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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網路安全案件

發布時間: 2023-01-06 09:30:23

Ⅰ 我想知道最近十年內讓網路沸騰的所有的食品安全事件

盤點近些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2002年2月: 哈爾濱香香鳥食品有限公司用去年的陳月餅非法生產湯圓的惡性事件被查處。
2004年4月: 安徽阜陽發生劣質奶粉「大頭娃娃」事件。

2007年12月: 辣椒粉「蘇丹紅」事件。蘇丹紅(一號)是一種紅色染料,用於為溶劑、油、蠟、汽油增色以及鞋、地板等的增光。有關研究表明,蘇丹紅(一號)具有致癌性。

2008年9月16日: 國家質檢總局發布消息,三鹿、伊利、蒙牛、雅士利等22家奶粉中檢出三聚氰胺,其中三鹿奶粉含量最高。
2008年9月5日: 日本毒大米事件被曝光。

2009年1月: 可口可樂英售芬達橙汁被曝殺蟲劑超標300倍。
2009年1月: 「雨潤」午餐肉檢出瘦肉精。
2009年4月12日: 因使用國家禁用的工業用料——尿素甲醛樹脂生產仿瓷餐具,一批企業被央視曝光。

2010年1月:豇豆樣品水胺硫磷農葯殘留超標。
2010年: 地溝油事件。
2010年10月:西安硫磺姜事件。
2010年11月: 植物奶油事件。氫化油產生大量反式脂肪酸,增加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風險。
2010年12月:化學火鍋事件,所謂「化學火鍋」,是指用辣椒精、飄香劑等添加劑勾兌而成的火鍋底料,這些添加劑對人體有害,甚至能致癌。
2010年8月31日,山東媒體爆出,食品添加劑「一滴香」是通過化工合成 的有毒物質,食用後會損傷肝臟,還能致癌。

2011年3月15日: 河南「瘦肉精」事件曝光。
2011年3月: 上海「染色饅頭」事件。一些臨近或者過了保質期的饅頭被運回到公司,各種食品添加劑齊上陣之後,又被「整容」成了新饅頭回爐。
2011年4月 :「砷超標」事件。雀巢等一些知名嬰兒食品含有重金屬砷,砷吸入量超母乳50倍,少量砷亦會增加患癌風險。
2011年4月:沈陽的「毒豆芽」被曝光。
2011年4月:牛肉膏事件:豬肉變的牛肉。
2011年4月23日:廣東中山出現毒「紅薯粉」。
2011年5月19日:雨潤烤鴨問題肉事件。
2011年5月24日: 台灣食品「塑化劑」事件。
2011年5月5日:重慶銷潲水油事件。
2011年7月18日:全聚德違規肉—「無證驢肉」
2011年8月:味千「骨湯門」事件。
2011年8月:「血燕」事件。爆出中國市場上的血燕基本都是假的,還含有大量的有毒物質——亞X鹽。
2011年8月8日:山西老陳醋95%為醋精勾兌。
2011年8月17日:肯德基炸薯條油7天一換
2011年9月15日:香精包子事件。
2011年10月:進口奶粉死蟲活蟲事件。
2011年10月17日:八里橋市場部分商戶使用火鹼、雙氧水等化工原料泡製豬蹄。
2011年12月:南京查處鴨血黑作坊,僅三四斤原料,加入添加劑後即可生產多達20斤的鴨血,「膨大」近5倍。

2012年1月:廣州假雞蛋事件。
2012年4月:「立頓」的綠茶、茉莉花茶和鐵觀音袋泡茶,均含有被國家禁止在茶葉上使用的高毒農葯滅多威。
2012年4月15日: 「非法廠商用皮革下腳料造葯用膠囊」曝光。

查閱整理得很辛苦哦,望採納~~~

Ⅱ 為什麼廣州被稱為網路最安全的城市 沒有黑客敢入侵

黑客,顧名思義就是入侵別人的系統,進行破壞的人,世界上黑客可謂特別的多,每個行業幾乎都會有黑客,但是中國廣州卻從未被黑客襲擊過,為什麼廣州被稱為全球網路最安全的城市呢,因為廣州有非常多的「黑客」巨頭在這里聚集,例如世界聞名的黑客交付郭盛華和萬濤,他們都是廣東人,而且他們還把總部定在了廣州,由於靠近港澳,這里優越的地理位置,更是讓他們有機會滲透到了幾乎每一個國家中,平時他們不會入侵國內任何的合法機構,但是他們對於國外來的入侵者就不會這樣了,尤其是郭盛華,他的徒弟幾乎遍布全球,每個國家都會有他徒弟的身影,他用自己強烈的愛國主義精神把他所創建的東方聯盟緊緊的聯系在了一起。

廣州市全球城市發展史中的一大奇跡,廣州從古代3世紀開始,就是海上絲綢之路的主港,是聞名於世界的東方港市,明清兩代成為了中國惟一的對外貿易大港,也是世界上近千年來從未衰敗的港口,在全世界的所有城市中,只有廣州保持了千年不衰的商業化城市,紐約,首爾,東京等名城,都是在近500年才開始崛起的,以前與廣州一同站在世界繁榮城市巔峰的威尼斯現在只留下了回憶。

Ⅲ 網路游戲盜竊案例_盜竊網路虛擬財產案例(2)

網路游戲盜竊案例篇5
近年來,網路游戲越來越受到年輕人的青睞,然而,作為虛擬的世界的網路游戲其實並不完全虛擬,網路游戲需要金錢或者金錢投入才能升級,游戲中的賬戶、裝備、寵物等虛擬財物都能通過現實貨幣進行交換和流通,一些游戲賬號、裝備的售價少則幾百,動輒上萬,價值不菲,儼然成為不法分子鎖定的目標之一。通過網路游戲進行不法行為而獲刑的情況也時有發生,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近日宣判的一宗案件就是這方面的典型例子,一男子將網路游戲賬號轉讓後又盜回出售,最終被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刑罰。

經濟拮據出售游戲賬號

張傑(化名)是一位非常聰明的90後年輕人,但家庭經濟困難,兩個弟弟還在讀書,其不得不輟學來深圳找工作。由於因為學歷低下,張傑一直沒能找到如意的工作,慢慢地,他開始沉迷網路游戲。尤其是當他知道可以通過販賣網路游戲中的裝備、寵物、甚至賬戶換取現實的貨幣時,更將網路游戲作為自己的唯一的謀生工具,天天上網打游戲。

2011年10月,張傑認識了同為網路游戲迷的陳偉(化名),兩人常聚在一起玩一款名為「夢幻西遊」的網路游戲。因為長期沒有正式工作,而網路游戲必須通過一定的時間、金錢投入才可以出售,張傑沒有經濟來源,其為了生活,開始向廣發銀行、中國銀行、深圳發展銀行等多家銀行申請信用卡進行透支使用,不知不覺累積了越來越多的卡債。因逾期未能償還,張傑打算出售自己的其中一個游戲賬戶,正好陳偉也想購買張傑的游戲賬戶,兩人一拍即合,商定成交價為13000元。2011年10月17日,陳偉先向被告人張傑的銀行卡內轉賬4800元人民幣,後將剩下的款項8200元以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給張傑。4月18日,張傑將該游戲賬戶資料變更為陳偉。

為了不斷完善該游戲賬戶,陳偉以2000元人民幣的價格購買了張傑另一個游戲賬戶的游戲法寵BB在其所購買的游戲賬戶中使用,並投入4000元用於該游戲賬戶購買游戲幣、修煉技能、升級游戲人物技能等,讓該游戲賬戶不斷升級升值。

盜回遊戲賬號並轉賣他人獲利

對於張傑來說,通過出售游戲賬戶得來的13000元還不足還清20000元的信用卡卡債。2012年7月25日,張傑與陳偉聊天,得知有人願意以32000價格購買陳偉的游戲賬戶。於是,財迷心竅的張傑靈機一動,趕著來到「夢幻西遊」的開發商的廣州分公司,用偷看得來的密碼登入並修改了密碼,並將上述已賣給陳偉的游戲賬戶資料變更為其本人,通過該游戲的官方平台,以29000元人民幣的價格將該賬戶賣給他人。當天,陳偉就收到一條簡訊告知游戲賬戶已變更登記,其馬上登陸其游戲賬戶,果然已經無法登入,他發現自己游戲賬戶被盜後,立即撥打張傑的電話,張傑的電話已經無法接通。陳偉這時才意識到,他的賬戶已被張傑所盜取,遂向派出所報警。

盜竊虛擬財產也構成犯罪

2012年10月21日,張傑在深圳市羅湖區某網吧上網時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此時,張傑的父親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游戲並非完全虛擬,而張傑也已將轉賣所得贓款部分償還信用卡,其他的錢揮霍一空。張傑的親屬向被害人陳偉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19000元。近日,羅湖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張傑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罰金2000元。

近年來,各類新型網路犯罪層出不窮,廣大家長在日常生活中應注意及時有效引導子女,正確使用網路,要學會在網路及游戲中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對於通過網路獲得的Q幣、游戲賬號、游戲點卡等虛擬財產,應注意約束自我的行為,切不可貪圖一時利益而以身試法,以免悔恨終身。
網路游戲盜竊案例篇6
被告人楊××,男,××年×月×日出生於重慶市,漢族,初中 文化 ,無職業,住重慶市××區××鎮,戶籍所在地:重慶市××區××路。因涉嫌犯盜竊罪,於2013年6月×日被柳州市公安局魚峰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日被逮捕。現羈押於柳州市第×看守所。

辯護人余仕繼,廣西超仁律師事務所律師。

廣西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檢察院以柳市魚檢刑訴(2013)×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楊××犯盜竊罪,於2013年11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訴,建議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本院2013年11月×日受理後,經審查,於2013年11月×日決定變更為普通程序審理,並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13年12月×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廣西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楊××及其辯護人余仕繼律師到庭參加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廣西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檢察院指控:廣西柳州市魚峰區的劉某實名注冊「××××」賬號進入上海××軟體有限公司的《街頭 籃球 》網路游戲。2013年2月×日,被告人楊××在重慶市××區××鎮家中,用電腦登錄互聯網,採用密碼的方式,登錄被害人劉某的游戲賬號,盜走該賬號的游戲裝備物品,包括「吊吊貓」、游戲積分、寶石等。經評估,被盜的游戲裝備物品價值人民幣32141元。

2013年6月×日16時許,公安機關在重慶市××區××鎮抓獲被告人。

為支持上述指控,共發送機關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證據:1、物證,2、書證,3、證人證言,4、被害人陳述,5、被告人供述,6、鑒定意見,7、辨認筆錄。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民合法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楊××及其辯護人對公訴機關的指控的事實及罪名無異議,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經審理查明:

2013年2月×日,被告人楊××在重慶市××區××鎮家中,用電腦登錄互聯網,採用密碼的方式,登錄被害人劉某的游戲賬號,盜走該賬號內的游戲裝備和游戲物品,包括「吊吊貓」、游戲積分、寶石等,轉移至被告人楊注冊的「××××」賬戶中。(經評估,被盜的游戲裝備物品中「吊吊貓」、游戲積分、寶石價值人民幣32141元,其餘裝備物品暫無法估價)。被告人楊在轉移裝備物品過程中被被害人劉某發現,經被害人報警,上海××軟體有限公司凍結了相關游戲賬號,封存了賬號內的游戲裝備。2013年6月×日16時許,公安機關經技術偵查,在重慶市××區××鎮抓獲被告人楊××,並激獲作案工具電腦主機一台。

證實上述事實的證據有:受案登記表,立案決定書,被告人楊××的供述材料,被害人劉某的陳述,被告人楊××的辨認筆錄及指認照片,證人彭某、田某、劉某的證言,協查函,扣押物品文件清單,被害人劉某提供的交易戲裝備清單,上海××軟體有限公司——道具價格清單,上海××軟體有限公司出具的情況說明,被盜後倉庫道具清單,被盜的游戲道具、清單,電子證據檢查工作記錄,勘驗檢查照片記錄表,封存電子證據清單,原始證據使用記錄,調取證據清單,價格鑒定結論書,價格說明,鑒定意見 通知書 ,情況說明,抓獲經過,到案經過,被告人楊的戶籍證明等。

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網路游戲中的虛擬游戲裝備、虛擬游戲物品,是游戲玩家投入了時間、資金、勞動而產生,具有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具有財產屬性。盜取賬號內游戲角色的虛擬游戲裝備,虛擬游戲物品的行為,不僅破壞了網路和計算機的 系統安全 ,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而且侵害了他人的合法財產權益。被告人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楊××犯盜竊罪成立。被告人楊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本案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第五十二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楊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緩刑考驗期從本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罰金已激納)。

暫扣於柳州市公安局的電腦主機一台予以沒收,上激國庫。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網路游戲盜竊案例篇7
沉溺愛河的小情侶,因二人均痴迷「網游」,整日游手好閑,在遭到雙方家長反對後,毅然離家享受起了二人世界。當他們身無分文,又沒有任何經濟來源後,入室盜竊就成了二人維持生活的手段。日前,龍江縣公安局景星派出所經縝密工作,破獲33起系列入室盜竊案,涉案金額2萬余元。

自去年9月以來,景星派出所陸續接到轄區內多位百姓報警,他們家中被盜,丟失金銀首飾、現金等物品。接到報案後,所長劉剛帶領民警立即展開調查,結合現場勘查的情況,民警發現多起盜竊案的作案手段相似,嫌疑人應是身材矮小,身形較瘦的年青人。結合眾多線索,民警對轄區內有盜竊前科、經濟來源不明的社會閑散人員進行仔細排查,對外來人口,出租房屋,進行重點調查,採集此類人員的指紋DNA,與被盜嫌疑人現場遺留的痕跡物證進行對比,但大量工作沒有為案件帶來實質性進展。

4月3日中午,民警在進行走訪時了解到,小強和萌萌(均化名)是一對小情侶,沒有經濟來源,家庭也不算富裕,但經常混跡於網吧、迪吧,並且一段時間以來出手闊綽,不斷增添新衣服、更換手機等物品。二人的體貌特徵與現場勘查的嫌疑人的體貌特徵十分相似,經警方初步判斷,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為避免打草驚蛇,民警一方面到網吧、商場等處,對二人的生活規律及行蹤進行秘密摸排;另一方面,對他們的出租房屋進行布控,防止二人逃脫。在警方掌握大量證據後,4月4日上午,民警將躲藏在出租房內的嫌疑人小強和萌萌抓獲。

據警方了解,小強和萌萌是情侶,終日沉迷於網路游戲,雙方家長不同意二人交往,二人便從家搬出來租房住,沒過多久,口袋裡的錢花光了,因沒有工作,又無任何經濟來源,嗜好上網的小情侶,遂產生了偷盜的念頭。自去年9月以來,二人經常以情侶散步的模樣做掩飾,尋找下手「目標」,趁失主家中沒人,便用鐵棍撬窗或撬門鎖等入室盜竊。

目前,嫌疑人小強和萌萌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網路游戲盜竊案例篇8
廣州日報10月29日訊隨著網游的興起,偷盜Q幣或者游戲中的虛擬財產等行為也越來越多。關於這一行為的定性,一度成為執法工作者需要面對的「疑難雜症」。近日,廣州天河區檢察院的檢察官抽絲剝繭,詳細分析了廣東省首例盜竊網路虛擬財產案件的審理過程,並給出了「偷盜網路虛擬財產數額巨大應以盜竊罪論」的「診斷」,為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了司法標本。

案情回放:誘騙游戲玩家盜取賬號

從2005年開始,網易公司開始不斷收到大話西遊玩家投訴,稱游戲賬號及寶石、召喚獸等虛擬財產被盜。經公安機關偵查,被盜的寶石、召喚獸等均由同一個IP地址出售。

2007年,一名叫於海斌的年輕人被抓獲歸案。經偵查,2005年初,於海斌在山西省臨汾市以在互聯網論壇上以簽訂電子合同購買大話西遊2游戲人物賬號為名,誘騙游戲玩家向其提供真實身份資料及電子郵箱等,並以猜測郵箱密碼等方式,進入玩家郵箱獲取其大話西遊賬號資料,其後再冒充該玩家將偽造或變造的身份資料發送至網易公司修改賬號安全碼。於海斌在取得游戲賬號安全碼後,便在互聯網上公開售賣游戲賬號及虛擬物品牟利。自2005年至2007年2月間,於海斌利用上述手法,共竊取大話西遊游戲賬號33個,並將其中15個賬號內的召喚獸、寶石等虛擬財產出售,獲利20000餘元,而上述物品共價值人民幣98250元。

2008年,天河區檢察院以盜竊罪向天河區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一審判決於海斌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於海斌上訴後,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宗全省首例盜竊網路虛擬財產案件,成為了全國首例以盜竊罪起訴和得到判決的虛擬財產案件。在法律適用、數額認定方面均開創全國先河。

斷案難點1:定罪盜竊還是詐騙?

看似簡單的案情中,隱藏著多個難點。其中最關鍵的一點在於,於海斌的行為應該如何定性?這是廣東省首例盜竊網路虛擬財產案件,在天河區檢察院檢察官之中,形成了兩種意見,一種認為應以盜竊罪起訴,一種認為應定性為詐騙。

經過多次討論,天河區檢察院公訴科決定以盜竊罪起訴於海斌。經辦檢察官之一王琰向記者分析了「盜竊」背後的種種法律含義。

所謂財產,是指具有經濟價值的一切事物。本案中大話西遊的賬戶及賬戶內的虛擬財物,系游戲玩家耗費大量的上網費用及購買游戲點卡,投入經濟成本,在游戲過程中取得的。上述虛擬物品,可以在游戲玩家范圍內進行出售,實現虛擬財產與現金的交易。由此可見,虛擬財產是具有經濟價值的。

在案情討論中,之所以會有「詐騙」的意見,是因為於海斌通過獲取被害玩家的身份資料向網易公司騙取玩家賬戶資料。不過,於海斌對玩家虛擬財產的取得,雖然是以獲取游戲賬戶通行權而實現的,但是其是在游戲玩家不知情的情況下,秘密佔有了玩家的虛擬財物。

王琰解釋,詐騙與盜竊的最大區別在於,詐騙的被害人存在被騙後「主動交付」財物的行為,而盜竊的被害人的財物則是「被」秘密竊取的。

斷案難點2:定量虛擬財產金額怎麼算?

虛擬財產雖然可以進行現金交易,但該交易往往是通過一種私下協商交易的方式來進行。因為沒有市場價,所以目前物價鑒定機構無法對涉案的虛擬物品進行價格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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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互聯網法院採取在線方式審理案件,案件的受理、送達、調解、證據交換、庭前准備、庭審、宣判等訴訟環節一般應當在線上完成。
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案件審理需要,互聯網法院可以決定在線下完成部分訴訟環節。第二條北京、廣州、杭州互聯網法院集中管轄所在市的轄區內應當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審案件:
(一)通過電子商務平台簽訂或者履行網路購物合同而產生的糾紛;
(二)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網路服務合同糾紛;
(三) 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小額借款合同糾紛;
(四)在互聯網上首次發表作品的著作權或者鄰接權權屬糾紛;
(五)在互聯網上侵害在線發表或者傳播作品的著作權或者鄰接權而產生的糾紛;
(六)互聯網域名權屬、侵權及合同糾紛;
(七)在互聯網上侵害他人人身權、財產權等民事權益而產生的糾紛;
(八)通過電子商務平台購買的產品,因存在產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益而產生的產品責任糾紛;
(九)檢察機關提起的互聯網公益訴訟案件;
(十)因行政機關作出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互聯網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管理等行政行為而產生的行政糾紛;
(十一)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其他互聯網民事、行政案件。第三條當事人可以在本規定第二條確定的合同及其他財產權益糾紛范圍內,依法協議約定與爭議有實際聯系地點的互聯網法院管轄。
電子商務經營者、網路服務提供商等採取格式條款形式與用戶訂立管轄協議的,應當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釋關於格式條款的規定。第四條當事人對北京互聯網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由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但互聯網著作權權屬糾紛和侵權糾紛、互聯網域名糾紛的上訴案件,由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理。
當事人對廣州互聯網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由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但互聯網著作權權屬糾紛和侵權糾紛、互聯網域名糾紛的上訴案件,由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審理。
當事人對杭州互聯網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由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五條互聯網法院應當建設互聯網訴訟平台(以下簡稱訴訟平台),作為法院辦理案件和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實施訴訟行為的專用平台。通過訴訟平台作出的訴訟行為,具有法律效力。
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所需涉案數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網路服務提供商、相關國家機關應當提供,並有序接入訴訟平台,由互聯網法院在線核實、實時固定、安全管理。訴訟平台對涉案數據的存儲和使用,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第六條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使用訴訟平台實施訴訟行為的,應當通過證件證照比對、生物特徵識別或者國家統一身份認證平台認證等在線方式完成身份認證,並取得登錄訴訟平台的專用賬號。
使用專用賬號登錄訴訟平台所作出的行為,視為被認證人本人行為,但因訴訟平台技術原因導致系統錯誤,或者被認證人能夠證明訴訟平台賬號被盜用的除外。第七條互聯網法院在線接收原告提交的起訴材料,並於收到材料後七日內,在線作出以下處理:
(一)符合起訴條件的,登記立案並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訴訟費交納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訴訟文書。
(二)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時發出補正通知,並於收到補正材料後次日重新起算受理時間;原告未在指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
(三)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經釋明後,原告無異議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原告堅持繼續起訴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第八條互聯網法院受理案件後,可以通過原告提供的手機號碼、傳真、電子郵箱、即時通訊賬號等,通知被告、第三人通過訴訟平台進行案件關聯和身份驗證。
被告、第三人應當通過訴訟平台了解案件信息,接收和提交訴訟材料,實施訴訟行為。第九條互聯網法院組織在線證據交換的,當事人應當將在線電子數據上傳、導入訴訟平台,或者將線下證據通過掃描、翻拍、轉錄等方式進行電子化處理後上傳至訴訟平台進行舉證,也可以運用已經導入訴訟平台的電子數據證明自己的主張。

Ⅳ 惡意入侵網課可能涉嫌犯罪!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犯罪者需要承擔網路入侵罪。

據報道,全國各地出現多起網路安全事件。比如日前廣州天河警方通報稱:近期警方在工作中發現,有人通過網路非法入侵學校、高校、教育機構內部網路通信系統和教育資源平台,非法獲取、買賣公民個人信息及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使用情況。目前警方已對相關人員進行刑事拘留。在互聯網日益普及、信息化社會迅速發展的今天,隨著各大互聯網企業積極推動自身信息安全建設及管理力度的提升,“信息安全”這一概念已經成為了一種廣泛使用於各行各業及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