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微信視頻聊天安全嗎
微信視頻聊天不會被監控,但是特殊情況可以,具體介紹如下:1、通常情況下,我們每一個公民對自己的個人通信信息享有隱私權,享有不受他人干涉以及不被他人或公眾皆知的權利。2、但是在特殊情況下,比如如果微信聊天的內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別是有關重要的刑事案件的偵查線索等,可以對這個微信號採取監聽、控制、復制聊天信息等技術偵查手段。(1)微視頻網路安全法擴展閱讀:注意事項視頻聊天中,雖然畫面上是自己認識的朋友,但在網路的那一端,正在與你聊天的人很可能另有其人,甚至是不法人員,這一點在技術上已經沒有障礙。在進行視頻聊天時,當涉及到金錢、財物和個人隱私、各類秘密等方面的內容一定要慎重,最好再能通過其他方式,如電話、電子郵箱和其他網路聊天工具進行核實和確認。警惕要求直接轉帳。如果是一個支付平台注意平台的信譽度,可以到備案中心查詢。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視頻聊天?小心被監控!
⑵ 優酷上傳視頻要求是什麼
一、不得上傳任何有違國家法律法規的視頻。不得上傳具有色情內容的視頻。不得上傳內容低俗,格調不高的視頻。不得上傳具有色情誘導性內容的視頻。不得在標題、簡介和標簽中出現任何具有低俗色情含義的字眼。不含有涉及版權問題的影視片段。
二、上傳及展示過程中如需採集、使用、保存、傳輸、共享您的個人敏感信息,雙方遵循《法律聲明及隱私權政策》
三、為保護用戶信息安全,如未經他人授權,使用他人手機號或其他信息注冊優酷賬號並進行視頻上傳,經查屬實的,優酷拒絕提供相應視頻上傳服務或/和終止優酷網/土豆網/來瘋網《用戶服務協議》。
四、為保證網站用戶體驗,使用正確的上傳方式和通路上傳內容,且上傳的內容符合優酷的審核規范要求。
五、一般情況下,只要不刪除在優酷平台上傳的視頻,即視為您對我方平台的授權期限一直延續,直至自行刪除上述上傳視頻或通知優酷平台進行刪除。在授權期限內,優酷可以依法對內容在尊重用戶對內容的原意前提下進行適當剪輯、改編、宣推或合理使用,可以進行視頻切條和短視頻宣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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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微視頻網路安全法擴展閱讀
相關背景:
作為中國數字娛樂平台,優酷的內容體系由劇集、綜藝、電影、動漫四大頭部內容矩陣和資訊、紀實、文化財經、時尚生活、音樂、體育、游戲、自頻道八大垂直內容群構成,擁有國內最大內容庫。
與播客有所不同,優酷不一定只有原創才能登台表演,無論業余或專業,無論個人或機構,優酷歡迎一切以微視頻形式出現的視頻收藏、自創與分享。
2011年12月6日,優酷推出支持火狐、谷歌瀏覽器的網頁大視頻、斷點續傳功能,方便用戶上傳、分享1G的大容量視頻。
參考資料來源:/csc.youku.com/feedback-web/help/index.html?spm=a2h4v.8841035.4646085.3&style=1&loreid=548"target="_blank"title="優酷-上傳服務條款">優酷-上傳服務條款
⑶ 根據《網路安全法》 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遵守哪些規定
根據《網路安全法》第四章,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遵守以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規定:
第四十四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第四十六條任何個人和組織應當對其使用網路的行為負責,不得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路發布涉及實施詐騙,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
第四十八條任何個人和組織發送的電子信息、提供的應用軟體,不得設置惡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

(3)微視頻網路安全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規定:
第二十四條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第十四條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
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五條境外的機構、組織、個人從事攻擊、侵入、干擾、破壞等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國務院公安部門和有關部門並可以決定對該機構、組織、個人採取凍結財產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⑷ 網路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6年11月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⑸ 根據《網路安全法》的規定國家採取什麼措施
第十條建設、運營網路或者通過網路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⑹ 關於網路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四十六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應當對其使用網路的行為負責,不得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路發布涉及實施詐騙,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
第六十七條 違反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設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或者利用網路發布涉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關閉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
單位有欠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根據您所提供的情況,如違法事實充分、證據確鑿,不排除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可能性。
⑺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網路安全支持與促進
第三章網路運行安全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節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行安全
第四章網路信息安全
第五章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
第三條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第四條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第五條國家採取措施,監測、防禦、處置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路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空間安全和秩序。
第六條國家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推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採取措施提高全社會的網路安全意識和水平,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促進網路安全的良好環境。
第七條國家積極開展網路空間治理、網路技術研發和標准制定、打擊網路違法犯罪等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路空間,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網路治理體系。
第八條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九條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十條建設、運營網路或者通過網路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條網路相關行業組織按照章程,加強行業自律,制定網路安全行為規范,指導會員加強網路安全保護,提高網路安全保護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第十二條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路的權利,促進網路接入普及,提升網路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路服務,保障網路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
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第十三條國家支持研究開發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路產品和服務,依法懲治利用網路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路環境。
第十四條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
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網路安全支持與促進
第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網路安全標准體系。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組織制定並適時修訂有關網路安全管理以及網路產品、服務和運行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
國家支持企業、研究機構、高等學校、網路相關行業組織參與網路安全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制定。
第十六條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加大投入,扶持重點網路安全技術產業和項目,支持網路安全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應用,推廣安全可信的網路產品和服務,保護網路技術知識產權,支持企業、研究機構和高等學校等參與國家網路安全技術創新項目。
第十七條國家推進網路安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鼓勵有關企業、機構開展網路安全認證、檢測和風險評估等安全服務。
第十八條國家鼓勵開發網路數據安全保護和利用技術,促進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推動技術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
國家支持創新網路安全管理方式,運用網路新技術,提升網路安全保護水平。
第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網路安全宣傳教育,並指導、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網路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大眾傳播媒介應當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網路安全宣傳教育。
第二十條國家支持企業和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等教育培訓機構開展網路安全相關教育與培訓,採取多種方式培養網路安全人才,促進網路安全人才交流。
⑻ 《網路安全法》中明確了四大主體的責任義務,四大主體具體是()
四大主體具體是國家、主管部門、網路運營者、網路使用者。
1、出台《草案》,並且在未來在這部高規格法律下完善相應的配套體系和制度,並體現其可操作化和可執行性。除此之外,還需要若乾的細則出台,比如建立網路安全標准體系,由國務院哪些部門組織制定,牽涉哪些行業;網路產品、服務應當符合哪些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需要予以明確等等。
3、「網路運營者應當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加強對用戶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的保護」「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公民個人信息」。企業更要樹立一定的責任感,積極按照法律條款建立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4、網路使用者即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具體條款細化為不得從事入侵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等,還要增強法律意識。
⑼ 網路安全法認為網路運營者的主要義務是什麼
網路安全法認為網路運營者的主要義務是網路安全保護。
《網路安全法》是我國網路空間第一部基本大法,它強化了我國網路空間主權的戰略意義與監管的范疇,其中第9條總括性地規定了網路運營者的網路安全義務。
同時,《網路安全法》第21條、第24條、第40—44條、第47條、48條、第49條,以及《刑法》第286條均對網路運營者的網路信息安全義務進行了規定。未來,網路網路運營者責任重大。

(9)微視頻網路安全法擴展閱讀:
網路運營者,特別是大型互聯網企業,擁有海量的用戶,是網路社會最重要的節點,也是實施網路治理的關鍵主體。我國在網路政策上主張「誰接入,誰負責」、「誰運營,誰負責」,一直強調網路運營者的「主體責任」,要求網路運營者對其運營的網站和提供的網路產品和服務承擔安全義務。
《網路安全法》則在法律層面將網路運營者的網路信息安全義務和責任法定化
⑽ 2018年互聯網八大猜想有哪些
2018 互聯網八大猜想
時光的腳步邁進2018,人民日報《新媒體》版第八次為讀者呈上「互聯網八大猜想」。過去7年,在海洋般寬廣的互聯網世界中,我們遨遊其間,捕捉動向、分析變化、研判趨勢……透過媒體視角,為這個日新月異的領域把脈問診、建言獻策,以期激發更多活力、釋放更多潛力,促進行業規范、推動良性發展。

2018年,隨著人工智慧研發和應用的深入,智能音箱、智能機器人、無人駕駛汽車等「黑科技」產品將嶄露頭角,並以更自然、更實用的方式融入生活。不僅如此,隨著5G、物聯網等技術的飛速發展,不同場景下的智能產品將串聯成「智聯網」,產生「1+1>2」的效果。比如,智能音箱除了可以播放新聞和音樂,還能成為智能家居「指揮部」,用戶只用對智能音箱發號施令,不用伸手、不出房間,就能遙控位於家中各處的窗簾、電燈、空調或熱水器。
從互聯網到物聯網,從物聯網到智聯網,人工智慧在飛速發展的道路上,不可忽視安全問題。人工智慧產品應像一位披著隱身衣的可靠助手,帶來無處不在的便利,卻決不能在隱身衣的庇護下肆意妄為,危害個人信息安全、生命財產安全和整個網路的安全。本報記者 許 晴 宋 宇
猜想4
網上政務精打服務牌
從「最多跑一次」到「不見面審批」,過去一年各地各部門網上政務建設明顯提速。隨著「互聯網+政務服務」持續推進,打通信息壁壘、精耕服務品質將成為新一年網上政務建設的關鍵詞。
去年,國務院辦公廳針對全國互聯網政務服務平台的檢查結果顯示,截至2017年8月底,29個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成一體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平台,其中16個平台實現了省、市、縣三級全覆蓋。不僅令群眾辦事少跑腿,還「嘗鮮」刷臉認證、語音識別等炫酷技術應用,大大優化辦事體驗。
然而,平台缺乏統一、事項有待同步、管理缺乏規范、安全亟待保障等問題,仍然導致一些政務服務平台和政務網站屢遭用戶吐槽。要想服務不打折,破題關鍵在於打通信息壁壘、消除數據孤島。國辦印發《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排出時間表,要求國家電子政務外網於2018年6月底前基本具備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支撐服務能力。
數據多跑路、辦事少跑腿,更通暢的信息共享意味著更優質的服務體驗。未來,同地通辦、異地可辦,群眾辦事將不必糾結空間距離;部門協作、一號受理,跨部門申請將告別「水土不服」的尷尬。更全面的辦事類別、更明確的辦事流程、更智能的咨詢答疑,期待2018年網上政務能提供更便捷的服務,收獲公眾更多的好口碑。本報記者 錢一彬 左怡兵
猜想5
共享行業專注硬需求
2017年,依託有關政策支持進入全面爆發期的共享經濟,遭遇「冰火兩重天」。
一方面,創業項目多點開花,成績不少。共享單車、共享旅館、共享辦公室等項目,不只在國內發展順利,還在海外「攻城略地」。另一方面,行業洗牌期提前到來。共享充電寶熱潮興起半年就有多家公司退出,數月間酷騎單車等6家單車企業「陣亡」,共享雨傘、共享馬扎、共享籃球等概念型項目更是迅速匿跡。據不完全統計,2017年已有26家投身共享經濟的企業倒閉或終止服務。
《中國分享經濟發展報告2017》預測,到2020年,分享經濟提供服務者人數有望超過1億人,分享經濟交易規模佔GDP比重將達到10%以上。真正滿足用戶需求、解決用戶痛點的共享模式,將得到更多穩健發展的機會。
2018年,中國共享經濟市場預計將趨於理性,去年涌現的一些較好的發展模式,或將進入收獲期。
住房領域,共享住宅在深圳興起,通過提供在線短租服務,盤活大量閑置房產資源;製造業領域,國家智能鑄造產業創新中心推出「行業共享工業雲」,提供企業雲信息化系統解決方案;醫療領域,北京地區30家試點醫院啟動電子病歷共享調閱工作……共享市場方興未艾,將迎來更多機遇。本報記者 吳 姍 王 洲
猜想6
「掌」上新生活更加便捷
一鍵下單生鮮上門,足不出戶享全球好貨,手機支付讓錢包閑置在家,共享單車化解「最後一公里」……過去一年,衣食用行盡在「掌」中,生活更加舒適、方便。
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第四十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6月,我國網路購物用戶規模達到5.14億;移動支付用戶規模達5.02億,4.63億網民在線下消費時使用手機進行支付;網約專車或快車用戶規模達2.17億,一些共享單車品牌已涉足海外市場……移動在線生活已深刻改變了商業生態和全民消費習慣。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2018年,各種新技術、新應用將加速從創新構想向商業應用邁進,人們將擁抱更便捷的新生活。
導航時,行車路線選擇將更智能更暢通;網購中,個性化推薦將更准確地「猜」出你的需求;想去旅遊,將會得到一份量身定做的攻略;在線學習,可以享受私人定製的學習計劃;智能家居、在線醫療等,也將加速發展,解決更多生活痛點。
盡享「萬物互聯」紅利的同時,也不能忽視背後隱藏的風險,一些新技術應用在呈現多彩互聯生活的同時,也將在新的一年繼續完善,為民眾提供更智能、更便捷、更安全的在線新生活。本報記者 董絲雨 趙丹彤
猜想7
自媒體回歸內容為本
抄襲黨、標題黨、低俗黨,這些自媒體賬號人人喊打,卻一度賺得盆滿缽滿。2017年,他們的日子沒那麼好過了。
2017年5月起,網信辦發布一系列管理規定,包括《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管理實施細則》《互聯網論壇社區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等,旨在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維護網民利益與網路安全。
2017年11月,自稱「高空極限運動第一人」的主播吳某在直播時墜亡,引發公眾對平台規則缺位、野蠻生長的反思與討論;12月底,今日頭條、鳳凰新聞多個頻道暫停更新,清理整改客戶端內存在的違法違規信息。
新一年中,自媒體將加速「去粗取精」的進程,回歸「內容為本」。無論形式是圖文、短視頻、直播還是問答,無論內容是社會、娛樂、游戲還是科技,無論免費還是付費,製作精良的優質、垂直內容將得到平台扶植和粉絲追捧。原創乏力、粗製濫造的賬號將成為淘汰對象,一味博人眼球的低俗、獵奇、驚悚內容將遭到「淘汰」。
現在,越來越多的媒體平台開始使用演算法推薦技術分發內容,一方面能精準滿足用戶需求,另一方面卻可能造成閉塞的「信息繭房」。讓內容大餐既符合胃口又均衡營養,新一年中,這個問題如何解決,值得思考。本報記者 許 晴 鄺西曦
猜想8
個人信息升級保護傘
部分公民數據被惡意採集、加工及非法使用;部分政府和高校網站過度公開公民個人信息;無人機、智能攝像頭等科技產品,成為偷窺公民隱私的「幫凶」……2017年,個人信息泄露問題依然嚴峻。
去年,國家層面的個人信息保護工作持續推進: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6月,《網路安全法》正式實施,專章、較大篇幅地設置了網路信息安全的基本法律制度;7—9月,中央網信辦等四部委首次聯合測評並發布10款互聯網產品和服務隱私條款評審結果;10月,由中央網信辦印發的《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正式施行,壓實信息發布和運營安全管理責任。
有專家指出,2017年稱得上中國網路空間治理和個人信息保護發展史上的突破年,2018年或將進入個人信息保護的法治深化年。
電子商務法草案稿結束二審,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已納入其中;《網路安全法》配套制度正在制定,對敏感個人信息及其收集與使用行為的規范將更加明確具體;多位人大代表建議2018年加快個人信息保護法立法進程,並對部門職責進一步予以明確……
技術革新不斷演變出新挑戰。新的一年,個人信息保護仍任重道遠,期待有關法律規定加速落地,讓個人信息「保護網」不斷升級、更加有力。
越來越發達是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