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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運營服務條款

發布時間: 2022-12-24 15:41:37

Ⅰ 安全網路協議書

安全網路協議書合集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安全網路協議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網路協議書 篇1

甲方:提供單位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入單位______________

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cernet)是國家教育委員會直接領導管理的全國性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路,其目的是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信技術,實現校園網間計算機連網、信息資源共享並與國際學術計算機網路互連,其服務對象主要是我國的教育和科研機構。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所有接入單位必須與相應的網路提供單位簽署本項協議,並報上一級網路備案。

第一條總則

(一)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接入單位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

(二)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不得利用計算機連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三)在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路用戶,破壞網路服務和破壞網路設備的活動,這些活動包括(但並不局限於)在網路上發布不真實的信息、散布計算機病毒、使用網路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等。

(四)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在各級管理機構設立網路安全員,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五)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各級網路管理機構定期對相應的網路用戶進行有關的信息安全和網路安全教育。

(六)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責成各級管理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於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凡涉及國家機密的信息嚴禁上網。

(七)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所有用戶有義務向網路安全員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

(八)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有關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

第二條接入管理

(一)接入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連網單位和用戶必須遵守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制定的規定和制度,按時繳納有關費用。

(二)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接入單位和用戶不允許與其它互連單位私自連網。

(三)與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中止連網的接入單位和用戶單位必須把相應的ip地址退還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

(四)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接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管理辦法》的規定,不允許發展授權范圍以外的任何用戶。

(五)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接入單位必須成立管理機構對於網路進行嚴格管理必須設立網路安全員,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網路運的有關記錄。網路安全員要指導系統管理員和用戶對於各自負責的網路系統、計算機系統和上網資源進行管理。

(六)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所有接入網路必須與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或上一級接入網路簽署本協議並與自己的所有個人用戶簽署《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用戶守則》。各級網路管理機構必須保留相應的協議和守則備查。

第三條信息管理

(一)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接入單位必須定期對相應的網路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路安全的檢查和教育。

(二)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接入單位和用戶必須對於自己的上網信息負責。涉及國家機密的信息嚴禁上網。

(三)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接入單位和用戶有義務向上一級網路和有關部門報告網路上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

(四)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接入單位和用戶必須遵守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

第四條懲罰條例

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對違反本條例的接入單位和用戶進行警告、停止網路連接直至訴諸法律。本單位作為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接入單位同意遵守上述條款,如違反本協議,願意接受處罰並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負責人簽字:_______

網路中心主任簽字: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

網路名稱:_____________

ip地址范圍:___________

域名:__________

連網方式:_____________

連網日期:_____________

安全網路協議書 篇2

授權方(甲方):

地址:

電話:

被授權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簽訂此協議書即表明,乙方同意遵守此委託書的行為限制,甲方同意乙方對甲方所有權網站(含頁面、網站資料庫及內網)進行非惡意測試包括模擬入侵,模擬植入病毒、模擬盜取資料等等。此委託書是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就項目的執行,經雙方友好協商後訂立。

一、關於測試

測試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測試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測試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檢測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測試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檢測總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測試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收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測試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關於付款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支付全部評測費用至乙方,者驗收完成後甲方應支付全部評測費用至乙方。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測試過程中對甲方的所提供的網路結構、內部重要數據及資料進行保密,不得拷貝及留存甲方所有權網站(含頁面、網站資料庫及內網)內涉及商業秘密的數據。乙方測試所獲不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數據由乙方所有。

2、甲方不得借測試之名,獲取乙方的非專利技術及商業秘密;或在測試過程中,用任何手段獲取乙方的非專利技術及商業秘密。

3、乙方的測試過程須在不影響甲方網站(含頁面、網站資料庫及內網)的正常運作的前提下進行。

4、測試結束後由甲方網路負責人檢查網站(含頁面、網站資料庫及內網)恢復狀況驗收,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測試報告正本一份,甲方簽收驗收測試報告後,完成驗收。驗收無誤後,乙方對甲方所有權網站不負任何責任。

5、驗收結束後乙方應在____日內將甲方網站(含頁面、網站資料庫及內網)恢復到測試之前的狀態。

6、甲方對提供給乙方的測試環境的真實性及合法性負責以及對提供的所有權的網路應享有完全的產權。

7、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所有權的網路(含頁面、網站資料庫及內網)進行網路安全測試,在不違反本授權委託書的前提下,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相關責任以及連帶責任。

8、如遇不可抗力導致測試無法如期進行、無法按時完成或終止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甲方對測試結果如有異議,於《測試報告》完成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同時附上《測試報告》原件及預付復檢費。甲方辦妥以上手續後,乙方將在收到預付復檢費___日內安排復檢,不可重復性試驗不進行復檢。

四、違約責任

1、測試過程中由於乙方具體測試行為導致甲方資料數據丟失,由乙方負責恢復數據;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付。

2、測試過程中須有甲方網路負責人在場,甲方須積極配合乙方測試的進行。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測試無法如期進行、無法按時完成或終止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測試進度延遲,則甲方可酌情提出賠償要求,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

五、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就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裁決對雙方當事人具有同等約束力。

六、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受託方的主要義務履行完畢之日起終止。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的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安全網路協議書 篇3

在互聯網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網民人數迅猛增長的今天,網路謠言已成為互聯網世界裡最大的「病毒」,不僅導致社會誠信缺失,危及網路事業健康發展,而且致使我國青少年是非判斷、道德品質以及審美情趣、文化心態等受到嚴重沖擊。

為營造良好網路文化環境,引導廣大青少年合理使用網路、遠離網路「糟粕」,增強自身辨別是非、抵禦網路謠言的能力,庫車縣第四中學 班鄭重倡議:

一、 樹立法律意識,嚴格遵守互聯網法律法規,積極踐行文明上網,自覺遠離網路謠言,堅決斬斷網路謠言傳播鏈。

二、 增強社會責任感,強化道德正義感,站穩立場、明辨是非,切實做到不信謠、不傳謠,讓網路謠言失去滋生的土壤。

三、 加強自我學習,學會自我約束,增強辨別謠言、抵制謠言的能力,逐步樹立成熟陽光的網路公民心態。

四、主動參與到抵制網路謠言的行動中去,積極揭露和舉報網路謠言,力爭消滅謠言產生的溫床,堅決做網路健康環境的維護者。

XXX班的同學們,讓我們行動起來,自覺抵制網路謠言糟粕,攜手營造一個清新、健康、積極向上的互聯網共有家園,為推動我國互聯網事業的健康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

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安全網路協議書 篇4

甲方:XX單位

乙方:XX單位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因為工作關系向乙方提供電腦和網路系統,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電腦和網路系統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據此雙方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承諾不利用甲方提供的電腦製作、復制、發布、轉摘、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⑴反對憲法基本原則的;

⑵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⑶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⑷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⑸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動的;

⑹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⑺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單間租房協議書)

⑻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權益的;

⑼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二、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網路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電腦和網路系統發送垃圾郵件、攻擊其他網路和計算機系統,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危害互聯網信息安全的行為。

四、乙方不得通過甲方網路系統利用單位QQ群及電子郵箱傳播不負責任、造謠滋事、煽動偏激情緒、製造恐慌氣氛、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等各種有害信息。

五、乙方使用電子函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應當遵守單位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函件向與單位業務無關的第三人傳遞、轉發或抄送單位商業機密信息。

六、乙方應當時刻提高保密意識,不得與單位業務無關的任何人在聊天室、電子公告系統、網路新聞上發布、談論和傳播單位機密信息。

七、乙方違反上述規定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扣罰乙方當月工資的10—20%,構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機關。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名:

簽名: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安全網路協議書 篇5

6月12日是全國首屆「網路誠信宣傳日」,為增強網路誠信,凈化網路空間,如下倡議:

一、依法誠信辦網。各網站要嚴格規范網站建設與管理,做到「三實」:履行誠信辦網責任要實,抵制網路失信行為要實,宣傳誠信要實。各網站要自覺遵守國家關於互聯網發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行政管理和業務指導,不違法違規開展業務,切實履行應有的社會責任。

二、文明誠信用網。廣大網民誠信上網,要做到「三主動」:主動維護網上誠信記錄,主動加強網上誠信自律,主動防範和舉報網路失信行為,同時要做到「三斗爭」:堅決與不良交友行為做斗爭,維護網路交友平台的誠信;堅決與不法網路交易作斗爭,維護網路交易平台的誠信;堅決與虛假網路信息作斗爭,維護網路信息平台的誠信。廣大網名還要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用法律的武器維護網路誠信,切不可以暴制暴通過網路暴力來對抗網路失信行為。

總之,誠信的網路環境是屬於大家的,維護網路誠信,大家責無旁貸,只有網站和網民齊心協力,才能共同營造良好的網路誠信氛圍,網路空間才會更加清朗,所以讓我們一起做網路誠信的踐行者、揭發者、保衛者吧。

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Ⅱ 網路安全法運營商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建設、運營網路或者通過網路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網路相關行業組織按照章程,加強行業自律,制定網路安全行為規范,指導會員加強網路安全保護,提高網路安全保護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2)網路安全運營服務條款擴展閱讀

保障網路運行安全,必須落實網路運營者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求網路運營者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和技術防範等措施,履行相應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

為了保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維護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和保障民生,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行安全作了規定,實行重點保護。范圍包括基礎信息網路、重要行業和領域的重要信息系統、軍事網路、重要政務網路、用戶數量眾多的商業網路等。

隨著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的發展和應用,網路數據安全對維護國家安全、經濟安全,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促進數據利用至為重要。要求網路運營者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防止網路數據被竊取或者篡改。

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防止公民個人信息數據被非法獲取、泄露或者非法使用要求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境內存儲公民個人信息等重要數據;確需在境外存儲或者向境外提供的,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安全評估。

Ⅲ 根據網路安全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遵守哪些規定

根據《網路安全法》第四章,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遵守以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規定:

第四十四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第四十六條任何個人和組織應當對其使用網路的行為負責,不得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路發布涉及實施詐騙,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

第四十八條任何個人和組織發送的電子信息、提供的應用軟體,不得設置惡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

(3)網路安全運營服務條款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規定:

第二十四條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第十四條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

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五條境外的機構、組織、個人從事攻擊、侵入、干擾、破壞等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國務院公安部門和有關部門並可以決定對該機構、組織、個人採取凍結財產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Ⅳ 在網路數據安全保障方面網路安全法規定網路運營者應該採取哪些措施

「網路運營者」的范圍極為廣泛,根據《網路安全法》第76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是指網路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網路服務提供者。即無論是網路的所有方、管理方還是在利用網路提供服務都包含在「網路運營者」的概念之下。
1.履行安全保護義務
根據《網路安全法》第21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相應的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漏或者被竊取、篡改。具體義務包括:
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是網路安全領域的一項重要制度,涵蓋技術類安全要求和管理類安全要求兩大類。技術類安全要求主要從物理、環境、應用、數據等幾個方面進行強調,而管理類安全要求則是對安全管理的制度、機構、人員、系統建設及運維等幾個方面進行強調。
2.提供安全網路產品和服務的義務
提供安全可靠的網路產品或服務是網路運營者的基本義務。
根據《網路安全法》第22條規定,網路產品、服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此外不得設置惡意程序,對於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還應當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向主管部門報告;在約定或者規定的期限內不得終止提供安全維護。
根據《網路安全法》第27條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路、干擾網路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的,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
3.用戶身份實名審核義務
在特定情況下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是網路運營者的法定義務。
根據《網路安全法》第24條規定,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4.建立網路應急處置措施的義務

Ⅳ 網路運營者履行哪些安全保護義務

法律分析: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六條 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鼓勵、支持一切組織和個人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大眾傳播媒介應當做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宣傳,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Ⅵ 網路安全法第五十九條規定的內容

第五十九條網路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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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條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設置惡意程序的;

(二)對其產品、服務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未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或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三)擅自終止為其產品、服務提供安全維護的。

Ⅶ 網路安全法中網路運營者要遵守哪些法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四條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國家實施網路可信身份戰略,支持研究開發安全、方便的電子身份認證技術,推動不同電子身份認證之間的互認。

第二十五條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開展網路安全認證、檢測、風險評估等活動,向社會發布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網路安全信息,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專門用於從事侵入網路、干擾網路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的,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

第二十八條網路運營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偵查犯罪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

第二十九條國家支持網路運營者之間在網路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報和應急處置等方面進行合作,提高網路運營者的安全保障能力。

有關行業組織建立健全本行業的網路安全保護規范和協作機制,加強對網路安全風險的分析評估,定期向會員進行風險警示,支持、協助會員應對網路安全風險。



(7)網路安全運營服務條款擴展閱讀

網路運營者應當設置專門的兒童個人信息保護規則和用戶協議,並指定專人負責兒童個人信息保護。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轉移、披露兒童個人信息的,應當以顯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兒童監護人,並應當徵得兒童監護人的同意。

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轉移、披露兒童個人信息的,應當以顯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兒童監護人,並應當徵得兒童監護人的同意。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兒童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兒童個人信息。

Ⅷ 根據網路安全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遵守哪些規定

《網路安全法》中關於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該遵守的條款主要有以下幾條

第四十六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應當對其使用網路的行為負責,不得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路發布涉及實施詐騙,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

第四十七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八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發送的電子信息、提供的應用軟體,不得設置惡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