80.26億元,被罰這么多是何原因
2022年7月21日,滴滴因存在16項違法事實,被處以80.26億元罰款並全網通報,引發公眾關注。
2020年秋至2021年夏互聯網企業出現的一系列動作,似乎打破了一個時代的默契。本文指出,“滴滴事件”並非單純的國家-資本關系偶發事件,它反映出新技術革命時代,資本要素與國家能力之間的深刻緊張。“滴滴事件”以數據安全問題為表徵,但其背後體現的,是數據安全與資本壟斷邏輯的並生與雜糅。一方面,“滴滴事件”及其數據安全危機確實觸碰到國家安全的底線邏輯;另一方面,這一問題的產生則衍生自資本壟斷的基本機理。
滴滴偷偷在在美國上市,
這些信息,如果都放在美國,你想想會發生什麼後果 ?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不要為了一己私利,棄國人於不顧。
總結:滴滴作為新時代發展的產物,迎合了新時代人們的一系列需求,比如提前訂車、搭便車,這恰恰是傳統計程車做不到的。一開始備受人們的歡迎,平台創建之初的本意本來是好的,既能利用社會閑置資源,又能為人們出行提供便利,但這個工具本身是沒有問題的。此次滴滴受到重罰,希望也能給其他企業一個警告,不要為一時利益,再干那些損人不利己的事了。
國家、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
⑹ 滴滴出行致歉:機房網路故障致部分服務受影響,已全面恢復,造成什麼影響
滴滴出行致歉:機房網路故障致部分服務受影響,已全面恢復,造成很大的影響,首先消費者對於滴滴的信任度下降,其次滴滴的消費者也會因此減少,最後,滴滴暴露出來的問題也讓其陷入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首先,這會影響到滴滴的消費者對其信任度
滴滴出行致歉:機房網路故障致部分服務受影響,已全面恢復,造成很大的影響,而其中大影響我認為有存在著消費者對於滴滴的一個影響,消費者也會因此對於滴滴的一個信任度下降,因為其服務問題不僅只有這一次發生,之前就已經發生過多次,那麼從政一個角度來說的話,消費者也會因此失去對滴滴的信心。
總之,滴滴出行致歉:機房網路故障致部分服務受影響,已全面恢復,造成很大的影響,不僅對於消費者對他的信任,對我來說以及對於滴滴的一個服務性能來說,還要對於消費者對滴滴的使用來說都是有著很大的影響的。
⑺ 滴滴被查與個人信息安全保護
2021年6月30日,滴滴在美國紐交所掛牌上市。奇怪的是,滴滴官方並未組織任何慶祝儀式,此番上市極為快速且低調。7月2日,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發布了《關於對「滴滴出行」啟動網路安全審查的公告》,宣布對「滴滴出行」實施網路安全審查,審查期間「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戶注冊。
7月4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以下簡稱網信辦)發布《關於下架「滴滴出行」App的通報》,7月9日,網信辦又發布了《關於下架「滴滴企業版」等25款App的通報》,兩份通報均稱:相關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網信辦已通知應用商店下架相關APP,並要求相關運營者嚴格按照法律要求,參照國家有關標准,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切實保障廣大用戶個人信息安全。
社會 不斷進步,特別是電信、互聯網、數字化、人臉識別信息技術的突飛猛進,開啟了一個「萬物互聯」的全新時代,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凡事有利則有弊,信息技術的發展,也造成了個人信息的大量泄露。各種推銷、騷擾電話、垃圾簡訊、詐騙信息,層出不窮,並依靠這些非法泄露的信息進行精準投放,給人們的生活造成了極大困擾,觸發了 社會 對個人信息泄露問題深層次的焦慮和擔憂。
隨著互聯網和智能手機的普及,各種軟體、APP在違規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方面,可以說更是「重災區」。據公開的報道,運滿滿、貨車幫、BOSS直聘等APP,悅跑圈、咕咚、Keep、華為、小米、咪咕善跑等主流運動App,訊飛輸入法、QQ輸入法、搜狗輸入法、360手機衛士、360搜索和360瀏覽器、抖音、微信讀書等大家耳熟能詳的軟體、APP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更有甚者,一些單位或個人竟然將其獲取的個人信息大量販賣,用以牟利,圍繞個人信息,已經形成了一條黑色產業鏈。
中國消費者協會的一項研究表明,85.2%的公民曾遇到過個人信息泄露的情況。這些個人信息被非法收集和不當使用,不但對個人利益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害,甚至對國家安全也構成重大威脅。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網路安全法》以專章對網路運營者應當如何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作出了規定。《網路安全法》規定了網路運營者應當對其收集的用戶信息嚴格保密的義務;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原則;收集、使用信息應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法和違約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的個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毀損、丟失。
為了保護兒童個人信息安全,促進兒童 健康 成長,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兒童個人信息網路保護規定》,對保護兒童個人信息安全作出了特別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作為我國民法領域的基本法,系統地確立了個人信息保護制度並明確自然人個人信息權益。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條庄嚴宣告:「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該條還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我國刑法則從刑罰的角度,對個人信息進行保護。
刑法專門規定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不僅如此,《數據安全法》已於今年6月10日正式出台,《個人信息保護法》也已進入人大的審議程序,應當說,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之網,已越織越密。
需要指出的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即使已形成一套法律體系,但個人信息保護依然任重而道遠。「滴滴出行」事件提醒我們:加強政府監管、促進行業自律和個人保護意識提升也不可或缺;只有各方形成合力,個人信息保護才能真正落到實處。
【作 者 簡介】
張永華 百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
百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副主任,執業領域:民商事各類業務,尤其擅長房地產建築、金融、公司法律事務及涉外法律事務。善於跳出常規模式,另闢蹊徑,為客戶提供最佳的解決方案。
⑻ 如何看待網傳滴滴為赴美上市把中國道路信息和用戶數據泄露給美國
滴滴的行為令人氣憤,網信辦官方微信發文稱,根據舉報,經檢測核實,「滴滴出行」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相關規定,通知應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要求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嚴格按照法律要求,參照國家有關標准,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切實保障廣大用戶個人信息安全。
國家網信辦不會在沒有證據,沒有調查,沒有核實的前提下說出「滴滴出行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
請感受一下這簡短有力的措辭,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恐怕今晚所有中國互聯網公司聽到這句話,晚上都睡不著覺。
各位可以結合知乎之前那個滴滴網路審查的回答就可以明白,非常多的人對具備行業壟斷性質且赴美上市的中國互聯網公司擁有不切實際的幻想。
一個滴滴倒下,根本不算什麼,影響不了中國社會的正常運轉。復制一個沒有核心競爭力的滴滴跟玩似的,滴滴倒了反而會加速行業的改革、優化、規范。
滴滴的成功靠的是什麼,各位心裡要有數。別真以為滴滴有什麼晶元級的核心競爭力,連國家都要敬著它。
希望國家拿出掃黑除惡的氣勢來對待互聯網企業違法違規收集使用用戶信息的行為,嚴查大數據殺熟,嚴查用戶隱私數據倒賣,嚴查快遞金融信息灰產,嚴查企業壟斷。
你整治得好,老百姓就拍手叫好,老百姓才會更加擁護你。同時,也希望中國互聯網企業認真想一想,究竟是用戶離不開你,中國市場離不開你,還是你離不開用戶,你離不開中國市場。
最後,千萬不要覺得滴滴事件中的網路安全只有「國家安全」,人民不安全,才是真正的不安全。在人民和國家的利益面前,不會管你姓馬還是姓柳。
我國地圖數據特殊性:
由於我國測繪資質的特殊性外國是一直拿不到我國地圖數據的,GoogleMap中緬邊界啥的甚至有商家出現在海上。
這是因為我國地圖和GPS匹配時為了國家安全採用了和外國(一般是WGS84)不同的定位標准(GCJ-02,網路額外添加加密演算法的為BD09/0911)。
GCJ-02會通過一套特殊的演算法加密+偏移源數據,解密後才能正確顯示在地圖上。
如果是真的這次滴滴相當於至少直接把車能開進去的地方的GCJ-02偏移結果全都匯報了。
帶來的直觀後果就是如果美帝想要開戰定位重大基礎設施/機場/軍用設施就更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