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的安全
指通過採用各種技術和管理措施,使網路系統正常運行,從而確保網路數據的可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網路安全的具體含義會隨著「角度」的變化而變化。比如:從用戶(個人、企業等)的角度來說,他們希望涉及個人隱私或商業利益的信息在網路上傳輸時受到機密性、完整性和真實性的保護。而從企業的角度來說,最重要的就是內部信息上的安全加密以及保護。
網路安全法的法律依據
一、關於保障網路產品和服務安全
維護網路安全,首先要保障網路產品和服務的安全。草案主要作了以下規定:一是,明確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安全義務,包括:不得設置惡意程序,及時向用戶告知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持續提供安全維護服務等(草案第十八條)。二是,總結實踐經驗,將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的安全認證和安全檢測制度上升為法律並作了必要的規范(草案第十九條)。三是,建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服務的安全審查制度,規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或者服務,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通過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審查(草案第三十條)。
二、關於保障網路運行安全
保障網路運行安全,必須落實網路運營者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據此,草案將現行的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上升為法律,要求網路運營者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和技術防範等措施,履行相應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草案第十七條)
為了保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維護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和保障民生,草案設專節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行安全作了規定,實行重點保護。范圍包括基礎信息網路、重要行業和領域的重要信息系統、軍事網路、重要政務網路、用戶數量眾多的商業網路等。並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辦法的制定、負責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運營者的安全保護義務、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支持等作了規定。(草案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
三、關於保障網路數據安全
隨著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的發展和應用,網路數據安全對維護國家安全、經濟安全,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促進數據利用至為重要。為此,草案作了以下規定:一是,要求網路運營者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防止網路數據被竊取或者篡改(草案第十七條)。二是,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防止公民個人信息數據被非法獲取、泄露或者非法使用(草案第三十四條至第三十九條)。三是,要求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境內存儲公民個人信息等重要數據;確需在境外存儲或者向境外提供的,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安全評估(草案第三十一條)。
四、關於保障網路信息安全
201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對規范網路信息傳播活動作了原則規定。草案堅持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確立的原則,進一步完善了相關管理制度。一是,確立決定規定的網路身份管理制度即網路實名制,以保障網路信息的可追溯(草案第二十條)。二是,明確網路運營者處置違法信息的義務,規定:網路運營者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草案第四十條)。三是規定,發送電子信息、提供應用軟體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草案第四十一條)。四是規定,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偵查犯罪的需要,偵查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可以要求網路運營者提供必要的支持與協助(草案第二十三條)。五是,賦予有關主管部門處置違法信息、阻斷違法信息傳播的權力(草案第四十三條)。
② 國家有哪些網路安全的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2.《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經2000年9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第31次常務會議通過2000年9月25日公布施行。該《辦法》共二十七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1997年12月11日批准,公安部於1997年12月16日公安部令(第33號)發布,於1997年12月30日實施。
4.《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1994年2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7號發布,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5.《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2)愛沙尼亞網路安全法律擴展閱讀:
國家為保障網路安全以及維護國家的主權,相繼制定了以下一系列網路安全法律法規,規范網路空間的秩序,並讓網路價值最大化:
1.《公安機關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檢查工作規范(試行)》
2.中辦、國辦轉發《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於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3]27號)
3.中辦、國辦《關於進一步加強互聯網管理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4]32號)
4.中央網信辦《關於加強黨政機關網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網辦發文[2014]1號)
5.中央網信辦《關於印發<2014年國家網路安全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網辦發文[2014]5號)
6.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2013年重點領域信息安檢查工作方案>的函》(工信部協函[2013]259號)
7.《通信網路安全防護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部令第11號)
8.《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工業和信息部令第24號)
參考資料: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路安全政策法
③ 黑客攻擊是什麼意思
黑客( 大陸和香港:黑客;台灣:駭客,英文:Hacker),通常是指對計算機科學、編程和設計方面具高度理解的人。[1]
「黑客」也可以指:
在信息安全里,「黑客」指研究智取計算機安全系統的人員。利用公共通訊網路,如互聯網和電話系統,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載入對方系統的被稱為黑帽黑客(英文:black hat,另稱cracker);調試和分析計算機安全系統的白帽黑客(英語:white hat)。「黑客」一詞最早用來稱呼研究盜用電話系統的人士。
在業余計算機方面,「黑客」指研究修改計算機產品的業余愛好者。1970年代,很多的這些群落聚焦在硬體研究,1980和1990年代,很多的群落聚焦在軟體更改(如編寫游戲模組、攻克軟體版許可權制)。
「黑客」是「一種熱衷於研究系統和計算機(特別是網路)內部運作的人」。[1]
泛指擅長IT技術的人群、計算機科學家。Hacker們精通各種編程語言和各類操作系統,伴隨著計算機和網路的發展而產生成長。「黑客」一詞是由英語Hacker音譯出來的,這個英文單詞本身並沒有明顯的褒義或貶義,在英語應用中是要根據上下文場合判斷的,其本意類似於漢語對話中常提到的捉刀者、槍手、能手之類詞語。[1]
黑客兵工廠
Robert Tappan Morrisgeek.
一個塑料哨子打免費電話
Mark Abene(以Phiber Optik而聞名)--鼓舞了全美無數青少年「學習」美國內部電話系統是如何運作的
Robert Morris--康奈爾大學畢業生,在1988年不小心散布了第一隻互聯網病毒「蠕蟲」[1]
2002年,對於曾經臭名昭著的計算機黑客凱文·米特尼克來說,聖誕節提前來到了。這一年,的確是Kevin Mitnick快樂的一年。不但是獲得了徹底的自由(從此可以自由上網,不能上網對於黑客來說,就是另一種監獄生活)。而且,他還推出了一本剛剛完成的暢銷書《欺騙的藝術》(The Art of Deception: Controlling the Human Element of Security)。此書大獲成功,成為Kevin Mitnick重新引起人們關注的第一炮。[1]
Jargon File中對「黑客」一詞給出了很多個定義,大部分定義都涉及高超的編程技術,強烈的解決問題和克服限制的慾望。如果你想知道如何成為一名黑客,那麼好,只有兩方面是重要的。(態度和技術)[1]
相關事件
1983年,凱文·米特尼克因被發現使用一台大學里的電腦擅自進入今日互聯網的前身ARPA網,並通過該網進入了美國五角大樓的的電腦,而被判在加州的青年管教所管教了6個月。[1]
1988年,凱文·米特尼克被執法當局逮捕,原因是:DEC指控他從公司網路上盜取了價值100萬美元的軟體,並造成了400萬美元損失。[1]
1993年,自稱為「騙局大師」的組織將目標鎖定美國電話系統,這個組織成功入侵美國國家安全局和美利堅銀行,他們建立了一個能繞過長途電話呼叫系統而侵入專線的系統。
1995年,來自俄羅斯的黑客弗拉季米爾·列寧在互聯網上上演了精彩的偷天換日,他是歷史上第一個通過入侵銀行電腦系統來獲利的黑客,1995年,他侵入美國花旗銀行並盜走一千萬,他於1995年在英國被國際刑警逮捕,之後,他把帳戶里的錢轉移至美國、芬蘭、荷蘭、德國、愛爾蘭等地。
1999年,梅利莎病毒 (Melissa)使世界上300多家公司的電腦系統崩潰,該病毒造成的損失接近4億美金,它是首個具有全球破壞力的病毒,該病毒的編寫者戴維·斯密斯在編寫此病毒的時候年僅30歲。戴維·斯密斯被判處5年徒刑。[1]
2000年,年僅15歲,綽號黑手黨男孩的黑客在2000年2月6日到2月14日情人節期間成功侵入包括雅虎、eBay和Amazon在內的大型網站伺服器,他成功阻止伺服器向用戶提供服務,他於2000年被捕。
2000年,日本右翼勢力在大阪集會,稱南京大屠殺是「20世紀最大謊言」,公然為南京大屠殺翻案,在中國政府和南京等地的人民抗議的同時,內地網蟲和海外華人黑客也沒有閑著,他們多次進攻日本網站,用實際行動回擊日本右翼的醜行,據日本媒體報道,日本總務廳和科技廳的網站被迫關閉,日本政要對襲擊浪潮表示遺憾。[1]
2007年,4月27日愛沙尼亞拆除蘇軍紀念碑以來,該國總統和議會的官方網站、政府各大部門網站、政黨網站的訪問量就突然激增,伺服器由於過於擁擠而陷於癱瘓。全國6大新聞機構中有3家遭到攻擊,此外還有兩家全國最大的銀行和多家從事通訊業務的公司網站紛紛中招。愛沙尼亞的網路安全專家表示,根據網址來判斷,雖然火力點分布在世界各地,但大部分來自俄羅斯,甚至有些來自俄政府機構,這在初期表現尤為顯著。其中一名組織進攻的黑客高手甚至可能與俄羅斯安全機構有關聯。《衛報》指出,如果俄羅斯當局被證實在幕後策劃了這次黑客攻擊,那將是第一起國家對國家的「網路戰」。俄羅斯駐布魯塞爾大使奇若夫表示:「假如有人暗示攻擊來自俄羅斯或俄政府,這是一項非常嚴重的指控,必須拿出證據。」[1]
2007年,俄羅斯黑客成功劫持Windows Update下載器。根據Symantec研究人員的消息,他們發現已經有黑客劫持了BITS,可以自由控制用戶下載更新的內容,而BITS是完全被操作系統安全機制信任的服務,連防火牆都沒有任何警覺。這意味著利用BITS,黑客可以很輕松地把惡意內容以合法的手段下載到用戶的電腦並執行。Symantec的研究人員同時也表示,他們發現的黑客正在嘗試劫持,但並沒有將惡意代碼寫入,也沒有準備好提供給用戶的「貨」,但提醒用戶要提高警覺。[1]
2008年,一個全球性的黑客組織,利用ATM 欺詐程序在一夜之間從世界49個城市的銀行中盜走了900萬美元。黑客們攻破的是一種名為RBS WorldPay 的銀行系統,用各種奇技淫巧取得了資料庫內的銀行卡信息,並在11月8日午夜,利用團伙作案從世界49個城市總計超過130台ATM機上提取了900w美元。最關鍵的是,2008年FBI還沒破案,甚至據說連一個嫌疑人都沒找到。[1]
2009年7月7日,韓國遭受有史以來最猛烈的一次攻擊。韓國總統府、國會、國情院和國防部等國家機關,以及金融界、媒體和防火牆企業網站進行了攻擊。9日韓國國家情報院和國民銀行網站無法被訪問。韓國國會、國防部、外交通商部等機構的網站一度無法打開!這是韓國遭遇的有史以來最強的一次黑客攻擊。[1]
2010年1月12日上午7點鍾開始,全球最大中文搜索引擎「網路」遭到黑客攻擊,長時間無法正常訪問。主要表現為跳轉到一雅虎出錯頁面、伊朗網軍圖片,出現「天外符號」等,范圍涉及四川、福建、江蘇、吉林、浙江、北京、廣東等國內絕大部分省市。這次攻擊網路的黑客疑似來自境外,利用了DNS記錄篡改的方式。這是自網路建立以來,所遭遇的持續時間最長、影響最嚴重的黑客攻擊,網民訪問網路時,會被定向到一個位於荷蘭的IP地址,網路旗下所有子域名均無法正常訪問。[1]
2012年9月14日,中國黑客成功入侵日本最高法院官方網站,並在其網站上發布了有關釣魚島的圖片和文字。該網站一度無法訪問(本事件關系重大。中國給日本最最厲害的進攻)[1]
2013年3月11日,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CNCERT)的最新數據顯示,中國遭受境外網路攻擊的情況日趨嚴重。CNCERT抽樣監測發現,2013年1月1日至2月28日不足60天的時間里,境外6747台木馬或僵屍網路控制伺服器控制了中國境內190萬余台主機;其中位於美國的2194台控制伺服器控制了中國境內128.7萬台主機,無論是按照控制伺服器數量還是按照控制中國主機數量排名,美國都名列第一。[1]
黑客與白帽
越來越多的黑客前輩們選擇了退隱,但不代表他們離開網路世界。他們還會繼續挖掘網路漏洞、傳授自己的經驗。挖掘漏洞並且公開的黑客,稱之為白帽。而白帽網站(如烏雲),就是他們交流學習/提交自己挖掘的漏洞的地方。[1]
司法解釋
2011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於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規定,黑客非法獲取支付結算、證券交易、期貨交易等網路金融服務的賬號、口令、密碼等信息10組以上,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罰,獲取上述信息50組以上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1]
==以上 皆是轉載自網路搜索
④ 什麼是網路安全法網路安全法的內容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是為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網路安全法的內容,內容太多,你可以自己網路一下,
⑤ 網路世界的黑客大戰
「QQ安全中心發現您的帳號存在異常行為,請查殺木馬後立即修改密碼。」當你的QQ突然由在線變成離線,同時騰訊安全中心給與這樣的警示時,不用懷疑,黑客剛剛「劫持」了它。
黑客,虛擬世界最神秘的群體,常常形無定蹤,卻又讓每個人不得不深陷他們製造的麻煩中。你是否曾疲於防備木馬病毒、釣魚網站、流氓軟體?沒錯,這些都是他們的「傑作」。當然,你也應該聽說過「黑客聯盟匿名者對IS宣戰」、「2001年中美黑客大戰」、「白帽VS黑帽」等一系列傳奇趣事,並贊嘆這群網路精英們的智慧與正義感。
他們是網路世界的「英雄」,還是信息安全的「噩夢」?是「俠盜羅賓漢」,還是「大盜基德」?讓我們來揭開他們的面紗。
黑客與駭客
1946年2月14日誕生了世界上第一台電子數字計算機。4年後,在美國麻省理工學院,一群計算機科學研究學院的研究生,經常通宵達旦地分析、研究程序,改進計算機系統。這也標志著一個群體的誕生——他們就是黑客。
20世紀六七十年代,「黑客」一詞極富褒義,黑客們智力超群,他們常常「劫富濟貧」,追求信息的共享與免費。破解口令、開天窗等都是這個時期的產物。但到了20世紀80年代,黑客間出現了分水嶺,出現了一群「電腦搗亂分子」或是「計算機犯罪分子」,他們掌握著高超的計算機技術,並依靠這種技術實施非法侵入、偷竊、破壞等不良行為。為了區分,人們習慣上稱那些以破壞為目的的黑客為「駭客」。
世界上頭號駭客是凱文·米特尼克,在他15歲時,已經闖入了「北美空中防護指揮系統」的計算機主機,同時,翻遍了美國指向前蘇聯及其盟國的所有核彈頭的數據資料。
而後,他又先後進入過美國著名的「太平洋電話公司」的通信網路系統、五角大樓的電腦、聯邦調查局系統、幾家世界知名高科技公司的電腦系統。據聯邦調查局估計,由於凱文的系統入侵,這些公司的損失高達3億美元,凱文也成了世界上第一個「被通緝的頭號計算機罪犯」。
凱文·米特尼克最終被「美國最出色的電腦安全專家之一」村勉抓獲,但他的經歷仍一度被譽為黑客界的神話。
白帽與黑帽
而在中國,白帽子與黑帽子的大戰也在時刻上演著。中國的黑帽以網路信息牟利,白帽以保護網路安全為職責。白帽世界裡,少有科班出身的,他們在網路世界歷練得游刃有餘後,選擇做一個網路漏洞「人肉檢測器」,識別計算機系統或網路系統中的安全漏洞,公布其漏洞,以幫助系統在被其他人利用之前進行修補。
黑帽則是通過發現漏洞後,入侵網站伺服器,盜取資料庫內的資料,進行售賣獲利。以「熊貓燒香」為例,孕育這個病毒的三個黑帽,在3個月內獲利3000萬。
但黑客、駭客,白帽、黑帽的劃分,沒有絕對的界限,在黑客世界裡,由黑洗白、由白變黑的事情常常發生,而身處兩者之間,遊走於法律邊緣的灰帽也是一支重要的黑客力量。同時,這兩類群體只是大致劃分,世界上還有許多因興趣、地域不同,而成立的不同的黑客組織。比如在中國,有維護國家利益的「紅客」,在國外,有由「年輕的半無政府主義」黑客所組成的「匿名者」。
一場沒有硝煙的世界大戰
「交通信號燈完全失靈,隧道中的汽車對開相撞,股市崩潰,通訊全部中斷,所有的電視台播放著同一個畫面——歷任總統電視講話的詞彙片段被剪切在一起,拼湊成一篇恐怖的黑客宣言。」這是電影《虎膽龍威4》裡面的科幻場景,但這也是互聯網時代必須面臨的現實挑戰。無論黑客、駭客,白帽、黑帽,他們的計算機操作天賦,已經令各國政府和企業大為頭疼。
2015年7月,兩個黑客開了一個玩笑,他們遠程式控制制了一輛克萊斯勒汽車的操作系統,讓它在高速路上突然停止,然後撞進了一個深溝。結果是,汽車公司不得不召回14萬汽車。
但這些還只是黑客小打小鬧的的游戲,由於每個軟體系統不可能做到完全沒有漏洞,也由於網路世界越來越廣泛的連通性,黑客已經發展為通過互聯網摧毀敵國電力、金融、作戰指揮等關鍵系統的核心「作戰部隊」。
2001年4月1日,中美撞擊事件後,美國黑客組織不斷襲擊中國網站,中國以紅客聯盟為主的一些黑客組織則在「五一」期間打響了「黑客反擊戰」。隨著戰爭的愈演愈烈,網路大戰已不局限於中美兩國,日本、韓國、巴基斯坦等十餘個國家的黑客組織紛紛助陣,演變成了一場局部的「世界大戰」。
2007年4月27日,愛沙尼亞當局不理會俄羅斯政府的抗議,堅持將蘇軍紀念碑「青銅戰士」像遷往他處,引爆了世界上第一次網路大戰。在俄羅斯愛國主義情節黑客們的攻擊下,愛沙尼亞政府的通訊系統、報紙網路全部崩潰。
在這些戰役中,黑客往往通過獲取口令、尋找系統漏洞、放置特洛伊木馬程序、電子郵件和帳號攻擊、網路監聽、節點攻擊、偷取特權等方式發起網路攻擊。
但相對於這些還是能看得見的戰役相比,有些更隱秘的網路戰役則在不知不覺中竊取著情報和數據。曾經讓全球震驚的斯諾登事件,就是很好的利用互聯網滲透技術竊取情報的例子。在棱鏡門中,美國政府直接從包括微軟、谷歌、雅虎、Facebook、Skype、YouTube以及蘋果等在內的9個公司伺服器收集信息,達到監聽全球的目的。
在物聯網技術已經十分發達的信息時代,與核輻射一樣,網路戰爭雖不見血,但同樣能摧毀一切。官方網站、銀行、警方通訊、自動提款機、手機等隨身通信設備、汽車、飛機等交通工具、甚至網上投票選舉環節都能夠因為黑客的進攻而癱瘓。正如美國總統奧巴馬所說:「網路戰威脅對於美國而言,危害等同於核武器和生物武器。」
防範黑客,加固系統是關鍵
一架無人武裝直升機正在美國亞利桑那州的一個軍事基地上空飛行。突然,地面指揮官失去了聯絡信號。黑客已經控制了機載電腦,他還會進一步劫持飛機嗎?
當然,這個險情沒有發生。為了測試無人直升機的網路安全,美國國防高級研究計劃署曾經進行了類似的演習。
演習中,黑客可以無限制地接近電腦,盡力使直升飛機功能癱瘓,甚至毀壞電腦,但他們仍然不能擾亂關鍵系統。對於美國國防高級研究計劃署來說,作為高可靠性網路軍事系統計劃部署的一部分,演習的目的就是為了在2018年研製出一款不會受到黑客攻擊的無人機。
這次演習十分成功。同時,也驗證了由澳大利亞研製的Kernel 操作系統內核的安全性。
能保持無人機電腦系統一直安全的關鍵,在於它的操作系統。Kernel是電腦操作系統的中央核心區,有一些可靠的特質。例如,它只能執行那些已經設定好的指令,它的代碼未經同意不允許更改,它的存儲器和數字系統未經同意也不能被閱讀。如果黑客試圖破解它,它會採取禁止行動,比如將一部手機轉換成干擾機。
雖然一旦連接上互聯網,往往很難阻止黑客對於一些娛樂系統的入侵,黑客可以通過侵入一個非關鍵的系統作為跳板,進入到像操作系統這樣的關鍵系統中,但Kernel可以使系統間相互獨立,娛樂系統的漏洞不會干擾到關鍵系統。
而除了加固系統,以及建設大量的網路安全公司以外,面對黑客,世界各國也開始積極「招安」。美國招募了4000餘人,組建了一支「網路特種部隊」。不僅美國,歐美亞等洲許多國家都已經著手建立本國的「網路部隊」,黑客更是成為此軍種的常客。有些駭客也可以就此轉身成黑客,有些黑帽也可以就此洗白,成為網路安全大軍的一份子,共同抵禦「網路恐怖主義」。
但即使軟體功不可破,即使網路安全大軍日益壯大,各國的黑客們也會研究找到攻擊硬體的方法。黑客們也許能發明感測器干擾傳輸信號,例如針對武器提供動力的微型晶元進行襲擊,這也同樣是毀滅性的。總之,網路世界大戰還只是剛剛開始。
(本文源自大科技*網路新說2016年第1期文章)
⑥ 關於網路安全有些什麼法律
· 1991年6月4日國務院發布《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第三十條(五)未經軟體著作權人或者其合法受讓者的同意修改、翻譯、注釋其軟體作品; (六)未經軟體著作權人或者其合法受讓者的同意復制或者部分復制其軟體作品;
· 1994年2月18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第二十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停機整頓:
(一)違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
(二)違反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備案制度的;
(三)不按照規定時間報告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發生的案件的;
(四)接到公安機關要求改進安全狀況的通知後,在限期內拒不改進的;
(五)有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其他行為的。
第二十三條 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或者未經許可出售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對個人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1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除予以沒收外,可以處以違法所得1至3倍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給國家、集體或者他人財產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 1996年4月原郵電部頒布《中國公用計算機互連網國際聯網管理辦法》
第八條 接入單位負責對其接入網內用戶的管理,並按照規定與用戶簽定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接入單位和用戶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加強信息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國家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信息內容負責。
第十條 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國際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利用計算機國際聯網查閱,復制,製造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信息;發現上述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應及時向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第十一條 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國際聯網從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統和網路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和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由郵電部或郵電管理局給予警告,撤消批准文件並通知公用電信企業停止其聯網接續的處罰。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提請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1997年3月15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八十六條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 1996年4月郵電部電信總局下發《關於加強中國公用計算機互聯網chinanet網路安全管理的通知》
· 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發布《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活動:
(一)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路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路資源的;
(二)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路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
第七條 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利用國際聯網侵犯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十三條 使用公用帳號的注冊者應當加強對公用帳號的管理,建立帳號使用登記制度。用戶帳號不得轉借、轉讓。
第二十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有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所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個人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可以並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給予六個月以內停止聯網、停機整頓的處罰,必要時可以建議原發證、審批機構吊銷經營許可證或者取消聯網資格;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⑦ 請問什麼是黑客
一名黑客(hacker)是一個喜歡用智力通過創造性方法來挑戰腦力極限的人,特別是他們所感興趣的領域,例如電腦編程或電器工程。
黑客最早源自英文hacker,早期在美國的電腦界是帶有褒義的。但在媒體報導中,黑客一詞往往指那些「軟體駭客」(software cracker)。
黑客一詞,原指熱心於計算機技術,水平高超的電腦專家,尤其是程序設計人員。
但到了今天,黑客一詞已被用於泛指那些專門利用電腦搞破壞或惡作劇的傢伙。對這些人的正確英文叫法是Cracker,有人翻譯成「駭客」。
黑客和駭客根本的區別是:黑客們建設,而駭客們破壞。
也有人叫黑客做Hacker。
黑客一詞一般有以下四種意義:
一個對(某領域內的)編程語言有足夠了解,可以不經長時間思考就能創造出有用的軟體的人。
一個惡意(一般是非法地)試圖破解或破壞某個程序、系統及網路安全的人。這個意義常常對那些符合條件(1)的黑客造成嚴重困擾,他們建議媒體將這群人稱為「駭客」(cracker)。有時這群人也被叫做「黑帽黑客」。
像國內著名的黑客 「教主」則是一個專業的黑帽黑客,利用系統的漏洞來達到入侵和滲透的目的。
一個試圖破解某系統或網路以提醒該系統所有者的系統安全漏洞。這群人往往被稱做「白帽黑客」或「匿名客」(sneaker)或紅客。許多這樣的人是電腦安全公司的雇員,並在完全合法的情況下攻擊某系統。
一個通過知識或猜測而對某段程序做出(往往是好的)修改,並改變(或增強)該程序用途的人。
「腳本小孩」則指那些完全沒有或僅有一點點駭客技巧,而只是按照指示或運行某種駭客程序來達到破解目的的人
一.什麼是黑客
在力求當一個黑客前,我們要先了解什麼是黑客
Hacker -- 黑客
熱衷研究、撰寫程序的專才,且必須具備樂於追根究底、窮究問題的特質。
在黑客圈中,hacker一詞無疑是帶有正面的意義,例如system hacker熟悉操作系統的設計與維護;password hacker精於找出使用者的密碼,若是computer hacker則是通曉計算機,可讓計算機乖乖聽話的高手。
黑客基本上是一項業余嗜好,通常是出於自己的興趣,而非為了賺錢或工作需要。
根據開放原始碼計劃創始人Eric Raymond對此字的解釋,hacker與cracker是分屬兩個不同世界的族群,基本差異在於,hacker是有建設性的,而cracker則專門搞破壞。
二.hacker原意是指用斧頭砍材的工人,最早被引進計算機圈則可追溯自1960年代. 加州柏克萊大學計算機教授Brian Harvey在考證此字時曾寫到,當時在麻省理工學院中(MIT)的學生通常分成兩派,一是tool,意指乖乖牌學生,成績都拿甲等;另一則是所謂的 hacker,也就是常逃課,上課愛睡覺,但晚上卻又精力充沛喜歡搞課外活動的學生。
三. 這跟計算機有什麼關系?一開始並沒有。不過當時hacker也有區分等級,就如同tool用成績比高下一樣。真正一流hacker並非整天不學無術,而是會熱衷追求某種特殊嗜好,比如研究電話、鐵道(模型或者真的)、科幻小說,無線電,或者是計算機。也因此後來才有所謂的computer hacker出現,意指計算機高手。
對一個黑客來說,學會入侵和破解是必要的,但最主要的還是編程,畢竟,使用工具是體現別人的思路,而程序是自己的想法.一句話--編程實現一切!
對於一個駭客來說,他們只追求入侵的快感,不在乎技術,他們不會編程,不知道入侵的具體細節.
四. 黑客一詞在圈外或媒體上通常被定義為:專門入侵他人系統進行不法行為的計算機高手。不過
這類人士在hacker眼中是屬於層次較低的cracker(駭客)。如果黑客是炸彈製造專家,那麼CRACKER就是恐怖分子.
現在,網路上出現了越來越多的Cracker,他們只會入侵,使用掃描器到處亂掃,用IP炸彈炸人家,毫無目的地入侵,破壞著,他們並無益於電腦技術的發展,反而有害於網路的安全和造成網路癱瘓,給人們帶來巨大的經濟和精神損失.
1.黑客的興起
黑客最早始於20世紀50年代,最早的計算機1946年在賓夕法尼亞大學出現,而最早的黑客出現於麻省理式學院,貝爾實驗室也有。最初的黑客一般都是一些高級的技術人員,他們熱衷於挑戰、崇尚自由並主張信息的共享。
1994年以來,網際網路在全球的迅猛發展為人們提代了方便、自由和無限的財富,政治、軍事、經濟、科技、教育、文化等各個方面都越來越網路化,並且逐漸成為人們生活、娛樂的一部分。可以說,信息時代已經到來,信息已成為物質和能量以外維持人類社會的第三資之出源,它是未來生活中的重要介質。隨著計算機的普及和網際網路技術的迅速發展,黑客也隨之出現了。
2.黑客的定義與特徵
「黑客」一詞是由英語Hacker英譯出來的,是指專門研究、發現計算機和網路漏洞的計算機愛好者。他們伴隨著計算機和網路的發展而產生成長。黑客對計算機有著狂熱的興趣和執著的追求,他們不斷地研究計算機和網路知識,發現計算機和網路中存在的漏洞,喜歡挑戰高難度的網路系統並從中找到漏洞,然後向管理員提出解決和修補漏洞的方法。
黑客不幹涉政治,不受政治利用,他們的出現推動了計算機和網路的發展與完善。黑客所做的不是惡意破壞,他們是一群縱橫與網路上的大俠,追求共享、免費,提倡自由、平等。黑客的存在是由於計算機技術的不健全,從某中意義上來講,計算機的安全需要更多黑客去維護。借用myhk的一句話「黑客存在的意義就是使網路變的日益安全完善」。
但是到了今天,黑客一詞已經被用於那些專門利用計算機進行破壞或入侵他人的代言詞,對這些人正確的叫法應該是cracker,有人也翻譯成「駭客」,也正是由於這些人的出現玷污了「黑客」一詞,使人們把黑客和駭客混為一體,黑客被人們認為是在網路上進行破壞的人。
一個黑客即使從意識和技術水平上已經達到黑客水平,也決不會聲稱自己是一名黑客,因為黑客只有大家推認的,沒有自封的,他們重視技術,更重視思想和品質。
3.黑客的態度
Hacker 們解決了問題並創造新東西, 他們相信自由並自願的互相幫助. 想要被別人接受成為一位 hacker, 你必須發自內心的表現出這種態度. 為了要很自發的表現出這種態度, 你就必須先完全認同這些態度.
如果你只是把學習 hacker 態度這件事當作一種能在這個文化贏得認同的途徑,那麼你已經忽略了真正的重點. 由衷的接受這些態度是很這要的, 這能幫助你學習並維持你的動機. 就像那些具創造性的藝術一樣, 成為一位大師的最有效方法是學習大師們的精神; 並不只是學習知識和情緒而已.所以, 如果你想要成為一位 hacker, 請反復的做下面的事情, 直到你完全領會它們:
黑客守則
如下:
1。不惡意破壞任何的系統,這樣只會給你帶來麻煩。惡意破壞他人的軟體將導致法律責任,如果你只是使用電腦,那僅為非法使用!!注意:千萬不要破壞別人的軟體或資料!!,
2。不修改任何的系統檔,如果你是為了要進入系統而修改它,請在達到目的後將它改回原狀。
3。不要輕易的將你要hack的站台告訴你不信任的朋友。
4。不要在bbs上談論你hack的任何事情。
5。在post文章的時候不要使用真名。
6。正在入侵的時候,不要隨意離開你的電腦。
7。不要侵入或破壞政府機關的主機。
8。不要在電話中談論你hack的任何事情。
9。將你的筆記放在安全的地方。
10。想要成為hacker就要真正的hacking,讀遍所有有關系統安全或系統漏洞的文件(英文快點學好)!
11。已侵入電腦中的帳號不得清除或塗改。
12。不得修改系統檔案,如果為了隱藏自己的侵入而做的修改則不在此限,但仍須維持原來系統的安全性,不得因得到系統的控制權而將門戶大開!!
13。不將你已破解的帳號分享於你的朋友。
自覺遵守吧,黑客們~~~~
黑客的歸宿
我們以前提到了黑客組成的主要群體是年輕人,事實上也是如此。現在在網路上很難見到三十歲以上的老黑客了,許多黑客一般在成家以後都慢慢的在網路上「消失」了。這些人到什麼地方去了呢?他們為什麼要走?其實這些很容易理解,隨著年齡的增長、心智的成熟,年輕時候的好奇心逐漸的脫離了他們,他們開始步入穩重期,生理上的體力和精力也開始下降,不象以前那樣怎麼熬夜,怎麼做都不知道累的時候了。比如開始有了家庭的負擔,要為生計和事業奔波。因為黑客這個行業,只有及少數是職業黑客,有很多還是業余的,他們做事等花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是沒有報酬的。所以當他們上些年紀以後「退出江湖」是理所當然的。當然有很多人對他們的黑客事業的興趣也會執著一生。黑客在退隱以後一部分可能會去做安全行業,成為安全專家、反黑客專家,繼續研究技術。也有一部分人會去做一些與黑客毫無關系的事業。
數碼罪犯 歷史上五大最著名的黑帽黑客
1. Kevin Mitnick
2. Adrian Lamo
3. Jonathan James
4. Robert Tappan Morrisgeek.
5. Kevin Poulsen
Jargon File中對「黑客」一詞給出了很多個定義,大部分定義都涉及高超的編程技術,強烈的解決問題和克服限制的慾望。如果你想知道如何成為一名黑客,那麼好,只有兩方面是重要的。(態度和技術)
長久以來,存在一個專家級程序員和網路高手的共享文化社群,其歷史可以追溯到幾十年前第一台分時共享的小型機和最早的ARPAnet實驗時期。 這個文化的參與者們創造了「黑客」這個詞。 黑客們建起了Internet。黑客們使Unix操作系統成為今天這個樣子。黑客們搭起了Usenet。黑客們讓WWW正常運轉。如果你是這個文化的一部分,如果你已經為它作了些貢獻,而且圈內的其他人也知道你是誰並稱你為一個黑客,那麼你就是一名黑客。
黑客精神並不僅僅局限於軟體黑客文化圈中。有些人同樣以黑客態度對待其它事情如電子和音樂---事實上,你可以在任何較高級別的科學和藝術中發現它。軟體黑客們識別出這些在其他領域同類並把他們也稱作黑客---有人宣稱黑客實際上是獨立於他們工作領域的。 但在本文中,我們將注意力集中在軟體黑客的技術和態度,以及發明了「黑客」一詞的哪個共享文化傳統之上。
另外還有一群人,他們大聲嚷嚷著自己是黑客,實際上他們卻不是。他們是一些蓄意破壞計算機和電話系統的人(多數是青春期的少年)。真正的黑客把這些人叫做「駭客」(cracker),並不屑與之為伍。多數真正的黑客認為駭客們是些不負責任的懶傢伙,還沒什麼大本事。專門以破壞別人安全為目的的行為並不能使你成為一名黑客, 正如拿根鐵絲能打開汽車並不能使你成為一個汽車工程師。不幸的是,很多記者和作家往往錯把「駭客」當成黑客;這種做法激怒真正的黑客。
根本的區別是:黑客們建設,而駭客們破壞。
如果你想成為一名黑客,繼續讀下去。如果你想做一個駭客,去讀 alt.2600 新聞組,並在發現你並不像自己想像的那麼聰明的時候去坐5到10次監獄。 關於駭客,我只想說這么多。
[編輯本段]兩類黑客的四大主要行為
「黑客」大體上應該分為「正」、「邪」兩類,正派黑客依靠自己掌握的知識幫助系統管理員找出系統中的漏洞並加以完善,而邪派黑客則是通過各種黑客技能對系統進行攻擊、入侵或者做其他一些有害於網路的事情,因為邪派黑客所從事的事情違背了《黑客守則》,所以他們真正的名字叫「駭客」(Cracker)而非「黑客」(Hacker),也就是平時經常聽說的「駭客」(Cacker)和「紅客」(Honker)。
無論那類黑客,他們最初的學習內容都將是本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而且掌握的基本技能也都是一樣的。即便日後他們各自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但是所做的事情也差不多,只不過出發點和目的不一樣而已。
黑客的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學習技術
互聯網上的新技術一旦出現,黑客就必須立刻學習,並用最短的時間掌握這項技術,這里所說的掌握並不是一般的了解,而是閱讀有關的「協議」(rfc)、深入了解此技術的機理,否則一旦停止學習,那麼依*他以前掌握的內容,並不能維持他的「黑客身份」超過一年。
初級黑客要學習的知識是比較困難的,因為他們沒有基礎,所以學習起來要接觸非常多的基本內容,然而今天的互聯網給讀者帶來了很多的信息,這就需要初級學習者進行選擇:太深的內容可能會給學習帶來困難;太「花哨」的內容又對學習黑客沒有用處。所以初學者不能貪多,應該盡量尋找一本書和自己的完整教材、循序漸進的進行學習。
二、偽裝自己
黑客的一舉一動都會被伺服器記錄下來,所以黑客必須偽裝自己使得對方無法辨別其真實身份,這需要有熟練的技巧,用來偽裝自己的IP地址、使用跳板逃避跟蹤、清理記錄擾亂對方線索、巧妙躲開防火牆等。
偽裝是需要非常過硬的基本功才能實現的,這對於初學者來說成的上「大成境界」了,也就是說初學者不可能用短時間學會偽裝,所以我並不鼓勵初學者利用自己學習的知識對網路進行攻擊,否則一旦自己的行跡敗露,最終害的害是自己。
如果有朝一日你成為了真正的黑客,我也同樣不贊成你對網路進行攻擊,畢竟黑客的成長是一種學習,而不是一種犯罪。
三、發現漏洞
漏洞對黑客來說是最重要的信息,黑客要經常學習別人發現的漏洞,並努力自己尋找未知漏洞,並從海量的漏洞中尋找有價值的、可被利用的漏洞進行試驗,當然他們最終的目的是通過漏洞進行破壞或著修補上這個漏洞。
黑客對尋找漏洞的執著是常人難以想像的,他們的口號說「打破權威」,從一次又一次的黑客實踐中,黑客也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向世人印證了這一點——世界上沒有「不存在漏洞」的程序。在黑客眼中,所謂的「天衣無縫」不過是「沒有找到」而已。
四、利用漏洞
對於正派黑客來說,漏洞要被修補;對於邪派黑客來說,漏洞要用來搞破壞。而他們的基本前提是「利用漏洞」,黑客利用漏洞可以做下面的事情:
1、獲得系統信息:有些漏洞可以泄漏系統信息,暴露敏感資料,從而進一步入侵系統;
2、入侵系統:通過漏洞進入系統內部,或取得伺服器上的內部資料、或完全掌管伺服器;
3、尋找下一個目標:一個勝利意味著下一個目標的出現,黑客應該充分利用自己已經掌管的伺服器作為工具,尋找並入侵下一個系統;
4、做一些好事:正派黑客在完成上面的工作後,就會修復漏洞或者通知系統管理員,做出一些維護網路安全的事情;
5、做一些壞事:邪派黑客在完成上面的工作後,會判斷伺服器是否還有利用價值。如果有利用價值,他們會在伺服器上植入木馬或者後門,便於下一次來訪;而對沒有利用價值的伺服器他們決不留情,系統崩潰會讓他們感到無限的快感.
歷史上著名的黑客事件
1983年,凱文·米特尼克因被發現使用一台大學里的電腦擅自進入今日互聯網的前身ARPA網,並通過該網進入了美國五角大樓的的電腦,而被判在加州的青年管教所管教了6個月。
1988年,凱文·米特尼克被執法當局逮捕,原因是:DEC指控他從公司網路上盜取了價值100萬美元的軟體,並造成了400萬美元損失。
1993年,自稱為「騙局大師」的組織將目標鎖定美國電話系統,這個組織成功入侵美國國家安全局和美立堅銀行,他們建立了一個能繞過長途電話呼叫系統而侵入專線的系統。
1995年,來自俄羅斯的黑客弗拉季米爾·列寧在互聯網上上演了精彩的偷天換日,他是歷史上第一個通過入侵銀行電腦系統來獲利的黑客,1995年,他侵入美國花旗銀行並盜走一千萬,他於1995年在英國被國際刑警逮捕,之後,他把帳戶里的錢轉移至美國、芬蘭、荷蘭、德國、愛爾蘭等地。
1999年,梅利莎病毒 (Melissa)使世界上300多家公司的電腦系統崩潰,該病毒造成的損失接近4億美金,它是首個具有全球破壞力的病毒,該病毒的編寫者戴維·斯密斯在編寫此病毒的時候年僅30歲。戴維·斯密斯被判處5年徒刑。
2000年,年僅15歲,綽號黑手黨男孩的黑客在2000年2月6日到2月14日情人節期間成功侵入包括雅虎、eBay和Amazon在內的大型網站伺服器,他成功阻止伺服器向用戶提供服務,他於2000年被捕。
2000年,日本右翼勢力在大阪集會,稱南京大屠殺是「20世紀最大謊言」,公然為南京大屠殺翻案,在中國政府和南京等地的人民抗議的同時,內地網蟲和海外華人黑客也沒有閑著,他們多次進攻日本網站,用實際行動回擊日本右翼的醜行,據日本媒體報道,日本總務廳和科技廳的網站被迫關閉,日本政要對襲擊浪潮表示遺憾。
2001年5月,中美黑客網路大站,中美撞機事件發生後,中美黑客之間發生的網路大戰愈演愈烈。自4月4日以來,美國黑客組織PoizonBOx不斷襲擊中國網站。對此,我國的網路安全人員積極防備美方黑客的攻擊。中國一些黑客組織則在「五一」期間打響了「黑客反擊戰」!
2002年11月,倫敦某黑客在英國被指控侵入美國軍方90多個電腦系統。
2006年10月16日,中國駭客whboy(李俊)發布熊貓燒香木馬.並在短短時間內,致使中國數百萬用戶受到感染,並波及到周邊國家,比如日本。他於2007年2月12日被捕。
2007年,4月27日愛沙尼亞拆除蘇軍紀念碑以來,該國總統和議會的官方網站、政府各大部門網站、政黨網站的訪問量就突然激增,伺服器由於過於擁擠而陷於癱瘓。全國6大新聞機構中有3家遭到攻擊,此外還有兩家全國最大的銀行和多家從事通訊業務的公司網站紛紛中招。愛沙尼亞的網路安全專家表示,根據網址來判斷,雖然火力點分布在世界各地,但大部分來自俄羅斯,甚至有些來自俄政府機構,這在初期表現尤為顯著。其中一名組織進攻的黑客高手甚至可能與俄羅斯安全機構有關聯。《衛報》指出,如果俄羅斯當局被證實在幕後策劃了這次黑客攻擊,那將是第一起國家對國家的「網路戰」。俄羅斯駐布魯塞爾大使奇若夫表示:「假如有人暗示攻擊來自俄羅斯或俄政府,這是一項非常嚴重的指控,必須拿出證據。」
2007年,中國一名網名為The Silent's(折羽鴻鵠)的黑客成功入侵微軟中國的伺服器,並在6月至11月成功侵入包括CCTV、163、TOM等中國大型門戶伺服器。
2007年,俄羅斯黑客成功劫持Windows Update下載器。根據Symantec研究人員的消息, 他們發現已經有黑客劫持了BITS, 可以自由控制用戶下載更新的內容, 而BITS是完全被操作系統安全機制信任的服務, 連防火牆都沒有任何警覺。這意味著利用BITS,黑客可以很輕松地把惡意內容以合法的手段下載到用戶的電腦並執行。 Symantec的研究人員同時也表示, 目前他們發現的黑客正在嘗試劫持, 但並沒有將惡意代碼寫入, 也沒有準備好提供給用戶的「貨」, 但提醒用戶要提高警覺。
2008年,一個全球性的黑客組織,利用ATM 欺詐程序在一夜之間從世界49個城市的銀行中盜走了900w美元。黑客們攻破的是一種名為RBS WorldPay 的銀行系統,用各種奇技淫巧取得了資料庫內的銀行卡信息,並在11月8日午夜,利用團伙作案從世界49個城市總計超過130台ATM機上提取了900w美元。最關鍵的是,目前FBI 還沒破案,甚至據說連一個嫌疑人還沒找到。
2008年11月,中國黑客往事如煙入侵騰訊分站,另外成功拿下國內大型游戲門戶17173和大型網路門戶21CN,163等分站的伺服器。檢測多家大型網路公司免費給予提示漏洞並修補漏洞,國客的組織人,發起者。4月18日攻擊CNN的組織者之一。現在國客已經解散
⑧ 黑客是什麼意思
提起黑客,總是那麼神秘莫測。在人們眼中,黑客是一群聰明絕頂,精力旺盛的年輕人,一門心思地破譯各種密碼,以便偷偷地、未經允許地打入政府、企業或他人的計算機系統,窺視他人的隱私。那麼,什麼是黑客呢?
黑客(hacker),源於英語動詞hack,意為「劈,砍」,引申為「幹了一件非常漂亮的工作」。在早期麻省理工學院的校園俚語中,「黑客」則有「惡作劇」之意,尤指手法巧妙、技術高明的惡作劇。在日本《新黑客詞典》中,對黑客的定義是「喜歡探索軟體程序奧秘,並從中增長了其個人才乾的人。他們不象絕大多數電腦使用者那樣,只規規矩矩地了解別人指定了解的狹小部分知識。」由這些定義中,我們還看不出太貶義的意味。他們通常具有硬體和軟體的高級知識,並有能力通過創新的方法剖析系統。「黑客」能使更多的網路趨於完善和安全,他們以保護網路為目的,而以不正當侵入為手段找出網路漏洞。
另一種入侵者是那些利用網路漏洞破壞網路的人。他們往往做一些重復的工作(如用暴力法破解口令),他們也具備廣泛的電腦知識,但與黑客不同的是他們以破壞為目的。這些群體成為「駭客」。當然還有一種人兼於黑客與入侵者之間。
一般認為,黑客起源於50年代麻省理工學院的實驗室中,他們精力充沛,熱衷於解決難題。60、70年代,「黑客」一詞極富褒義,用於指代那些獨立思考、奉公守法的計算機迷,他們智力超群,對電腦全身心投入,從事黑客活動意味著對計算機的最大潛力進行智力上的自由探索,為電腦技術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正是這些黑客,倡導了一場個人計算機革命,倡導了現行的計算機開放式體系結構,打破了以往計算機技術只掌握在少數人手裡的局面,開了個人計算機的先河,提出了「計算機為人民所用」的觀點,他們是電腦發展史上的英雄。現在黑客使用的侵入計算機系統的基本技巧,例如破解口令(password
cracking),開天窗(trapdoor),走後門(backdoor),安放特洛伊木馬(Trojan
horse)等,都是在這一時期發明的。從事黑客活動的經歷,成為後來許多計算機業巨子簡歷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例如,蘋果公司創始人之一喬布斯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在60年代,計算機的使用還遠未普及,還沒有多少存儲重要信息的資料庫,也談不上黑客對數據的非法拷貝等問題。到了80、90年代,計算機越來越重要,大型資料庫也越來越多,同時,信息越來越集中在少數人的手裡。這樣一場新時期的「圈地運動」引起了黑客們的極大反感。黑客認為,信息應共享而不應被少數人所壟斷,於是將注意力轉移到涉及各種機密的信息資料庫上。而這時,電腦化空間已私有化,成為個人擁有的財產,社會不能再對黑客行為放任不管,而必須採取行動,利用法律等手段來進行控制。黑客活動受到了空前的打擊。
⑨ 網路安全法是什麼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法律法規是什麼
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是適應我國網路安全工作新形勢、新任務,保障網路安全和發展利益的重大舉措。《網路安全法》全文共7章79條,包括總則、網路安全支持與促進、網路運行安全、網路信息安全、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法律責任以及附則。
《網路安全法》有六個突出亮點,第一,網路安全法明確了網路空間主權的原則。第二,明確了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安全義務。第三,明確了網路運營者的安全義務。第四,進一步完善了個人信息保護規則。第五,建立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制度。第六,確立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重要數據跨境傳輸的規則。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⑩ 網路安全法律要求
網路產品、服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不得設置惡意程序;發現其網路產品、服務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網路產品、服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不得設置惡意程序;發現其網路產品、服務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應當為其產品、服務持續提供安全維護;在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期限內,不得終止提供安全維護。網路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涉及用戶個人信息的,還應當遵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