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涉黃手機被派出所扣押,會返還嗎
一、涉黃手機被扣押後,會在三日內返還。
二、根據法律規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時,應對其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
三、扣押的物品、文件、郵件、電子郵件、電報應由專人妥善保管,不得搜清使用、調換、損毀或自行處理。
四、如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物品,應在三日內解除扣押,退還原主或原郵電部門、網路服務單位。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
六、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
七、第六十七條規定,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
② 警察懷疑涉黃沒收手機什麼時候會還
法律分析:通常情況下,警方會在三日內歸還被懷疑涉黃而被沒收的手機。警方在調查期間有權保留手機。調查結束後,當事人有權要求返還手機。如果手機被警方扣留在當地公安局,根據刑事訴訟法,對於與案件無關的扣押物品,應在三日內解除扣押。手機中的簡訊可以作為法庭證據。簡訊作為電子證據,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可以被法庭接受,但不能單獨作為判決的唯一依據。以下是需要注意的要點:1、必須有證據證明手機號碼屬於對方,並且沒有他人盜用或誤發簡訊的情況。2、簡訊屬於間接證據,因此當事人應當提供其他有利於自己的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以支持自己的主張。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九十七條明確規定了關於鑒定意見的使用和重新鑒定的程序,對於涉及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的案件,相關的鑒定意見應當送達雙方,並允許在特定條件下提出重新鑒定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