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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副主任

發布時間: 2023-12-02 22:51:54

『壹』 中央網信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成立於2011年5月,主要職責:包括落實互聯網信息傳播方針政策和推動互聯網信息傳播法制建設,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加強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網站等。


2019年12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了《網路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成立時間

2011年5月

歷史沿革

2011年5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成立。[1]

機構職責

主要職責包括,落實互聯網信息傳播方針政策和推動互聯網信息傳播法制建設,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加強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負責網路新聞業務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審批和日常監管,指導有關部門做好網路游戲、網路視聽、網路出版等網路文化領域業務布局規劃,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網路文化陣地建設的規劃和實施工作,負責重點新聞網站的規劃建設,組織、協調網上宣傳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網站,指導有關部門督促電信運營企業、接入服務企業、域名注冊管理和服務機構等做好域名注冊、互聯網地址(IP地址)分配、網站登記備案、接入等互聯網基礎管理工作,在職責范圍內指導各地互聯網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不另設新的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加掛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牌子。[1]

主要領導

中央宣傳部副部長,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庄榮文

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副主任:楊小偉、盛榮華、[2]劉烈宏[3]

治理規定

2019年12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了《網路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出台《規定》,旨在營造良好網路生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規定》明確,網路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應當文明健康使用網路,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和用戶協議約定,切實履行相應義務,在以發帖、回復、留言、彈幕等形式參與網路活動時,文明互動,理性表達,不得發布本規定第六條規定的違法信息,防範和抵制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不良信息。網路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生產者、平台不得開展網路暴力、人肉搜索、深度偽造、流量造假、操縱賬號等違法活動。[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