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互聯網網路安全信息通報實施辦法的具體內容
關於印發《互聯網網路安全信息通報實施辦法》的通知
工信部保[2009]1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國家計算機網路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政府和公益機構域名注冊管理中心、部電信研究院、中國互聯網協會、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網路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其他相關單位:
為規范通信行業互聯網網路安全信息通報工作,制定《互聯網網路安全信息通報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聯系人:付景廣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 報送的信息分為事件信息和預警信息。
事件信息是指已經發生的網路安全事件信息。
預警信息是指存在潛在安全威脅或隱患但尚未造成實際危害和影響的信息,或者對事件信息分析後得出的預防性信息。 信息報送單位應按照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對信息進行分類、分級,並根據本辦法的相應規定報送信息。
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集團公司負責匯總、核實、報送省級分公司/子公司的信息。省級分公司/子公司將信息同時抄送當地通信管理局。 對於特別重大、重大事件信息以及一級、二級預警信息,信息報送單位應於2小時內向通信保障局及相關通信管理局報告,抄送CNCERT。
對於較大事件信息以及三級預警信息,信息報送單位應當於4小時內向相關通信管理局報告,抄送CNCERT;對於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較大事件信息,應同時向通信保障局報告。
對於一般事件信息,信息報送單位應按月及時匯總,於次月5個工作日內報送CNCERT,抄送相關通信管理局;對於四級預警信息,信息報送單位應當於發現或得知預警信息後5個工作日內報送CNCERT,抄送相關通信管理局。 事件信息報送的內容應包括:
(一)事件發生單位概況;
(二)事件發生時間;
(三)事件簡要經過;
(四)初步估計的危害和影響;
(五)已採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預警信息報送的內容應包括:
(一)信息基本情況描述;
(二)可能產生的危害及程度;
(三)可能影響的用戶及范圍;
(四)截至信息報送時,已知曉該信息的單位/人員范圍;
(五)建議應採取的應對措施及建議。 事件發生後出現新情況的,信息報送單位應當及時補報。
CNCERT在接到預警信息後,應立即組織對預警信息進行跟蹤、分析,有重要情況應及時向通信保障局報告。 對於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事件信息以及一級、二級、三級預警信息,由通信保障局審核後,根據有關規定直接或委託CNCERT及時通告相關單位、人員或互聯網用戶,並抄送各通信管理局。
對於一般事件信息,由CNCERT負責匯總、分析全部信息,於次月10個工作日內將當月信息向通信保障局報送,向相關單位、人員通告,並抄送各通信管理局;對於四級預警信息,由CNCERT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向相關單位、人員通告,並抄送各通信管理局。 事件信息通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統計情況、造成的危害、影響程度、態勢分析、典型案例。
預警信息通告內容主要包括:受影響的系統、可能產生的危害和危害程度、可能影響的用戶及范圍、建議應採取的應對措施及建議。 本辦法自2009年6月1日起實施。
⑵ 網路安全產品在工作日和節假日防護效果會不會有差別
一般正規的公司都會有應急響應團隊有的就是7X24小時。
因為節假日都會有些攻擊會增大,都會產品開發就有冗餘能力啊。(一般都是這樣產品加人工干預)
有些重要節假日很多信息安全公司都不會休息,全天上班。真的很辛苦。
我的朋友好多都是信息安全公司。希望可以幫到你吧!
來源:安全牛課堂
⑶ 網路安全審查辦法
《網路安全審查辦法》是為了確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供應鏈安全,維護國家安全,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財政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保密局、國家密碼管理局等12部門聯合制定的辦法。2020年4月27日,《網路安全審查辦法》正式發布,自2020年6月1日起實施。
網路安全審查主要審查的內容如下:
1、產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擾或破壞,以及重要數據被竊取、泄露、毀損的風險。
2、產品和服務供應中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業務連續性的危害。
3、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
4、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遵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情況。
5、其他可能危害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和國家安全的因素。
其中電信、廣播電視、能源、金融、公路水路運輸、鐵路、民航、郵政、水利、應急管理、衛生健康、社會保障、國防科技工業等行業領域的重要網路和信息系統運營者在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時,應當在與產品和服務提供方正式簽署合同前申報網路安全審查。通常情況下,網路安全審查在45個工作日內完成,情況復雜的會延長15個工作日。進入特別審查程序的審查項目,可能還需要45個工作日或者更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或產品和服務提供者認為審查人員有失客觀公正,或未能對審查工作中獲悉的信息承擔保密義務的,可以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或有關部門舉報。
⑷ 運滿滿網路審查什麼時候能結束呀
因為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按照《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對「運滿滿」「貨車幫」」實施網路安全審查。審查期間「運滿滿」「貨車幫」停止新用戶注冊。
⑸ 國家網路安全宣傳周開啟時間 為什麼舉辦這個活動
2014-11-24,以「共建網路安全,共享網路文明」為主題的國家網路安全宣傳周啟動儀式在北京中華世紀壇舉行。據介紹,國家網路安全宣傳周將於每年11月最後一周舉行。
我國已成為名副其實的網路大國,截至2014年6月底,我國互聯網用戶達6.32億,互聯網企業總市值超過3000億美元,三家企業位列世界互聯網公司十強。
同時,我國也正面臨著網路應用發展迅速與民眾網路安全意識、能力較弱的矛盾。2013年,我國境內感染木馬僵屍網路的主機達1135萬個,有609.5萬戶手機用戶感染移動互聯網惡意程序,網路安全形勢嚴峻。在此情況下,舉辦政府主導的國家網路安全宣傳周,提高全民網路安全意識和技能,已是刻不容緩。
⑹ 日常工作日中違反網路安全規定的是什麼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13
⑺ 互聯網檢查國家有這樣規定嗎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管理,規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維護公眾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健康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是指通過計算機等裝置向公眾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的網吧、電腦休閑室等營業性場所。
學校、圖書館等單位內部附設的為特定對象獲取資料、信息提供上網服務的場所,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不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行業自律,自覺接受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為上網消費者提供良好的服務。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上網消費者,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守社會公德,開展文明、健康的上網活動。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負責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設立審批,並負責對依法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公安機關負責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信息網路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登記注冊和營業執照的管理,並依法查處無照經營活動;電信管理等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照本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分別實施有關監督管理。
第五條 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從事或者變相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也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
第六條 國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並對有突出貢獻的給予獎勵。
第二章 設 立
第七條 國家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不得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
第八條 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採用企業的組織形式,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企業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
(三)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並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條件的營業場所;
(四)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
(五)有固定的網路地址和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計算機等裝置及附屬設備;
(六)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並取得從業資格的安全管理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最低營業面積、計算機等裝置及附屬設備數量、單機面積的標准,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規定。
審批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除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規定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總量和布局要求。
第九條 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和居民住宅樓(院)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第十條 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文件:
(一)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和章程;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三)資金信用證明;
(四)營業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意向書;
(五)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條 文化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設立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發給同意籌建的批准文件。
申請人完成籌建後,持同意籌建的批准文件到同級公安機關申請信息網路安全和消防安全審核。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經實地檢查並審核合格的,發給批准文件。
申請人持公安機關批准文件向文化行政部門申請最終審核。文化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依據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作出決定;經實地檢查並審核合格的,發給《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對申請人的申請,文化行政部門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或者公安機關經審核不合格的,應當分別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申請人持《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依法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
第十二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塗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第十三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變更營業場所地址或者對營業場所進行改建、擴建,變更計算機數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項的,應當經原審核機關同意。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注冊資本、網路地址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到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辦理有關手續或者備案。
第三章 經 營
第十四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和上網消費者不得利用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製作、下載、復制、查閱、發布、傳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傳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十五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和上網消費者不得進行下列危害信息網路安全的活動:
(一)故意製作或者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破壞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數據和應用程序的;
(三)進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活動的。
第十六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通過依法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接入互聯網,不得採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聯網。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提供上網消費者使用的計算機必須通過區域網的方式接入互聯網,不得直接接入互聯網。
第十七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經營非網路游戲。
第十八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和上網消費者不得利用網路游戲或者其他方式進行賭博或者變相賭博活動。
第十九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建立場內巡查制度,發現上網消費者有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所列行為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予以制止並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舉報。
第二十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營業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第二十一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營業場所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志。
第二十二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每日營業時間限於8時至24時。
第二十三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對上網消費者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核對、登記,並記錄有關上網信息。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保存時間不得少於60日,並在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在保存期內不得修改或者刪除。
第二十四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履行信息網路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職責,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煙並懸掛禁止吸煙標志;
(二)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裝固定的封閉門窗柵欄;
(四)營業期間禁止封堵或者鎖閉門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第四章 罰 則
第二十五條 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違法批准不符合法定設立條件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或者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依法查處,觸犯刑律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於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第二十六條 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從事或者變相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參與或者變相參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有前款所列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擅自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或者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取締,查封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場所,扣押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及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塗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5000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5000元的,並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利用營業場所製作、下載、復制、查閱、發布、傳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禁止含有的內容的信息,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上網消費者有前款違法行為,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三十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在規定的營業時間以外營業的;
(二)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的;
(三)經營非網路游戲的;
(四)擅自停止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的;
(五)未懸掛《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標志的。
第三十一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據各自職權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向上網消費者提供的計算機未通過區域網的方式接入互聯網的;
(二)未建立場內巡查制度,或者發現上網消費者的違法行為未予制止並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舉報的;
(三)未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記錄有關上網信息的;
(四)未按規定時間保存登記內容、記錄備份,或者在保存期內修改、刪除登記內容、記錄備份的;
(五)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注冊資本、網路地址或者終止經營活動,未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辦理有關手續或者備案的。
第三十二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利用明火照明或者發現吸煙不予制止,或者未懸掛禁止吸煙標志的;
(二)允許帶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三)在營業場所安裝固定的封閉門窗柵欄的;
(四)營業期間封堵或者鎖閉門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的;
(五)擅自停止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的。
第三十三條 違反國家有關信息網路安全、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電信管理等規定,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電信管理機構依法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件。
第三十四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被處以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行政處罰的,應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逾期未辦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五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被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的,自被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之日起5年內,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被依法取締的,自被取締之日起5年內,其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第三十六條 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實施罰款的行政處罰,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收繳的罰款和違法所得必須全部上繳國庫。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條例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2001年4月3日信息產業部、公安部、文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⑻ 長春市辦理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信息網路安全審核要幾天
一、在長春市辦理「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信息網路安全審核」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紙質: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由申請人擬設立場所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一般情況需提供:吉林省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信息網路安全審核表(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按表填寫要求填好審批欄目以上所有申請人情況。)
3.一般情況需提供:文化部門同意籌建的批准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由場所所在地的區文化主管部門出據批准設立文件或公示材料。)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7個工作日
四、辦理地址
註:若你戶籍地所在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不在所列網點內,請先電話咨詢戶籍地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名稱:凈月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凈月區生態大街6666號 網點電話:0431-8521353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汽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汽開區東風大街7766號汽開區管委會 網點電話:0431-8150123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蓮花山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蓮花山度假區泉眼鎮霧九路一號 網點電話:0431-81336520 辦公時間: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朝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延安大街1149號 網點電話:0431-85090718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南關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南關區家苑路399號南關交警隊東側 網點電話:0431-896827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寬城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寬城區富城路228號 網點電話:0431-89991639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綠園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西安大路6665號 網點電話:0431-896250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二道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二道區惠工路與廣德街交匯處惠工路799號 網點電話:0431-8917796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雙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雙陽區鼎鹿廣場南側 網點電話:0431-8428575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九台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區長通路與福林大街交匯民生大廈 網點電話:0431-81367322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榆樹市政府東南) 網點電話:0431-8383554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農安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龍府廣場東側德彪街1616號 網點電話:0431-8327900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德惠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德惠市德興路與惠新路交匯處西行100米 網點電話:0431-87000815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 網點電話:0431-8877901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⑼ 2021年網路安全審查需要多久
通常情況下,網路安全審查在45個工作日內完成,情況復雜的會延長15個工作日。進入特別審查程序的審查項目,可能還需要45個工作日或者更長。根據《辦法》要求,補充提供材料的時間不計入審查時限。
根據《辦法》,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設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具體工作委託中國網路安全審查技術與認證中心承擔。中國網路安全審查技術與認證中心在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的指導下,承擔接收申報材料、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具體組織審查工作等任務。
網路安全審查主要審查內容
網路安全審查重點評估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包括:產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擾或破壞,以及重要數據被竊取、泄露、毀損的風險;產品和服務供應中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業務連續性的危。
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遵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情況;其他可能危害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和國家安全的因素。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網路安全審查辦法
⑽ 運滿滿網路安全審查要多久
像這樣的情況只要你提交了就不會有什麼大問題,除非你的照片真的是極度不合格。
通常情況下,網路安全審查在45個工作日內完成,情況復雜的會延長15個工作日。進入特別審查程序的審查項目,可能還需要45個工作日或者更長。
根據《網路安全法》第六十五條規定,應當申報網路安全審查而沒有申報的,或者使用網路安全審查未通過的產品和服務,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停止使用,處采購金額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審查內容:
網路安全審查,重點評估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
其中包括,產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擾或破壞,以及重要數據被竊取、泄露、毀損的風險;產品和服務供應中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業務連續性的危害。
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遵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情況;其他可能危害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和國家安全的因素。
根據《網路安全審查辦法》,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設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具體工作委託中國網路安全審查技術與認證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