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代表建議開發未成年人專用手機和網路,手機對未成年的傷害有多大
有人大代表建議開發未成年人專用的手機和網路,以此來控制未成年人玩手機的時間和上網時間。這個提議提出就引起了很多人的討論。畢竟現在手機已經成為了影響未成年人學習成績和危害未成年人身體的健康的一個“元兇”。長期使用手機上網對未成年人的傷害是非常大的。所以說如果這個建議能夠實現的話,確實可以讓很多家長感到欣慰。
手機對未成人的傷害首先是對眼睛的傷害。未成年人如果長時間觀看手機的話,對眼睛的傷害是非常大的。尤其是對於一些年齡比較小的未成年人來說,手機對他們眼睛的傷害更大;其次,導致未成年人學習成績下降。未成年人經常使用手機上網的話,會分散他們的注意力,他們就不能專心學習,學習成績就會下降,如果沉迷於手機上網玩游戲的話對他們學習的影響更大;最後,影響未成年人的身體發育。未成年人的身體正處於生長發育的關鍵時期,長期玩手機養成的不正確坐姿會讓他們的頸椎和腰椎受到壓迫,危害他們身體的正常發育。
未成年人正處於長身體的關鍵階段,長時間玩手機、上網並且保持不正確姿勢的話,很容易阻礙他們身體的發育。最常見的就是容易引起頸椎和脊柱的變形。嚴重危害他們的身體健康。
❷ 法律有規定未成年人不能用手機嗎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並未禁止未成年人使用手機。因此,未成年人是可以使用手機的。只不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監護人,應當確保未成年人不沉溺於網路。
法律分析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花朵,是民族未來的希望。但是由於未成年人年齡較小、心智發育不成熟,對一些事物缺乏辨別能力。因此,未成年人極易受到外界力量的侵害,從而使自身的人身和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為未成年人提供一個較好的成長環境,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從多個維度對未成年人的成長和發展進行了保護。該法對未成年人使用網路做出了較為細致的規定。首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監護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於網路世界。其次,國家、社會和學校應當保障未成年人使用網路的合法權益,應當鼓勵有益於未成年人成長的網路內容的創作和傳播。除此之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未成年人網路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該法並未禁止未成年人使用手機。因此,未成年人是有權使用手機的。只是未成年人使用手機,要有一定的限度的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四條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加強未成年人網路素養宣傳教育,培養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網路素養,增強未成年人科學、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網路的意識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網路空間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五條國家鼓勵和支持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路內容的創作與傳播,鼓勵和支持專門以未成年人為服務對象、適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點的網路技術、產品、服務的研發、生產和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六條網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未成年人網路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依法懲處利用網路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路環境。
❸ 為什麼未成年人不能玩手機,上網
最近,有關部門出台了不少限制,要求游戲廠家對未成年人玩游戲加以規范。相對於以往的政策來說,這次明顯要加大力度,且很有可能會痛下殺手,如果違反了就會被下架。所以各大廠家也紛紛表態會支持該規定,即將出台各種措施來達到要求。
為什麼限制未成年人玩游戲那麼困難呢?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
首先就是經濟利益,對於很多游戲公司來說,未成年人的群體是比較大的,而且帶來的收益也不小。比如王者榮耀中,學生黨就佔了24.5%,當然這里也有不少是大學生。雖然有些學生是成年人了,但是其主要的經濟來源還是家裡,自己並無能力。更重要的是,在學習期間浪費了很多的時間在游戲上,損失的不僅僅是金錢。如果限制了這些學生黨玩游戲的時間,將會對公司的收益造成極大的影響。
其次是影響到未來收益。大家都知道,目前雖然00後並沒有太大的消費能力,但是未來10年他們將成為社會的主流。要培養客戶的消費習慣,最好當然是在其沒有太多辨識能力的時間開始,未成年人就成為企業眼中今後的香餑餑。
接下來就是未成年人玩游戲有群體效益。相對於社會其他單元中生活中很少聚集的時刻,未成年人尤其是學生群體,經常會聚集在一起。如果你不玩同樣的游戲,就沒有話題甚至被孤立,因此很多未成年人玩游戲是為了能夠與組織同步,與其他人有共鳴。
僅僅從技術上去限制未成年人玩游戲是比較困難的,相對於以前那種簡單的社會環境,如今少子化造成一些未成年只能依賴游戲來尋求更多的心靈慰藉。父母工作的繁忙,讓更多的孩子只能靠自己來消遣時間。因此要解決這個問題,是一個社會問題,而不是一個技術問題了。
❹ 未成年人使用網路的規定
法律分析: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產品和服務。網路直播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路直播發布者賬號注冊服務;為年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路直播發布者賬號注冊服務時,應當對其身份信息進行認證,並徵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七十四條 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產品和服務。
網路游戲、網路直播、網路音視頻、網路社交等網路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許可權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
以未成年人為服務對象的在線教育網路產品和服務,不得插入網路游戲鏈接,不得推送廣告等與教學無關的信息。
第七十六條 網路直播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路直播發布者賬號注冊服務;為年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路直播發布者賬號注冊服務時,應當對其身份信息進行認證,並徵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
❺ 開發未成年專用手機和網路引發熱議,你認為有這個必要嗎
開發未成年專用手機和網路引發熱議,我認為這個可行性比較低,而且沒有那個必要,實用性並不強。
從另一個方面來說,孩子都是貪玩的,讓他們適當接觸電子產品並不是一件壞事。只是說要控制好他們的時間,家長要能夠管住孩子,能夠和孩子達成協議。而且如果說研究未成年人專用手機,還不如讓他們使用老年機,基本功能都差不多。從各個方面來看,兒童專用手機和網路的必要性都不是很強。雖然說這個提議的出發點可能是為了讓孩子們能夠不耽誤健康上網,也不耽誤學習。不過,可行性真的太低了。
❻ 怎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
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路措施如下:學校、社區、圖書館、文化館、青少年宮等場所為未成年人提供的互聯網上網服務設施,應當安裝未成年人網路保護軟體或者採取其他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智能終端產品的製造者、銷售者應當在產品上安裝未成年人網路保護軟體,或者以顯著方式告知用戶未成年人網路保護軟體的安裝渠道和方法。
【法律依據】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九條
學校、社區、圖書館、文化館、青少年宮等場所為未成年人提供的互聯網上網服務設施,應當安裝未成年人網路保護軟體或者採取其他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智能終端產品的製造者、銷售者應當在產品上安裝未成年人網路保護軟體,或者以顯著方式告知用戶未成年人網路保護軟體的安裝渠道和方法。
第七十條
學校應當合理使用網路開展教學活動。未經學校允許,未成年學生不得將手機等智能終端產品帶入課堂,帶入學校的應當統一管理。
❼ 建議開發未成年專用手機和網路,是否有效解決未成年人沉迷網路
建議開發未成年專用手機和網路,當然可以有效地解決未成年人的沉迷網路的狀況。因為我們要知道專門為未成年人開設專門的手機和網路的話,對於未成年人一定是有一定的時間上面的要求的。就連現在我們各種各樣的手機游戲,甚至是大型的端游網路游戲都會有各種各樣未成年防沉迷,而且相對來說控制力度是比較大的。
由此可見,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現在約束力制度還是比較嚴的,因為我們很多的人都希望在這個約束力的同時同能夠掌管未成年人,他們在自己不同的一些平台或者自己想要去娛樂的一些平台裡面,都應該有關於未成年專門的一些約束力,畢竟在他們的知識腦海當中並沒有屬於我們成年人的理解體系和自控能力。
❽ 全國人大代表建議開發未成年專用手機和網路,是否有這個必要
隨著社會和科技的發展,手機和互聯網給我們帶來了非常大的好處。但同時手機和互聯網也是一把雙刃劍,在給我們帶來一些便利的同時也有一些不可逆的傷害。而全國人大代表提出要開發未成年人專用手機和網路,這是順應時代的發展而作出的一個建議,我認為這個建議是非常有必要的。
而為了防止這些不好的事情的發生,所以開發未成年專用手機和網路是非常有必要的,它不僅能夠讓未成年人健康的成長和發育,同時也能夠讓父母老師更加的放心。專用的手機和網路能夠保證讓孩子處於一種正能量的狀態,而並不會沉迷於手機和網路。未成年人最重要的就是學習和健康成長,不能讓孩子跌倒在出發點。關於手機和網路對孩子的影響的問題必須要重視,盡管未成年人專用的手機和網路還沒有開發出來,家長們也不能夠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