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網路安全法所稱網路是指由計算機或者其他信息終端及相關設備組成的按照一定的
指由計算機或者其他信息終端及相關設備組成的按照一定的規則和程序對信息進行收集、存儲、傳輸、交換、處理的系統。
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1)網路安全所稱網路數據是指擴展閱讀
網路的主要功能就是資源共享。共享的資源包括軟體資源、硬體資源以及存儲在公共資料庫中的各類數據資源。網上用戶能部分或全部地共享這些資源,使網路中的資源能夠互通有無、分工協作,從而大大提高系統資源的利用率。
分布在不同地區的計算機系統,可以通過網路即時、高速地傳遞各種信息,交換數據,發送電子郵件,使人們之間的聯系更加緊密。
② 網路安全是什麼
網路安全是指通過採取必要措施,防範對網路的攻擊、侵入、干擾、破壞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網路處於穩定可靠運行的狀態,以及保障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對一個國家很多領域都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網路安全已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沒有網路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就沒有經濟社會穩定運行,廣大人民群眾利益也難以得到保障。從世界范圍看,網路安全威脅和風險日益突出,並向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國防等領域傳導滲透。網路安全已經成為我國面臨的最復雜、最現實、最嚴峻的非傳統安全問題之一。
網路安全是整體的而不是割裂的。在信息時代,網路安全對國家安全牽一發而動全身,同許多其他方面的安全都有著密切關系。二是網路安全是動態的而不是靜態的。網路變得高度關聯、相互依賴,網路安全的威脅來源和攻擊手段不斷變化,需要樹立動態、綜合的防護理念。三是網路安全是開放的而不是封閉的。只有立足開放環境,加強對外交流、合作、互動、博弈,吸收先進技術,網路安全水平才會不斷提高。四是網路安全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沒有絕對安全,要立足基本國情保安全,避免不計成本追求絕對安全。
③ 什麼是網路安全
網路安全主要包含四個方面。
(1)系統安全
系統安全是指在系統生命周期內應用系統安全工程和系統安全管理方法,辨識系統中的隱患,並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使其危險性最小,從而使系統在規定的性能、時間和成本范圍內達到最佳的安全程度。系統安全是人們為解決復雜系統的安全性問題而開發、研究出來的安全理論、方法體系,是系統工程與安全工程結合的完美體現。系統安全的基本原則就是在一個新系統的構思階段就必須考慮其安全性的問題,制定並執行安全工作規劃(系統安全活動),屬於事前分析和預先的防護,與傳統的事後分析並積累事故經驗的思路截然不同。系統安全活動貫穿於生命整個系統生命周期,直到系統報廢為止。
(2)網路信息安全
主要是指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不受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
(3)信息傳播安全
主要是保護信息傳播過程中的安全。現在互聯網被廣泛應用,微信、QQ、支付寶的使用,都是在傳播信息,保證傳播過程中的信息安全,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網民信息泄露。
(4)信息內容安全
信息內容安全包括五個方面,即寄生系統的機密性、真實性、完整性、未經授權的復制和安全性。和網路信息安全比較類似,防止信息唄竊取、更改、泄露等。
④ 數據安全法所稱的數據是指任何以什麼對信息的記錄
數據安全法所稱的數據是指任何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對信息的記錄。
第一條為了規范數據處理活動,保障數據安全,促進數據開發利用,保護個人、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兄源展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數據處理活動及其安全監管,適用本法。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開展數據處理活動,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談大者公民、組織合法權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條本法所稱數據,是指任何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對信息的記錄。
數據處理,包括數據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
數據安全,是指通過採取必要措施,確保數據處於有效保護和合法利用的狀態,以及具備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第四條維護數據安全,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建立健全數據安全治理體系,提高數據安全保障能力。
第五條中央國家安全領導機構負責國家數據安全工作的決策和議事協調,研究制定、指導實施國家數據安全戰略和有關重大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國家數據安全的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建立國家數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
第六條各地區、各部門對本地區、本部門工作中收集和產生的數據及數據安全負責。
工業、電信、交通、金融、自然資源、衛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門承擔本行業、本領域數據安全監管職責。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承擔數據安全監管職責。
國家網信部門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統籌協調網路數據安全和相關監管工作。
第七條國家保護個人、組織與數據有關的權益,鼓勵數據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數據依法有序自由流動,促進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發展。
第八條開展數據處理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和倫理,遵守商業道德和職業道德,誠實守信,履行數據安全保護義務,承擔社會責任,不得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損害個人、組織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國家支持開展數據安全知識宣傳普及,提高全社會的數據安全保護意識和水平,推動有關部門、行業組織、科研機構、企業、個人等共同參與數據安全保護工作,形成全社會共同維護數據安全和促進發展的良好環境。
第十條相關行業組織按照章程,依法制定數據安全行為規范和團體標准,加強行業自律,指導會員加強數據安全保護,提高數據安全保護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第十一條國家積極開展數據安全治理、數據開發利用等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參與數據安全相關國際規則和標準的制定,促進數據跨境安全、自由流動。
第十二條任何個人、組織都有權對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向有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收到投訴、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
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含塵豎對投訴、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投訴、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21年6月1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⑤ 《網路安全法》所稱網路數據,是指通過什麼和產生的各種電子數據
如果是《網路安全法》所稱的網路數據,我覺得應該是看點擊量以及是不是有違法行為。
⑥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網路和網路安全所指含義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網路和網路安全所指的是:
1、網路
是指由計算機或者其他信息終端及相關設備組成的按照一定的規則和程序對信息進行收集、存儲、傳輸、交換、處理的系統。
2、網路安全
是指通過採取必要措施,防範對網路的攻擊、侵入、干擾、破壞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網路處於穩定可靠運行的狀態,以及保障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6)網路安全所稱網路數據是指擴展閱讀
制定《網路安全法》的目的:
1、制定網路安全法是落實國家總體安全觀的重要舉措。
2、制定網路安全法是維護網路安全的客觀需要。中國是一個網路大國,也是面臨網路安全威脅最嚴重的國家之一,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網路安全的法律制度。
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的法律。
3、制定網路安全法也是維護國家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需要。
⑦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網路和網路安全所指含義是什麼
網路安全是指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不受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
⑧ 《網路安全法》所稱網路數據,是指通過什麼和產生的各種電子數據
A.非法侵入他人網芹彎絡、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B.竊取或者以其他冊首絕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C.設立用亍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州姿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
⑨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網路數據是指什麼
網路數據提供交換數據,是人們共享信息和資源
⑩ 什麼是網路安全
什麼是網路安全?
網路安全是指通過採用各種技術和管理措施,使網路系統正常運行,從而確保網路數據的可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網路安全的具體含義會隨著「角度」的變化而變化。比如:從用戶(個人、企業等)的角度來說,他們希望涉及個人隱私或商業利益的信息在網路上傳輸時受到機密性、完整性和真實性的保護。
二、網路安全的主要特性
網路安全應具有以下五個方面的特徵:
1、保密性:信息不泄露給非授權用戶、實體或過程,或供其利用的特性。
2、完整性:數據未經授權不能進行改變的特性。即信息在存儲或傳輸過程中保持不被修改、不被破壞和丟失的特性。
3、可用性:可被授權實體訪問並按需求使用的特性。即當需要時能否存取所需的信息。例如網路環境下拒絕服務、破壞網路和有關系統的正常運行等都屬於對可用性的攻擊;
4、可控性:對信息的傳播及內容具有控制能力。
5、可審查性:出現的安全問題時提供依據與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