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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保險的保險責任

發布時間: 2022-04-28 07:25:32

Ⅰ 網路保險業務與傳統保險業務的聯系和區別是什麼

聯系:網路保險業務和傳統保險業務都是保險業務,核心是一樣的,只是保險業務的不同渠道。

區別:網路保險的業務的范圍還不能包括所有的方面,一般多見於意外險,旅遊險,車險,保險責任簡單的重疾險。容易看明白,理性選擇。理賠本質上沒有差異,投保流程和後續服務有區別。

網上投保更方便,因此更推薦。這里先推薦一些不錯的網上保險超市及線上投保的注意事項。《網上保險超市有哪些?線上投保需要注意什麼?》

這里還有個資料供大家參考《網上買保險和線下買保險的區別,知道這些少走彎路!》互聯網時代,網上買保險已成為一種趨勢,它打破了線下的局限,能夠更便利的獲得保險產品的信息,方便交流與購買。那既然是網上購買,安全性是大家最關心的一個問題。網上買保險安全嗎?後續服務有差別嗎?

一、投保流程的區別

1、網上投保

網上投保基本是要自主完成所有操作步驟的,就像在網上買衣服包包一樣,當你知道自己需要什麼,要買怎樣的,就可以自行在網上投保保險了。

網上投保需要你掌握一定的保險知識,如果你對保險一竅不通,那麼建議找一位懂保險的老師來教你怎麼投保,互聯網投保總的來說方便簡單,而且可以選擇的產品更多。

2、線下投保

線下投保主要是通過保險銷售人員介紹產品,並且在投保過程中會給你一些具體的指導,但是這裡面涉及到一個問題是,保險銷售可能存在並不專業的風險,或者為了完成自己的業績而給你一些錯誤的指引,比如告訴你「健康告知隨便填」,等到理賠時就會因為健康告知問題而被保險公司果斷拒賠。

從流程上看,網上投保方便快捷,線下投保有專人指引,各有各的優點。

二、投保之後

1、線下投保

以重疾險為例,如果在線下投保,保險銷售人員會將你的資料提交給保險公司,再由保險公司進行人工審核,確認沒有問題後再扣除費用,等保險公司拿到回執之後再要求你親自簽字,線下還有專人給你送合同,解答你的疑慮。

2、 網上投保

相對於線下買保險超足的儀式感,網上買保險則要「簡陋」很多,通常在投保成功後,保險公司會給你發一條承保簡訊,有的保險公司會給你電話回訪或者電子回訪。很多朋友覺得,這么沒有「儀式感」,保單會不會是假的?我們拿到手的保單都是有唯一的保單號的,如果對保單不放心,可以通過查詢保單號來驗證保單的真偽。很多人覺得在網上買保險連一份紙質合同都沒有,雖然沒有紙質合同,但是網上買保險有電子保單,電子保單同樣具有法律效力,紙質合同也是電子保單列印而來的。

三、 後續服務

不論是網上購買的保險還是線下購買的保險,當遇到需要變更信息(例如受益人或者投保人的變更)時,目前都是需要自己自行去官網自主變更的。買了保險後,很多人可能會因為某些原因想要退保,如果是線下購買的保險,可以直接去服務點或者咨詢電話客服進行退保,而線上退保需要在網上操作,提供個人資料也能快速申請退保。

四、結語

網上投保和線下投保得到的服務質量、內容一致,且投保更加方便,推薦大家線上購買。

資料來源:奶爸保

Ⅱ 互聯網保險 信息安全

保險機構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自營網路平台,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支持互聯網保險業務運營的信息管理系統,實現與保險機構核心業務系統的無縫實時對接,並確保與保險機構內部其他應用系統的有效隔離,避免信息安全風險在保險機構內外部傳遞與蔓延。
(二)具有完善的防火牆、入侵檢測、數據加密以及災難恢復等互聯網信息安全管理體系;
(三)具有互聯網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或者在互聯網行業主管部門完成網站備案,且網站接入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具有專門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管理部門,並配備相應的專業人員;
(五)具有健全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六)互聯網保險業務銷售人員應符合保監會有關規定;
(七)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保險機構通過第三方網路平台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第三方網路平台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互聯網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或者在互聯網行業主管部門完成網站備案,且網站接入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二)具有安全可靠的互聯網運營系統和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實現與保險機構應用系統的有效隔離,避免信息安全風險在保險機構內外部傳遞與蔓延;
(三)能夠完整、准確、及時向保險機構提供開展保險業務所需的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個人身份信息、聯系信息、賬戶信息以及投保操作軌跡等信息;
(四)最近兩年未受到互聯網行業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政府部門的重大行政處罰,未被中國保監會列入保險行業禁止合作清單;
(五)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網路安全無保障

網路安全保險是保障由於隱私事件或者安全事件給被保險人造成的第一方損失以及第三方責任索賠。不過,雖然定義簡單,但在實務中,與傳統的財產險不同,網路安全保險的保障責任在不斷變化,不同國家和地區間的產品和費率也存在較大差異。

Ⅳ 網路安全責任保險中禁止承保行業的是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24

Ⅳ 互聯網保險如何理賠

許多人對互聯網保險非常不放心,認為互聯網保險不安全,自己拿不到實打實的紙質保單,心裡沒有底。如果遇到理賠,能夠咨詢的也都只是客服或AI,不像線下有代理人做中間橋梁對接我們與保險公司,因此放棄了互聯網保險。但是現在的時代離不開互聯網,網路的便捷是線下無法比擬的,接下去百保君就給大家來介紹一下互聯網保險的理賠基本流程。

Ⅵ 互聯網保險包括哪些風險防範措施

一、互聯網保險創新的現狀
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在2015年年初發布的《互聯網保險行業發展報告》顯示,針對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公司分類,人身險公司有44家,財產險公司有16家,總體佔全行業133家產壽險公司的45%。包括中國人保財險、泰康人壽、平安人壽、太平洋保險、天安財險等在內的多家險企已率先在線上跑馬圈地,中國保險公司與互聯網的深度融合已全面到來。
首先在監管層面,上個月,醞釀已久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終於由中國保監會發布,這標志著中國互聯網保險業務基礎監管規范的形成。《辦法》以鼓勵創新、防範風險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為基本思路,從經營條件、經營區域、信息披露、監督管理等方面明確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經營的基本規則;規定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銷售、承保、理賠、退保、投訴處理及客戶服務等保險經營行為應由保險機構管理負責;強化了經營主體履行信息披露和告知義務的內容和方式,著力解決互聯網自主交易中可能存在的信息不透明、信息不對稱等問題,以最大限度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其次在保險主體方面,早在2013年,中國人保就推出「掌上人保」,並號稱是指尖上的保險;去年,以「理賠簡單,就在天安」為口號的天安財險「車易賠」APP在全國上線;隨後,「中國太保」「大地通保」、「泰康在線」等保險在線服務平台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可見,拼服務、拼體驗已經成為各家保險主體競爭的主要方向。同時,各家保險公司在立足保險本身的同時,從渠道上也不斷向外圍延伸,分別與P2P平台、信用保證機構等開展不同程度的合作。以下是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從服務創新、技術創新、渠道創新等三個方面對2014年60家提供互聯網服務的產、壽險公司進行評價後的前15名榜單:
二、互聯網保險創新背後的風險
應該說基於提升客戶體驗的互聯網保險創新,方向是對的。互聯網保險作為一個新興的領域,發展空間巨大,但同時互聯網保險創新也帶來一系列風險和問題。從目前已經暴露的風險來看,主要包括保險產品創新異位、消費者投訴急劇增加、消費者道德風險敞口擴大、風險評估和控制不到位等。
(一)保險產品創新異位
自2013年底由「三馬」投資的眾安在線成立以來,帶動了中國各大保險主體在保險產品上的創新熱潮。盜刷險、高溫險、退貨險、喝麻險、世界盃足球流氓險等創新險種不斷涌現,壽險公司也相繼推出求關愛、愛升級、救生圈等所謂的基於微信平台的「扔撈」產品,名字一個比一個花哨,其中,不乏一些險種初具規模,但更多的是為創新而創新。如世界盃足球流氓險從頭到尾就沒賣出幾份,導致本來就比較便宜的3元/份,到後期直接降價到1分錢/份,變成了一個十足的噱頭。更有甚者,開發出霧霾險、賞月險、搖號險等,嚴重脫離保險的本質。
(二)消費者投訴急劇增加
據保監會近日公布的《關於2015年上半年保險消費者投訴情況的通報》顯示,2015年上半年,中國保監會12378投訴維權熱線全國轉人工呼入總量157544件,同比上升40.24%。而其中,捆綁銷售互聯網產品的投訴占據一定比例,究其原因,很多保險主體互聯網保險業務發展迅速,但管理和服務能力嚴重不足,片面注重銷售前端網路化,後台運營管理卻仍是傳統思維,前端和後台不配套,買時容易退時難,從而導致消費者投訴。
(三)消費者道德風險敞口擴大
目前,各家保險主體在理賠服務上基本上都推出了簡易賠付,即保險公司對於一定金額以下(2000-10000元不等)的保險事故實行簡易賠付,消費者通過保險公司自己推出的APP平台,或拍照、或視頻,將事故現場信息傳輸到保險公司後台,保險公司審核確認後立刻賠付,全程一般在5分鍾左右時間完成。應該說這種做法極大地簡化了理賠程序,縮短了理賠時間,方便了消費者。但是,客觀地講,我們也不得不面對當下國內的基本現狀,國民的平均道德水準有待提高,修理廠、4S店有組織地批量造假,保險欺詐層出不窮,這些無疑都將保險公司的風險敞口無限擴大。
(四)風險評估和管理不到位
保險從本質上是風險轉移的安排,應該有可量化的數據支撐,目前,很多產品的創新,缺少基本的費率釐定、成本測算等程序。同時,保險講究的是大數法則,如果一款產品不能具備一定規模,賠付水平就會極不穩定,風險管理也就無從談起。
三、互聯網保險創新的風險管理
(一)保險產品創新:回歸本質
保險,在法律和經濟學意義上,是一種風險管理方式。因此,保險產品創新的基本原則和底線是創新的產品具有風險管理的可能性,即通過經驗的積累和有效的管理措施能夠降低保險標的風險。這也就是一般情況下地震、颶風等不可抗力不列入保險范圍的根本原因,因為到目前為止,人類還無法通過自身的行為影響上述事件的發生。反觀現在的保險產品創新,霧霾險也好,賞月險也罷,甚至是高溫險,基本上都突破了上述這一基本原則。
之所以會出現現在這種情況,我想主要有兩個方面原因,一是保險本身,在目前的保險市場上,規模產品的同質性非常嚴重,基本相同的條款,基本相同的費率,基本相同的服務,在這種情況下,產品創新的目標已經不再是客戶的「需求」,而是客戶的「眼球」。記得若干年前,有一個保險公司開發了一個險種叫「酒駕險」,從始至終沒賣出一份保單,但公司從上到下都非常開心,因為這個產品在當時引起了包括新聞媒體、監管部門、同業公司以及消費者的極大關注,很好地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二是與目前整個社會的大環境有關,當下,從集體到個體,在物質和經濟的指揮下,每一個社會組織和細胞都在極力獲取盡量多的資源,而忽視了資源本身的效用和價值。正像有一句話所說,走著,走著,忘記了出發的目的。
(二)保險風險管理:大數據為器
1.大數據在費率釐定中的應用。保單的費率設定是保險公司風險管理的源頭,也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主要目的是使設定的費率對應於投保人的風險等級,風險越小,費率越低,盡量做到公平。確定費率較為關鍵的問題就是找出「影響賠付支出的風險因素或變數」,其實生命表就是「影響賠付支出的風險因素或變數」之一年齡的一個分類。再如,在車險定價中城市交通的擁擠程度、駕駛員的年齡、駕齡、性別、汽車的新舊程度等都可能是「影響賠付支出的風險因素或變數」,而這些因素或變數就是可以通過大量數據分析和處理來確定。
2.大數據在風險評估中的應用。在大數據時代,風險評估已經不僅僅局限於公司的歷史數據、行業的歷史數據,無論是風險特徵的描述還是數據資源的獲取都更加便利。首先在占據財產險市場70%以上份額的車險領域,保險公司可以獲取三個層級數據來支撐風險評估,第一層級是核心層,包括公司和行業數據,第二層級是緊密層,包括車型、汽車零整比、二手車等數據;第三層級是外圍移動層,包括利用車載感測設備收集駕駛員行為數據等。同時,對於保險公司的精算師來講,更多、更廣的數據獲取,可以更精確地識別個體對象的潛在風險,建立更加有效的數據模型,不斷改善和提高精算的精準程度,以幫助判斷和評估風險以及風險准備金。
3.大數據在反理賠欺詐中的應用。在確保數據資源的情況下,通過完整的、多樣化的數據(數據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內部保單及理賠歷史記錄、行業數據、徵信記錄、公共社交網路數據、犯罪記錄等),輔之以有效的演算法和模型,來識別理賠中可能的欺詐模式、理賠人潛在的欺詐行為以及可能存在的欺詐鏈條,應該是未來反理賠欺詐的主要方向。而對於整個中國保險行業來講,盡快建立起一套行業級的保險數據信息平台,是反理賠欺詐的關鍵。目前,上海、江蘇等省市已經實現理賠信息數據共享,在這些地區反理賠欺詐行為的成效明顯提高。
4.大數據在保險行業風險管理中應用之核心—數據整合。目前保險公司的數據有行業平台的同業數據、前端客戶APP導入(或現場出單)數據,中端中介、渠道、理賠、呼叫數據,後端財務收付數據,另外,還有定價系統的汽車零配件數據、人事系統的人員數據、稽核審計風控系統的風控數據等,種類繁多和龐雜,因此,急需建立大數據平台進行數據整合,統一數據存儲和傳遞標准,並將不同系統進行數據打通,再根據不同需要進行數據挖掘。
(三)保險風險控制:新技術應用
未來,新技術、新設備的應用將成為保險行業風險控制的主要途徑。在承保環節,基於大數據基礎的數據分析技術將在第一時間立體呈現保險標的各項數據和特徵,為承保決策和政策提供第一手資料,從源頭控制風險。在理賠環節,新技術、新設備同樣將被廣泛應用。在車輛保險領域,通過裝載在車上的無線電子設備,運用通訊網路,實現對車輛、道路以及行車駕駛員進行靜、動態信息提取和行為記錄,從而監督行車駕駛員人的行為風險和道德風險,並進行出險前預防、出險中響應和出險後處理,從而使保險事故管理變被動為主動,降低理賠成本。在人壽保險領域,利用能夠實時監控人體健康情況的可穿戴設備,來獲取和細分不同群體、不同年齡的人體健康和生死概率,並適時向客戶提供飲食、健身等方面的建議,從而降低投保人的醫療費用。在家庭財產險領域,通過智能家居系統對住宅進行遠程監控並及時發現和緩解風險,當家中發生煤氣泄漏或水管爆裂,可自動關掉閥門,從而減輕損失等。
任何事物的發展,都要有與之相對應的配套管理措施,互聯網保險創新也不例外。今後相當長一段時間,互聯網保險創新都將在路上,基於互聯網保險創新的風險管理也必將亦步亦趨,緊緊跟隨。

Ⅶ 保監會關於網路安全的規定

以下解答摘自谷安天下咨詢顧問發表的相關文章!
一、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已解決的保險公司信息安全問題
保險行業通過信息安全技術的實施,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解決了大量具有普遍性的信息安全問題,並形成了行業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特色和管理優勢。概要如下:
建立了比較詳盡的在安全策略,並且總公司的各項IT制度會直接下放到各級分支機構。
在安全組織方面,結合保監會建立「網路安全工作小組」的要求,成立的信息安全組織,由公司的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及副組長,組員由主要業務部門、人力資源部門、稽核部門及信息技術部門等部門組成。
在物理環境方面,機房建設按國家A類機房標准建設,符合國家的有關標准;機房實現授權出入管理,出入計算機機房有嚴格的審批程序和出入記錄,物理環境的防火、防水、空調、電力等基本達到安全要求。
建立了較合理的總公司與分支機構的網路基礎架構,網路核心交換機與路由器雙機容錯;公司重要的廣域網接入專用線路都有冗餘。
對網站採用了網頁防篡改技術並定期進行檢查,員工訪問互聯網進行了分級限制,外來人員訪問互聯網有專用網段。
對員工PC集中防病毒管理、集中補丁管理,定期對重要主機與網路設備進行安全檢查。
在計算機信息系統開發、管理與應用上有相對比較清晰和明確的職責分工的要求,在核心業務系統的設計、開發、測試環境基本能做到主機環境的分離,軟體源代碼通過版本控制器集中進行管理。
重要業務系統和數據均有良好的備份措施,特別是進行了數據異地存放等工作。
IT人員責任心強,工作勤勉,在超負荷的工作狀態下能基本維持系統正常運行。
二、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正在解決的保險公司信息安全問題
當前保險行業信息安全現狀還有許多待改進與提高的地方,與國際標准和最佳信息安全實踐相比,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特別是分支機構在資產管理、物理與環境安全、人力資源管理、通信與操作管理、訪問控制、軟體開發等方面還需付出較大的努力。
以下對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正在解決的保險行業信息安全方面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信息安全投入
IT規劃
資產管理
人力資源安全
物理與環境安全
通信與操作管理
訪問控制
信息系統獲得、開發與維護
信息安全事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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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保險機構對什麼的互聯網保險業務行為依法承擔責任呢

隨著互聯網等技術在保險行業的不斷深入運用,互聯網保險業務作為保險銷售與服務的一種新形態,深刻影響了保險業態和保險監管。互聯網保險業務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和風險隱患,給行業和監管帶來了挑戰。銀監會起草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對非保險機構的行為邊界作了明確規定,劃定了紅線:一是不得提供保險產品咨詢服務;二是不得比較保險產品、保費試算、報價比價;三是不得為投保人設計投保方案;四是不得代辦投保手續;五是不得代收保費等行為。若超過規定的紅線,則需依法承擔責任。
拓展資料:
一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定義是什麼,《辦法》的適用范圍包括哪些情況?針對線上線下業務融合,如何銜接適用監管規則?
《辦法》根據互聯網保險業務本質和發展規律,明確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定義,即「保險機構依託互聯網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保險服務的保險經營活動。」
《辦法》規定,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保險業務,即為互聯網保險業務:
一是保險機構通過互聯網和自助終端設備銷售保險產品或提供保險經紀服務;
二是消費者能夠通過保險機構自營網路平台的銷售頁面獨立了解產品信息;
三是消費者能夠自主完成投保行為。
《辦法》針對三種常見的渠道融合情形規定了政策銜接適用方法:
一是在互聯網保險銷售或保險經紀業務活動中,保險機構從業人員提供咨詢服務的,其服務行為應同時滿足採用相同方式開展保險銷售或提供保險經紀服務的保險監管制度中相關業務行為的規定;
二是投保人通過保險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提供的保險產品投保鏈接自行完成投保的,應同時滿足本辦法及所屬渠道相關監管規定;
三是其他涉及線上線下融合開展保險銷售或保險經紀業務的,同時適用線上和線下監管規則,規則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消費者的原則執行。 另外,保險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藉助互聯網保險業務名義進行線下銷售的,包括從業人員藉助移動展業工具進行面對面銷售、從業人員收集投保信息後進行線上錄入等情形,應滿足其所屬渠道相關監管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三、哪些機構可以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
保險機構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應當滿足哪些條件?是否需要申請業務許可或進行業務備案? 《辦法》規定,互聯網保險業務應由依法設立的保險機構開展,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保險機構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不得超出該機構許可證(備案表)上載明的業務范圍。《辦法》所稱的保險機構,包括保險公司(含相互保險組織和互聯網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保險中介機構包括保險代理人(不含個人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估人。《辦法》所稱的保險代理人(不含個人代理人)包括保險專業代理機構、銀行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和依法獲得保險代理業務許可的互聯網企業。 《辦法》規定了保險機構及其自營網路平台應具備的條件,包括網站備案、信息系統、安全防護、等級保護、營銷模式、管理體系、制度建設、監管評價等。 保險機構只要滿足《辦法》規定的條件,即可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不需要申請業務許可或進行業務備案。不滿足規定條件的不得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已經開展的應立即停止通過互聯網銷售保險產品或提供保險經紀服務,整改後滿足規定條件的可以恢復開展相關互聯網保險業務。另外《辦法》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從經營范圍、險種限制、監管措施、法律責任等幾方面做了規定。
附件《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徵求意見稿)》。
若有其他需要請前往附件查詢。

Ⅸ 網路安全保險對保險公司的意義

一:其實每一個人,不論你買不買保險,你已經投保了,不同的是,是你自己向你腰包投保,還是向保險公司投保?如果你向自己腰包投保,你自己將拿出十萬,一百萬,甚至一千萬的錢出來應對養老、意外、疾病......,如果向保險公司投保,這些錢將由保險公司來支付。二:人壽保險並不是現代的產品,而是過去中國舊式家庭里就有的,家族風險分擔,現在的保險公司只不過更有組織,更科學化地去造福更廣大人群的事業。三:沒有人買錯保險單,也沒有人向錯誤的保險公司買錯保險單,錯誤的是沒有向任何公司買任何保單,錯誤的是買得不夠多的保單。四:不論你買不買保險,每天都會有人買保險;每天都會有人獲得理賠;每天都會有人後悔沒有買保險。五:人壽保險並不是去阻撓別人的計劃,相反地,是去保證別人的計劃一定成功。舉例:車子一定需要四個輪胎,另外尚需一個備胎,為什麼一定要有五個呢?寧可百年不用,不可一日不備。六:不論你是否接受此事實,人壽保險的需要是一定存在的,關健在於你是否要去承擔它。買人壽保險不是因為要出事,而是因為還有人要活,生活還需要收入,雖然我們不能代替一個人的丈夫,不能代替一個人爸爸,但是我們可以代替他的收入,所以當您拒絕人壽保險時,受傷害的不是我,不是你,而是他、她和孩子。七:很多人害怕生、老、病、死,很多人害怕付保險費,因為心理上都很怕付錢,其實,付保費並不是問題的關鍵,不付保費才會讓問題產生,付保費其實是去解決問題。(付費是小問題,可是如果不付保費也許出現大問題的時候,卻得不到解決)所以要糾正這個思想,給其正確的教育。八:人壽保險是什麼東西:人壽保險是錢,不過它並不是普通的錢,它是當你最需要錢的時候,能走到你身邊的錢。錦上添花沒有什麼大不了。雪中送炭才可貴,而人壽保險的錢才是雪中送炭的錢,可以改變了幾代人生的一筆帶著希望的錢,沒有這種錢,可能會改變了幾代的人生。人壽保險就是這樣,當您和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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