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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微國家網路安全審查

發布時間: 2023-10-07 10:28:08

Ⅰ 我國已對滴滴和BOSS直聘等啟動網路安全審查,國家這么做的原因是什麼

網路安全和國家安全息息相關,互聯網時代機遇和風險並存,國家這么做的原因是為了維護人民群眾在網路空間的合法權利,為全社會築造一道網路安全防線。

Ⅱ 應有關部門要求滴滴出行APP暫停注冊什麼意思

根據舉報,經檢測核實,「滴滴出行」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為配合網路安全審查工作,防範風險擴大,通知應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
據了解,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相關規定,通知應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要求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嚴格按照法律要求,參照國家有關標准,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切實保障廣大用戶個人信息安全。此前7月2日,國家網信辦曾發布公告,對「滴滴出行」實施網路安全審查。為配合網路安全審查工作,防範風險擴大,審查期間「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戶注冊。對此,滴滴表示堅決落實國家有關部門的相關要求,已於7月3日暫停新用戶注冊,滴滴出行App將嚴格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下架整改。已下載滴滴App的用戶可正常使用,乘客的出行和司機師傅的接單不受影響。
滴滴回應安全審查:
1、滴滴將積極配合網路安全審查。審查期間,我們將在相關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全面梳理和排查網路安全風險,持續完善網路安全體系和技術能力。
2、2021年7月4日,滴滴出行在其官方微博就被網信辦下架一事發表回應稱,滴滴堅決落實國家有關部門的相關要求,已於7月3日暫停新用戶注冊,滴滴出行App將嚴格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下架整改。已下載滴滴App的用戶可正常使用,乘客的出行和司機師傅的接單不受影響。
3、滴滴表示,真誠感謝主管部門指導滴滴排查風險,將認真整改,不斷提升風險防範意識和技術能力,持續保護用戶隱私和數據安全,防範網路安全風險,持續為用戶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務。
4、2021年7月16日,國家網信辦會同公安部、國家安全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聯合進駐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開展網路安全審查。
法律依據
《網路安全審查辦法》
第二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以下簡稱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按照本辦法進行網路安全審查。
前款規定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網路平台運營者統稱為當事人。
第三條網路安全審查堅持防範網路安全風險與促進先進技術應用相結合、過程公正透明與知識產權保護相結合、事前審查與持續監管相結合、企業承諾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從產品和服務安全性、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等方面進行審查。

Ⅲ 七部門進駐滴滴開展網路安全審查

2021年7月10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了《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中頻繁指出,網路安全產品、服務、數據處理活動以及國外上市,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本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凸顯出相關部門的又一重視,無疑給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施加一項重任和使命。

近年,隨著相關網路安全法律法規的修訂、完善和升級,相關部門對該領域的要求也越加嚴格,只有立法受到了監管,才能給企業帶來管制和約束,從而為網路安全建設發力。

1、網路安全建設投入將提升

《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及最近的網路審查事件,會讓企業加大對網路安全建設的投入,依據目前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的條例,來完善和整改自有業務的缺陷,以防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的「突然襲擊」。這對於自認為沒有攻擊價值的企業明顯是個很好的管制,不再吝嗇投入預算於網路安全工作。

2、網路安全再次引起重視

辦法公開徵求意見,讓網路安全再次得到足夠的關注和重視。滴滴早已活躍在大眾視野中,很少有人不知道該應用,「滴滴出行」通報被下架整改,大范圍普及了網路安全的重要性及不可逆向而行。此外,也給相關處罰企業和其他廣大企業一個提醒,不要在法律邊緣試探。

3、網路安全監管勢在必行

防範網路攻擊固然重要,但也別忘了維護國家安全利益。近期被網路安全審查的企業,「滴滴出行」、「運滿滿」、「貨車幫」、「BOSS直聘」均於近期在美國上市。本次徵求意見稿中也指出,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由此可見,網路安全監管勢在必行。

《國家安全法》、《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等相關網路安全法律法規,都將時刻約束著企業,企業的系統、網站或APP等業務支撐平台都應依據監管部門的要求來做好相關工作。企業做到自身內部審查,發現安全工作的不足並及時整改,在網路安全審查面前才能從容應對。

Ⅳ 為什麼滴滴前腳上市就被網路安全審查

前不久,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了《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 社會 公開徵求意見。《辦法》新增第六條: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審查的重點評估對象新增了數據處理活動以及國外上市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如核心數據、重要數據或大量個人信息被竊取、泄露、毀損、非法利用或出境的風險以及被國外政府影響、控制、惡意利用的風險等。

到底什麼是網路安全?網路安全是以網路為主要的安全體系的立場,主要涉及網路安全域、防火牆、網路訪問控制、抗DDOS等場景,更多是指向整個網路空間的環境。網路資訊及資料均可存在於網路空間內或網路外。「資料可視為資料的主要載體,資料是對資料進行有意義分析的價值資產,常見的資料安全事件有網路入侵、資料泄露、資料篡改等。而數據安全則是以數據為中心,主要關注數據安全周期的安全和合規性,以此來保護數據的安全。常見的數據安全事件有數據泄露、數據篡改等。

我們的《網路安全法》要求網路運營商在處理個人信息方面設置各種鐵籠,從收集個人信息到使用個人信息,建立個人信息保護系統。在法律的層面,明確了網路運營者不能瞎收集、亂使用個人信息,並且設立了嚴苛的法律責任來針對瞎收集、亂使用個人信息的行為。從法律上杜絕出現你剛打完某APP的網路電話說想吃火鍋,打開某APP就給你推送火鍋點的優惠卷等等這種荒唐的現象。讓我們每個人的個人信息更加安全,不容易被泄露。

7月2日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發布了關於對「滴滴出行」啟動網路安全審查的公告。此後半個月里,「滴滴」網路安全審查事件一直在持續。從最開始「滴滴出行」APP被要求下架,到7月9日「滴滴企業版」等25款App被曝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集體下架,再到近日七部門進駐,規格甚至超過了當初特斯拉的「五部門約談」。

為什麼滴滴前腳上市就被網路安全審查?因為滴滴「偷偷」上市的行為很容易讓人懷疑一點——在美國紐交所IPO的過程中,滴滴是否泄露了中國境內收集到的個人信息和其他數據。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也可能有所擔心,便根據《網路安全法》第三十七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應當在境內存儲。因業務需要,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按照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辦法進行安全評估;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網路安全審查辦法》等相關規定對滴滴進行網路安全審查。

信息泄露可能涉嫌犯罪,也就是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這個罪指的是: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致使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或致使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的行為。

所以,信息泄露不僅僅是個人的隱私問題,而且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社會 問題。這是一個信息時代,誰掌握了信息,誰就掌握了金錢和權力。個人認為,大范圍的信息泄露的嚴重程度不亞於一場傳染病的流行。

Ⅳ 滴滴事件為何直接上升到國家安全

滴滴公司被罰款80.26億,侵犯用戶的隱私信息,嚴重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在2015年滴滴就通過打車信息推演出國家各部委的工作情況,由此推測國家重要部門的關鍵數據,這對於我們國家的安全來說,可謂是致命的背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