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等級保護2.0國家標准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2.0國家標准發布,其中關於企業數據保護有以下要求:應提供重要數據的本地數據備份與恢復能力;應提供異地數據備份功能,利用通信網路能將重要數據定時批量傳送至備用場地,應識別需要定期備份的重要業務信息、系統數據及軟體系統等;應規定備份信息的備份方式、備份頻度、存儲介質、保質期等;應根據數據的重要性和數據對系統運行的影響,制定數據的備份策略和恢復策略,備份程序和恢復程序等。該標準的發布標志著我國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正式進入「2.0時代」。等級保護工作的落實有效提升了我國的網路安全防護能力。等保2.0的發布,是對除傳統信息系統之外的新型網路系統安全防護能力提升的有效補充,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實現國家網路安全戰略目標的基礎。
【拓展資料】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召開新聞發布會,等保2.0相關的《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要求》、《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安全設計技術要求》等國家標准正式發布,將於2019年12月1日開始實施。
發布會由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聞宣傳司領導主持。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標准技術司副司長通報國家標准制定流程改革情況並發布重要國家標准。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評估中心規劃咨詢部副主任陳廣勇對《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國家標准進行了解讀。
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是國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基礎,也是一項事關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政治任務。通過開展等級保護工作,發現企業網路和信息系統與國家安全標准之間存在的差距,找到目前系統存在的安全隱患和不足,通過安全整改,提高信息系統的信息安全防護能力,降低系統被各種攻擊的風險。
相較於2007年實施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所確立的等級保護1.0體系,為了適應現階段網路安全的新形勢、新變化以及新技術、新應用發展的要求,2018年公安部正式發布《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條例(徵求意見稿)》,國家對信息安全技術與網路安全保護邁入2.0時代。
據了解,原來的保護對象主要包括各類重要信息系統和政府網站,保護方法主要是對系統進行定級備案、等級測評、建設整改、監督檢查等,在此基礎上,等保2.0擴大了保護對象的范圍、豐富了保護方法、增加了技術標准。等保2.0將網路基礎設施、重要信息系統、大型互聯網站、大數據中心、雲計算平台、物聯網系統、工業控制系統、公眾服務平台等全部納入等級保護對象,並將風險評估、安全監測、通報預警、案事件調查、數據防護、災難備份、應急處置、自主可控、供應鏈安全、效果評價、綜治考核、安全員培訓等工作措施全部納入等級保護制度。
有國內專業機構表示,等保2.0國家標准對比等保1.0,在保護范圍、法律效力、技術標准、安全體系、定級流程、定級指導等方面均發生變化,信息安全系統改造在即。等保2.0做出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定級原則上不低於三級」的指導,測評分數的要求由60分提升至75分以上,且第三級及以上信息系統每年或每半年就要進行一次測評。國家重點行業將帶頭加大信息安全產品和咨詢服務的持續投入。回顧我國信息安全產業曾在等保1.0影響下進入加速發展期,專家預計,等保2.0將繼續帶動行業大發展,至少打開百億級以上增量市場空間。
2. 網路安全員學歷要求
網路安全員學歷要求:
(一)職業道德良好,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60周歲(法定代表人除外)。
(二)建築施工企業的在職人員。
(三)學歷和職稱:
1、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為大專以上學歷,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法定代表人除外)。
2、項目負責人因為中專(含高中、中技、職高)以上學歷,具有初級及以上職稱。
3、建築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為中專(含高中、中技、職高)以上學歷,或具有五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經歷。
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申請表一份;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有學歷要求的,還需提交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企業負責人須有加蓋單位公章的任職文件復印件一份。
項目負責人須有建造師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一份,小型工程項目施工負責人提交符合任職條件的證明文件;三類人員安全生產知識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3. 網路信息安全員和計算機程序設計元是一類證書嗎
不是
一、 網路安全管理員主要負責全校網路(包含區域網、廣域網)的系統安全性。
二、 負責日常操作系統、網管系統、郵件系統的安全補丁、漏洞檢測及修補、病毒防治等工作。
三、 網路安全管理員應經常保持對最新技術的掌握,實時了解INTERNET的動向,做到預防為主。
四、 良好周密的日誌記錄以及細致的分析經常是預測攻擊,定位攻擊,以及遭受攻擊後追查攻擊者的有力武器。察覺到網路處於被攻擊狀態後,網路安全管理員應確定其身份,並對其發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網路犯罪,若對方不聽
勸告,在保護系統安全的情況下可做善意阻擊並向主管領導匯報。
五、 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應協助機房管理人員進行機房管理,嚴格按照機房制度執行日常維護
程序員: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從事計算機軟體編制和設計工作的人員。本職業共分三個等級程序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程序員(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程序設計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4. 公安局安全員是什麼
信正辯息網路安全監察部門。根櫻銷據查詢公安政策可知,公安局安全員是公安機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部門以公開管理的形式,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聯網單位指定的負責本單脊清游位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的專職或兼職人員。
5. 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各級別的區別
網路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分為五級,一級防護水平最低,最高等保為五級。
區別如下:
第一級(自主保護級):一般適用於小型私營、個體企業、中小學,鄉鎮所屬信息系統、縣級單位中一般的信息統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級(指導保護級):一般適用於縣級其些單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統;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一般的信息系統。例如非涉及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敏感信息的辦公系統和管理系統等。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第三級(監督保護級):一般適用於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內部重要的信息系統,例如涉及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敏感信息的辦公系統和管理系統。
跨省或全國聯網運行的用於生產、調度、管理、指揮、作業、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統以及這類系統在省、地市的分支系統;中央各部委、省(區、市)門戶網站和重要網站;跨省連接的網路系統等。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第四級(強制保護級):一般適用於國家重要領域、重要部門中的特別重要系統以及核心系統。例如電力、電信、廣電、鐵路、民航、銀行、稅務等重要、部門的生產、調度、指揮等涉及國家安全、國計民生的核心系統。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第五級(專控保護級):一般適用於國家重要領域、重要部門中的極端重要系統。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
(5)網路安全員評級標准公安部擴展閱讀:
計算機信息系統可信計算基能記錄下述事件:使用身份鑒別機制;將客體引入用戶地址空間(例如:打開文件、程序出始化);刪除客體;由操作員、系統管理員或(和)系統安全管理員實施的動作,以及其他與系統安全有關的事件。
對於每一事件,其審計記錄包括:事件 的日期和時間、用戶、事件類型、事件是否成功。對於身份鑒別事件,審計記錄包含請求的來源(例如:終端標識符)。
對於客體引入用戶地址空間的事件及客體刪除事件,審計記錄包含客體名及客體的安全級別。
對不能由計算機信息系統可信計算基獨立分辨的審計事件,審計機制提供審計記錄介面,可由授權主體調用。這些審計記錄區別於計算機信息系統可信計算基獨立分辨的審計記錄。
計算機信息系統可信計算基能夠審計利用隱蔽存儲信道時可能被使用的事件。
計算機信息系統可信計算基包含能夠監控可審計安全事件發生與積累的機制,當超過閾值時,能夠立即向安全管理員發出報警。並且,如果這些與安全相關的事件繼續發生或積累,系統應以最小的代價中止它們。
6. 網監要求公司網站進行網安備案,且需要具備一名網路安全員 ,請問這個網路安全員如何報考、
由各互聯網信息服務經營單位進行推薦即可。
以雲南省為例,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負責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員;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單位、網站主辦單位中從事網路伺服器管理、網路用戶管理、網路文件和目錄管理、IP地址管理、網路安全管理、關鍵網路設備安全運行管理、網站信息安全管理、增值業務信息安全管理的人員均需參加培訓。
各互聯網信息服務經營單位至少應有2名人員參加培訓,並取得國家《網路通信安全管理員》從業資格,初、中級任選。培訓考試使用工業和信息化部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編著的國家《網路通信安全管理員》職業培訓叢書,邀請省通信管理局增值電信業務、網路信息安全主管部門領導授課。國家四級(中級)170元/人、國家五級(初級)150元/人。
(6)網路安全員評級標准公安部擴展閱讀:
網路通信安全管理員的相關要求規定: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2、培訓結束後,進行理論和實操考試;參加培訓學員經考試合格後,頒發《網路通信安全管理員》國家資格證書,作為從事通信網路安全管理工作從業資格憑證。
7. 國家安全等級劃分方法,定級對象
2018年6月27日,公安部正式發布《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稱「《等保條例》」),標志著《網路安全法》(以下稱「《網安法》」)第二十一條所確立的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有了具體的實施依據與有力抓手。《等保條例》共八章七十三條,包括總則、支持與保障、網路的安全保護、涉密網路的安全保護、密碼管理、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相較於2007年實施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稱「《管理辦法》」)所確立的等級保護1.0體系,《等保條例》在國家支持、定級備案、密碼管理等多個方面進行了更新與完善,適應了現階段網路安全的新形勢、新變化以及新技術、新應用發展的要求,標志著等級保護正式邁入2.0時代。
《等保條例》的具體規定
《管理辦法》由公安部、國家保密局、國家密碼管理局、國務院信息工作辦公室共同發布,作為等保1.0體系的核心規定,其法律效力為部門規范性文件。另根據《管理辦法》第一條規定,其制定依據為國務院行政法規《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等保條例》雖尚在徵求意見稿階段,根據《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第五條,行政法規的名稱一般稱「條例」,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不得稱「條例」,因此,《等保條例》應當屬於行政法規范疇。此外,《等保條例》第一條規定了其制定依據為《網安法》與《保守國家秘密法》。
綜上可知,《管理辦法》為依據行政法規制定的部門規范性文件,而《等保條例》則屬於依據國家法律制定的行政法規,顯然,無論是自身法律效力亦或法律依據的效力位階,等保2.0均優於等保1.0。
等級保護的適用范圍
對於適用范圍,《等保條例》概括性地規定為適用於網路運營者在我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使用網路,開展網路安全等級保護以及監督管理工作,而個人及家庭自建自用的網路除外,內容較為簡略。2018年1月19日,全國信息安全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發布了《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定級指南2.0(徵求意見稿)》(以下稱「《定級指南2.0》」),為等保的具體適用提供了指引。
等保1.0體系中,《管理辦法》在第十條明確提到信息系統運營、使用單位應當依據本辦法和《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定級指南》(以下稱「《定級指南1.0》」)確定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因此,《定級指南2.0》的出台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定級指南1.0》的已有規定。
相比《定級指南1.0》將等級保護的對象籠統地定義為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直接作用的具體的信息和信息系統,《定級指南2.0》細化了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定級對象的具體范圍,主要包括基礎信息網路、工業控制系統、雲計算平台、物聯網、使用移動互聯技術的網路、其他網路以及大數據等多個系統平台。另外,作為定級對象的網路還應當滿足三個基本特徵:第一,具有確定的主要安全責任主體;第二,承載相對獨立的業務應用;第三,包含相互關聯的多個資源
根據《定級指南2.0》,定級對象在滿足上述基本特徵後仍需遵循相關要求。對於電信網、廣播電視傳輸網、互聯網等基礎信息網路,應分別依據服務類型、服務地域和安全責任主體等因素將其劃分為不同的定級對象,而跨省業務專網既可以作為一個整體定級,也可根據區域劃分為若干對象定級。對於工業控制系統,應將現場採集/執行、現場控制和過程式控制制等要素應作為一個整體對象定級,而生產管理要素可以單獨定級。對於雲計算平台,則應區分為服務提供方與租戶方,各自分別作為定級對象。對於物聯網,雖然其包括感知、網路傳輸和處理應用等多種特徵因素,但仍應將以上要素作為一個整體的定級對象,各要素並不單獨定級。採用移動互聯技術的網路與物聯網類似,應將移動終端、移動應用、無線網路等要素與相關有線網路業務系統作為整體對象定級。對於大數據,除安全責任主體相同的平台和應用可以整體定級外,應單獨定級。
網路等級
《等保條例》繼受了《管理辦法》所確立的五級安全保護等級體系,但進一步強化了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保護。《管理辦法》並未在主文中規定當遭受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產生特別嚴重損害的信息系統應當如何定級,《定級指南1.0》僅在之後定級要素與安保等級關系的表格中顯示上述信息系統應列為第二級,而《等保條例》則進行了相應修改,當等級保護對象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特別嚴重損害時,相應系統應當定為第三級保護對象。具體等級劃分請參照以下表格:
網路安全保護義務
《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信息系統的運營、使用單位應當依照該辦法及其相關標准規范履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的義務和責任,但並未明確對應的義務。作為《網安法》配套法規的《等保條例》則沿襲了《網安法》已有的規定,就網路運營者的一般和特殊安全保護義務、網路產品和服務采購、應急預案制定等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對於安全保護義務,除《網安法》第二十一條已經明確的內容外,一般網路運營者還應:一、建立安全管理和技術保護制度,建立人員管理、教育培訓、系統安全建設、系統安全運維等制度;二、落實機房安全管理、設備和介質安全管理、網路安全管理等制度,制定操作規范和工作流程;三、在收集使用和處理個人信息時採取保護措施防止其泄露、損毀、篡改、竊取、丟失和濫用;四、落實違法信息發現、阻斷、消除等措施,落實防範違法信息大量傳播、違法犯罪證據滅失等措施;五、落實違法信息發現、阻斷、消除等措施,防範違法信息大量傳播和違法犯罪證據的滅失。第三級以上的網路運營者除上述義務外,還應當著重落實網路安全管理負責人、關鍵崗位技術人員的安全背景審查和持證上崗制度,同時定期開展等級測評工作。
對於網路產品和服務采購,網路運營者應當采購、使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標准規范要求的網路產品和服務,第三級以上網路運營者應當採用與其安全保護等級相適應的網路產品和服務,對重要部位使用的網路產品,還應當委託專業測評機構進行專項測試。2017年6月1日生效的《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目錄(第一批)》與國家認監委等四部門於2018年3月15日發布的《承擔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安全認證和安全檢測任務機構名錄(第一批)》對網路運營者使用的網路產品的要求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因此建議網路運營者在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要求供應商提供專業機構出具的安全認證或檢測證書,以減少運營法律風險。
對於應急預案的制定,第三級以上網路的運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網路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網路安全應急演練。除及時記錄並留存事件數據信息,向公安機關和行業主管部門報告外,網路運營者還應當為重大網路安全事件處置和恢復提供支持和協助。根據工信部《公共互聯網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告網路安全事件信息時,還應當說明事件發生時間、初步判定的影響范圍和危害、已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有關建議等。
網路安全保護要求
近年來,隨著人工智慧、大數據、物聯網、雲計算等的快速發展,安全趨勢和形勢的急速變化,2008年發布的《GB/T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術 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簡稱等保1.0)已經不再適用於當前安全要求。從2015年開始,等級保護的安全要求逐步開始制定2.0標准,包括5個部分:安全通用要求、雲計算安全擴展要求、移動互聯安全擴展要求、物聯網安全擴展要求、工業控制安全擴展要求。2017年8月,公安部評估中心根據網信辦和安標委的意見將等級保護在編的5個基本要求分冊標准進行了合並形成《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一個標准。等保1.0標准更偏重於對於防護的要求,而等保2.0標准更適應當前網路安全形勢的發展,結合《網安法》中對於持續監測、威脅情報、快速響應類的要求提出了具體的落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