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網路歸哪個部門管理
法律分析:網路歸國家網信部門管,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公安部門和其它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貳』 國家什麼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1、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教育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2、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3、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網路安全宣傳教育,並指導、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網路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大眾傳播媒介應當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網路安全宣傳教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八條我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三十九條 國家網信部門應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護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風險進行抽查檢測,提出改進措施,必要時可以委託網路安全服務機構對網路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檢測評估;
(二)定期組織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進行網路安全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網路安全事件的水平和協同配合能力;
(三)促進有關部門、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以及有關研究機構、網路安全服務機構等之間的網路安全信息共享;
(四)對網路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與網路功能的恢復等,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第二十三條 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應當按照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由具備資格的機構安全認證合格或者安全檢測符合要求後,方可銷售或者提供。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公布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目錄,並推動安全認證和安全檢測結果互認,避免重復認證、檢測。
『叄』 什麼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網信部門是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網信辦主要職責是落實互聯網信息傳播方針政策和推動互聯網信息傳播法制建設,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加強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負責網路新聞業務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審批和日常監管等。
一、網路安全主要包括:
1、網路運行系統安全,即保證信息處理和傳輸系統的安全;
2、網路上系統信息的安全;網路上信息內容的安全,即狹義的「信息安全」;
3、網路上信息傳播的安全,即信息傳播後果的安全。
二、網路安全的主要技術有哪些:
1、用於防範已知和可能的攻擊行為對網路的滲透,防止對網路資源的非授權使用的相關技術。涉及防火牆、實體認證、訪問控制、安全隔離、網路病毒與垃圾信息防範、惡意攻擊防範等技術;
2、用於保護兩個或兩個以上網路的安全互聯和數據安全交換的相關技術。涉及虛擬專用網、安全路由器等技術;
3、用於監控和管理網路運行狀態和運行過程安全的相關技術。涉及系統脆弱性檢測、安全態勢感知、數據分析過濾、攻擊檢測與報警、審計與追蹤、網路取證、決策響應等技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八條 提出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肆』 網路安全合規涉及的監管部門主要包括國家網信部門、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對還是錯
是不對的,《網路安全法》第八條提出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2015年6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草案)》。 網路安全法草案於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8月5日在中國人大網上全文公布,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一共分七章七十九條。2017年6月1日,不僅僅是一年一度的兒童節,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正式生效的日子。
從今日起,我國網路安全工作有了基礎性的法律框架,針對網路亦有了更多法律約束,中國信息安全行業進入新的時代。
『伍』 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對本行業本領域的網路安全負什麼責任
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對本行業本領域的網路安全負指導監管責任。沒有主管監管部門的,由所在地區負指導監管責任。主管監管部門應當依法開展網路安全檢查、處置網路安全事件,並及時將情況通報網路和信息系統所在地區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機構。各地區開展網路安全檢查、處置網路安全事件時,涉及重要行業的,應當會同相關主管監管部門進行。
網路安全工作事關國家安全政權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級黨委(黨組)對本地區本部門網路安全工作負主體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主管網路安全的領導班子成員是直接責任人。
根據《黨委(黨組)網路安全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各級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機構應當加強和規範本地區本部門網路安全信息匯集、分析和研判工作,要求有關單位和機構及時報告網路安全信息,組織指導網路安全通報機構開展網路安全信息通報,統籌協調開展網路安全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