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網路運營者應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對網路信息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的內容進行規范。
⑵ 網路安全法的意義包括
《網路安全法》出台的意義包括1、服務於國家網路安全戰略和網路強國建設。2、助力網路空間治理,護航互聯網加。3、構建我國首部網路空間管轄基本法。4、提供維護國家網路主權的法律依據。5、在網路空間領域貫徹落實依法治國精神。
在如今這個信息化時代,網路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對網路安全管理規范的基礎性法律,尤其是針對青少年,有了它的存在使得網路信息傳播秩序規范,減少網路犯罪。它有助於維護國家安全,互聯網是經濟社會運行的信息基礎設施,一旦遭受攻擊,就可能導致交通中斷、金融紊亂、電力癱瘓等破壞性極大的問題。該法的頒布實施,為維護國家安全與利益,規范網路主體行為等提供法律依據。近期全球性網路病毒頻發,《網路安全法》的建設和實施對,無論是對中國還是世界網路空間法制建設,都有重大意義。絡信息與人們的生產生活緊密相聯,在推進技術創新、經濟發展、文化繁榮、社會進步的同時,也帶來比較嚴重的網路信息安全問題。《網路安全法》在保護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因此,就個人看來,《網路安全法》保障了我國的網路安全,保障網路信息安全才能夠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發展,減少了網路犯罪,維護了國家網路的主權,是非常有必要和重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6年11月7日通過,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⑶ 中國網路安全法生效了嗎
2016年11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於6月1日正式生效,引發外媒關注。
5月7日,江西現代職業技術學院師生在「青少年網路安全戰車」上參與互動游戲,學習了解網路信息安全知識。
⑷ 網路安全法來了,對個人和企業有哪些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以下簡稱:網路安全法)最近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將於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部備受關注的網路安全基礎性法律的出台:
對個人:個人信息受保護更加明確
目前,我國網路用戶群體龐大。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第38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截至2016年6月底,中國網民規模達7.1億,互聯網普及率達51.7%,其中手機網民規模達6.56億,網路安全問題不可掉以輕心。網路安全法對保護個人信息有了明確規定,如「網路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等。
對企業:提高了准入門檻和運行安全能力要求
一旦互聯網企業或系統出現問題乃至發生癱瘓,會造成重大損失。在業內專家看來,互聯網發展到現階段,需要設置門檻,不能再「野蠻生長」;這個門檻就是安全,而網路安全法正是「安全保障之門」。業內專家也提出,網路安全法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應當在境內存儲」等規定,也對在我國經營的國外互聯網企業有了規范要求。
總的來說,網路安全法將提高互聯網企業的市場准入門檻,對發展運行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在法律規范下,不具備安全技術能力的中小企業,未來可能更容易被淘汰。
供參考。
⑸ 網路安全法的意義包括哪些
傳統的公路勘測工作辛苦且繁瑣,存在著勘測周期長、工作效率低等諸多問題。從經緯儀的偏角法,全站儀的極坐標法,設置基站並採用電台通訊的常規RTK測量到目前基於CORS的網路RTK實時放樣,最大限度地減輕公路勘測工作量、提高公路勘測效率和勘測精度,一直是公路勘測工作者孜孜以求的目標。CORS應用於電力線路工程測量,主要包括採用網路RTK進行帶狀地形圖的繪制,電力線路中線的測設,電力線路縱、橫斷面圖測量等。在此次試驗中由於時間有限,沒有對電力線路工程的整個測量過程進行試驗,重點介紹了電力線路中線的定線測量和電力線路的縱橫斷面測量的過程、數據的處理並進行了精度分析。
1 工程概況
筆者所在單位對某電力線路進行了定線測量、縱斷面測量、施工控制點測量等測量工作。該工程是某市重點項目之一。測區內地勢平坦,交通方便,但沿途建築物較密集,車流量較大,通視條件不好。採用常規方法測量工作任務重、效率低。
2 測量內容
2.1 繪制大比例尺帶狀地形圖
在電力線路選線時通常是在大比例尺(1∶1 000或1∶2 000)帶狀地形圖上進行。用傳統方法測圖,要先進行控制測量,然後進行碎部測量,繪製成大比例尺地形圖。傳統的地形控制測量採用三角網、導線網得方法來實測,這些方法最大的缺點就是受地形條件影響較大,要求相鄰控制點間必須通視。在技術規范中對圖形、邊長有相應的要求,在野外踏勘、選點、埋設標記過程中花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與此同時在外業施測過程中不能實時知道導線的精度是否滿足技術要求。外業完成後回到室內進行平差處理後,一旦不滿足技術要求須返工重測。用GNSS靜態模式進行控制測量為了保證控制網的精度和可靠性,需要加強控制網的幾何強度,增加閉合條件,延長觀測時間取得大量冗餘觀測。
傳統的碎部測量是根據測區內已有的圖根控制點使用全站儀進行測圖。在測量過程中要求控制點與碎部點要通視,當某待測碎部點與測站點不通視時需要臨時支點或將儀器搬至下個圖根控制點上再測一該碎部點。在地形條件復雜、建築物密集的測區搬站次數較多,工作效率低下。常規RTK測量需要將參考站安置在精度較高的已知坐標點上,當測區內無控制點時使用起來很不方便。
常規RTK測量是利用臨時的單個參考站向流動站發送差分信息的,一旦參考站發生錯誤或者出現故障,流動站的點位精度得不到保障。而且常規RTK測量的流動站點位精度隨著參考站與流動站距離的增加而顯著降低。這種作業模式的服務范圍一般不能超過10 km。
GNSS網路RTK技術打破了常規RTK中流動站和參考站距離較近的限制,增大了流動站與參考站的作業距離。用戶作業范圍可由最多20 km擴大到50~70 km甚至更遠。並且能夠完全保證精度。利用CORS下網路RTK進行測圖,真正意義上的改變了傳統的/先控制後碎部的測圖模式。這種作業模式是利用幾個永久性的參考站同時向流動站發送差分信息,極大地提高了流動站點位精度。理論上整網范圍內的流動站點位精度是相同的,與此同時差分服務范圍擴展到網外60 km。在一些舊線路改造工程中,在精度要求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將GNSS天線和數據電台天線固定在機動車上,只需機動車沿著原有電力線路連續地行走即可完成測量工作,這樣大大地提高測量速度,減輕外業測量的勞動強度。
2.2 電力線路中線測設
在完成電力線路線形圖上定線後,需將電力線路中線在地面標定出來。傳統的放樣方法是根據電力線路的設計參數計算出中樁的樁號和設計坐標(一般每隔20 m或50 m及其倍數設立一個整樁,在地形變坡地,曲線的主點處,土質變化及地質不良地段,與己有建築物、構築物相交的地方設立加樁)。然後將全站儀安置在控制點上進行放樣。這種放樣方法需要控制點與放樣點之間通視,放樣點的誤差不均勻。採用CORS下網路RTK放樣,只需將中線樁點的坐標輸入GNSS手簿中,系統就會定出放樣的點位。由於每個點的測量都是獨立完成的,不會產生累積誤差,各點放樣精度趨於一致。因此運用網路RTK放樣真正實現了單機作業,測量員只要手持GNSS接受機就可獨立完成電力線路中樁測設。
2.3 電力線路縱橫斷面測量
電力線路中線測量完成以後,還必須進行電力線路縱、橫斷面測量。縱斷面測量是測定各中樁地面高程並繪制電力線路縱斷面圖,用於路線的縱坡設計;橫斷面測量是測定各中樁處垂直於中線的地形起伏狀態並繪制橫斷面圖,用於路基設計、土石方計算和施工時的邊樁放樣。傳統的電力線路縱斷面測量方法是在設計電力線路沿線布設臨時水準點,這些臨時水準點和國家級水準點構成附合水準路線,利用水準儀測出兩水準點之間的高差,在滿足閉合差允許范圍內進行平差計算得出臨時水準點的高程;隨後把這些已知高程的臨時水準點作為起算點,通過水準測量的方法計算出各中樁的高程。這種作業模式施測過程中測站較多,特別是在地勢起伏較大的地區測量,工作量相當繁重。利用全站儀具有三維坐標測量的功能,在中樁放樣過程中就順便測量出中樁的高程,避免了重復測量工作。在測量過程中需要測站點和待測點需要通視,在地形復雜的地區也存在搬站測數較多的問題。
採用CORS下的網路RTK技術改變了傳統的測量模式,電力線路中線確定後,根據採集的中線樁點坐標通過繪圖軟體便可繪出電力線路縱橫斷面圖。加拿大魁北克省交通廳用特製的汽車實施GNSSRTK動態測量繪制高速公路斷面,獲得良好效果。與傳統方法相比,在精度、經濟、實用各方面都有明顯優勢。 3 外業施測
在施測前制定了測量方案。包括依據有關標准指出作業方法和技術要求、保證質量的主要措施和要求等,投入儀器設備:LEICA GX1230 GNSS雙頻接收機1台,NIKON全站儀(2")1台,DS3水準儀1台。完成了以下具體測量任務。
(1)電力線路中線測設:根據電力線路現狀邊線進行內業解算電力線路中線樁號和中樁坐標,每隔20 m解算一個中樁,在單位門口,地形變坡地,有電力線路相交的地方進行加樁。利用網路RTK的放樣功能將上述解算的點放於實地,用全站儀進行坐標回採,差值均在±5 cm內。
(2)縱斷面測量:是在中線測設的基礎上進行的。以測區附近已有四等水準點為高程起算點,按照圖根水準的精度要求(附合線路閉合差≤(mm),L為附合路線長度(km),沿中樁逐樁布設為附合水準路線經過平差計算後得出施測樁位的地面高程。測量完畢將同一個中樁點的水準高程和RTK採集高程作比較,差值均在±4 cm內。差值大的應分析原因,防止粗差出現。
(3)施工控制點測量:利用RTK的數據採集功能,在相交電力線路口施工范圍外選擇了四個施工控制點。施工控制點採用三腳架方式獨立測量兩測回取平均值,每次觀測歷元數不應少於30個,兩次測量平面坐標分量差值不應大於±2 cm,如果超限應重新測量。測量完畢應用全站儀對控制點距離進行檢測,檢測相對誤差不應大於l/4 000。
4 觀測數據分析
觀測完成後,對觀測數據進行了以下三項的對比。
通過表1可以看出:用RJK放樣中樁後用全站儀回採縱坐標差值最大值為0.020 m,橫坐標差值最大值為0.012 m,點位誤差最大值出現在樁號為k0+22處,最大誤差為 ,滿足點位誤差值均在±5 cm內的要求。
通過表1可以看出:在測設完中樁,通過RTK回採中樁高程與經水準點聯測平差計算後出的高程比較,高程差值最大值出現在樁號為k0+380處,最大值為-0.025 m,滿足差值均在±4 cm內的要求。在該次試驗中RTK高程測量的高精度取決於該市似大地水準面模型的建立。
通過表2、表3可以看出:用RTK對施工控制點獨立測量兩測回後,兩次觀測值差值最大值出現在T1處,最大值為 mm,滿足兩次測量平面坐標分量差值均不應大於±2 cm的要求。對控制點坐標取其平均值後,通過坐標反算計算出T1~T2、T3~T4的距離,隨後用全站儀對控制點距離進行檢測,相對誤差最大值出現在邊T3~T4處,最大值為1/30 854。相對誤差均滿足不應大於1/4 000的要求。
⑹ 網路安全法在法律中所處的地位是
網路安全法的地位如下:
1、《網路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網路空間安全管理方面問題的基礎性法律,是我國網路空間法治建設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網、化解網路風險的法律重器,是讓互聯網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的重要保障。
2、《網路安全法》將近年來一些成熟的好做法制度化,並為將來可能的制度創新做了原則性規定,為網路安全工作提供切實法律保障。
3、《網路安全法》提出制定網路安全戰略,明確網路空間治理目標,提高了我國網路安全政策的透明度。
4、《網路安全法》進一步明確了政府各部門的職責許可權,完善了網路安全監管體制。
5、《網路安全法》強化了網路運行安全,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
6、《網路安全法》完善了網路安全義務和責任,加大了違法懲處力度,將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措施制度化、法制化。
(6)網路安全法問題擴展閱讀:
網路運營者如何踐行網路安全的做法:
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義務
網路運營者通常是通過公司章程、用戶協議、網路管理制度等對網路平台、用戶進行管理。網路運營者要落實安全管理責任,首先就需要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制度。
2、用戶身份信息審核義務
建立用戶身份信息制度有助於構建誠信的網路空間。《網路安全法》第24條規定,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
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⑺ 《網路安全法》知多少
一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障工作亟待加強。電信、能源、交通、金融、政務等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支撐著相關行業或領域的重要業務,存儲著大量個人和業務數據,已經成為網路攻擊的重點對象。目前我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障整體水平還不高,難以有效抵禦有組織大強度的網路攻擊。二是個人和企業權益保護亟待加強。網上非法獲取、倒賣個人信息,侵犯知識產權等事件時有發生,嚴重損害企業和個人的權益,甚至危害個人生命安全。三是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面臨挑戰。恐怖和犯罪組織等,利用網路策劃組織暴力、恐怖活動,傳播極端、淫穢等信息,甚至意圖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嚴重破壞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危害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網路已經成為人們學習、工作、生活的新空間新平台,人們每天在網上進行各種各樣的活動,創造巨大價值,也會碰到各種各樣的問題。保證網路空間持續健康發展,需要社會形成一致性的價值認同和行為認同。以法律的形式對網路行為提出規范,對網路行為主體權利義務進行規定,發生問題時提供法律解決途徑。
⑻ 2017網路安全法解決了哪些問題 頒布網路安全法有什麼意義
《網路安全法》共計七十多條,對網路安全各方面事項行了規定。從宏觀來看,本法的出台將解決長期困擾網路安全工作的一些基礎性問題。
(一)明確了網路安全工作的內涵
最大程度地取得社會共識是網路安全立法首要問題。本法廣泛徵求社會意見,可以說集中了社會各方面智慧,綜合了社會各方訴求,最大可能地凝聚社會共識。
本法中的網路安全指通過採取必要措施,防範對網路的攻擊、侵入、干擾、破壞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網路處於穩定可靠運行的狀態,以及保障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以法律形式明確上述內容,廓清了長期以來社會對網路安全含義的爭論,有利於在一個較長時期內,統一社會各方的思想和行動。
(二)明確了網路安全的工作體制
《網路安全法》第八條提出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這反映了中央對國家網路安全工作的總體布局,體現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分工負責的網路安全工作架構。
(三)明確了網路安全工作的重點
《網路安全法》第二章至第五章分別從網路安全支持與促進、網路運行安全一般規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行安全、網路信息安全、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五個方面,對網路安全有關事項進行了規定,勾勒了我國網路安全工作的輪廓:以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為重心,強調落實運營者責任,注重保護個人權益,加強動態感知快速反應,以技術、產業、人才為保障,立體化地推進網路安全工作。
上述規定體現了網路安全工作整體動態的理念,反映了網路安全為人民、網路安全靠人民的思想,也體現了技術、產業、人才等在網路安全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2017頒布網路安全法有什麼意義 網路安全法的實施影響
出台《網路安全法》,可以補上我國參與國際網路安全治理的短板。
其次,出台《網路安全法》將會激發廣大發展中國家提高網路安全保護的動力。(受字數限制)以上供參考。
⑼ 網路安全法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義務
網路運營者通常是通過公司章程、用戶協議、網路管理制度等對網路平台、用戶進行管理。網路運營者要落實安全管理責任,首先就需要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制度。《網路安全法》第21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2、用戶身份信息審核義務
建立用戶身份信息制度有助於構建誠信的網路空間。《網路安全法》第24條規定,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3、用戶發布信息管理義務
網路運營者對其平台上的信息負有管理義務。《網路安全法》第47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信息管理手段包括對網上公共信息進行巡查。工信部《通信簡訊息服務管理規定》、公安部《互聯網危險物品信息發布管理規定》、國信辦《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等規定均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對公共信息進行實時巡查。
4、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義務
網路運營者在運營中會收集大量的個人信息,保障個人信息安全是網路運營者的基本義務。《網路安全法》第40—44條對網路運營者的個人信息保護義務做了較為具體的規定。
5、違法信息處置義務
網路運營者發現其用戶發布的違法信息,應當立即進行處置。《網路安全法》第47條規定,網路運營者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⑽ 網路安全法禁止的危害網路安全行為有
網路安全法禁止的危害網路安全行為包括:
1、禁止非法侵入他人網路;
2、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
3、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
4、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
5、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6、設立用亍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
7、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
網路安全包含網路設備安全、網路信息安全、網路軟體安全,是指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不因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具有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可審查性的特性。
主要特徵包括:
1、保密性,信息不泄露給非 授權用戶、 實體或過程,或供其利用的特性;
2、完整性,數據未經授權不能進行改變的特性。即信息在 存儲或傳輸過程中保持不被修改、不被破壞和丟失的特性;
3、可用性可被授權 實體訪問並按需求使用的特性。即當需要時能否存取所需的信息。例如網路環境下拒絕服務、破壞網路和有關系統的正常運行等都屬於對 可用性的攻擊;
4、可控性,對信息的傳播及內容具有控制能力;
5、可審查性,出現安全問題時提供依據與手段。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十二條 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路的權利,促進網路接入普及,提升網路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路服務,保障網路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
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