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安全設置 » 安慶市網路安全應急指揮
擴展閱讀
網路安全法監控主任責任 2025-07-05 16:29:00
世界上首個計算機網路 2025-07-05 14:15:44
電腦一扯就黑屏怎麼辦 2025-07-05 12:42:54

安慶市網路安全應急指揮

發布時間: 2022-05-29 04:10:49

Ⅰ 互聯網應急中心是什麼單位

互聯網應急中心是非政府非盈利的網路安全技術協調組織。
互聯網應急中心主要任務是:按照「積極預防、及時發現、快速響應、力保恢復」的方針,開展中國互聯網上網路安全事件的預防、發現、預警和協調處置等工作。
互聯網應急中心機構職責:
CNCERT作為國家公共互聯網網路安全應急體系的核心技術協調機構,在社會網路安全防範機構、公司、大學、科研院所的支撐和支援下,在協調骨幹網路運營單位應急組織、域名服務機構應急組織等國內網路安全應急組織共同處理網路安全事件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同時,CNCERT積極開展國際合作,是中國處理網路安全事件的對外窗口。CNCERT是國際著名網路安全合作組織FIRST正式成員,也是APCERT的發起人之一,致力於構建跨境網路安全事件的快速響應和協調處置機制。截止2013年,CNCERT與59個國家和地區的127個組織建立了「CNCERT國際合作夥伴」關系。

Ⅱ 什麼是應急指揮中心系統

應急指揮中心是一個指揮中心,具有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主要作用是應急指揮調度系統指揮中心是在城市應急指揮系統上整合和利用城市現有資源的基礎上,採用現代信息等先進技術,建立集通信、指揮和調度於一體,高度智能化的城市應急系統。構建一個平戰結合、預防為主的應急指揮平台。實現公共安全從被動應付型向主動保障型、從傳統經驗型向現代高科技型的戰略轉變。促進政府健全體制、創新機制,全面提升城市應急管理水平。

Ⅲ 網路安全應急服務支撐單位 國家級和省級的區別

區別在於對其服務技術水平的鑒定是國家級的鑒定還是省級的鑒定

Ⅳ 應急指揮中心建設 包括哪些內容

應急指揮中心是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應急指揮中高清的音視頻交互
在應急指揮中採用高清的視頻和語音對講,能夠將故障現場的視頻調度到指揮中心,能夠清晰准確的判斷險情,輔助做出更好的應急決策。
多個領導、多個視頻的遠程應急指揮
遠程領導可以對遠程多個發生狀況的視頻同時查看並切換到會議系統,同時,可以邀請多個領導、專家參與到應急指揮中來。
全面的應急監控
通過監控系統和應急會商系統,可以整合各市110 指揮監控系統視頻信號接入平台,擴大監控有效覆蓋面,提供實時、直觀、全面的輔助圖像信息。
快速啟動應急機制
通過應急指揮系統,各部門協調各級部門規范應急啟動流程,建立啟動機制,及時調動各級應急指揮相關人員,隨時將事故現場信號實時傳送到各級領導。
快捷的下行上報
通過應急指揮,政府可有效實施應急預案、資源共享、事件上報、協調處置、事故災害評估和應急演練。
多資源共享,全方位服務應急指揮
通過有線(專線)、無線、視頻等多種資源的應用,實現了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集中應急指揮平台,通過信息整合系統基本完成了應急管理制度建設,通過資源管理系統基本實現了應急資源的管理,通過程序共享系統實現了各類信息的快速報送,利用應急指揮系統實現各種決策和調度。
形成一個覆蓋整個機構的信息化應急決策網路
實現突發事件信息採集、傳輸、存儲、危機判定、決策分析、命令部署、實時溝通、聯動指揮、現場支持等功能的應急指揮系統。

Ⅳ 網路安全應急響應的網路安全應急響應做什麼

應急響應的活動應該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第一、未雨綢繆,即在事件發生前事先做好准備,比如風險評估、制定安全計劃、安全意識的培訓、以發布安全通告的方式進行的預警、以及各種防範措施;
第二、亡羊補牢,即在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其目的在於把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小。這些行動措施可能來自於人,也可能來自系統,不如發現事件發生後,系統備份、病毒檢測、後門檢測、清除病毒或後門、隔離、系統恢復、調查與追蹤、入侵者取證等一系列操作。
以上兩個方面的工作是相互補充的。首先,事前的計劃和准備為事件發生後的響應動作提供了指導框架,否則,響應動作將陷入混亂,而這些毫無章法的響應動作有可能造成比事件本身更大的損失;其次,事後的響應可能發現事前計劃的不足,吸取教訓,從而進一步完善安全計劃。因此,這兩個方面應該形成一種正反饋的機制,逐步強化組織的安全防範體系。

Ⅵ 城市應急指揮調度系統都有哪些功能和特點

一是應急管理模式的突破,實現縱橫兩個方向聯動。應急指揮平台依託電子政務網、公安網、消防指揮調度專網及互聯網等公共網路。作為政府應急救援中心,可直接對所有應急成員單位直接下達命令,減少了指令下達過程中的協調、報告等環節。系統通過高度融合的網路、平戰結合,實現全市日常應急管理及戰時聯合出動。 二是技術手段的突破,實現信息資源的高度共享。系統採用數據倉庫及數據交換等技術建立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實時獲取各部門的信息資源。通過指揮系統,各部門協調各級部門規范應急啟動流程,建立啟動機制。 三是作為指揮中心系統的核心,所有子系統都將按照集成平台提供的介面無縫接入,融合成為一個功能齊全、信息豐富、相互聯動的有機整體。其採用先進的EAI集成技術和智能集散控制理論,實現信息採集、指揮、調度、決策一體化的應急指揮中心集成作戰體系。 實現信息的統一收集、存儲、整合與發布,保證指揮中心內部信息交流的可靠、快速和有序,避免子系統集成帶來的信息「蛛網」效應。 實現指揮中心內系統的聯動預案,根據不同的突發事件、定時任務完成相應的聯動,以保證指揮中心的快速反應、高效運行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實現指揮中心內系統的統一桌面集控,在集成化的客戶端界面上完成不同類型系統設備的集中控制,統一鑒權、統一日誌,減少誤操作,提高操作效率。 實時監控指揮中心系統運行的狀態變化和故障報警,提供故障在線分析、日誌歷史分析和系統遠程維護等功能,減輕技術保障部門的維護壓力。

Ⅶ 晉城市互聯網網路安全應急預案的組織體系

3.1 領導機構
《晉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明確,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市政府是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市應急委決定和部署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務由市應急辦負責。
3.2 應急聯動機構
市應急聯動中心設在市公安局,作為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的職能機構和指揮平台,履行應急聯動處置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組織聯動單位對特大或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進行先期處置等職能。各聯動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工作。
3.3 工作機構
3.3.1 市互聯網網路安全協調小組
市互聯網網路安全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市網安協調小組)作為本市市級議事協調機構之一,主要負責綜合協調本市互聯網網路安全保障工作。
3.3.2市互聯網網路安全協調小組辦公室
市互聯網網路安全協調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網安辦)設在市人民政府信息化管理辦公室,作為市網安協調小組的辦事機構。
3.3.3 市應急處置指揮部
一旦發生重大、特別重大互聯網網路安全事件,必要時,網安協調小組轉為市互聯網網路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本市互聯網網路安全事件應急處置行動。
負責本市各類互聯網網路安全應急資源的管理與調度,提供互聯網網路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技術支持和服務;建設和完善本市互聯網網路安全事件監測預警網路,發布本市相應級別的互聯網網路安全事件預警信息。
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營誰負責」原則,組織實施和指導本系統、行業的互聯網網路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
3.3.4現場指揮部
根據互聯網網路安全事件的發展態勢和實際控制需要,事發地所在縣(市、區)政府負責成立現場指揮部,必要時,也可由市信息辦組織有關專業機構負責開設,現場指揮部在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4專家機構
組建互聯網網路安全事件專家咨詢組,並與其他相關專家機構建立聯絡機制,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指導,必要時,參與互聯網網路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

Ⅷ 關於公開徵求對網路與信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修訂意見的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辦發〔2013〕1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3年10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 、行政法規,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 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發布、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應急預案編制要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制度,緊密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內容,切實提高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類和內容 第六條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劃分,分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兩大類。 第七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由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制定,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 總體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制定。 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 部門職責的工作方案,由有關部門牽頭制訂,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印發實施。 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 障、應急資源保障等涉及部門工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鼓勵相鄰、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應對區域性、流域性突發事件的聯合應急預案。 第八條總體應急預案主要規定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以及應急保障的總體安排等,明確相關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針對突發事件應對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不同層級的預案內容各有所側重。國家層面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應對原則、組織指揮機制、預 警分級和事件分級標准、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應急保障措施等,重點規范國家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政策性和指導性;省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 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市縣級政府職責等,重點規范省級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 現指導性;市縣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措施、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等內容,重 點規范市(地)級和縣級層面應對行動,體現應急處置的主體職能;鄉鎮街道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傳播、組織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 信息收集報告、人員臨時安置等內容,重點規范鄉鎮層面應對行動,體現先期處置特點。 針對重要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等重要目標物保護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風險隱患及防範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緊急恢復等內容 。 針對重大活動保障制定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活動安全風險隱患及防範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等內容。 針對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隊伍、物資、裝備、資金等資源保障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組織指揮機制、資源布局、不同種類和級別突發事件發生 後的資源調用程序等內容。 聯合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相鄰、相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間信息通報、處置措施銜接、應急資源共享等應急聯動機制。 第九條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由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居委會、村委會等法人和基層組織制定,側重明確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隱患監測、 信息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可調用或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情況及如何實施等,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 大型企業集團可根據相關標准規范和實際工作需要,參照國際慣例,建立本集團應急預案體系。 第十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急預案,並針對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工作靈活制定現場工作方案,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 分工、不同情況下的應對措施、應急裝備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內容。 第十一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具體情況,編制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內容一般包括風險隱患分析、處置工作程 序、響應措施、應急隊伍和裝備物資情況,以及相關單位聯絡人員和電話等。 第十二條對預案應急響應是否分級、如何分級、如何界定分級響應措施等,由預案制定單位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多發易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規劃,並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 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定本單位、本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計劃。 第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部門和單位應組成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預案涉及主要部門和單位業務相關人員、有關專家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編制工 作小組組長由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有關負責人擔任。 第十五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進行。 (一)風險評估。針對突發事件特點,識別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 治理隱患的措施。 (二)應急資源調查。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必 要時對本地居民應急資源情況進行調查,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第十六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的意見,與相關的預案作好銜接。涉及其他單位職責的,應當書面徵求相關 單位意見。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或實際需要,徵求相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四章審批、備案和公布 第十七條預案編制工作小組或牽頭單位應當將預案送審稿及各有關單位復函和意見採納情況說明、編制工作說明等有關材料報送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因保密 等原因需要發布應急預案簡本的,應當將應急預案簡本一起報送審批。 第十八條應急預案審核內容主要包括預案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是否與有關應急預案進行了銜接,各方面意見是否一致,主體內容是否完備,責任 分工是否合理明確,應急響應級別設計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簡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時,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可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第十九條國家總體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辦公廳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由部門有關會議審議 決定,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總體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以本級人民政府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批,必要時經本級人民政 府常務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以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室)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應當經部門有關會議審議,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民政府辦 公廳(室)轉發。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須經本單位或基層組織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印發後的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向有關單位備案: (一)地方人民政府總體應急預案報送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二)地方人民政府專項應急預案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三)部門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四)涉及需要與所在地政府聯合應急處置的中央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備案。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向社會公布。對確需保密的應急預案,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應急演練 第二十二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 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地震、台風、洪澇、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和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 築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 位或者管理單位等,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第二十三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演練的執行情況,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指揮協調和應急聯動情況,應急人員 的處置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適用性,對完善預案、應急准備、應急機制、應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 鼓勵委託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第六章評估和修訂 第二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准、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六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准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布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根據情況適當簡化。 第二十七條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有關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 第七章培訓和宣傳教育 第二十八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通過編發培訓材料、舉辦培訓班、開展工作研討等方式,對與應急預案實施密切相關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救援人員等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培訓。 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將應急預案培訓作為應急管理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幹部培訓、公務員培訓、應急管理幹部日常培訓內容。 第二十九條對需要公眾廣泛參與的非涉密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充分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等多種媒體廣泛宣傳,製作通俗易懂、好記管用的宣傳普及材料,向公眾免費發放。 第八章組織保障 第三十條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對本行政區域、本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加強指導和監督。國務院有關部門可根據需要編寫應急預案編制指南,指導本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第三十一條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要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相關具體工作,將應急預案規劃、編制、審批、發布、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預算統籌安排。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大型企業集團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實施辦法。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由國務院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Ⅸ 網信辦網路安全應急應急指揮中心做什麼工作的

摘要 工作內容就是:實時監測網路上的動態信息,以及各類突發情況,如果遇見緊急情況,立即派遣調度人員進行處理

Ⅹ 誰能介紹一下政府應急指揮平台建設系統

應急平台是以公共安全科技為核心, 以信息技術為支撐,軟硬體相結合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技術系統,是實施應急預案的工具;具備日常管理、風險分析、監測監控、預測預警、動態決策、綜合協調、應急聯動與總結評估等功能。它由基礎支撐系統和綜合應用系統兩大部分組成,即硬體支撐和核心應用。支撐系統包括:通信系統、計算機網路系統、圖像接入系統、視頻會議系統、移動應急平台、安全支撐系統和容災備份系統等;應用系統包括:綜合業務管理系統、風險隱患監測防控系統、預測預警系統、智能方案系統(即數字預案系統)、指揮調度系統、應急資源管理和保障系統、應急評估系統、模擬演練系統和資料庫系統。

總體結構由基礎支持系統、綜合應用系統、資料庫系統、移動指揮平台、前端展示系統組成,如圖2所示,還包括法律法規等體系、安全保障體系。其中:移動指揮平台集軟硬體與一體,通過無線網路與應急平台連為一體,實現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重大危險源視頻監控是基礎支持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遠程現場指揮的重要手段。
1)基礎支持系統:包括有線無線通信系統、計算機網路系統、圖像接人系統、視頻會議系統、重大危險源視頻監控系統、存儲備份系統、數據交換與共享系統等。
2)綜合應用系統:包括應急值守(接處警)系統、重點防範單位視頻監控系統、事故態勢監控系統、事故預測預警系統、應急救援決策支持系統、聯合指揮調度系統、現場應急指揮系統、應急資源保障系統、應急模擬演練系統以及地理信息服務和系統配置管理等11個應用系統。
3)應急資料庫系統:指揮中心的基礎數據和省級安全關鍵數據存儲於中心資料庫中。中心資料庫包括基礎信息資料庫、空間信息資料庫、預案庫、工作網資料庫、救援隊伍資料庫、應急資源資料庫、應急救援裝備資料庫、專家庫、法規庫、案例庫、事件信息資料庫、模型庫、知識庫、文檔庫等。
4)安全保障系統:根據國家安全保障的要求,實現應急平台通信、網路、應用等多層次的整體安全,主要包括物理場所安全、通信安全、網路安全、應用安全、狀態監控、容災備份、安全管理等。
5)移動應急平台:移動應急平台應滿足現場應急通信、現場會商、指揮調度、移動辦公、現場圖像採集等功能。它包括:移動基礎支持系統、移動應用系統、移動資料庫系統以及業務承載系統等。

應急指揮系統就是針對突發緊急事件如地震、火災、洪水、流行性疾病爆發等事件發生,為政府進行應急對策、應急指揮提供相關信息獲取、應對措施查詢、決策支持的信息應用系統,具有災情信息獲取、信息共享查詢、快速評估、輔助決策、命令發布、現場指揮、動態顯示、信息公告等功能,並為實現應急指揮系統的「通信暢通、現場及時、數據完備、指揮到位」提供技術保障。它為城市構建一張全面的應急預警和處理「安全網」。
應急指揮系統需要集城市空間地理信息、災害信息、預案、現場視頻、GPS,輔助決策、網路會議、應急通訊為一體,能夠快速的將各種需要的信息展現在領導面前,並以此作為應急預案管理分析決策提供依據。 因此,應急指揮系統對信息的事實顯示提出了相當高的要求。
平戰結合
市級安監部門大多數業務都是圍繞「平」 來展開,因此必須要「以平為主」,要確保常態下的系統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快捷性。「平」時採集和存檔的企業、重大危險源、應急資源等資料庫信息,將成為「戰」時輔助決策的重要依據,要實現「平」為「戰」用,「平戰結合」。
區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平台作為一個平戰結合的專項應急系統,是集突發事件動態監測、突發事件預警、公共衛生資源機動調配和應急指令下達, 突發事件輔助評估與應急演練於一身的信息平台,承擔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相關信息的處理、分析、發布和應急處置工作。用戶可以在該平台上,根據突發事件的信息來源和影響范圍,迅速明確各應急處置單位的分工與信息處理步驟,並接人相關業務信息,建立信息報送體系。在處置方案定製後,可以得到一個專門用於當前事件戰事部署與指揮調度業務環境.該環境既能向決策者實時反映事件的進展狀態與現場狀況,又可以跟蹤各單位的詳細工作情況。決策者還可以隨著事態的進展對系統的組織結構進行動態調整[31。因此,其系統建設目標應包括平時與戰時2個部分。
(1)戰時:系統應能迅速獲取現場信息,並結合各類基礎數據,科學分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展趨勢,評估危險級別,快速調出相關預案,綜合專家救援意見,協助制定現場作戰方案,滿足指揮調度的需要。
(2)平時:系統能監測、分析潛在的風險隱患,模擬疫情發生場景並進行預案演練,對應急相關部門進行培訓,對歷史事件進行總結分析,定期與各部門交換應急資源,通過信息門戶對外發布疫情通告與預防傳染病等知識性信息。

應急平台從系統的構成來看主要包括以下3大方面1)信息支撐平台:採集、傳輸、會議、通信。
2)決策支持平台:會議、風險分析、監測監控、預測預警、動態決策庫、GIS、案例庫、專家庫、應急預案庫。
3)應急指揮平台:調度、綜合協調、應急聯動與總結評估。這其中的多數子平台都可以從已經初具規模的電子政務平台中進行擴充和完善。根據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依託電子政務系統,尤其是電子政務系統的網路,進行國家應急平台體系建設是理性的必然選擇。一方面,經過多年的發展,各領域都開發了很多業務系統,有很多與應急直接相關,可以整合應用,節約資源;另一方面,電子政務的網路已比較健全,應急管理更注重信息共享和協同應對,應急平台需要互聯互通。
通過充分利用電子政務系統,現有的公安、衛生、安全生產等專業應急系統的經驗、軟硬體平台、資料庫等資源,不僅可以大大節省國家開發平台的建設成本,提高建設速度,更可以很好地解決相關系
統的整合問題,大大提高應急管理的綜合效率。
市級平台主要功能。按照核心功能劃分,應急平台也可以看作由信息獲取系統、應急智能系統和決策指揮系統三個部分組成。主要功能包括:日常公共安全數據信息的匯集與報送、數字化應急預案的管理與完善隱患分析和風險評估、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接報與現場信息的實時獲取與分析、災害事故的發展預測和影響分析、預警分級與信息發布、應急方案的優化確定與啟動、動態的應急決策指揮和資源、力量調度、事故過程的再現與分析、應急行動的總體功效評估和應急能力評價等。
市級應急平台應該理解為信息平台(包括信息採集、處 理、上報)、指揮平台(包括通信、調度、可視化指揮)和決策平台(包括優化處置方案、輔助資源調配、動態評估、提供專家支持)的集成。

其次,從技術支撐的角度看,可以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一是基於監控及會議視頻系統建設,充分整合視頻圖像資源,對關鍵場所及事發現場進行監控,並通過視頻會議
進行會商和異地指揮。
二是基於通訊指揮系統建設,利用有線通訊、無線通訊、衛星通訊等系統,實現集中指揮和無線指揮調度功能,指揮調度方便快捷。有的城市重點進行了數字集群系統建設。
三是基於信息管理系統建設,主要是以應急事件信息處理流程為核心,側重於信息報送、分類、統計等功能,強調資料庫建設,以事件為中心收集組織信息,或以服務為中心提供信息。
四是基於GIS系統建設,基於GIS技術開發城市應急管理系統,主要是利用GIS強大的空間信息管理和分析能力,為應急救援工作的迅捷、高效開展構建強有力的技術支撐體系。
基於GfS系統建設應急平台,有利於進行事故態勢分析。根據態勢分析可以對事故救援所需的救援力量進行定性和定量估計,為部署指揮救援提供決策參考。也有利於空間定位分析。對於災害事故發生地的空間定位,如尋找最近合適救援機構和人員,查找受災人員疏散地點,統計災害影響范圍和破壞程度,為災後重建提供決策依據。還有利於救援與疏散路徑分析。路徑分析以網路圖為基礎,用於搜尋最短路徑,用於疏散系統的優化,形成應急救援最佳路徑方案。

河南應急平台主要由基礎支撐系統、綜合應用系統、資料庫系統、信息接報與發布系統、移動應急平台、應急指揮場所、安全保障體系和標准規范體系等組成。
2.1 基礎支撐系統
基礎支撐系統主要由應急通信系統、計算機網路系統、數據交換與共享系統、視頻會議系統和圖像接人系統組成,用於支持各相關部門應急管理日常工作聯絡、突發應急處置時話音、數據、視頻等業務的傳送需要。基礎支撐系統建設應充分利用各相關部門已有資源,實現與各級應急平台問以及與應急現場間的信息傳送,確保應急平台運轉的安全、可靠、通暢。
2.2 資料庫系統
資料庫系統包括基礎信息資料庫、地理信息資料庫、事件信息資料庫、模型庫、知識庫、案例庫和文檔庫等。河南應急平台通過數據共享與交換系統獲取分布在各地級市和重點防災區應急平台中的有關數據,為應急平台功能的實現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信息支持。
2.3 綜合應用系統
綜合應用系統主要包括應急值守、預報預警、綜合業務管理、遠程會商、輔助決策、模擬模擬等系統。各地級市和重點防災區應急平台的綜合應用系統要按照河南應急平台的數據格式要求提供相應數據,以達到互聯互通、資源共享的效果。
2.4 應急指揮場所
在現有應急指揮場所的基礎上建設完善應急指揮廳、值班室、會商室等,應具有顯示系統、智能控制和安全保障系統等。滿足日常管理和至少同時處置兩起突發河南應急事件的需求,提供7×24小時值守應急和在惡劣天氣下進行指揮會商的基本條件。在應急指揮廳、值班室和會商室等應急指揮場所設置顯示系統,應能接人和顯示計算機、圖像、視頻會議和電視等多種來源的信號,應能支持IP視頻流的接人和顯示,滿足日常值班、應急處置、指揮調度等業務的需要。野外應急指揮應配置所需車輛、防雨帳篷以及保障應急系統運行的發電機組及應急光源等設備。
2。5 移動應急平台
移動應急平台應滿足野外現場音視頻採集、現場通信和指揮調度等應急處置需要,包括移動資料庫、移動應用軟體以及通信設備,能夠與各地級市和重點防災區應急平台互聯互通。移動應急平台應採用必要的安全措施接入河南應急平台和重點防災區應急平台。應急現場的無線區域網採用安全措施,保障移動終端安全接人移動應急平台中的現場指揮系統。移動應急平台的計算機區域網入I21,應配置防火牆等安全防護設施。對移動應急平台中的計算機終端行為進行安全監控,對移動存儲介質進行安全管理。
2.6 安全保障體系
遵守國家保密規定和信息安全有關規定,依託河南政府主幹網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採用專用加密設備等技術手段,嚴格用戶許可權控制,確保涉密信息傳輸、交換、存儲和處理等安全。加強應急平台的供配電、空調、防火、防雷、防災等安全保護措施,及時進行網路、機房等的安全檢測以及關鍵系統和數據的備份,逐步
完善應急平台安全管理體制。
2_7 信息化標准規范體系
主要是定義規范的信息採集、處理與更新流程、各部門專題信息集成的格式和標准、明確操作規范和責任以及各系統內部和系統之間的介面協議網。(摘自河南省災害應急平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