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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三部委

發布時間: 2022-05-08 17:19:15

① 中國網路安全中心是一家什麼性質和職能的單位

計算機安全專業委員會
專委會介紹
一、職能定位

中國計算機學會計算機安全專業委員會是根據我國信息安全領域管理決策、學術研究、技術研發和應用推廣的需要建立的群眾性學術組織,是中國計算機學會的分支機構,接受中國計算機學會的業務指導。

計算機安全專業委員會的宗旨是:遵循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國家信息安全主管部門的領導,積極參與國家信息安全的戰略政策、法律法規、標准規范的研究與制定;緊密聯系黨政軍以及重要信息網路使用單位的信息安全部門,積極推進計算機安全各項國策和制度的落實;廣泛聯系國內信息安全領域從事科研、教學、開發、生產的企事業單位,積極開展信息安全領域的學術交流、技術研究、人才培訓等活動,努力促進我國信息網路安全技術及相關產業的發展,促進我國信息安全人才的培養和提高,促進我國信息安全技術向產業化的轉化,為提高我國信息安全科學的學術技術水平做出貢獻。

二、發展歷史

計算機安全專業委員會已有二十四年的發展歷史。專委會的前身是中國電子學會計算機工程與應用分會計算機安全保密學組。1985年由公安部計算機安全監察司發起、黨、政、軍等負責信息技術的部門及其主要技術支持單位組織成立。1989年該學組正式加入中國計算機學會,更名為計算機安全專業委員會。目前,專業委員會成員已經擴展到中國信息安全領域的黨、政、軍相關機構和科研、教育、企業等的各個領域。包括單位會員57個,常務委員65人,委員近150人。目前專委會已經成為我國信息安全領域中管理、科研、應用和產業之間進行經常性交流的重要平台,在我國信息安全學術領域有著極強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三、領導構成

專業委員會的歷屆領導、成員和老專家都為專業委員會的建設與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專業委員會第一任和第二任主任由原公安部計算機安全監察司總工程師繆道期和公安部網路安全保衛局局長顧建國擔任。本屆主任是中國工程院院士、北京郵電大學校長方濱興。副主任由嚴明(常務副主任、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原所長、研究員)、蔣協助(中國科學院辦公廳主任)、崔書昆(解放軍保密辦公室研究員)、程琳(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書記兼校長)擔任。中國工程院院士沈昌祥、戴浩為專委會特聘副主任。顧建國、繆道期擔任榮譽主任。秘書長唐前臨(公安部網路技術研發中心副主任),副秘書長樊錦華(中國科學院辦公廳處長)、宋偉航(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信息安全事業部主任)、沈寒輝(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信息安全研發中心主任)。

四、日常工作

專委會針對我國計算機安全的特點和難點及計算機安全技術發展的需求,開展理論研討和應用研究;組織參加國際學術交流;徵集和推薦優秀論文;探討解決技術難關的途徑和方向。

計算機安全專業委員會每年舉辦一次全國性的信息安全學術交流會。期間,邀請國內權威的信息安全專家演講,安排國內相關測評機構發表當年測評認證情況和年度業界情況的報告。每屆交流會從徵集的論文中評選出的優秀論文並進行獎勵。會後入選的論文匯集成冊,並正式出版發行。論文集收錄的論文還將收錄到中國知網資料庫。截至2009年,交流會已經召開了24次,出版論文集24卷。專委會每年還舉辦多次專題高級論壇,組織專家就當前的信息安全界的熱點問題進行研討。

計算機安全專業委員會秘書處的辦公室設在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專委會主辦的雜志《信息網路安全》,正式創刊於2001年1月,作為專委會對外宣傳的窗口全面報道專委會的各項活動。

專委會每年提出當年的行業技術發展報告,提交給我國信息安全界和政府有關部門作為決策參考。

專委會團結和凝聚了我國一大批熱心計算機安全的高層專家、管理幹部和應用領域的人士,專委會的活動努力為促進了我國計算機安全事業的發展起到積極作用。在我國緊跟以互聯網為代表的全球信息化高速發展的背景中,為了應對日益突出的各種安全問題。確保我國信息安全,中國計算機學會計算機安全專業委員會的工作任務也同樣任重而道遠。

我們將不斷拓展專委會的活動領域,繼續打開大門熱忱歡迎國內信息安全領域從事科研、教學、研發、生產的企事業單位以及投身於信息安全事業的專家學者、技術人員、管理幹部,加入計算機安全專業委員會。我們願與全國各界人士一道共同努力,繼續為促進我國信息化建設,推動我國信息安全事業的發展做出貢獻。

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國計算機學會計算機安全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委會)是根據我國信息安全領域管理決策、學術研究、技術研發和應用推廣等相關學術工作的需要而建立的信息安全專業領域的學術組織,是中國計算機學會的分支機構。

第二條 本工作細則根據《中國計算機學會章程》和《中國計算機學會專業委員會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專委會的具體情況制定。

第三條 專委會的中文名稱為:中國計算機學會計算機安全專業委員會;英文名稱為:Information Security Committee of China Computer Federation,其英文縮寫為ISC of CCF。專委會的辦公地點設在北京。

第四條 專委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接受國家信息安全主管部門的指導,緊密聯系黨政軍機關以及國家重要信息網路使用單位的信息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廣泛聯絡和組織國內從事信息安全領域的科研、教學、開發、生產、服務等事業企業單位及院校,積極開展信息安全專業的學術交流、技術研究、人才培訓等活動;促進我國信息網路安全技術及相關產業的發展;促進我國信息安全人才的培養;推進我國信息安全科學技術的產業化進程;為提高我國信息安全科學技術做出貢獻。

第二章 工作范圍

第五條 專委會的工作范圍包括:
(一) 組織開展有關本專業的學術活動,活躍學術思想,跟蹤世界先進技術的動態,推動我國信息安全界交流合作並積極開展與國外同行的學術交流。同時,注重與其他相關學科的學術交流。
(二) 定期主辦我國信息安全的學術大會,適時舉辦各種形式和規模的信息安全學術技術、相關政策等的交流研討會議,不斷促進信息安全學科的學術技術和理論發展。
(三) 致力於提高我國信息安全技術水平,趕超國際技術發展步伐。遵循有關規定積極參與和支持包括計算機學會、專委會成員單位及我國信息安全的界的多種形式的活動,宣傳信息安全的有關科技知識和國家法律法規,推廣信息安全新技術新成果,推進本專業科技成果的產品化和產業化。
(四) 接受國家信息安全政府主管部門的指導,應邀撰寫和提交我國有關信息安全科學技術發展的專業性報告,向我國信息網路使用單位提供信息安全政策、安全法規、安全檢測、技術規范等各方面的咨詢服務。
(五) 接受國家、政府和企事業單位委託,組織本專業專家對信息安全保護技術、方法、產品進行評估,提供咨詢意見。開展信息安全培訓。
(六) 與國外相關的學術組織和社會團體建立聯系、組織學術交流,學習跟蹤國際信息安全新成果。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專委會由加入本專委會的中國計算機學會會員組成。專委會的決策機構是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設常務副主任一名。副主任人數原則上按專委會委員人數的10%設定,常務委員人數根據委員人數和專委會單位常務委員的申請情況,由秘書處提出建議,經主任辦公會議研究後確定。個人常委由專委會全體委員大會按照《中國計算機學會專業委員會條例》規定的程序選舉產生。主任、副主任由委員大會選舉產生,聘書由中國計算機學會頒發,任期按計算機學會規定執行。
根據專委會的專業特點和信息安全工作的特殊情況,可以在專委會成員中特聘本專業院士或者資深專家學者擔任特聘副主任,其聘書由專委會頒發,任期與該屆專委會同期。
往屆曾擔任專委會領導職務的資深專家和領導卸任後,可由主任辦公會議提出建議,經常務委員會討論通過,授予專委會的榮譽主任等榮譽稱號,繼續邀請其參加專委會的各項活動。其期限與該屆專委會同期。

第七條 專委會常務委員會議的職責是:
(一) 審議頒布專委會工作細則與各項規定;
(二) 研究確定專委會的工作方針和計劃;
(三) 審議專委會各項工作報告;
(四) 討論專委會的其他重要事項並做出決議;
(五) 審查、批准增補專委會常務委員事宜。

第八條 常務委員會議一般由秘書處提出,經主任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召開。常委也可以通過秘書處或直接向主任辦公會議建議召開常委會直至提請臨時召開常委會。

第九條 常務委員會換屆選舉與專委會領導換屆選舉同期舉行。屆內可根據情況由主任辦公會決定增補。相關細則另行制定。

第十條 主任、副主任、常務委員的職責是:
(一) 主任主持主任辦公會議和常務委員會議,審定批准重大決定和代表專委會出面協調處理各項對外工作。根據換屆大會醞釀意見,提名一名副主任擔任常務副主任協助其工作;
(二) 副主任參加主任辦公會議和常務委員會議,參與提出與研究決定主任委員會議和常務委員會議的各項決議;
(三) 常務副主任協助主任召集主任辦公會議和常務委員會議,主持專業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四) 常務委員參加常務委員會議,參與提出與研究決定常務委員會議的各項決議;貫徹、執行學會及專委會的決議;提出需要專委會討論的議案和工作計劃;向主任辦公會提出調整、增補常務委員及副主任委員的建議;提出召開常務委員會的建議。

第十一條 專委會秘書處是專委會的日常辦事機構。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和秘書若干名,秘書長由主任提名,專委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主持秘書處工作。副秘書長由主任提名,主任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後聘任,協助秘書長工作。

第十二條 專委會秘書處的主要職責是:
(一) 組織完成專委會內各項工作;
(二) 代表專委會與政府業務主管部門、上級學會和其他相關社會團體進行業務聯系; (三) 根據常務委員會或主任委員的決定,組織專委會成員完成學術交流、調研、評審評選、咨詢等工作任務; (四) 根據國家和專委會有關規定負責專委會的財務收支和協調管理工作,向專委會全體委員會議報告專委會年度財務狀況。具體管理辦法另定。

第十三條 根據學科的發展需要,經常務委員會研究決定,專委會可在限定時間段內組織針對特定課題的學術專業學組。有關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四條 根據專委會的特點和工作需要確定專委會的掛靠單位。掛靠單位應向專委會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支持,專委會也根據有關規定尊重和支持掛靠單位的有關工作。

第四章 委員及單位委員的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符合以下條件的個人,均可以申請成為專委會的委員:
(一) 具有中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二) 在信息安全的專業領域從事管理、科研、教學、開發、生產、工程和技術服務等工作;
(三) 具有計算機專業教育培訓經歷或相關專業的職務、技術職稱;
(四) 同意並遵守中國計算機學會章程以及專委會工作細則;
(五) 書面申請加入中國計算機學會及本專業委員會,積極參加學會活動,支持學會工作。

第十六條 委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應邀參加專委會的各項活動;
(二) 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 有對專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四) 優先享受專委會提供的各種信息資料;
(五) 有退出專委會的權利。

第十七條 委員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 積極參加專委會組織的活動,完成專委會委託的工作;
(二) 遵守專委會工作條例,執行專委會決議,維護專委會的聲譽和權益;
(三) 按規定交納中國計算機學會會費和專委會有關費用;
(四) 一年不參加專委會任何活動或一年未按規定交納計算機學會會費視為自動退出。

第十八條 在中國境內注冊,在我國信息安全領域從事管理、教學、研發、生產、應用或服務的非外資企業事業單位,書面提出加入專委會的申請並承諾履行以下義務,可提名其單位一名同志作為該單位的常務委員候選人:
(一) 在其單位內部發展5名以上專委會委員;
(二) 每年交納專委會單位常務委員規定費用。

第十九條 符合第十六條所述條件的單位享有以下權益:
(一) 擁有專委會年會或高級論壇的項目建議和申辦權;
(二) 單位常務委員參加專委會年會時,免交年會會議費;
(三) 專委會為單位常務委員繳納中國計算機學會會費;
(四) 單位常務委員所在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變動情況向專委會提出申請,更換其推薦的單位常務委員。

第二十條 所有委員可以以個人名義推薦(包括自薦)個人常務委員提名人選。由一定比例委員附議(包括同時提名),被提名人納入候選人名單,經全體委員大會選舉通過成為常務委員。專委會正副主任、正副秘書長為當然的常務委員,計入常務委員會人數。

第二十一條 在信息安全領域具有較高學術造詣、擔任專委會職務超過8年、且身體健康的委員,由本人申請和兩名以上常務委員推薦,經主任辦公會議批准,可授予專委會資深委員榮譽稱號。無論其是否繼續參加中國計算機學會,都可以繼續邀請其參加專委會活動。

第五章 會費、經費及管理

第二十二條 為保證專委會開展學術活動的經費支持,設立專委會活動基金。專委會遵循國家有關非營利性組織管理規定管理專委會活動基金等財政收支。其來源和管理規定按照本細則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除常委單位推薦的常務委員以外,其他委員每年應按《中國計算機學會章程》的規定繳納學會會費(200元)。常務委員的會費由專委會繳納。秘書處負責催繳和協助辦理。

第二十四條 專委會活動基金等經費來源主要是:
(一) 單位常務委員所在單位繳納的活動基金;
(二) 政府部門的資助和企業、團體、個人的贊助;
(三) 從事相關技術服務所得;
(四) 其他收入。

第二十五條 專委會的經費主要用於專委會主辦的各項學術活動,內部資料的印刷、發放,專委會日常對外聯絡支出等。秘書處日常辦公費用主要由掛靠單位承擔。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其他工作人員工資福利等費用由各自所在單位承擔。

第二十六條 專委會經費由秘書處管理,常務副主任負責審批監管。秘書處負責起草制定專委會財務管理細則,經常務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執行。經費使用的審批,記錄及審核管理等須符合國家有關管理規定,並按照專委會財務管理細則執行,並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秘書處每年向常務委員會報告專委會活動基金等各項經費的使用和結余等情況。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工作條例經秘書處廣泛徵求委員意見進行修改後提交專委會常務委員會議討論,獲三分之二以上常委通過後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工作條例由專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② 網路安全法域外管理

《網路安全法》針對不同情形,賦予了網路安全管理機構多項監管工具,有效提升了監管能力。
第一,賦予了網路安全管理機構多項行政處罰措施。《網路安全法》以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為重心,強調落實運營者責任,注重保護個人權益,加強動態感知快速反應能力,以技術、產業、人才為保障,立體化地推進網路安全工作。為保障各項制度落到實處,立法對網路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者發生安全事件的運營者,規定有關部門可以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對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責任人進行約談;對故意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人員,終身不得從事網路安全管理和網路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對有《網路安全法》規定的違法行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記入信用檔案,並予以公示。
第二,為有效應對來自境外的網路威脅及風險,保障網路主權。立法中明確了網路安全管理機構可以採取措施封堵來源境外的有害信息,加強《網路安全法》的域外效力。《網路安全法》第五十條規定:國家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網路信息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要求網路運營者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對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上述信息,應當通知有關機構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斷傳播。第七十五條規定,境外的機構、組織、個人從事攻擊、侵入、干擾、破壞等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國務院公安部門和有關部門並可以決定對該機構、組織、個人採取凍結財產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第三,突發重大事件可以臨時斷網。在現實社會中,當出現重大突發事件時,為確保應急處置、維護國家和公眾安全,有關部門往往會採取交通管制等措施,網路空間也不例外。《網路安全法》中,對建立網路安全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制度專門列出一章做出規定,明確了發生網路安全事件時,有關部門需要採取的措施。

③ 網路安全合規涉及的監管部門主要哪些

《網路安全法》第八條提出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2015年6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草案)》。 網路安全法草案於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8月5日在中國人大網上全文公布,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一共分七章七十九條。2017年6月1日,不僅僅是一年一度的兒童節,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正式生效的日子。

從今日起,我國網路安全工作有了基礎性的法律框架,針對網路亦有了更多法律約束,中國信息安全行業進入新的時代。

④ 網路安全法信息泄露會怎麼處理

網路安全法將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微博等未經許可不得提供新聞信息服務、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超50條將入罪、民用無人機擁有者須實名網路登記……6月1日起,一批新規將影響我們的生活。


網路安全法加強個人信息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自6月1日起施行,這是中國網路領域的基礎性法律,明確加強了對個人信息的保護,打擊網路。網路安全法共有7章79條,其中針對個人信息泄露問題規定:網路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網路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微博等未經許可不得提供新聞信息服務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自6月1日起施行。規定提出,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眾賬號、即時通信工具、網路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禁止未經許可或超越許可范圍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
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執法人員應取得執法證
《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行政執法程序規定》自6月1日起施行。《規定》對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的執法程序作出詳細規定和說明。《規定》明確,執法人員應當參加相關的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培訓,並經行政執法資格考試或者考核合格,取得執法證後才能從事執法工作。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管轄。在調查取證時,執法人員不能少於兩人,並應當出示執法證。
關系國家安全重要網路產品應經網路安全審查
《網路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辦法(試行)》自6月1日起施行。《辦法》旨在提高網路產品和服務安全可控水平,防範網路安全風險,維護國家安全。《辦法》指出,關系國家安全的網路和信息系統采購的重要網路產品和服務,應當經過網路安全審查。


民用無人機擁有者須實名網路登記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自6月1日起施行。規定指出,民用無人機的擁有者須按要求進行實名網路登記。登記後,擁有者將收到包含登記號和二維碼的登記標志圖片,擁有者必須確保無人機每次運行期間,均保持登記標志附著其上。
資產評估投訴 15日內書面決定是否受理
《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6月1日施行。《辦法》規定,資產評估委託人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對資產評估機構或資產評估專業人員的違法開展法定資產評估業務等行為,可以向對該資產評估機構備案的省級財政部門進行投訴、舉報,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向對該資產評估機構備案的省級財政部門舉報。財政部門接到投訴、舉報的事項,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及時告知實名投訴人、舉報人。


新修訂《農葯管理條例》鼓勵逐步減少農葯使用量
新修訂的《農葯管理條例》6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實行農葯生產許可制度,明確農葯生產企業應當具備的條件,並規定由省級農業部門核發農葯生產許可證,實行農葯經營許可制度,對高毒等限制使用農葯實行定點經營制度。《條例》還規定,劇毒、高毒農葯不得用於蔬菜、瓜果、茶葉、菌類、中草葯材的生產。通過推廣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進施葯器械等措施,逐步減少農葯使用量,對實施農葯減量計劃、自願減少農葯使用量的給予鼓勵和扶持。
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超50條將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6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釋明確,向特定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以及通過信息網路或者其他途徑發布公民個人信息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司法解釋明確,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等個人信息五十條以上的,即構成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出新規
《國務院關於修改〈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的決定》自6月1日起施行。《決定》將《條例》第二十二條修改為:「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實行與鐵路等基礎設施項目用地同等補償標准,按照被徵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執行。」

⑤ 三部委:互聯網平台企業問題必須嚴肅整治

4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會同中央網信辦、稅務總局召開互聯網平台企業行政指導會。會議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部署,肯定了平台經濟的積極作用,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求充分發揮阿里案警示作用,明確提出互聯網平台企業要知敬畏守規矩,限期全面整改問題,建立平台經濟新秩序。
會議指出,我國平台經濟總體態勢向好。但在快速發展中風險與隱患也逐漸累積,危害不容忽視,依法規范刻不容緩。強迫實施「二選一」、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掐尖並購」、燒錢搶占「社區團購」市場、實施「大數據殺熟」、漠視「假冒偽劣」、「信息泄露」以及實施涉稅違法行為等問題必須嚴肅整治。其中,強迫實施「二選一」問題尤為突出,是平台經濟領域資本任性、無序擴張的突出反映,是對市場競爭秩序的公然踐踏和破壞。強迫實施「二選一」行為限制市場競爭,遏制創新發展,損害平台內經營者和消費者利益,危害極大,必須堅決根治。
針對強迫實施「二選一」以及其他突出問題,會議明確提出,平台企業要把握正確方向、增強責任意識,堅持國家利益優先,堅持依法依規運行,堅持履行社會責任,做到「五個嚴防」和「五個確保」:嚴防資本無序擴張,確保經濟社會安全;嚴防壟斷失序,確保市場公平競爭;嚴防技術扼殺,確保行業創新發展;嚴防規則演算法濫用,確保各方合法權益;嚴防系統封閉,確保生態開放共享。各平台企業要對照稅收法律法規、政策制度,全面排查涉稅問題,主動開展自查自糾。
會議要求,各平台企業要在一個月內全面自檢自查,逐項徹底整改,並向社會公開《依法合規經營承諾》,接受社會監督。市場監管部門將組織對平台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整改期後再有發現平台企業強迫實施「二選一」等違法行為,一律依法從重從嚴處罰。
會議強調,政策底線不可逾越,法律紅線不可觸碰。加強對平台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的規范治理,並不意味著國家支持和鼓勵平台經濟的態度有所改變,而是要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尊重平台經濟發展規律,進一步發揮平台經濟的重要作用,建立公平競爭、創新發展、開放共享、安全和諧的平台經濟新秩序,推動實現平台企業更加充滿活力、線上消費更加便捷優質,平台經濟更加繁榮有序。
愛奇藝、網路、貝殼找房、滴滴、當當網、多點、京東、快手、美團、每日優鮮、奇虎360、去哪兒網、搜狗、微店、58同城、新浪微博、位元組跳動、嗶哩嗶哩、叮咚買菜、餓了么、國美、盒馬生鮮、拼多多、攜程、小紅書、閱文、蘇寧易購、阿里、貝貝網、蘑菇街、網易(嚴選)、雲集、唯品會、騰訊等34家互聯網平台企業代表,以及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廣東、深圳等地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參加會議。

⑥ 網路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等級分為

網路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分為五級,第一級為自主保護級,第二級為指導保護級,第三級為監督保護級,第四級為強制保護級,第五級為專控保護級,五級防護水平一級最低,五級最高。具體介紹如下:

1、第一級(自主保護級),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2、第二級(指導保護級),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 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3、第三級(監督保護級),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4、第四級(強制保護級),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5、第五級(專控保護級),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

⑦ 網路安全法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義務

網路運營者通常是通過公司章程、用戶協議、網路管理制度等對網路平台、用戶進行管理。網路運營者要落實安全管理責任,首先就需要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制度。《網路安全法》第21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2、用戶身份信息審核義務

建立用戶身份信息制度有助於構建誠信的網路空間。《網路安全法》第24條規定,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3、用戶發布信息管理義務

網路運營者對其平台上的信息負有管理義務。《網路安全法》第47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信息管理手段包括對網上公共信息進行巡查。工信部《通信簡訊息服務管理規定》、公安部《互聯網危險物品信息發布管理規定》、國信辦《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等規定均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對公共信息進行實時巡查。

4、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義務

網路運營者在運營中會收集大量的個人信息,保障個人信息安全是網路運營者的基本義務。《網路安全法》第40—44條對網路運營者的個人信息保護義務做了較為具體的規定。

5、違法信息處置義務

網路運營者發現其用戶發布的違法信息,應當立即進行處置。《網路安全法》第47條規定,網路運營者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⑧ 什麼是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啊

你好,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是國家信息安全保障的基本制度、基本策略、基本方法。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是對信息和信息載體按照重要性等級分級別進行保護的一種工作。信息系統運營、使用單位應當選擇符合國家要求的測評機構,依據《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等技術標准,定期對信息系統開展測評工作。

《網路安全法》 明確規定信息系統運營、使用單位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要求,履行安全保護義務,如果拒不履行,將會受到相應處罰。下面是網路安全等級保護等級劃分及適用行業說明:

第一級(自主保護級):一般適用於小型私營、個體企業、中小學,鄉鎮所屬信息系統、縣級單位中一般的信息系統。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級(指導保護級):一般適用於縣級其些單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統;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一般的信息系統。例如非涉及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敏感信息的辦公系統和管理系統等。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第三級(監督保護級):一般適用於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內部重要的信息系統,例如涉及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敏感信息的辦公系統和管理系統;跨省或全國聯網運行的用於生產、調度、管理、指揮、作業、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統以及這類系統在省、地市的分支系統;中央各部委、省(區、市)門戶網站和重要網站;跨省連接的網路系統等。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第四級(強制保護級):一般適用於國家重要領域、重要部門中的特別重要系統以及核心系統。例如電力、電信、廣電、鐵路、民航、銀行、稅務等重要、部門的生產、調度、指揮等涉及國家安全、國計民生的核心系統。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第五級(專控保護級):一般適用於國家重要領域、重要部門中的極端重要系統。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的定級准則和等級劃分。

最後,二級及以上的信息系統都需要進行等級測評,且等級測評並不是做一次就可以,二級系統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測評,三級系統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測評,四級系統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測評。

測評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