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網路交易監管出新規,這是否意味著消費者權益能夠得到更好的保護
確實意味著消費者得到更好的保護,線路及社會當中的網路交易的數量還是非常龐大的,並且很多人在網路上進行購物的過程當中,會存在著一些不規范的行為,所以網路交易監管出現的性格也是為了保護更多消費者的權益。
網路交易監管出現了細的規定,其實這些細的規定也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著想的,因為網路交易監管是為了能夠更好地服務這個社會當中網路上的制度,因為網路也得到了很多人的關注,並且必須要有制度才能夠保證更好的交易。
一、能夠讓網路上的交易變得更加的規范。網路監管的規定,其實就是為了解決這個社會當中的交易的問題的,尤其是解決網路上交易的問題,因為很多的商品都已經互聯網化了,而且在互聯網上的銷售量都是非常龐大的,在進行交易的過程當中難免會出現一些紕漏的,所以解決披露最好的方式其實就是監管,只有監管才能夠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否則消費者是沒有辦法進行權益的維護的,相關方面做好了這些制度性的介紹之後,能夠讓消費者真正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我們國家上網人數已經達到了十億人左右,這對於我們國家的經濟發展來說確實起到了推動的作用,網路上的交易量和交易規模其實都是非常龐大的,但是交易的過程當中肯定會出現一些或大或小的問題的,網路交易監管出現了新的規定也是為了解決這些問題的,所以我認為這對於規范化的運營來說也確實是一件好事情。
『貳』 新的《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從什麼時候施行
3月15日,市場監管總局正式出台《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辦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原《網路交易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針對網路交易新業態監管問題,《辦法》對當前「社交電商」「直播帶貨」等網路交易活動中的經營者定位作出了明確規定。
市場監管總局網監司負責人表示,「社交電商」「直播帶貨」等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這類業態在參與主體、經營架構、交易流程乃至信息傳播方式等方面均有別於傳統的網路交易活動,在激發網路經濟新活力的同時也產生了新的監管難題。
(2)移動網路交易迎強監管擴展閱讀:
新出台的《辦法》將引導直播新業態各方經營者規范經營
據了解,2020年,全國12315平台共受理「直播」投訴舉報2.55萬件(「直播帶貨」訴求佔比近8成,同比增長357.74%),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835.53萬元。
可見新出台的《辦法》將引導直播新業態各方經營者規范經營,強化網路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力度。除了關注「社交電商」「直播帶貨」等網路交易,該《辦法》還針對網路經營主體登記問題、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網路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收集使用規則作出了有關規定。
『叄』 網路交易監管管理內容發布,具體有哪些內容
很多消費者們平時在網上進行一些購物的過程中也會發現有很多現象都是需要去整頓的,比如說一些不良商家他們在進行一些違法銷售或者是銷售了一些劣質的產品之後就找不到這些賣家了。像這樣的情況也讓很多消費者們投訴,所以一些消費者們也是想針對於這樣的網路交易進行相關的一個渠道。也是根據現在一些社會上面的變化發展,很多專家們也是覺得像這樣的網路監管是非常有必要的。
另外就是針對於很多消費者的個人信息的保護情況,這個新規也是規定了一些網路交易的經營者,他們在進行一些交易收集或者是消費者的個人信息的時候應該徵得消費者的同意。不能夠強迫或者是變相的脅迫一些消費者們的個人信息要進行使用的這種情況,而且在涉及到一些個人敏感的信息的時候,還必須逐項的經過消費者的同意,才能夠去收集或者是使用。
『肆』 網路交易監管新規來了,「直播帶貨」究竟怎麼管
隨著現在網路時代的發展,有很多的網路主播也是逐漸興起,所以這種直播帶貨的現象也是越來越多。相關的網路交易監管規則也是發布出人們不能夠去購買一些不好的物品,尤其是這些直播帶貨也是應該切實地保護顧客的信息安全。這樣才能夠有一個非常好的網路氛圍,還能夠保護到顧客的個人隱私,不然的話也是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有很多的人也都會選擇在直播帶貨間去進行購買,他們覺得有一些商品的質量還是非常的好,而且在價格方面也是非常的劃算。這也就深受到了不少人的喜歡和認可,人們也都是非常的喜歡這樣的物品。他們表示這些商品非常的劃算,還給他們帶來了一定的便利,希望人們都能夠合理的看待這種直播帶貨的現象。
『伍』 《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有哪些亮點
《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的亮點有:「直播帶貨」視頻至少保存三年、設置個人信息保護專門條款、嚴禁平台強制「二選一」、五大舉措進一步壓實平台主體責任。
1、「直播帶貨」視頻至少保存三年
「社交電商」「直播帶貨」等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這類業態在參與主體、經營架構、交易流程乃至信息傳播方式等方面均有別於傳統的網路交易活動,在激發網路經濟新活力的同時也產生了新的監管難題。
辦法將當前新業態中最典型的平台性服務,明確歸納為「網路經營場所、商品瀏覽、訂單生成、在線支付」。網路服務提供者同時提供上述服務,就為網路交易提供了全流程的支持,應當依法履行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的義務。通過上述平台性服務開展交易的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平台內經營者的義務。
辦法要求網路交易新業態的經營者以顯著方式展示商品或者服務及其實際經營主體、售後服務等信息,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參照網路交易平台對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交易信息的保存義務,結合網路直播特點,辦法規定了直播服務提供者將網路交易活動的直播視頻自直播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三年。通過上述規定,引導新業態各方經營者規范經營,強化網路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力度。
2、設置個人信息保護專門條款
強化網路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是辦法的一個突出亮點。當前,數據和流量成為網路市場競爭的關鍵要素,平台乃至較大規模的普通經營者都能通過濫用個人信息不當獲利。
針對部分網路平台、經營者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問題,辦法設置了個人信息保護的專門條款,規定網路交易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消費者同意,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消費者同意收集、使用與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信息。
同時,辦法要求經營者在收集、使用個人生物特徵、醫療健康、金融賬戶、個人行蹤等敏感信息時,必須逐項取得消費者同意。針對經營者尤其大型平台企業與自身關聯主體之間共用個人信息的問題,辦法明確規定經營者未經被收集者授權同意,不得向包括關聯方在內的任何第三方提供。
3、嚴禁平台強制「二選一」
近年來,部分網路交易平台對平台內經營者在其他平台開展經營等自主經營活動進行不合理限制的情況不斷出現,即平台強制「二選一」問題,以及個別平台限制經營者只能使用其限定的自有或者合作方的快遞物流服務的問題,持續引發社會普遍關注。
從實踐情況來看,平台實施的限制行為隱蔽性強,給監管執法增加了難度。為此,辦法規定了平台不得通過搜索降權、下架商品、限制經營、屏蔽店鋪、提高服務收費等方式,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內經營者自主選擇在多個平台開展經營活動,或者利用不正當手段限制其僅在特定平台開展經營活動;
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內經營者自主選擇快遞物流等交易輔助服務提供者;不得實施其他干涉平台內經營者自主經營的行為。這些規定對有效保障平台內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平台經濟良好競爭秩序、促進平台經濟健康發展均具有重要意義。
4、五大舉措進一步壓實平台主體責任
平台具有「市場」和「企業」雙重屬性,在網路交易活動中發揮著獨特作用,是實現平台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關鍵一環。壓實平台主體責任,強化平台內部治理,對於保護消費者和平台內經營者合法權益,營造安全放心的網路消費環境,推進平台經濟規范健康發展至關重要。
(5)移動網路交易迎強監管擴展閱讀:
辦法通過五大舉措,對壓實平台主體責任作出了一系列規定:
一是平台經營者應當對平台內經營者提交的信息進行核驗登記,並每年兩次向市場監管部門報送經營者身份信息;
二是平台經營者應當顯著區分標記已登記和未登記的經營者,確保消費者能夠清晰辨認;
三是平台經營者應當對平台內經營活動建立檢查監控制度,對有關違法行為及時處置和報告;
四是平台經營者對平台內經營者採取警示、暫停或者終止服務等措施的,應當自決定作出處理措施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予以公示有關信息;
五是平台經營者應當按照市場監管部門在監管執法活動中的要求,提供平台內經營者身份信息、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交易信息,並在技術方面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網路交易違法行為監測工作等。
『陸』 網路交易監管新規:直播帶貨等交易視頻至少保存三年,這規定出台有何意義
網路交易監管新規直播帶貨等交易視頻至少保存三年,這件事情也是在網上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不得不說的是這項規定出台對消費者來說也是非常的有好處的,可以很好的維護消費者的利益。
我們如果作為買家來說,一定要尊重這些商家的勞動成果,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是自古以來的優良傳統,我們也希望能夠一直延續下去,能夠收到貨之後給這些商家一個好評,也是對他們最大的鼓勵了,我們也希望每個人都能夠注意到這一點,同時這次公告的出台也讓我們看到了我們國家對於這些流行事物的監管是非常讓我們放心的,我們也希望能夠一直持續下去。
『柒』 市場監管總局制定出台《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該辦法有何亮點
市場監管總局制定出台《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該辦法的亮點就是它進一步貫徹並且落實了關於《電子商務法》的重要規章,對相關方面的規定再進行了一些細節的完善,其中制定規范交易的一系列行為,對平台的主體責任進行壓實,還對消費者權益的制度規則形成保障。市場監管總局制定出台的《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是有重大意義的,主要表現在完善網路交易監督管理方面,對制度體系的制定,在網路交易中維護好公平競爭的交易秩序,讓網路的消費環境變得更加安全,使人放心。
有關於網路交易中新的業態監督管理問題,也對目前社交電商、直播帶貨等等這類網路交易的經營商家作出了規定,對於網路社交、網路直播等網路服務的提供者為商家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在線支付等等這類網路交易平台服務的,要務必依法履行交易平台中作為經營者的義務。
『捌』 如何更好的運用《網路交易管理辦法》監管電商企業
國家工商總局發布了《網路交易管理辦法》(60號令),自2015年3月15日起實施。《辦法》加強了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加大了電子商務企業的責任和義務。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辦法》明確適用范圍為對互聯網(含移動互聯網)上的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進行規范,不包括電視購物、電話購物等。
第二,《辦法》明確了電子商務市場准入規則,即從事電子商務的主體只有實名制自然人或者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企業,不得無照經營;對於從事平台類電子商務的,只能是依法登記的企業法人。
第三,強化了電子商務企業的法律責任,例如,規定開展自營業務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必須以顯著方式對平台自營部分和其他經營者經營部分予以區分和標注。
第四,加強了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例如,新設第十六條即「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
『玖』 怎樣履行網路商品交易市場監管職能
網路商品交易市場的監管:既要完善和規范網路商品交易市場,界定和保護各類產權;創造良好的信用環境;促進全國統一市場的形成,擴大市場對內對外開放,逐步消除行政性壟斷,加強對自然壟斷行業的規制;對產品定價和產品質量信息披露行為進行嚴格監管,同時要打擊違法行為,把握方向,推動網路經濟健康發展。
1.必須進一步完善網路商品交易相關法律法規。
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任何事任何行為都必須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作為行動標准,特別是網路商品交易這種新興產業和新型購銷形式必須要有與其相對應的法律法規作為支撐。一方面,要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強化依法監管的機制和手段。實行網路主體資格實名制認證,變"無形"監管為"有形"監管。建立以國家工商總局為中心的電子商務營業執照認證體系,對網路經營者發放電子營業執照,並在網上交易過程中進行域名核准與網路經營主體認證。另一方面,要循序漸進,制定法律法規要符合實際情況,有其實用性和適用性,合理有效的方式不是單單上級直接研究相應法律法規,而是同時要下級監管部門,甚至可以包括民間組織、群眾網民,通過發現問題—提出解決意見一向上級通報一上級根據實際情況綜合歸類並制定法律法規,這樣才更具實用性。
2.建立網路交叉聯動系統,提高各方面協作監管能力。
工商部門在監管實踐中,"以網管網"的原則已經基本成形,雖然具體辦法還在制定當中,但建立網上商品交易監管網和信息網,在線監管並及時公布在網路商品交易中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信息也基本確立。然而,由於監管的復雜性和廣泛性,而且工商部門的監管資源是有限的,所以在網路商品市場監管過程中必須加強各監管方之間的協作,提高網路商場監管能力。應建立區域之間、政企之間、行政監管部門與行政監管部門之間的各級信息共享和聯動系統,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提高監管效率和監管能力。另外,工商部門在對網路市場監管過程中要分清主次,充分利用有限的監管資源,先重要再次要,先抓點再抓面,先監測管理較大的有影響力的網站和監測重點如食品葯品的商品,再一級一級的按照主次來層層抓起,從而逐步推行全面的網路監管。
3.創新監管手段和方式,全力提高維權工作能力。
網路商品交易是一項新型的產業,工商部門網路監管工作任重而道遠監管工作經驗也相對欠缺,需要不斷改革監管方法。網路商品交易中心的在買賣雙方簽訂合同前協助買方對商品進行檢驗,符合標準的方可入網工商部門可以借鑒這種監管方式,對所有入網商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查檢驗,對不符合要求的商品進行處理,對違規經營者進行信用等級分類,對違反經營原則的店面進行警告提示或者查封網店處理。另外可以通過網上監管信息發布,警示消費者在整個購買過程中要仔細注意各個環節,如看網站是否正規,是否有ICP證書、工商備案的紅盾標志等。另外,工商部門可以建立網路12315舉報投訴平台,並構築各地12315信息共享和交流平台,設立專門的網路聯系人員,及時對網路投訴、舉報做好統計和初步分析,同時各地舉報投訴中心應加強交流,合理的利用人力物力資源來開展維權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權利。
4.工商部門網路監管人員素質急需提高。
要實現現代化的網路監管就必須有相應配套的監管人員,或者說監管人才。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一向以傳統市場監管方式開展工作,所以監管人員欠缺懂得和熟悉計算機網路方面的人才相對缺乏,既懂商品交易市場監管業務又懂計算機網路的復合型人才就更少,各地工商部門要熟練的掌握電腦監控網路商品交易市場至少目前來說還不現實。所以著力培養專業的復合型監管人才勢在必行,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單位應強化學習培訓,召開專門的網路監管業務培訓班,先通過對業務骨乾的培訓,階段性的提高網路市場監管工作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促進網路商品交易市場監管的全面發展,相關部門在配套監管設配的提供上和培訓費用方面應給予人力物力上的支持和幫助。
『拾』 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主要內容
法律分析:《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是為了規范網路交易活動,維護網路交易秩序,保障網路交易各方主體合法權益,促進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法規。該辦法制定了一系列規范交易行為、壓實平台主體責任、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具體制度規則。
法律依據:《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日常管理和執法活動中加強協同配合。
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住所地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將掌握的平台內經營者身份信息與其實際經營地的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共享。
第三十四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依法開展監督檢查、案件調查、事故處置、缺陷消費品召回、消費爭議處理等監管執法活動時,可以要求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提供有關的平台內經營者身份信息,商品或者服務信息,支付記錄、物流快遞、退換貨以及售後等交易信息。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應當提供,並在技術方面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開展網路交易違法行為監測工作。
為網路交易經營者提供宣傳推廣、支付結算、物流快遞、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虛擬主機、雲服務、網站網頁設計製作等服務的經營者(以下簡稱其他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協助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查處網路交易違法行為,提供其掌握的有關數據信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網路交易經營者有違法行為,依法要求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其他服務提供者採取措施制止的,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其他服務提供者應當予以配合。
第三十五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涉嫌違法的網路交易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依法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與涉嫌違法的網路交易行為有關的場所進行現場檢查;
(二)查閱、復制與涉嫌違法的網路交易行為有關的合同、票據、賬簿等有關資料;
(三)收集、調取、復制與涉嫌違法的網路交易行為有關的電子數據;
(四)詢問涉嫌從事違法的網路交易行為的當事人;
(五)向與涉嫌違法的網路交易行為有關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調查了解有關情況;
(六)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採取的其他措施。
採取前款規定的措施,依法需要報經批準的,應當辦理批准手續。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網路交易違法行為的技術監測記錄資料,可以作為實施行政處罰或者採取行政措施的電子數據證據。
第三十六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採取必要措施保護網路交易經營者提供的數據信息的安全,並對其中的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嚴格保密。
第三十七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網路交易經營者實施信用監管,將網路交易經營者的注冊登記、備案、行政許可、抽查檢查結果、行政處罰、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等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統一歸集並公示。對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依法實施聯合懲戒。
前款規定的信息還可以通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官方網站、網路搜索引擎、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等途徑公示。
第三十八條 網路交易經營者未依法履行法定責任和義務,擾亂或者可能擾亂網路交易秩序,影響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職責對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要求其採取措施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