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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金融能源電力 2025-09-16 02:10:04

網路安全防護義務

發布時間: 2023-01-08 09:09:24

A. 網路運營者不履行安全保護義務的責任

法律分析:網路運營者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五十九條 網路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B. 網路運營者安全保護義務有哪些

法律分析:網路運營者安全保護義務如下:
1、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2、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3、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 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
賓館、商場、餐館、銀行、機場、車站、港口、影劇院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C. 網路運營者應該履行哪些安全保護義務

法律分析:網路運營者不履行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五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D.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履行哪些安全保護義務

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路的權利,促進網路接入普及,提升網路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路服務,保障網路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五條國家採取措施,監測、防禦、處置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路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空間安全和秩序。
第六條國家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推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採取措施提高全社會的網路安全意識和水平,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促進網路安全的良好環境。
第七條國家積極開展網路空間治理、網路技術研發和標准制定、打擊網路違法犯罪等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路空間,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網路治理體系。
第八條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E. 電子政務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依照什麼有關規定

電子政務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第四十八條電子政務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二條安全保護措施應當與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




第十三條運營者應當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護制度和責任制,保障人力、財力、物力投入。運營者的主要負責人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負總責,領導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和重大網路安全事件處置工作,組織研究解決重大網路安全問題。




第十四條運營者應當設置專門安全管理機構,並對專門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和關鍵崗位人員進行安全背景審查。審查時,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應當予以協助。




第十五條專門安全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本單位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網路安全管理、評價考核制度,擬訂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計劃;


(二)組織推動網路安全防護能力建設,開展網路安全監測、檢測和風險評估;


(三)按照國家及行業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單位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處置網路安全事件;


(四)認定網路安全關鍵崗位,組織開展網路安全工作考核,提出獎勵和懲處建議;


(五)組織網路安全教育、培訓;


(六)履行個人信息和數據安全保護責任,建立健全個人信息和數據安全保護制度;


(七)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設計、建設、運行、維護等服務實施安全管理;


(八)按照規定報告網路安全事件和重要事項。

F. 保護網路安全的措施有哪些

現如今,網路已經十分普及,其中也肯定會出現一些安全問題,那麼,如何保護網路安全呢?我在這里給大家帶來保護網路安全的 措施 ,希望能幫到大家。

一般來說,人們認為網路安全技術基本上就是「老三樣」:防火牆、殺毒和入侵檢測。隨著網路安全與網路攻擊的博弈,人們發現入侵檢測也不能完全達到網路安全預警的期望值,有資料表明相當一部分網路安全問題是由「內鬼」或「非惡意觸發」引起的。此外,網路安全防護還有一個特殊的問題就是「要在網路的內外兩側同時作戰」。因而,有人就開始把目光轉向安全審計、態勢感知、證書認證、可信模塊等 其它 技術領域,希望尋找到第四種、第五種以至於第N種技術元素,以達到網路安全預警的初衷――「防患於未然」。

我們應從國防戰略高度提高網路安全意識,強化網路保密管理觀念。首先要確立網路安全管理是做好平時與戰時__的重要保障的思想;其次要從根本上解決重技術,輕管理偏見;最後要確立網路安全管理人人有責的觀念,確保信息安全是一項全員性、整體性工作,人人都有維護網路安全、保守網上軍事秘密的義務和責任。

網路安全是為保護商務各方網路端系統之間通信過程的安全性。保證機密性、完整性、認證性和訪問控制性是網路安全的重要因素。保護網路安全的主要措施如下:

(1)全面規劃網路平台的安全策略。

(2)制定網路安全的管理措施。

(3)使用防火牆。

(4)盡可能記錄網路上的一切活動。

(5)注意對網路設備的物理保護。

(6)檢驗網路平台系統的脆弱性。

(7)建立可靠的識別和鑒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