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網路安全法何時開始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該法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6年11月7日通過。
㈡ 手機號違反反恐怖主義和網路安全法是什麼意思
應該是手機號碼存在涉詐的風險。
使用的號碼存在涉詐風險,根據《網路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關於依法清理整治涉詐電話卡、物聯網卡以及關聯互聯網賬號的通告》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請您本人24小時內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前往電信營業廳或通過線上方式進行二次實人認證,逾期未核驗或未通過核驗的,該號碼將被暫停部分功能。
個人和單位在配合公安機關依法進行防範、調查恐怖活動過程中,相關行為同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㈢ 網路安全法的意義包括哪些
傳統的公路勘測工作辛苦且繁瑣,存在著勘測周期長、工作效率低等諸多問題。從經緯儀的偏角法,全站儀的極坐標法,設置基站並採用電台通訊的常規RTK測量到目前基於CORS的網路RTK實時放樣,最大限度地減輕公路勘測工作量、提高公路勘測效率和勘測精度,一直是公路勘測工作者孜孜以求的目標。CORS應用於電力線路工程測量,主要包括採用網路RTK進行帶狀地形圖的繪制,電力線路中線的測設,電力線路縱、橫斷面圖測量等。在此次試驗中由於時間有限,沒有對電力線路工程的整個測量過程進行試驗,重點介紹了電力線路中線的定線測量和電力線路的縱橫斷面測量的過程、數據的處理並進行了精度分析。
1 工程概況
筆者所在單位對某電力線路進行了定線測量、縱斷面測量、施工控制點測量等測量工作。該工程是某市重點項目之一。測區內地勢平坦,交通方便,但沿途建築物較密集,車流量較大,通視條件不好。採用常規方法測量工作任務重、效率低。
2 測量內容
2.1 繪制大比例尺帶狀地形圖
在電力線路選線時通常是在大比例尺(1∶1 000或1∶2 000)帶狀地形圖上進行。用傳統方法測圖,要先進行控制測量,然後進行碎部測量,繪製成大比例尺地形圖。傳統的地形控制測量採用三角網、導線網得方法來實測,這些方法最大的缺點就是受地形條件影響較大,要求相鄰控制點間必須通視。在技術規范中對圖形、邊長有相應的要求,在野外踏勘、選點、埋設標記過程中花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與此同時在外業施測過程中不能實時知道導線的精度是否滿足技術要求。外業完成後回到室內進行平差處理後,一旦不滿足技術要求須返工重測。用GNSS靜態模式進行控制測量為了保證控制網的精度和可靠性,需要加強控制網的幾何強度,增加閉合條件,延長觀測時間取得大量冗餘觀測。
傳統的碎部測量是根據測區內已有的圖根控制點使用全站儀進行測圖。在測量過程中要求控制點與碎部點要通視,當某待測碎部點與測站點不通視時需要臨時支點或將儀器搬至下個圖根控制點上再測一該碎部點。在地形條件復雜、建築物密集的測區搬站次數較多,工作效率低下。常規RTK測量需要將參考站安置在精度較高的已知坐標點上,當測區內無控制點時使用起來很不方便。
常規RTK測量是利用臨時的單個參考站向流動站發送差分信息的,一旦參考站發生錯誤或者出現故障,流動站的點位精度得不到保障。而且常規RTK測量的流動站點位精度隨著參考站與流動站距離的增加而顯著降低。這種作業模式的服務范圍一般不能超過10 km。
GNSS網路RTK技術打破了常規RTK中流動站和參考站距離較近的限制,增大了流動站與參考站的作業距離。用戶作業范圍可由最多20 km擴大到50~70 km甚至更遠。並且能夠完全保證精度。利用CORS下網路RTK進行測圖,真正意義上的改變了傳統的/先控制後碎部的測圖模式。這種作業模式是利用幾個永久性的參考站同時向流動站發送差分信息,極大地提高了流動站點位精度。理論上整網范圍內的流動站點位精度是相同的,與此同時差分服務范圍擴展到網外60 km。在一些舊線路改造工程中,在精度要求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將GNSS天線和數據電台天線固定在機動車上,只需機動車沿著原有電力線路連續地行走即可完成測量工作,這樣大大地提高測量速度,減輕外業測量的勞動強度。
2.2 電力線路中線測設
在完成電力線路線形圖上定線後,需將電力線路中線在地面標定出來。傳統的放樣方法是根據電力線路的設計參數計算出中樁的樁號和設計坐標(一般每隔20 m或50 m及其倍數設立一個整樁,在地形變坡地,曲線的主點處,土質變化及地質不良地段,與己有建築物、構築物相交的地方設立加樁)。然後將全站儀安置在控制點上進行放樣。這種放樣方法需要控制點與放樣點之間通視,放樣點的誤差不均勻。採用CORS下網路RTK放樣,只需將中線樁點的坐標輸入GNSS手簿中,系統就會定出放樣的點位。由於每個點的測量都是獨立完成的,不會產生累積誤差,各點放樣精度趨於一致。因此運用網路RTK放樣真正實現了單機作業,測量員只要手持GNSS接受機就可獨立完成電力線路中樁測設。
2.3 電力線路縱橫斷面測量
電力線路中線測量完成以後,還必須進行電力線路縱、橫斷面測量。縱斷面測量是測定各中樁地面高程並繪制電力線路縱斷面圖,用於路線的縱坡設計;橫斷面測量是測定各中樁處垂直於中線的地形起伏狀態並繪制橫斷面圖,用於路基設計、土石方計算和施工時的邊樁放樣。傳統的電力線路縱斷面測量方法是在設計電力線路沿線布設臨時水準點,這些臨時水準點和國家級水準點構成附合水準路線,利用水準儀測出兩水準點之間的高差,在滿足閉合差允許范圍內進行平差計算得出臨時水準點的高程;隨後把這些已知高程的臨時水準點作為起算點,通過水準測量的方法計算出各中樁的高程。這種作業模式施測過程中測站較多,特別是在地勢起伏較大的地區測量,工作量相當繁重。利用全站儀具有三維坐標測量的功能,在中樁放樣過程中就順便測量出中樁的高程,避免了重復測量工作。在測量過程中需要測站點和待測點需要通視,在地形復雜的地區也存在搬站測數較多的問題。
採用CORS下的網路RTK技術改變了傳統的測量模式,電力線路中線確定後,根據採集的中線樁點坐標通過繪圖軟體便可繪出電力線路縱橫斷面圖。加拿大魁北克省交通廳用特製的汽車實施GNSSRTK動態測量繪制高速公路斷面,獲得良好效果。與傳統方法相比,在精度、經濟、實用各方面都有明顯優勢。 3 外業施測
在施測前制定了測量方案。包括依據有關標准指出作業方法和技術要求、保證質量的主要措施和要求等,投入儀器設備:LEICA GX1230 GNSS雙頻接收機1台,NIKON全站儀(2")1台,DS3水準儀1台。完成了以下具體測量任務。
(1)電力線路中線測設:根據電力線路現狀邊線進行內業解算電力線路中線樁號和中樁坐標,每隔20 m解算一個中樁,在單位門口,地形變坡地,有電力線路相交的地方進行加樁。利用網路RTK的放樣功能將上述解算的點放於實地,用全站儀進行坐標回採,差值均在±5 cm內。
(2)縱斷面測量:是在中線測設的基礎上進行的。以測區附近已有四等水準點為高程起算點,按照圖根水準的精度要求(附合線路閉合差≤(mm),L為附合路線長度(km),沿中樁逐樁布設為附合水準路線經過平差計算後得出施測樁位的地面高程。測量完畢將同一個中樁點的水準高程和RTK採集高程作比較,差值均在±4 cm內。差值大的應分析原因,防止粗差出現。
(3)施工控制點測量:利用RTK的數據採集功能,在相交電力線路口施工范圍外選擇了四個施工控制點。施工控制點採用三腳架方式獨立測量兩測回取平均值,每次觀測歷元數不應少於30個,兩次測量平面坐標分量差值不應大於±2 cm,如果超限應重新測量。測量完畢應用全站儀對控制點距離進行檢測,檢測相對誤差不應大於l/4 000。
4 觀測數據分析
觀測完成後,對觀測數據進行了以下三項的對比。
通過表1可以看出:用RJK放樣中樁後用全站儀回採縱坐標差值最大值為0.020 m,橫坐標差值最大值為0.012 m,點位誤差最大值出現在樁號為k0+22處,最大誤差為 ,滿足點位誤差值均在±5 cm內的要求。
通過表1可以看出:在測設完中樁,通過RTK回採中樁高程與經水準點聯測平差計算後出的高程比較,高程差值最大值出現在樁號為k0+380處,最大值為-0.025 m,滿足差值均在±4 cm內的要求。在該次試驗中RTK高程測量的高精度取決於該市似大地水準面模型的建立。
通過表2、表3可以看出:用RTK對施工控制點獨立測量兩測回後,兩次觀測值差值最大值出現在T1處,最大值為 mm,滿足兩次測量平面坐標分量差值均不應大於±2 cm的要求。對控制點坐標取其平均值後,通過坐標反算計算出T1~T2、T3~T4的距離,隨後用全站儀對控制點距離進行檢測,相對誤差最大值出現在邊T3~T4處,最大值為1/30 854。相對誤差均滿足不應大於1/4 000的要求。
㈣ 網路安全法和反恐怖法,手機號被停用什麼意思
首先要確定你有沒有利用手機號碼做非法事情,其次可以去營業廳咨詢一下為什麼昂停用!
電話號碼被封號第一次是可以解封的,本人拿著身份證到相應的營業廳就可以解封,但是第二次被封號就不能解封了,就是三網黑名單了
銷售員的電話號碼被封,基本上都是因為電話呼叫被檢測到高頻呼出,呼出頻率過高,呼叫總次數過多
想解決電話封卡問題,就要解決高頻呼出檢測,這個其實我們一直在做,我們做的是電話轉換線路,通過線路處理以後,號碼通話記錄上都是被叫狀態,這樣的話就不可能被檢測封號了,而且被叫方接到的還是自己的真實電話,不管是回撥還是保存號碼再聯系,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㈤ 網路安全法是以第幾號主席令的方式發布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是以第五十三號主席令的方式發布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是為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是確立了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制度,特別是規定了運營者的強制性義務,並為主管部門開展監管作了授權;建立了網路安全監測預警、信息通報和應急處置工作體系,有利於解決目前存在的多個部門各自發布預警通報、應急預案體系不完整不協調等問題;建立了通信管制制度,以支持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但同時也將通信管制的許可權嚴格限制在了國務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三十四條 除本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外,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
(一)設置專門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負責人,並對該負責人和關鍵崗位的人員進行安全背景審查;
(二)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網路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技能考核;
(三)對重要系統和資料庫進行容災備份;
(四)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第五十四條 網路安全事件發生的風險增大時,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並根據網路安全風險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有關部門、機構和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對網路安全風險的監測;
(二)組織有關部門、機構和專業人員,對網路安全風險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三)向社會發布網路安全風險預警,發布避免、減輕危害的措施。第六十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設置惡意程序的;
(二)對其產品、服務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未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或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三)擅自終止為其產品、服務提供安全維護的。
㈥ 網路安全法在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有哪些特點
隨著互聯網的迅猛發展,網路已成為人們生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網路是一柄「雙刃劍」,在帶給人們生活方便快捷的同時,也給公民個人信息保護造成了極大威脅,導致個人信息安全問題面臨嚴峻挑戰。《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以下簡稱《網路安全法》)的出台,必將為我國個人信息安全提供更好的法律保護,對於完善我國個人信息安全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__【關鍵詞】:網路安全法;信息安全;個人信息
__一、個人信息與個人信息權的概念
__對於什麼是個人信息,目前我國法律上還沒有明確的界定。在我國,個人信息作為一個法律概念首次出現於 2009 年的《刑法修正案(七)》,該法第七條增加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但並未對個人信息作出法律上的定義。201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中有這樣的規定:「國家保護能夠識別公民個人身份和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電子信息。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公民個人電子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電子信息。」這裡面提到了個人電子信息,但對於什麼是個人信息也沒有很明確的說明。一般認為,公民個人信息是指能夠識別公民個人身份的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年齡、性別、身份證號碼、職業、職務、學歷、民族情況、婚姻狀況、專業資格及特長、工作經歷、家庭背景及住址、電話號碼、信用卡號碼,教育、醫療、經濟活動等的記錄,指紋、網上登錄賬號和密碼等。從理論上來說,個人信息就是指與特定個人相關聯的、反映個體特徵的具有可識別性的符號系統,包括個人身份、工作、家庭、財產、健康等各方面的信息。
__個人信息權主要是指公民對自己個人信息的支配和自主決定的權利。中國人民大學王利明教授認為,個人信息權的內容包括個人對信息被收集、利用等的知情權,以及自己利用或者授權他人利用的決定權等內容。即便對於可以公開且必須公開的個人信息,個人應當也有一定的控制權。例如,權利人有權知曉在多大程度上公開、向誰公開該信息以及他人會基於何種目的利用信息等等,但隱私權制度的重心在於防範個人秘密不被非法披露,而並不在於保護這種秘密的控制與利用,這顯然並不屬於個人信息自決的問題。
__二、當前個人信息安全面臨的挑戰
__1. 個人信息泄露問題嚴重
__近日,由中國青年政治學院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與封面智庫聯合發布的《中國個人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報告》揭示了當前我國個人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面臨嚴峻形勢,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這份《報告》顯示,超過70%的參與調研者認為個人信息泄露問題嚴重;26%的人每天收到2至3條甚至更多的垃圾簡訊;20%的人每天收到2至3個甚至更多的騷擾電話;多達81%的參與調研者經歷過對方知道自己姓名或單位等個人信息的陌生來電;53%的人因網頁搜索、瀏覽後泄漏個人信息,被某類廣告持續騷擾;租房、購房、購車、車險、升學等信息泄漏後被營銷騷擾或詐騙高達36%。
__在現實生活中,大多數人都能意識到個人信息泄露情況嚴重,但很多人並不知道如何防範個人信息侵害,在使用個人信息載體時疏忽大意或不知如何採取防範行動。日常生活中,證件復印件、快遞單和手機是泄露個人信息重要載體。很多人將證件復印給相關機構時,從不註明用途;一些人將寫有個人信息的快遞單直接扔掉而不加處理,給信息被泄露造成了隱患。個人信息的泄露是網路詐騙泛濫的重要原因,今年以來輿論特別關注的山東徐玉玉遭電信詐騙死亡案、清華大學教授遭電信詐騙案,皆因個人信息泄露之後的精準詐騙造成。
__2.個人信息被販賣、被濫用現象嚴重
__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一些不法分子大肆販賣個人信息。目前,個人信息被販賣的范圍日益擴大,從傳統的工商、銀行、電信、醫療等部門向教育、快遞、電商等各行各業迅速蔓延,涉及社會公眾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形成了龐大的「灰色」產業鏈。被販賣的公民個人信息的內容可以說是無所不有,對社會和公民生活造成了極其嚴重的負面影響。個人信息的非法販賣行為給廣大群眾在經濟、名譽等方面造成了巨大損失。同時,大規模的信息泄露和信息非法買賣助長了簡訊騷擾、電話詐騙等惡意違法行為,我國的個人信息被濫用已經成為一種社會公害。據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布的《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2016》顯示,84%的網民曾親身感受到由於個人信息泄露帶來的不良影響,37%的網民因網路詐騙而遭受經濟損失。從2015年下半年到今年上半年的一年間,我國網民因垃圾信息、詐騙信息、個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經濟損失高達915億元,人均損失133元。個人信息被濫用已嚴重侵犯和損害了公民的個人隱私和財產安全。
__三、《網路安全法》對於加強個人信息安全的法律保護
__2016年11月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以下簡稱《網路安全法》),該法將於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網路安全法》的出台,必將對加強和完善個人信息安全的法律保護起到重要作用。該法共分七章七十九條,對於個人信息安全的法律保護作了較為完備的規定。總體來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__1.強化了用戶的知情權,降低個人信息泄露風險
__互聯網時代,用戶對數據的控制權和其他合法權益都是建立在用戶知情權的基礎之上的。《網路安全法》規定了網路服務提供者發現存在安全漏洞或隱患時負有「及時告知用戶」的法定義務。該法第22條規定:「網路產品、服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不得設置惡意程序;發現其網路產品、服務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這一規定主要是針對近年來多發的「漏洞門」和「黑客門」事件作出的,是對消費者知情權在網路權益上的發展和進化。盡管網路漏洞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但用戶有權在第一時間知曉漏洞的存在,網站有義務第一時間向用戶進行告知。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盡量避免用戶損失的擴大,減少因網路漏洞和黑客攻擊可能帶來的損害。《網路安全法》第42條也作出了相應規定,在強化網路運營者應當採取的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基礎上,強調了對「可能」發生個人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等情況下,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的義務。「網路運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的個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毀損、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個人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網路安全法》中首次明確個人信息數據泄露通知制度,使當前個人信息泄露無法徹底杜絕的情況下,能夠通過告知可能受到影響的用戶,增強用戶對相關詐騙行為的警惕性,及時作出防範措施,有助於降低個人信息泄露的風險。
__2.規范了個人信息收集制度,切斷網路詐騙源頭
__《網路安全法》第40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對其收集的用戶信息嚴格保密,並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第41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__網路詐騙的源頭是因為一些不法者收集個人信息的門檻很低。網上購物、發郵件、買房、求學等行為會不經意「出賣」自己的姓名、身份證號、電話、住址等個人信息。網路詐騙的發生,一般會經歷個人信息被收集、遭泄露、被買賣、最後被不法分子實施詐騙等環節。《網路安全法》規定了網路運營者對收集的用戶信息嚴格保密的義務。同時,強調了收集個人信息的邊界,「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比如地圖導航軟體需要用戶的物理位置,這是功能性要求,可以滿足;但如果要用戶提供姓名和身份證號,就屬於不必要的。
__3.加大個人信息保護力度,明確了個人信息保護的主體責任
【拓展資料】
__《網路安全法》第42條規定:「網路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網路運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的個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毀損、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個人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第44條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__《網路安全法》對個人信息加大了保護力度。對於通過各種渠道販賣個人信息牟取非法利益的行為,作出了諸多禁止性的規定,切斷了個人信息倒賣的渠道,有助於更好地打擊各種販賣個人信息的現象。
__《網路安全法》第64條規定:「網路運營者、網路產品或者服務的提供者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三條規定,侵害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__《網路安全法》對哪些網路行為應當受到處罰進行了規范,尤其是強調了網路運營者等維護個人信息安全的「主體責任」,承擔法律責任的方式也多樣化,有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等。
__個人信息保護是一個社會系統工程,需要整個社會的通力合作。一方面需要廣大公民不斷增強個人信息保護的安全意識、法律意識;另一方面也離不開國家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法》的出台有利於加強對個人信息的法律保護,但人們也期待一部更為全面的保護個人信息的專門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問世。
㈦ 為什麼微博實時里邊看不到自己的微博該怎麼辦
實時裡面看不到自己發布的微博,說明自己的號已經掉實時了。
管理法規
實名制
在北京市2011年12月推出《北京市微博客發展管理若干規定》,《規定》提出,「後台實名,前台自願」。微博用戶在注冊時必須使用真實身份信息,但用戶昵稱都是可自願選擇的。新浪、搜狐、網易、海內網等各大網站微博都將在2012年3月16日全部實行實名制。
採取的都是前台自願,後台實名的方式。在7日召開的貫徹《北京市微博客發展管理若干規定》座談會上,北京市網管辦相關負責人表示,3月16日將成為北京微博老用戶真實身份信息注冊的時間節點,之後未進行實名認證的微博老用戶,將不能發言、轉發,只能瀏覽。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2015年6月24日,為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不斷完善網路安全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十分必要。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了網路安全法草案。2016年11月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㈧ 網路安全法開始施行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是為了保障國內網路安全,維護國內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而依法制定的法律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出台實施的意義:
1、《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出台實施,不僅能夠提升我國自身網路安全防範能力,增強我國公民網路安全意識,而且有助於推進我國與其他世界各國的信息網路聯系,形成了國家網路安全戰略和網路強國建設的大工程。
2、《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作為國家實施網路空間管轄的第一部法律,是屬於國家的基本法律,是網路安全法制體系的重要基礎。此部法律起到了規范網路信息安全制度及規范的作用,網路社會中不同主體所享有的權利義務及其地位,建立網路信息保密制度,保護網路主體的隱私權,以及規定具體的訴訟救濟程序等。
3、現如今,網路安全領域已逐步成為世界主要國家展開競爭和戰略博弈的新領域。網路信息是建設網路強國的必爭之地,網路強國宏偉目標的實現離不開堅實有效的制度保障,《網路安全法》的出台意味著建設網路強國的制度保障邁出堅實的一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三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6年11月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㈨ 中國網路安全法在哪一年正式實施
2017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正式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6年11月7日通過,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網路安全法》共七章七十九條,體現了三個基本原則,即網路空間主權原則、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原則、共同治理原則。
《網路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網路空間安全管理方向問題的基礎性法律,是我國網路空間法制建設的重要里程碑,以制度建設掌握網路空間治理和規則制定方面的主動權,是維護國家網路空間安全發展的利器。
是為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律。
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網路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路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三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6年11月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