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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書面政策程序

發布時間: 2022-12-22 06:32:31

1. 學校網路安全宣傳活動方案

為保障活動順利開展,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活動方案准備工作,活動方案是對具體將要進行的活動的每個步驟詳細分析,研究後所制定的書面計劃。活動方案要怎麼制定呢?以下是我幫大家整理的學校網路安全宣傳活動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網路安全宣傳活動方案1

一、活動時間

20xx年9月17至9月23日

二、活動主題

網路安全為人民網路安全靠人民

三、活動形式

(一)懸掛網路安全宣傳橫幅。活動期間,利用LED大屏、橫幅、板報等載體刊載網路安全宣傳標語,營造良好的活動氛圍。

(二)認真學習網路安全知識。堅持問題導向,認真學習網路安全法律法規和技術,深入學習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系統網路與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加強新媒體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集中開展一次網路安全知識學習,對路由器、U盤、電子郵箱等網路和存儲設備使用的基本技能、網路應急基礎知識涉密信息的存儲傳輸程序等進行培訓,提高普及率。各科室、局直各單位和招生、學籍、財務等涉及關鍵基礎信息的'領域要進一步加強對涉及網路信息安全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網路安全意識和防範應急能力。

(三)開展網路安全知識專題宣傳活動。各園校要以信息技術課堂、板報、專欄為載體,大力宣傳網路安全知識;要動員教師和家長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學習宣傳相關網路安全知識;要結合實際自製宣傳資料、通過宣傳活動進社區等方式擴大活動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四)召開網路安全知識主題班會。要利用9月18日「校園日」活動契機,結合學生認知特點,以班級為單位召開主題班會,通過分享故事、體會和交流發言、觀看視頻等形式,重點做好網路安全、防範電信詐騙、合理使用手機上網等方面基礎知識的普及,提高學生網路安全意識,增強識別和應對網路危險的能力。

(五)開展網路安全科普教育活動。要開展「小手拉大手、網路安全同參與」家校互動活動。9月22日,本屆「青少年日」活動當天,要引導廣大家長和學生一起學習網路安全科普知識,通過家長的微信和微博推送一條網路安全信息。

(六)開展成果檢驗活動。各園校要結合實際,開展一次以網路安全知識為主要內容的小知識競賽、手抄報展示、主題演講等活動,提升宣傳教育的效果。

四、活動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園校、各單位要加強對此次活動的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志(網路和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要充分認識加強師生網路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有始有終安排落實好此項活動。

(二)創新活動載體。要結合學生認知特點和教師培訓實際,創新思路開展工作,積極創設適合師生的學習宣傳環境和活動載體,提高活動的參與度和效果。

(三)做好宣傳總結。活動期間要及時報送信息,以大家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宣傳。同時,認真做好總結,9月24日前將總結報送市教育局綜合宣傳科(局直單位、市屬學校直接報送,各園校由教育組統一報送)。

學校網路安全宣傳活動方案2

一、活動主題

活動主題為「網路安全知識進校園」,旨在提高全體師生網路安全自我保護意識,提升其網路安全問題甄別能力。

二、活動時間

20xx年11月24日至30日。

三、活動內容

以「媒體全鋪開、校園全覆蓋、師生全知曉」為目標,統一使用「國家網路安全宣傳周」標識,校園宣傳活動內容如下:

1.學習黨和國家網路安全戰略、方針、政策,了解目前國家在網路安全方面的前沿動態。

2.召開網路安全工作匯報會,展示我院在網路安全維護工作方面所採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3.採用線上加線下的方式進行網路安全宣傳,開展網路安全知識普及活動。

四、活動形式

本次網路安全宣傳活動採取以下形式開展:

(一)舉辦校園網路安全宣傳周啟動及簽名活動

(二)利用室外LED電子大屏滾動播放網路安全宣傳公益短片。同時,將這些宣傳視頻上傳至校園網資源平台,供廣大師生學習觀看,並推送到移動平台,以方便手機等移動終端用戶觀看。

(三)在校園網上開辟一個網路安全宣傳專欄,對開展宣傳活動的方案、計劃等相關資料以及宣傳活動所取得的成果進行公布,提供電子版全民安全使用網路手冊,共廣大師生下載學習使用。並鏈接至「國家網路安全宣傳周頁面」。

(四)在校園廣播台開設專題欄目,宣傳相關網路安全知識以及網路安全專家談的相關內容。

(五)舉辦網路安全宣傳講座。

邀請網路安全方面的專家為師生舉辦專題講座。在三個校區分別進行。

(六)製作網路安全宣傳展板,宣傳海報等。

(七)開展網路安全知識咨詢。

(八)懸掛網路安全宣傳橫幅。

學校網路安全宣傳活動方案3

一、活動主題

網路安全為人民,網路安全靠人民

二、活動時間

xxxx年9月19日——9月25日,其中9月20為主題教育日。

三、參加對象

全校教職工、學生和家長。

四、活動形式

(一)氛圍營造

學校在宣傳活動期間,用LED電子顯示屏、微信公眾號、網站、Q群等多種形式宣傳網路安全,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

(二)電子屏滾動播出

利用學校大門處的LED電子屏,滾動播出網路安全宣傳知識,介紹防信息泄露、防網路詐騙等網路安全相關知識。

(三)開展活動

學校以網路安全宣傳為主題,通過開展主題隊會、舉辦講座、國旗下講話等形式開展網路安全宣傳活動。(班主任和德育處提供圖片)

(四)網路宣傳

學校網站、學校Q群、班級Q群和翼校通多渠道宣傳網路安全知識。(班主任提供發家長Q群、發翼校通的圖片)

五、活動要求

(一)各部門、每一位教師要高度重視此次宣傳活動,按學校方案落實好每一項工作,學校將組織人員對活動情況進行檢查。

(二)各班主任務必將活動開展圖片於9月23日上午12:00前傳余xx,郵箱:xx,聯系電話xx。

學校網路安全宣傳活動方案4

一、活動目的

目前,我校已基本實現了網路校園全覆蓋,為深入開展網路安全宣傳周活動,培養師生綠色上網、文明上網意識和良好習慣,增強師生網路安全防護能力,加強網路安全教育宣傳,全面構建學校文明、安全、和諧的網路環境。

二、組織機構

為了搞好本次活動,韓城市西庄中學成立網路安全宣傳周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電教信息中心政教處各班主任

三、活動主題

本次活動主題為「共建網路安全共享網路文明」,旨在提高西庄中學師生網路安全自我保護意識,提升其網路安全問題甄別能力。

四、活動時間

20xx年9月17日至23日。

五、活動內容

開展網路安全宣傳周活動,旨在引導廣大師生和家長正確認識互聯網,依法管理和使用互聯網,自覺抵制網路危害,遠離網路違法犯罪陷阱,帶動全社會共同營造良好的網路環境。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網路安全宣傳活動,積極倡導師生文明上網、安全上網、綠色上網,大力宣傳涉網案件防範基本知識,使廣大師生成為積極參與活動、主動教育宣傳、堅決抵制惡習、養成良好上網習慣的網路安全踐行者。

1、學習網路安全方面的相關政策、法規、文件,了解目前網路安全方面的動態信息。

2、採用多種形式進行網路安全宣傳,普及基本的網路安全知識,使教師、學生增強網路安全防範意識,具備識別和應對網路危險的基本能力。

六、活動形式

充分利用校園網路、電子屏、黑板報等多種媒體,採用專題報告、主題班會等多種形式,開展網路安全主題宣傳活動。本次網路安全宣傳周活動建議採取以下形式開展:

1、懸掛網路安全宣傳橫幅。

電子屏幕上打出宣傳標語,內容為「安全上網,健康成長。文明上網。放飛夢想」。並懸掛橫幅,內容為「共建網路安全,共享網路文明」。

2、舉辦《全國青少年網路文明公約》簽名活動。

全校學生在《全國青少年網路文明公約》上舉行簽名活動,讓學生清楚青少年網路文明公約。並在校園網站和微信平台上發布網路安全相關知識。

3、舉辦主題班會

各個班級舉辦以「共建網路安全,共享網路文明」為主題的班會,讓師生通過主題班會對網路安全有更深刻的認識。

4、製作宣傳版面

製作宣傳校園網路安全版面,在校園內廣泛宣傳網路安全的重要性。

七、活動要求

按照活動計劃,分階段、分層次推進網路安全宣傳活動,讓每一名在校師生都普遍接受一次網路安全教育。

同時,開展一次清理清查活動,全面掌握學校網路設備、網路接入點、上網計算機的管理情況(特別是無線接入點的管理),了解師生網路安全防範基本信息。

2. 網路安全宣傳活動方案

為保障活動順利開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活動方案,活動方案其實就是針對活動相關的因素所制定的書面計劃。活動方案應該怎麼制定呢?下面是我為大家收集的2021年網路安全宣傳活動方案(精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網路安全宣傳活動方案1

為增強校園網路安全意識,提高網路安全防護技能,按照陝西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關於開展陝西省網路安全宣傳周活動的通知》精神,以及陝教保辦文件關於開展陝西省教育系統網路安全宣傳周活動通知要求。特製定出我院校園國家網路安全宣傳周活動方案:

一、活動主題

活動主題為「網路安全知識進校園」,旨在提高全體師生網路安全自我保護意識,提升其網路安全問題甄別能力。

二、活動時間

20xx年11月24日至30日。

三、活動內容

以「媒體全鋪開、校園全覆蓋、師生全知曉」為目標,統一使用「國家網路安全宣傳周」標識,校園宣傳活動內容如下:

1.學習黨和國家網路安全戰略、方針、政策,了解目前國家在網路安全方面的前沿動態。

2.召開網路安全工作匯報會,展示我院在網路安全維護工作方面所採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3.採用線上加線下的方式進行網路安全宣傳,開展網路安全知識普及活動。

四、活動形式

本次網路安全宣傳活動採取以下形式開展:

(一)舉辦校園網路安全宣傳周啟動及簽名活動

(二)利用室外LED電子大屏滾動播放網路安全宣傳公益短片。同時,將這些宣傳視頻上傳至校園網資源平台,供廣大師生學習觀看,並推送到移動平台,以方便手機等移動終端用戶觀看。

(三)在校園網上開辟一個網路安全宣傳專欄,對開展宣傳活動的方案、計劃等相關資料以及宣傳活動所取得的成果進行公布,提供電子版全民安全使用網路手冊,共廣大師生下載學習使用。並鏈接至「國家網路安全宣傳周頁面」。

(四)在校園廣播台開設專題欄目,宣傳相關網路安全知識以及網路安全專家談的相關內容。

(五)舉辦網路安全宣傳講座。

邀請網路安全方面的專家為師生舉辦專題講座。在三個校區分別進行。

(六)製作網路安全宣傳展板,宣傳海報等。

(七)開展網路安全知識咨詢。

(八)懸掛網路安全宣傳橫幅。

網路安全宣傳活動方案2

按照《市教育局關於開展網路安全宣傳周活動的通知》的相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經學校研究決定,在全校師生中開展網路安全教育宣傳周活動,特製訂方案如下:

一、活動時間

20xx年9月17日(星期一)至9月23日(星期日)。

二、活動主題

網路安全為人民,網路安全靠人民。

三、具體內容:

(一)舉行「共建網路安全,共享網路文明」網路安全教育周啟動儀式9月17日(星期一),按照八小關於網路安全教育周的活動安排,組織開展「共建網路安全,共享網路文明」安全教育啟動儀式,常校長做動員講話,並做具體的活動安排和要求。

1、召開一次「共建網路安全,共享網路文明」為主題的班會各班要緊密結合學生不良的上網習慣,選擇發生在學生身邊的典型案例,組織和引導學生進行深入討論身邊存在的網路安全隱患,結合學生進入黑網吧等現象進行討論,教育學生從自身做起,遵守網路安全准則。時時刻刻注意網路安全事項。班主任一定要在學生討論後進行總結,教育學生提高網路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各班自行組織時間開展。但必須在9月19日前完成。

2、大隊部組織落實相關活動並照相及過程資料的收集。

(二)、開展網路安全教育班級手抄小報及黑板報評比。每班5份手抄小報,各班出一期以「共建網路安全,共享網路文明」為主題的黑板報,學校進行評比(9月20日前)。

四、開展多種形式的網路安全教育宣傳活動

活動周期間,學校LED屏播出網路安全教育宣傳條幅,9月xx日,上一節「綠色上網、文明上網、健康上網」網路安全公開課。同時充分利用黑板報、宣傳欄、校園網等形式進行網路安全教育宣傳,營造濃厚的網路安全教育氛圍。

網路安全宣傳活動方案3

為了進一步提升全系統網路信息安全工作水平,加強網路安全教育宣傳,營造安全健康文明和諧的網路環境。按照省市有關工作安排,現就開展第五屆國家網路安全宣傳周活動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動時間

20xx年9月17至9月23日

二、活動主題

網路安全為人民網路安全靠人民

三、活動形式

(一)懸掛網路安全宣傳橫幅。活動期間,利用LED大屏、橫幅、板報等載體刊載網路安全宣傳標語,營造良好的活動氛圍。

(二)認真學習網路安全知識。堅持問題導向,認真學習網路安全法律法規和技術,深入學習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系統網路與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加強新媒體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集中開展一次網路安全知識學習,對路由器、U盤、電子郵箱等網路和存儲設備使用的基本技能、網路應急基礎知識涉密信息的存儲傳輸程序等進行培訓,提高普及率。各科室、局直各單位和招生、學籍、財務等涉及關鍵基礎信息的.領域要進一步加強對涉及網路信息安全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網路安全意識和防範應急能力。

(三)開展網路安全知識專題宣傳活動。各園校要以信息技術課堂、板報、專欄為載體,大力宣傳網路安全知識;要動員教師和家長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學習宣傳相關網路安全知識;要結合實際自製宣傳資料、通過宣傳活動進社區等方式擴大活動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四)召開網路安全知識主題班會。要利用9月18日「校園日」活動契機,結合學生認知特點,以班級為單位召開主題班會,通過分享故事、體會和交流發言、觀看視頻等形式,重點做好網路安全、防範電信詐騙、合理使用手機上網等方面基礎知識的普及,提高學生網路安全意識,增強識別和應對網路危險的能力。

(五)開展網路安全科普教育活動。要開展「小手拉大手、網路安全同參與」家校互動活動。9月22日,本屆「青少年日」活動當天,要引導廣大家長和學生一起學習網路安全科普知識,通過家長的微信和微博推送一條網路安全信息。

(六)開展成果檢驗活動。各園校要結合實際,開展一次以網路安全知識為主要內容的小知識競賽、手抄報展示、主題演講等活動,提升宣傳教育的效果。

四、活動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園校、各單位要加強對此次活動的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志(網路和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要充分認識加強師生網路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有始有終安排落實好此項活動。

(二)創新活動載體。要結合學生認知特點和教師培訓實際,創新思路開展工作,積極創設適合師生的學習宣傳環境和活動載體,提高活動的參與度和效果。

(三)做好宣傳總結。活動期間要及時報送信息,以大家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宣傳。同時,認真做好總結,9月24日前將總結報送市教育局綜合宣傳科(局直單位、市屬學校直接報送,各園校由教育組統一報送)。

網路安全宣傳活動方案4

為增強我區教育系統網路安全意識,提高網路安全防護技能,根據中央網信辦、市區網信辦相關要求,我校決定開展網路安全宣傳周活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動主題

網路安全為人民,網路安全靠人民

二、活動時間

xxxx年9月19日——9月25日,其中9月20為主題教育日。

三、參加對象

全校教職工、學生和家長。

四、活動形式

(一)氛圍營造

學校在宣傳活動期間,用LED電子顯示屏、微信公眾號、網站、Q群等多種形式宣傳網路安全,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

(二)電子屏滾動播出

利用學校大門處的LED電子屏,滾動播出網路安全宣傳知識,介紹防信息泄露、防網路詐騙等網路安全相關知識。

(三)開展活動

學校以網路安全宣傳為主題,通過開展主題隊會、舉辦講座、國旗下講話等形式開展網路安全宣傳活動。(班主任和德育處提供圖片)

(四)網路宣傳

學校網站、學校Q群、班級Q群和翼校通多渠道宣傳網路安全知識。(班主任提供發家長Q群、發翼校通的圖片)

五、活動要求

(一)各部門、每一位教師要高度重視此次宣傳活動,按學校方案落實好每一項工作,學校將組織人員對活動情況進行檢查。

(二)各班主任務必將活動開展圖片於9月23日上午12:00前傳余xx,郵箱:xx,聯系電話xx。

網路安全宣傳活動方案5

為了進一步增強我校師生網路安全意識,提高網路安全防護技能,按照上級部門文件要求,韓城市西庄中學決定在全校范圍內開展網路安全宣傳周活動。

一、活動目的

目前,我校已基本實現了網路校園全覆蓋,為深入開展網路安全宣傳周活動,培養師生綠色上網、文明上網意識和良好習慣,增強師生網路安全防護能力,加強網路安全教育宣傳,全面構建學校文明、安全、和諧的網路環境。

二、組織機構

為了搞好本次活動,韓城市西庄中學成立網路安全宣傳周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電教信息中心政教處各班主任

三、活動主題

本次活動主題為「共建網路安全共享網路文明」,旨在提高西庄中學師生網路安全自我保護意識,提升其網路安全問題甄別能力。

四、活動時間

20xx年9月17日至23日。

五、活動內容

開展網路安全宣傳周活動,旨在引導廣大師生和家長正確認識互聯網,依法管理和使用互聯網,自覺抵制網路危害,遠離網路違法犯罪陷阱,帶動全社會共同營造良好的網路環境。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網路安全宣傳活動,積極倡導師生文明上網、安全上網、綠色上網,大力宣傳涉網案件防範基本知識,使廣大師生成為積極參與活動、主動教育宣傳、堅決抵制惡習、養成良好上網習慣的網路安全踐行者。

1、學習網路安全方面的相關政策、法規、文件,了解目前網路安全方面的動態信息。

2、採用多種形式進行網路安全宣傳,普及基本的網路安全知識,使教師、學生增強網路安全防範意識,具備識別和應對網路危險的基本能力。

六、活動形式

充分利用校園網路、電子屏、黑板報等多種媒體,採用專題報告、主題班會等多種形式,開展網路安全主題宣傳活動。本次網路安全宣傳周活動建議採取以下形式開展:

1、懸掛網路安全宣傳橫幅。

電子屏幕上打出宣傳標語,內容為「安全上網,健康成長。文明上網。放飛夢想」。並懸掛橫幅,內容為「共建網路安全,共享網路文明」。

2、舉辦《全國青少年網路文明公約》簽名活動。

全校學生在《全國青少年網路文明公約》上舉行簽名活動,讓學生清楚青少年網路文明公約。並在校園網站和微信平台上發布網路安全相關知識。

3、舉辦主題班會

各個班級舉辦以「共建網路安全,共享網路文明」為主題的班會,讓師生通過主題班會對網路安全有更深刻的認識。

4、製作宣傳版面

製作宣傳校園網路安全版面,在校園內廣泛宣傳網路安全的重要性。

七、活動要求

按照活動計劃,分階段、分層次推進網路安全宣傳活動,讓每一名在校師生都普遍接受一次網路安全教育。

同時,開展一次清理清查活動,全面掌握學校網路設備、網路接入點、上網計算機的管理情況(特別是無線接入點的管理),了解師生網路安全防範基本信息。

3. 根據網路安全法的規定國家採取措施什麼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路安全

第十條建設、運營網路或者通過網路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是為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

(3)網路安全書面政策程序擴展閱讀

《網路安全法》

第十一條 國家制定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完善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促進網路安全技術和產業發展、推進全社會共同參與維護網路安全的政策措施等。

第十二條 國務院通信、廣播電視、能源、交通、水利、金融等行業的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據國家網路安全戰略,編制關系國家安全、國計民生的重點行業、重要領域的網路安全規劃,並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網路安全標准體系。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組織制定並適時修訂有關網路安全管理以及網路產品、服務和運行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

4. 請問國內有哪些信息安全相關政策法規有哪些

安華金和收集整理,如有需要可以與安華金和直接聯系獲取,其中信息安全相關政策法規列舉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個人金融信息保護技術規范》、《國家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網路安全標准實踐指南—遠程辦公安全防護》、《網路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貴州省大數據標准化體系建設規劃(2020-2022年)》、《交通運輸科學數據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網路安全審查辦法》、《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徵求意見稿)》、《網路安全標准實踐指南—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自評估指南》、《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草案)》、《電信和互聯網行業數據安全標准體系建設指南(徵求意見稿)》、《工業數據分類分級指南》、《商用密碼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信息安全技術 網路數據處理安全規范》國家標准徵求意見稿16-《2020 年上半年我國互聯網網路安全 監測數據分析報告》、《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商業秘密保護規定(徵求意見稿)》、《政務信息系統密碼應用與安全性評估工作指南》、《2020年教育信息化和網路安全工作要點》、《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信息安全技術 個人信息安全規范》、《信息通信行業信用記分實施方案(試行)(徵求意見稿)》24-《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25-《廣東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徵求意見稿)》、《信息安全技術 網路預約汽車服務數據安全指南》國家標准(徵求意見稿)、《信息安全技術 政務信息共享 數據安全技術要求》、《2020年數字安全十大產業方向、十大技術賽道研究報告》來源: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29-《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新形勢下電信網路詐騙治理研究報告(2020年)》

5. 網路安全處理過程

網路安全應急響應是十分重要的,在網路安全事件層出不窮、事件危害損失巨大的時代,應對短時間內冒出的網路安全事件,根據應急響應組織事先對各自可能情況的准備演練,在網路安全事件發生後,盡可能快速、高效的跟蹤、處置與防範,確保網路信息安全。就目前的網路安全應急監測體系來說,其應急處理工作可分為以下幾個流程:

1、准備工作

此階段以預防為主,在事件真正發生前為應急響應做好准備。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制定用於應急響應工作流程的文檔計劃,並建立一組基於威脅態勢的合理防禦措施;制定預警與報警的方式流程,建立一組盡可能高效的事件處理程序;建立備份的體系和流程,按照相關網路安全政策配置安全設備和軟體;建立一個支持事件響應活動的基礎設施,獲得處理問題必備的資源和人員,進行相關的安全培訓,可以進行應急響應事件處理的預演方案。

2、事件監測

識別和發現各種網路安全緊急事件。一旦被入侵檢測機制或另外可信的站點警告已經檢測到了入侵,需要確定系統和數據被入侵到了什麼程度。入侵響應需要管理層批准,需要決定是否關閉被破壞的系統及是否繼續業務,是否繼續收集入侵者活動數據(包括保護這些活動的相關證據)。通報信息的數據和類型,通知什麼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處理方法:

布局入侵檢測設備、全局預警系統,確定網路異常情況;

預估事件的范圍和影響的嚴重程度,來決定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的方案;

事件的風險危害有多大,涉及到多少網路,影響了多少主機,情況危急程度;

確定事件責任人人選,即指定一個責任人全權處理此事件並給予必要資源;

攻擊者利用的漏洞傳播的范圍有多大,通過匯總,確定是否發生了全網的大規模入侵事件;

3、抑制處置

在入侵檢測系統檢測到有安全事件發生之後,抑制的目的在於限制攻擊范圍,限制潛在的損失與破壞,在事件被抑制以後,應該找出事件根源並徹底根除;然後就該著手系統恢復,把所有受侵害的系統、應用、資料庫等恢復到它們正常的任務狀態。

收集入侵相關的所有資料,收集並保護證據,保證安全地獲取並且保存證據;

確定使系統恢復正常的需求和時間表、從可信的備份介質中恢復用戶數據和應用服務;

通過對有關惡意代碼或行為的分析結果,找出事件根源明確相應的補救措施並徹底清除,並對攻擊源進行准確定位並採取措施將其中斷;

清理系統、恢復數據、程序、服務,把所有被攻破的系統和網路設備徹底還原到正常的任務狀態。

4、應急場景

網路攻擊事件:

安全掃描攻擊:黑客利用掃描器對目標進行漏洞探測,並在發現漏洞後進一步利用漏洞進行攻擊;

暴力破解攻擊:對目標系統賬號密碼進行暴力破解,獲取後台管理員許可權;

系統漏洞攻擊:利用操作系統、應用系統中存在漏洞進行攻擊;

WEB漏洞攻擊:通過SQL注入漏洞、上傳漏洞、XSS漏洞、授權繞過等各種WEB漏洞進行攻擊;

拒絕服務攻擊:通過大流量DDOS或者CC攻擊目標,使目標伺服器無法提供正常服務;

信息破壞事件:

系統配置遭篡改:系統中出現異常的服務、進程、啟動項、賬號等等;

資料庫內容篡改:業務數據遭到惡意篡改,引起業務異常和損失;

網站內容篡改事件:網站頁面內容被黑客惡意篡改;

信息數據泄露事件:伺服器數據、會員賬號遭到竊取並泄露.

6. 網路安全審查辦法

第一條為了確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供應鏈安全,維護國家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以下簡稱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按照本辦法進行網路安全審查。第三條網路安全審查堅持防範網路安全風險與促進先進技術應用相結合、過程公正透明與知識產權保護相結合、事前審查與持續監管相結合、企業承諾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從產品和服務安全性、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等方面進行審查。第四條在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領導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會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保密局、國家密碼管理局建立國家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制。

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設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制定網路安全審查相關制度規范,組織網路安全審查。第五條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的,應當預判該產品和服務投入使用後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可以制定本行業、本領域預判指南。第六條對於申報網路安全審查的采購活動,運營者應通過采購文件、協議等要求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配合網路安全審查,包括承諾不利用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便利條件非法獲取用戶數據、非法控制和操縱用戶設備,無正當理由不中斷產品供應或必要的技術支持服務等。第七條運營者申報網路安全審查,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報書;

(二)關於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分析報告;

(三)采購文件、協議、擬簽訂的合同等;

(四)網路安全審查工作需要的其他材料。第八條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應當自收到審查申報材料起,10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需要審查並書面通知運營者。第九條網路安全審查重點評估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一)產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擾或破壞,以及重要數據被竊取、泄露、毀損的風險;

(二)產品和服務供應中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業務連續性的危害;

(三)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

(四)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遵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情況;

(五)其他可能危害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和國家安全的因素。第十條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認為需要開展網路安全審查的,應當自向運營者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審查,包括形成審查結論建議和將審查結論建議發送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相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徵求意見;情況復雜的,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第十一條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和相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應當自收到審查結論建議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意見。

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相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意見一致的,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以書面形式將審查結論通知運營者;意見不一致的,按照特別審查程序處理,並通知運營者。第十二條按照特別審查程序處理的,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應當聽取相關部門和單位意見,進行深入分析評估,再次形成審查結論建議,並徵求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和相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意見,按程序報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批准後,形成審查結論並書面通知運營者。第十三條特別審查程序一般應當在45個工作日內完成,情況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第十四條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要求提供補充材料的,運營者、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予以配合。提交補充材料的時間不計入審查時間。第十五條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認為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網路產品和服務,由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按程序報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批准後,依照本辦法的規定進行審查。

7. 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


網路安全管理規定
網路安全規章制度為確保我單位計算機信息網路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及秦皇島市委、市保密局關於-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計算機信息網路使用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一、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委員會、網路信息中心(簡稱「網路中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信息網路安全及保密責任人,簽訂-,負責本單位網路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

二、網路中心和聯網各部門的弱電室是計算機信息網路的要害部門,必須由專人負責,各種設備的技術參數由網路中心負責,以確保信息網路的安全運行。其他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網路設備,不得擅自修改設備技術參數。

三、網路中心作為單位網路的管理部門,負責單位區域網的規劃、建設、應用開發、運行維護及用戶管理。單位網路的計算機IP地址採取與計算機網卡物理地址綁定在一起的辦法,由網路中心統一管理,網路中心將已有的計算機IP地址及其綁定的計算機網卡物理地址以及該計算機使用者的情況登記備案。擬入網單位和聯網個人應到網路中心下載申請表格,填寫之後經過本單位領導審核簽字,並簽署相應的聯網安全保密責任書,由網路中心負責安裝調試。用戶聯網正常後,口令由本單位或個人自己管理和更改。嚴禁擅自聯入單位區域網。

四、入網單位和聯網個人必須接受單位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並對單位採取的必要措施給予配合。單位主頁內容和新聞動態等信息服務站由指定的職能部門負責維護和服務,未被授權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不能更改其內容。

五、在單位網路上開辦OA等公眾信息服務系統的單位,應按規定到網路中心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並向單位保密委員會備案。經批准建立的公眾信息服務系統應該按照國家相關要求技術上保障「先審後貼」,還應設立相應的管理員和管理制度。相關制度包括:

(1)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2)信息發布審核登記制度;

(3)信息監視、保存、清除和備份制度;

(4)不良信息報告和協助查處制度;

(5)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未經許可,任何入網單位或個人不得開通BBS等公眾信息服務系統。

六、所有單位和個人在網路上都應自覺遵守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有關規定。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路用戶、破壞網路服務和網路設備的活動;不允許通過網路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系統;不得以不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不得竊取他人賬號、口令使用網路資源;不得盜用未經合法申請的IP地址入網;未經單位許可不得開設二級代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動IP地址設置。

七、禁止下載互聯網上任何未經確認其安全性的軟體,嚴禁使用盜版軟體及游戲軟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單位分配的個人電子郵箱上公網注冊信息,不得訪問惡意網站和不健康網站,不要隨意打開陌生郵件。

八、網路系統的所有軟體均不準私自拷貝出來贈送其它單位或個人,違者將嚴肅處理。

九、嚴禁隨意使用軟盤和U盤、光碟等存儲介質,如工作需要,外來軟盤和U盤、光碟須在沒聯網的單機上檢查病毒,確認無毒後方可上網使用。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嚴禁以任何途徑和媒體傳播計算機病毒,對於傳播和感染計算機病毒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分。製造病毒或修改病毒程序製成者,要給予嚴肅處理。
一、發現病毒,應及時對感染病毒的設備進行離,情況嚴重時報相關部門並及時妥善處理。實時進行防病毒監控,做好防病毒軟體和病毒代碼的智能升級。

二、應當注意保護網路數據信息的安全,對於存儲在資料庫中的關鍵數據,以及關鍵的應用系統應作數據備份。

三、任何人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的活動。任何人不得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傷風敗俗的信息。違反本管理規定,且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網路中心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網路,情節嚴重者,提交行政部門或有關司法部門處理。

1、查閱、製作、下載、復制、發布傳播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內容信息的: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6)散布「」邪教言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

4、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戶造成危害。

5、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6、擅自改變網路中的結構。

7、不按國家和單位有關規定擅自接納網路用戶。

8、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

四、本規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2網路安全規章制度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運行和網路用戶的使用權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校園網是學校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信息中心負責管理,全面為教學、科研、學術交流、管理服務,網上資源專管共有。
第三條
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學校投資購買、由學校網路信息中心負責維護和管理的校園網路主、輔節點設備、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及網路伺服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及服務的硬體、軟體的集成系統。
第四條校園網系統的安全運行和系統設備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路信息中心負責,學校網路信息中心可以委託相關部門指定人員代為管理子節點設備。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校園網負責單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設備。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伺服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保護運行
第六條除校園網負責單位,其他單位(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主、輔節點、伺服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為。
第七條
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WW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各單位領導審核,由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後,交學校相關領導審核備案後,由學校網路信息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信息服務。
第八條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用戶所擁有,學校網路信息中心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
第九條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設備或軟體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路用戶權益的侵犯。
第十條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第十一條校園網主、輔節點設備及伺服器等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校園網負責單位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學校及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二條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體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體檢查、殺毒。
第十三條嚴禁利用校園網進行賭博活動、玩游戲。
第十四條校園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接受並配合學校網路信息中心進行的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五條校園網實行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制。網路中心對校管資源進行管理,各部門管理人員負責對本級資源進行管理,計算機系統管理員對各計算機系統的管理。
第十六條
嚴禁任何用戶擅自連入校園網,嚴禁任何非本校人員使用校園網,凡使用本校校園網的其他部門和個人要按有關規定進行登記,並簽署相應的信息安全責任書,自覺遵守《通化市第十三中學校園網路管理制度》,並承擔一旦發生問題的相關責任。
第十七條凡本校工作人員均有義務幫助審查校園網上網信息,杜絕涉及國家機密或國家禁止的信息上網。
第十八條校園網工作人員和用戶在網路上發現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義務及時上報網路管理人員並自覺立即銷毀。
第十九條校園網內各級使用部門要設定網路安全員,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並定期對網路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路安全教育。
第二十條
網路中心只對符合設置用戶名的部門和個人配置相應的用戶名和電子郵箱,並定期檢查其使用情況。由學校網路中心為其設置的用戶名等管理權歸本人所有,凡因此用戶名等發生的網路不安全因素均由本人承擔。
第二十一條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製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8)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9)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校園網負責單位必須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為了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校園網要統一出口管理、統一用戶管理,進出校園網訪問信息的所有用戶必須使用校園網負責單位設立的代理伺服器。
第三章違約責任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
違反第五條及第二十
一、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及經濟處罰;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將向市公安部門報告,由個人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六條
違反第九條規定的偵聽、盜用行為一經查實,將提請學校給予行政處分,並在校園網上公布;對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本人加倍賠償受害人損失,關閉其擁有的各類服務帳號;行為惡劣、影響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案。
第二十七條違反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關閉其擁有的各類服務帳號;行為惡劣、影響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案。
第二十八條故意傳播或製造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校園網系統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九條本管理制度由網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監督實施,具體處罰由學校實施。
第三十條本管理制度中所指出的校園網負責單位為學校網路信息中心。
第三十一條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3政府網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製作、瀏覽、復制、傳播反動及黃色信息,不得在網路上發布反動、非法和虛假的消息,不得在網路上漫罵攻擊他人,不得在網上泄露他人隱私。嚴禁通過網路進行任何黑客活動和性質類似的破壞活動,嚴格控制和防範計算機病毒的侵入。

2、網路安全管理員主要負責全單位網路(包含區域網、廣域網)的系統安全性。

3、良好周密的日誌審計以及細致的分析經常是預測攻擊,定位攻擊,以及遭受攻擊後追查攻擊者的有力武器。應對網路設備運行狀況、網路流量、用戶行為等進行日誌審計,審計內容應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時間、用戶、事件類型、事件是否成功等內容,對網路設備日誌須保存三個月。

4、網路管理員察覺到網路處於被攻擊狀態後,應確定其身份,並對其發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網路犯罪,若對方不聽勸告,在保護系統安全的情況下可做善意阻擊並向主管領導匯報。

5、每月安全管理人員應向主管人員提交當月值班及事件記錄,並對系統記錄文件保存收檔,以備查閱。

6、網路設備策略配置的更改,各類硬體設備的添加、更換必需經負責人書面批准後方可進行;更改前需經過技術驗證,必須按規定進行詳細登記和記錄,對各類軟體、現場資料、檔案整理存檔。

7、定期對網路設備進行漏洞掃描並進行分析、修復,網路設備軟體存在的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所以定期根據廠家提供的升級版本進行升級。

8、對於需要將計算機外聯及接入的,需填寫網路外聯及准入申請表(附件
十、《網路外聯及准入申請表》)。

9、對關鍵網路設備和關鍵網路鏈路需進行冗餘,以保證高峰時的業務需求,以消除設備和鏈路出現單點故障。

10、IP地址為計算機網路的重要資源,計算機各終端用戶應在信息科的規劃下使用這些資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統服務對網路產生影響,計算機各終端用戶應在信息科的指導下使用,禁止隨意開啟計算機中的系統服務,保證計算機網路暢通運行。
1
1、每個月對網路設備安全文件,安全策略進行備份。
4網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學校校園網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學校校園網網路的正常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製定本規范。
第二條學校信息中心在校長室的領導下主管學校網路安全工作,網路管理員及各系部信息員負責學校網路安全管理的具體事務。信息中心對學校網路安全管理工作應履行下列職責:
1.傳達並執行上級有關網路安全的條例、法規,並制止有關違反網路安全條例、法規的行為。
2.確定安全管理責任人(分管信息中心的辦公室主任為第一責任人)。
3.購置和配備應用與網路安全管理的軟、硬體(如防火牆、路由器、殺毒軟體等)。
4.對校園網上發布的信息進行安全檢查和審核。
第三條學校網路管理員在辦公室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的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包括網路安全的技術支持、信息發布的審核、重要信息的保存和備份以及不良信息的舉報和協助查處工作。
第四條學校信息中心可對校園內所有計算機進行安全檢查,相關部門或個人應積極配合,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五條學校任何部門或個人通過網路存取、處理、傳遞屬於機密的信息,必須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確保機密安全。重要部門的計算機應重點加強安全管理和保衛工作。
第六條學校所有計算機的網路配置(如IP地址等)應由網路管理員統一規劃與配置,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更改配置信息。
第七條學校為學生提供上機服務的微機房,必須有專門的負責人負責管理,禁止學生瀏覽色情網站、利用網路散布反動言論等,如有違反,應按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八條學校應建立網站和個人主頁的備案、定期審核制度。學校網站的建設應本著有利於教科研管理、有利於對內對外的宣傳、有利於學校師生的學習工作生活、有利於節約網路資源的原則,嚴格履行備案和定期審核的手續。未經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網站或個人主頁應予以取締。
第九條學校任何部門或個人在公網上建設網站、主頁,要嚴格遵守有關法規,不得損害學校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條學校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不得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第十一條學校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製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8.損害學校形象和學校利益的;
9.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
10.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第十二條學校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校園網網路安全的活動:
1.未經允許,進入學校信息網路或者使用學校信息網路資源;
2.未經允許,對學校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經允許,對學校網路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5.使用各類黑客軟體進行黑客攻擊活動的;
6.未經學校批准,在校園網內私自建立網站或提供對外網路服務的;
7.在BBS、留言板、聊天室上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發表消極、低級庸俗言論,發表各類未經許可的廣告信息,使用各種公眾人物的名字及其他不健康的內容作為自己的網名的;
8.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
第十三條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規定,侵犯校園網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十四條校園網內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校內個人用戶所擁有,網路管理員應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部門或個人提供這些信息。
第十五條校內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設備或軟體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內網路用戶權益的侵犯。
第十六條為了有效防範網上的非法活動,校園網要統一出口管理、統一用戶管理,未經學校信息中心批准,任何部門或個人一律不得開設代理伺服器等應用伺服器。
第十七條學校信息化領導小組必須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有效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網路管理員應定期檢查網路安全保護管理以及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重點加強校園網電子公告欄、留言版、聊天室等互動式欄目的管理和監控,並定期對這些欄目的內容進行審核和檢查,及時發現和刪除各類有害信息。
第十八條學校開設的各類伺服器必須保持日誌記錄功能,歷史記錄保持時間不得低於6個月。網路管理員要按照公安部門有關技術監察的要求規定,不定期地檢查各開通伺服器的系統日誌。
第十九條對違反本規范的,由學校辦公室根據情節給予警告、責成相關部門、網路管理員和當事人寫出書面檢查、停機整頓的處理;情節嚴重的,由學校依據有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相應行政紀律處分;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案,由個人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違反第十五條規定的偵聽、盜用行為一經查實,將提請學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並在校內公布;對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本人加倍賠償受害人損失,關閉其擁有的各類服務帳號;行為惡劣、影響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案。
第二十一條故意傳播或製造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校園網系統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附則
第二十三條根據學校校園網運行的實際情況並結合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將對本規范適時予以修訂。
第二十四條本規范由鎮江高等職業技術學校信息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5鄉鎮網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為了加強我鎮信息網路、政府信息網的安全保密、使用和管理。依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製定本制度。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本政府機關的計算機網路相關的設備和耗材。

二、黨政辦和財政所負責購置與計算機網路相關的設備和耗材。因工作需要而安裝相關的軟體或更換計算機相關配件,應及時報告辦公室,由辦公室統籌配置。

三、各站所計算機的管理、使用、保養、清潔等應明確到人,堅持誰使用誰負責;應定期打掃清潔衛生,嚴防煙灰、紙屑、茶水等進入計算機,確保安全運行。下班後應當關閉計算機並切斷電源、網線,如遇雷雨天氣,應切斷交換機的總電源。同時保護好電腦,若有人為造成電腦損失和造成被盜,應照價賠償。

四、計算機網路出現故障,應及時向辦公室反映,由黨政綜合辦公室聯系專業技術人員上門維護維修,禁止將主機送外維修,確保信息安全。

五、計算機的隨機配件、軟體和外購軟體應到黨政綜合辦公室登記、注冊、查毒後方可使用,並妥善保管;按規定實行雙硬雙網物理隔離的,使用者不得擅自撤出隔離卡。

六、各站所的設密文件、資料、信息應設置安全保護,不得保存於未設置保密措施的計算機上。未經授權,不得隨意訪問別人的保密文檔。

七、政府機關職工上班應當每天瀏覽縣委、縣政府、鎮政府等辦公信息網,做到公文處理及時、准確。

八、機關職工應該學習計算機知識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計算機操作培訓。嚴格遵照計算機操作程序,正確使用計算機及網路設施,避免操作不當造成損壞。

九、機關職工應充分利用網路量大、面寬、傳遞快等優勢,自覺學習和運用網上相關知識,查閱與工作相關的資料,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但不得瀏覽不健康網頁,不得在工作時間內玩游戲、聊天,不得用紙質列印下載與工作無關的資料、文件或信息。

十、機關職工違反本制度按照保密法及相關的法規、紀律規定處理,觸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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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網路安全的類型

網路安全范圍是一個廣泛的主題。下面,我們將介紹網路安全的核心類型。整體策略包括所有這些方面,並且沒有忽略任何方面。

一、網路安全的類型

1、關鍵基礎設施

世界上關鍵的基礎設施充當了網路與物理的混合體。從醫院到凈水廠再到電網的所有事物現在都已插入在線世界並進行了數字化。我們從這種超級結構中獲得了很多好處。但是,將系統置於在線狀態也會給網路攻擊和黑客行為帶來新的漏洞。當一家公司首先將自己連接到物理世界,然後再連接到數字世界時,它所插入的第一個基礎架構就是關鍵基礎架構。

公司決策者必須將這種觀點納入其攻擊可能如何影響其功能的計劃中。如果公司沒有應急計劃,則應立即創建一個應急計劃。

2、網路安全

網路的安全性可以保護公司免受未經授權的訪問和入侵。適當的網路安全性也可以發現並消除對系統的內部威脅。有效實施網路安全通常需要做出一些折衷和權衡。例如,額外的登錄有助於保護公司信息免遭未經授權的訪問,但同時也會降低公司的生產率。網路安全的重大問題之一是它佔用了大量公司資源。

網路安全工具會 生成大量數據。即使網路安全系統發現了威脅,由於產生的數據量巨大,它也可能會漏掉裂縫,而被忽略。IT團隊現在正在使用機器學習來自動識別合法的安全威脅,從而減少人為錯誤。但這遠非一個完美的系統。

3、雲端安全

雲安全性是一組策略,控制項和過程,結合了可共同保護數據,基礎架構和基於雲的系統的技術。

它們是特定的安全措施,這些措施被配置為保護客戶的隱私,保護數據,支持合規性,還為設備和用戶設置身份驗證規則。這意味著從過濾流量,驗證訪問許可權以及為特定客戶端需求配置雲安全性等任何事情。它是可移動的,因為它是在一個位置進行配置和管理的,從而釋放了業務,將資源集中在其他安全需求上。

4、應用安全

許多最優秀的現代黑客發現,Web應用程序安全性是攻擊組織的最薄弱點。

由於與尚未經過適當審查和保護的應用程序公司之間的新關系激增,很難跟上他們的步伐。應用程序安全性始於出色的編碼,這也很難找到。在獲得安全的編碼實踐之後,  滲透測試和模糊測試是每個公司現在應該開始實施的另外兩個安全實踐。

5、物聯網(IoT)安全

物聯網是在線系統如何通信的重要網路物理系統。更具體地說,IoT是指相互關聯的計算設備的系統,可以將其定義為機械和數字機器或對象,動物或人,這些對象被賦予唯一的標識符(UID)並以某種能力數字化。它還指的是該系統通過網路傳輸數據而無需人與人或人與計算機交互的獨特能力。

二、制定網路安全策略

每種策略都應定製設計。適用於一家公司的網路安全策略不一定會對另一家公司有效。每個實體根據其特定需求和漏洞而有所不同。但是,無論您的公司規模,范圍或行業如何,都可以考慮一些總體主題。

1、了解關鍵業務運營的風險

網路安全不斷變得越來越復雜。組織必須對網路安全對其運營意味著什麼具有「安全願景」。這包括產生可接受的風險水平,並為大多數安全投資確定目標優先領域。

2、跨部門整合策略

一個好的安全策略必須適用於公司已經採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公司應該在關鍵區域進行明智的干預,以關閉後門並提高整體安全性。

3、阻止內部威脅

導致公司遭受網路破壞的許多後門和漏洞都是從內部問題開始的。每個網路安全軟體包的一部分都應包括內部監控,以防止內部人員惡意使用其訪問許可權。保護性監視還可以幫助公司區分有意或無意的內部攻擊。

4、提前計劃違規

請理解,黑客始終在安全性曲線方面領先一步。無論您的防禦有多好,它們都會在某個時間點被破壞。與其為恐懼不可避免地等待,不如為之做好准備。增強災難恢復和業務連續性指標,以便在發生某些情況時可以盡快恢復正常功能。

涵蓋了網路安全的基礎知識之後,公司現在對新的防護見解是否會感到放鬆?一點也不。網路安全意味著在不斷變化的數字生態系統中始終保持警惕。今天有效的解決方案明天將無法正常工作。屆時,黑客將發現其他問題,他們將以更強大的執行力在您的家門口。

以下是一份網路安全清單,可幫助您入門:

制定政策和程序

確保網關安全

具有端點安全性

實施身份和訪問管理

實施多重身份驗證

獲取移動保護,遠程訪問和虛擬專用網路

具有無線網路安全性

備份和災難恢復

提供員工安全意識培訓

降低您的網路安全風險

必須以上述最佳實踐和技巧為起點,以確保您朝著正確的方向前進。從字面上看,這可能意味著您的企業生死存亡。或者為您節省數百萬美元的費用,這些費用可能是不安全地進行電子商務帶來的。不要威脅或破壞客戶對您的信任。而這正是您今天需要投資於智能網路安全服務的地方。

原文鏈接: https://www.gntele.com/news/content/389.html

9. 關於網路安全有些什麼法律

· 1991年6月4日國務院發布《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第三十條(五)未經軟體著作權人或者其合法受讓者的同意修改、翻譯、注釋其軟體作品; (六)未經軟體著作權人或者其合法受讓者的同意復制或者部分復制其軟體作品;

· 1994年2月18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第二十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停機整頓:
(一)違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
(二)違反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備案制度的;
(三)不按照規定時間報告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發生的案件的;
(四)接到公安機關要求改進安全狀況的通知後,在限期內拒不改進的;
(五)有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其他行為的。
第二十三條 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或者未經許可出售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對個人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1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除予以沒收外,可以處以違法所得1至3倍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給國家、集體或者他人財產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 1996年4月原郵電部頒布《中國公用計算機互連網國際聯網管理辦法》
第八條 接入單位負責對其接入網內用戶的管理,並按照規定與用戶簽定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接入單位和用戶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加強信息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國家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信息內容負責。
第十條 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國際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利用計算機國際聯網查閱,復制,製造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信息;發現上述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應及時向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第十一條 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國際聯網從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統和網路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和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由郵電部或郵電管理局給予警告,撤消批准文件並通知公用電信企業停止其聯網接續的處罰。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提請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1997年3月15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八十六條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 1996年4月郵電部電信總局下發《關於加強中國公用計算機互聯網chinanet網路安全管理的通知》

· 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發布《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活動:
(一)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路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路資源的;
(二)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路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
第七條 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利用國際聯網侵犯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十三條 使用公用帳號的注冊者應當加強對公用帳號的管理,建立帳號使用登記制度。用戶帳號不得轉借、轉讓。
第二十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有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所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個人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可以並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給予六個月以內停止聯網、停機整頓的處罰,必要時可以建議原發證、審批機構吊銷經營許可證或者取消聯網資格;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 有關網路的法律

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中國互聯網路域名管理辦法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

互聯網IP地址備案管理辦法

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

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

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第三號令

「《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已經2000年10月8日第四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產業部部長吳基傳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以下簡稱電子公告服務)的管理,規范電子公告信息發布行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電子公告服務和利用電子公告發布信息,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電子公告服務,是指在互聯網上以電子布告牌、電子白板、電子論壇、網路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為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條件的行為。

第三條 電子公告服務提供者開展服務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加強行業自律,接受信息產業部及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 上網用戶使用電子公告服務系統,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並對所發布的信息負責。

第五條 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擬開展電子公告服務的,應當在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信息產業部申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許可或者辦理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時,提出專項申請或者專項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信息產業部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應當在規定時間內連同互聯網信息服務一並予以批准或者備案,並在經營許可證或備案文件中專項註明;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備案,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六條 開展電子公告服務,除應當符合《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確定的電子公告服務類別和欄目;

(二)有完善的電子公告服務規則;

(三)有電子公告服務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網用戶登記程序、上網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術保障設施;

(四)有相應的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能夠對電子公告服務實施有效管理。

第七條 已取得經營許可或者已履行備案手續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擬開展電子公告服務的,應當向原許可或者備案機關提出專項申請或者專項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信息產業部,應當自收到專項申請或者專項備案材料之日起60日內進行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批准或者備案,並在經營許可證或備案文件中專項註明;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備案,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八條 未經專項批准或者專項備案手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開展電子公告服務。

第九條 任何人不得在電子公告服務系統中發布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信息:

(一)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十條 電子公告服務提供者應當在電子公告服務系統的顯著位置刊載經營許可證編號或者備案編號、電子公告服務規則,並提示上網用戶發布信息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電子公告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經批准或者備案的類別和欄目提供服務,不得超出類別或者另設欄目提供服務。

第十二條 電子公告服務提供者應當對上網用戶的個人信息保密,未經上網用戶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電子公告服務提供者發現其電子公告服務系統中出現明顯屬於本辦法第九條所列的信息內容之一的,應當立即刪除,保存有關記錄,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第十四條 電子公告服務提供者應當記錄在電子公告服務系統中發布的信息內容及其發布時間、互聯網地址或者域名。記錄備份應當保存60日,並在國家有關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第十五條 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當記錄上網用戶的上網時間、用戶賬號、互聯網地址或者域名、主叫電話號碼等信息,記錄備份應當保存60日,並在國家有關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第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第八條、第十一條的規定,擅自開展電子公告服務或者超出經批准或者備案的類別、欄目提供電子公告服務的,依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處罰。

第十七條 在電子公告服務系統中發布本規定第九條規定的信息內容之一的,依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處罰。

第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未刊載經營許可證編號或者備案編號、未刊載電子公告服務規則或者未向上網用戶作發布信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提示的,依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處罰。

第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未經上網用戶同意,向他人非法泄露上網用戶個人信息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給上網用戶造成損害或者損失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未履行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義務的,依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一條 在本規定施行以前已開展電子公告服務的,應當自本規定施行之日起60日內,按照本規定辦理專項申請或者專項備案手續。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

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以下是該決定全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

(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我國的互聯網,在國家大力倡導和積極推動下,在經濟建設和各項事業中得到日益廣泛的應用,使人們的生產、工作、學習和生活方式已經開始並將繼續發生深刻的變化,對於加快我國國民經濟、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社會服務信息化進程具有重要作用。同時,如何保障互聯網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問題已經引起全社會的普遍關注。為了興利除弊,促進我國互聯網的健康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特作如下決定:

一、為了保障互聯網的運行安全,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

(二)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攻擊計算機系統及通信網路,致使計算機系統及通信網路遭受損害;

(三)違反國家規定,擅自中斷計算機網路或者通信服務,造成計算機網路或者通信系統不能正常運行。

二、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利用互聯網造謠、誹謗或者發表、傳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或者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二)通過互聯網竊取、泄露國家秘密、情報或者軍事秘密;

(三)利用互聯網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四)利用互聯網組織邪教組織、聯絡邪教組織成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三、為了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一)利用互聯網銷售偽劣產品或者對商品、服務作虛假宣傳;

(二)利用互聯網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

(三)利用互聯網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四)利用互聯網編造並傳播影響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擾亂金融秩序的虛假信息;

(五)在互聯網上建立淫穢網站、網頁,提供淫穢站點鏈接服務,或者傳播淫穢書刊、影片、音像、圖片。

四、為了保護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利用互聯網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二)非法截獲、篡改、刪除他人電子郵件或者其他數據資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利用互聯網進行盜竊、詐騙、敲詐勒索。

五、利用互聯網實施本決定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所列行為以外的其他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六、利用互聯網實施違法行為,違反社會治安管理,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利用互聯網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構成民事侵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七、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採取積極措施,在促進互聯網的應用和網路技術的普及過程中,重視和支持對網路安全技術的研究和開發,增強網路的安全防護能力。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互聯網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宣傳教育,依法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防範和制止利用互聯網進行的各種違法活動,為互聯網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從事互聯網業務的單位要依法開展活動,發現互聯網上出現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時,要採取措施,停止傳輸有害信息,並及時向有關機關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利用互聯網時,都要遵紀守法,抵制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依法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實施的各種犯罪活動。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依靠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保障互聯網的運行安全與信息安全,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二)

(2006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06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八條及《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06次會議決定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作如下修改:
刪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根據本決定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後,重新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釋〔2006〕11號

(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44次會議通過根據200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02次會議《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6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06次會議《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二)》第二次修正)

為了正確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根據民法通則、著作權法和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對這類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網路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路伺服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第二條 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包括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的各類作品的數字化形式。在網路環境下無法歸於著作權法第三條列舉的作品范圍,但在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其他智力創作成果,人民法院應當予以保護。
第三條 網路服務提供者通過網路參與他人侵犯著作權行為,或者通過網路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犯著作權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追究其與其他行為人或者直接實施侵權行為人的共同侵權責任。
第四條 提供內容服務的網路服務提供者,明知網路用戶通過網路實施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或者經著作權人提出確有證據的警告,但仍不採取移除侵權內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權後果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追究其與該網路用戶的共同侵權責任。
第五條 提供內容服務的網路服務提供者,對著作權人要求其提供侵權行為人在其網路的注冊資料以追究行為人的侵權責任,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追究其相應的侵權責任。
第六條網路服務提供者明知專門用於故意避開或者破壞他人著作權技術保護措施的方法、設備或者材料,而上載、傳播、提供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依照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第(六)項的規定,追究網路服務提供者的民事侵權責任。
第七條 著作權人發現侵權信息向網路服務提供者提出警告或者索要侵權行為人網路注冊資料時,不能出示身份證明、著作權權屬證明及侵權情況證明的,視為未提出警告或者未提出索要請求。
著作權人出示上述證明後網路服務提供者仍不採取措施的,著作權人可以依照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的規定在訴前申請人民法院作出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證據保全的裁定,也可以在提起訴訟時申請人民法院先行裁定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第八條 網路服務提供者經著作權人提出確有證據的警告而採取移除被控侵權內容等措施,被控侵權人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承擔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著作權人指控侵權不實,被控侵權人因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措施遭受損失而請求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由提出警告的人承擔賠償責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
(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我國的互聯網,在國家大力倡導和積極推動下,在經濟建設和各項事業中得到日益廣泛的應用,使人們的生產、工作、學習和生活方式已經開始並將繼續發生深刻的變化,對於加快我國國民經濟、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社會服務信息化進程具有重要作用。同時,如何保障互聯網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問題已經引起全社會的普遍關注。為了興利除弊,促進我國互聯網的健康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特作如下決定:

一、為了保障互聯網的運行安全,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
(二)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攻擊計算機系統及通信網路,致使計算機系統及通信網路遭受損害;
(三)違反國家規定,擅自中斷計算機網路或者通信服務,造成計算機網路或者通信系統不能正常運行。

二、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利用互聯網造謠、誹謗或者發表、傳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或者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二)通過互聯網竊取、泄露國家秘密、情報或者軍事秘密;
(三)利用互聯網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四)利用互聯網組織邪教組織、聯絡邪教組織成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三、為了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利用互聯網銷售偽劣產品或者對商品、服務作虛假宣傳;
(二)利用互聯網損壞他人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
(三)利用互聯網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四)利用互聯網編造並傳播影響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擾亂金融秩序的虛假信息;
(五)在互聯網上建立淫穢網站、網頁,提供淫穢站點鏈接服務,或者傳播淫穢書刊、影片、音像、圖片。

四、為了保護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利用互聯網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二)非法截獲、篡改、刪除他人電子郵件或者其他數據資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利用互聯網進行盜竊、詐騙、敲詐勒索。

五、利用互聯網實施本決定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所列行為以外的其他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六、利用互聯網實施違法行為,違反社會治安管理,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利用互聯網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構成民事侵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七、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採取積極措施,在促進互聯網的應用和網路技術的普及過程中,重視和支持對網路安全技術的研究和開發,增強網路的安全防護能力。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互聯網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宣傳教育,依法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防範和制止利用互聯網進行的各種違法活動,為互聯網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從事互聯網業務的單位要依法開展活動,發現互聯網上出現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時,要採取措施,停止傳輸有害信息,並及時向有關機關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利用互聯網時,都要遵紀守法,抵制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依法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實施的各種犯罪活動。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依靠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保障互聯網的運行安全與信息安全,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

雖然國家對網路有這么多的規定

但是一旦發生網路糾紛,還是很難搞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