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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mr820設置網路 2025-10-07 19:32:54

移動網路應用個人信息收集指引

發布時間: 2023-03-20 00:30:08

『壹』 四部門明確App收集個人信息范圍,是何用意

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四部門聯合發布《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旨在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關於個人信息收集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規范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個人信息收集行為,保障公民個人信息安全

隨著移動互聯網快速發展,各類應用程序迅速普及應用,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民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App超范鄭伏圍收集用戶個人信息問題十分虛喊突出。

特別是大量App通過捆綁功能服務一攬子索取個人信息授權,用戶拒絕授權就無法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務,變相強制用戶授權。為聚焦解決App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問題,規范收集個人信息活動,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制定實施該《規定》。

(1)移動網路應用個人信息收集指引擴展閱讀:

發現違反規定行為可舉報

規定明確了39類常見類型移動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其中,地圖導航類的基本功能服務為「定位和導航」,必要個人信息為位置信息、出發地、到達地。

即時通信類的基本功能服務為「提供文字、圖片、語音、視頻等網路即時通信服務」,必要個人信息包括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賬號、即時通信聯系人賬號列表。

網上購物類的基本功能服務為「購買商品」,必要個人信息包括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收貨人姓名、地址以及支付金額等信息。

據悉,規定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違反規定行為的,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

『貳』 移動應用程序進行個人信息處理時應遵循什麼原則

移動應用程序進行個人信息處理時應遵循最小必要原則,即處理個人信息應當有明確、合理的目的,並應當限於實現處理目的的最小范圍,不得進行與處理目的無關的個人信息處理,以保障老年用戶個人信息安全。

具體蠢斗收集信息(如位置信息、圖片信息等)行為,應符合《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規定》《APP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最小必要評估規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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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部署擾扮進一步抓好互聯網應用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造專項行動實施工作:

工信部近日印發通知,部署進一步抓好互聯網應用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造專項行動實施工作。通知明確了《互聯網網站適老化通用設計規范》和《移動互聯網應用(APP)適老化通用設計規范》,指出相關互聯網網站、APP在今年9月30日前參照上述文件完成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造後,可分別向中國互聯網協會、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申請評測。

兩單位將依據《互聯網應用適老化及無障礙水平評測體系》進行評測,並向社會公布評測結果。相關互聯網網站、APP通過評測後,將被授予信息無障礙標識,有效期為兩年。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各地通信管理局將依企業申請,根據互聯網網站、APP的評測結果及標識授予情況,對在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造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在「企業信用評價」中予以信用加分。

『叄』 作為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必須符合什麼原則

《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方式和范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網路安全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行安全,進行重點保護。國家對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重要行業和領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泄露。

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在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具體范圍和()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3)移動網路應用個人信息收集指引擴展閱讀

第三條 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第四條 國家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路行為,採取措施提高全社會的網路安全意識和水平,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促進網路安全的良好環境。

第五條 國家積極開展網路空間治理、網路技術研發和標准制定、打擊網路違法犯罪等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路空間。

『肆』 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個人信息保護管理暫行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移動互聯網應用清襲程序個人信息保護管理暫行規定是國家為了保護個人信息權益,用來規范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在處理個人信息方面的法律規定,其制定目的是為了促進個人信息的合理利用。

法律依據:《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個人信息保護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保護個人信息權益,規范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以下簡稱App)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促進個人信息合理利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App個人信息處理活動,是指移動智能終端中運行的應用程序收集、存儲、使用、加宴正滾工、傳輸個人信息的活動。

本規定所稱App開發運營者,是指從事App開發和運營活動的主體。

本規定所稱App分發平台,是指通過應用商店、應用市場、網站等方式提供App下載、升級服務的軟體服務平台。

註:該晌余徵求意見稿與2021年4月26日 發布。

『伍』 網路運行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什麼原則

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辯返用規則,明野灶雹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頌帆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陸』 作為移動的經理,應當掌握哪些客戶信息如何收集這些信息

客戶信息主要分為描述類信息、行為類信息和關聯類信息三種類型。客戶描述類信息主要是用來理解客戶的基本屬性的信息,如個人客戶的聯系信息、地理信息和人口統計信息,企業客戶的社會經濟統計信息等,這類信息主要來自於客戶的登記信息。

以及通過企業的運營管理系統收集到的客戶基本信息。客戶的行為碰巧跡類信息一般包括:客戶購買服務或產品的記錄、客戶的服務或產品的消費記錄、客戶與企業的聯絡記錄,以及客戶的消費行為,客戶偏好和生活方式等相關的信息。



(6)移動網路應用個人信息收集指引擴展閱讀:

客戶信息的分析是指從大量的數據中提取有用的信息,該信息主要可以分為直接信息和間接信息。直接信息是可以從數據中直接取得,價值量較小,使用范圍較小。而間接信息是經過加工獲得的較有價值的信息。分析過程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分析、統計分析、趨勢分析、關聯分析等。

基本信息分析是利用客戶的基本情況信息,分析本企業或產品的主要客戶的特點,包括年齡、性別、職業、工資笑並狀況、學歷、地理位置等等。統計分析是利用所有的信息進行統計,分析企業或產品的銷售額、利潤額、成本量等經濟指標,也寬源包括大客戶分析和業務流量分析。

『柒』 個人信息保護 - APP應用程序收集用戶信息合規性指引

【編者的話】

隨著移動互聯網普及應用,APP等應用程序成為商家不可或缺的工具,作為與潛在客戶互動的重要途徑。同時,APP應用程序涉及有關用戶個人信息保護領域的法律法規適用,在已經被行政處罰或者刑事案件中,已經有相當多的違法行為被法律制裁 。

本期遲慧派內容是對APP收集用戶信息合規性給予指引建議,具體到各個實際案例仍需結合個案情況進行分析 。



01


遵循的原則

1、遵循合法、正碼賀當、必要的原則,不收集與所提供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

2、收集個人信息時要以通俗易懂、簡單明了的方式展示個人信息收集使用規則, 並經個人信息主體自主選擇同意;

3、不以默認、捆綁、停止安裝使用等手段變相強迫用戶授權,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與用戶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



02

「未公開收集使用規則」的情形


1.在App中沒有隱私政策,或者隱私政策中沒有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規則;

2.在App首次運行時未通過彈窗等明顯方式提示用戶閱讀隱私政策等收集使用規則;

3.隱私政策等收集使用規則難以訪問,如進入App主界面後,需多於4次點擊等操作才能訪問到;

4.隱私政策等收集使用規則難以閱讀,如文字過小過密、顏色過淡、模糊不清,或未提供簡體中文版等。


03

「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情形


1.未逐一列出App(包括委託的第三方或嵌入的第三方代碼、插件)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圍等;

2.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圍發生變化時,未以適當方式通知用戶,適當方式包括更新隱私政策等收集使用規則並提醒用戶閱讀等;

3.在申請打開可收集個人信息的許可權,或申請收集用戶身份證號、銀行賬號、行蹤軌跡等個人敏感信息時,未同步告知用戶其目的,或者目的不明確、難以理解;

4.有關收集使用規則的內容晦澀難懂、冗長繁瑣,用戶難以理解,如使用大量專業術語等。



04

「未經用戶同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情形


1.徵得用戶同意前就開始收集個人信息或打開可收集個人信息的許可權;

2.用戶明確表示不同意後,仍收集個人信息或打開可收集個人信息的許可權,或頻繁徵求用戶同意、干擾用戶正常使用;

3.實際收集的個人信息或打開的可收集的個人信息許可權超出用戶授權范圍;

4.以默認選擇同意隱私政策等非明示方式徵求用戶同意;

5.未經用戶同意更改其設置的可收集個人信息許可權狀態,如App更新時自動將用戶設置的許可權恢復到默認狀態;

6.利用用戶個人信息和演算法定向推送信息,未提供非定向推送信息的選項;

7.以欺詐、誘騙等不正當方式誤導用戶同意收集個人信息或打開可收集個人信息的許可權,如故意欺瞞、掩飾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真實目的;

8.未向用戶提供撤回同意收集個人信息的途徑、方式;




05

「違反必要原則,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情形


1.收集的個人信息類型或打開的可收集的個人信息許可權與現有業務功能無關;

2.因用戶不同意收集非必要的個人信息或打開非必要許可權,拒絕提供業務功能;

3.App新增業務功能申請收集的個人信息超出用戶原有同意范圍,若用戶碧改不同意,則拒絕提供原有業務功能,新增業務功能取代原有業務功能的除外;

4.收集個人信息的頻度等超出業務功能實際需要;

5.僅以改善服務質量、提升用戶體驗、定向推送信息、研發新產品等為由,強制要求用戶同意收集個人信息;

6.要求用戶一次性同意打開多個可收集個人信息的許可權,用戶不同意則無法使用。


06

「未經同意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的情形


1.既未經用戶同意,也未做匿名化處理,App客戶端直接向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包括通過客戶端嵌入的第三方代碼、插件等方式向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

2.既未經用戶同意,也未做匿名化處理,數據傳輸至App後台伺服器後,向第三方提供其收集的個人信息;

3.App接入第三方應用,未經用戶同意,向第三方應用提供個人信息。



07

「未按法律規定提供刪除或更正個人信息功能」/「未公布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情形


1.未提供有效的更正、刪除個人信息及注銷用戶賬號的功能;

2.為更正、刪除個人信息或注銷用戶賬號設置不必要或不合理條件;

3.雖提供了更正、刪除個人信息及注銷用戶賬號功能,但未及時響應用戶相應操作,需人工處理的,未在承諾時限內(承諾時限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無承諾時限的,以15個工作日為限)完成核查和處理;

4.更正、刪除個人信息或注銷用戶賬號等用戶操作已執行完畢,但App後台並未完成的;

5.未建立並公布個人信息安全投訴、舉報渠道,或未在承諾時限內(承諾時限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無承諾時限的,以15個工作日為限)受理並處理的。




08

「必要個人信息」范圍


必要個人信息是指保障App基本功能服務正常運行所必需的個人信息,缺少該信息App即無法實現基本功能服務。具體是指消費側用戶個人信息,不包括服務供給側用戶個人信息。常見類型App的必要個人信息范圍:

(一)地圖導航類,基本功能服務為「定位和導航」,必要個人信息為:位置信息、出發地、到達地。

(二)網路約車類,基本功能服務為「網路預約出租 汽車 服務、巡遊出租 汽車 電召服務」,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2.乘車人出發地、到達地、位置信息、行蹤軌跡;

3.支付時間、支付金額、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網路預約出租 汽車 服務)。

(三)即時通信類,基本功能服務為「提供文字、圖片、語音、視頻等網路即時通信服務」,必要的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2.賬號信息:賬號、即時通信聯系人賬號列表。

(五)網路支付類,基本功能服務為「網路支付、提現、轉賬等功能」,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2.注冊用戶姓名、證件類型和號碼、證件有效期限、銀行卡號碼。

(六)網上購物類,基本功能服務為「購買商品」,必要的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2.收貨人姓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

3.支付時間、支付金額、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

(七)餐飲外賣類,基本功能服務為「餐飲購買及外送」,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2.收貨人姓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

3.支付時間、支付金額、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

(八)郵件快件寄遞類,基本功能服務為「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寄遞服務」,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寄件人姓名、證件類型和號碼等身份信息;

2.寄件人地址、聯系電話;

3.收件人姓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

4.寄遞物品的名稱、性質、數量。

(九)交通票務類,基本功能服務為「交通相關的票務服務及行程管理(如票務購買、改簽、退票、行程管理等)」,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2.旅客姓名、證件類型和號碼、旅客類型。旅客類型通常包括兒童、成人、學生等;

3.旅客出發地、目的地、出發時間、車次/船次/航班號、席別/艙位等級、座位號(如有)、車牌號及車牌顏色(ETC服務);

4.支付時間、支付金額、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

(十)婚戀相親類,基本功能服務為「婚戀相親」,必要的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2.婚戀相親人的性別、年齡、婚姻狀況。

(十一)求職招聘類,基本功能服務為「求職招聘信息交換」,必要的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2.求職者提供的簡歷。

(十二)網路借貸類,基本功能服務為「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用於消費、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等的個人申貸服務」,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2.借款人姓名、證件類型和號碼、證件有效期限、銀行卡號碼。

(十三)房屋租售類,基本功能服務為「個人房源信息發布、房屋出租或買賣」,必要的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2.房源基本信息:房屋地址、面積/戶型、期望售價或租金。

(十四)二手車交易類,基本功能服務為「二手車買賣信息交換」,必要的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2.購買方姓名、證件類型和號碼;

3.出售方姓名、證件類型和號碼、車輛行駛證號、車輛識別號碼。

(十五)問診掛號類,基本功能服務為「在線咨詢問診、預約掛號」,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2.掛號時需提供患者姓名、證件類型和號碼、預約掛號的醫院和科室;

3.問診時需提供病情描述。

(十六) 旅遊 服務類,基本功能服務為「 旅遊 服務產品信息的發布與訂購」,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2.出行人 旅遊 目的地、 旅遊 時間;

3.出行人姓名、證件類型和號碼、聯系方式。

(十七)酒店服務類,基本功能服務為「酒店預訂」,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2.住宿人姓名和聯系方式、入住和退房時間、入住酒店名稱。

(十八)網路 游戲 類,基本功能服務為「提供網路 游戲 產品和服務」,必要個人信息為: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十九)學習教育類,基本功能服務為「在線輔導、網路課堂等」,必要個人信息為: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二十)本地生活類,基本功能服務為「家政維修、家居裝修、二手閑置物品交易等日常生活服務」,必要個人信息為: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二十一)女性 健康 類,基本功能服務為「女性經期管理、備孕 育兒 、美容美體等 健康 管理服務」,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二十二)用車服務類,基本功能服務為「共享單車、共享 汽車 、租賃 汽車 等服務」,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2.使用共享 汽車 、租賃 汽車 服務用戶的證件類型和號碼,駕駛證件信息;

3.支付時間、支付金額、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

4.使用共享單車、分時租賃 汽車 服務用戶的位置信息。

(二十三)投資理財類,基本功能服務為「股票、期貨、基金、債券等相關投資理財服務」,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2.投資理財用戶姓名、證件類型和號碼、證件有效期限、證件影印件;

3.投資理財用戶資金賬戶、銀行卡號碼或支付賬號。

(二十四)手機銀行類,基本功能服務為「通過手機等移動智能終端設備進行銀行賬戶管理、信息查詢、轉賬匯款等服務」,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2.用戶姓名、證件類型和號碼、證件有效期限、證件影印件、銀行卡號碼、銀行預留行動電話號碼;

3.轉賬時需提供收款人姓名、銀行卡號碼、開戶銀行信息。

(二十五)郵箱雲盤類,基本功能服務為「郵箱、雲盤等」,必要個人信息為: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二十六)遠程會議類,基本功能服務為「通過網路提供音頻或視頻會議」,必要個人信息為: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二十七)網路直播類,基本功能服務為「向公眾持續提供實時視頻、音頻、圖文等形式信息瀏覽服務」,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二十八)在線影音類,基本功能服務為「影視、音樂搜索和播放」,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二十九)短視頻類,基本功能服務為「不超過一定時長的視頻搜索、播放」,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三十)新聞資訊類,基本功能服務為「新聞資訊的瀏覽、搜索」,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三十一)運動健身類,基本功能服務為「運動健身訓練」,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三十二)瀏覽器類,基本功能服務為「瀏覽互聯網信息資源」,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三十三)輸入法類,基本功能服務為「文字、符號等輸入」,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三十四)安全管理類,基本功能服務為「查殺病毒、清理惡意插件、修復漏洞等」,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三十五)電子圖書類,基本功能服務為「電子圖書搜索、閱讀」,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三十六)拍攝美化類,基本功能服務為「拍攝、美顏、濾鏡等」,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三十七)應用商店類,基本功能服務為「App搜索、下載」,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三十八)實用工具類,基本功能服務為「日歷、天氣、詞典翻譯、計算器、遙控器、手電筒、指南針、時鍾鬧鍾、文件傳輸、文件管理、壁紙鈴聲、截圖錄屏、錄音、文檔處理、智能家居助手、 星座 性格測試等」,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三十九)演出票務類,基本功能服務為「演出購票」,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行動電話號碼;

2.觀演場次、座位號(如有);

3.支付時間、支付金額、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