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障辦公場所消防安全有哪些合理防範措施
1、嚴格遵守市消防安全工作有關標准,貫徹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結合施工中的實際情況,加強領導,組織落實,建立逐級防火責任制,確保施工安全。作好施工現場平面管理,對易燃物品的存放要設管理專人負責保管,遠離火源。
2、成立工地防火領導小組,由總承包項目經理任組長,由安全部管理人員及工長為組員,建立一支以聯防隊員為主體的義務消防隊負責日常消防工作。在防火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各分包商要按照防火制度對重點部位進行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
3、對進場的操作人員進行安全防火知識教育,每周三為安全教育日,對施工人員及操作者進行安全、防火知識的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加強制度建設,創建無煙現場。
4、施工現場設DN100管徑的消防栓,每50m布置一個,隨施工樓層增高,設DN50管徑消防豎管,每兩層設置一個水龍帶、消防槍、消防箱,現場配備乾粉滅火器。各分包商的施工現場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由防火員負責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好。
5、現場保證消防環道寬大於3.5m,懸掛防火標志牌、防火制度、防火計劃及119火警電話等醒目標志,並明確劃出發生火警時逃生線路及集合地點。
6、同周圍派出所、居委會積極配合,取得工程所在地有關部門的支持和幫助。
7、現場動用明火,辦理動火證。易燃易爆物品妥善保管。
8、搭設臨建符合防火要求。
9、現場設消防儲備水箱和消防泵,配專用電線路直接與總閘刀上端連接。
10、照明線必須按規定正式架設,不準亂拉、亂接,由正式電工安裝,庫房照明燈不準超過100W,住人照明應用低壓36V。
11、電氣焊作業,必須三證(操作證、上崗證、動火證)齊全,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有效時間內使用。
12、冬季施工使用電熱器具,須有工程技術部門提供的安全技術資料,並經現場防火負責人同意,報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審批。
對於單位來說,並不是所有建築的每個部位都容易引發火災,或導致火災迅速蔓延。火災往往發生在性質重要、遇明火發生爆炸,或者一發生火災就會造成重大的財產損失,甚至人員傷亡的危險部位。因此,必須加強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採取有針對性的保護措施,才能有效避免火災的發生,限制火災蔓延的范圍,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
一、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定義
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第十九條規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是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單位應當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確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確定
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不僅要根據火災危險源的辨識來確定,還應根據本單位的實際,即物品貯存的多少、價值的大小、人員的集中量以及隱患的存在和火災的危險程度等情況而定,通常可以下幾個方面來考慮:
1.容易發生火災的部位。如化工生產車間、油漆、烘烤、熬煉、木工、電焊氣割操作間;化驗室、汽車庫、化學危險品倉庫;易燃、可燃液體儲罐,可燃、助燃氣體鋼瓶倉庫和儲罐,液化石油氣瓶或儲罐;氧氣站,乙炔站,氫氣站;易燃的建築群等。
2.發生火災後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如與火災撲救密切相關的變配電站(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
3.性質重要、發生事故影響全局的部位,如發電站、變配電站(室),通信設備機房、生產總控制室,電子計算機房,鍋爐房,檔案室、資料、貴重物品和重要歷史文獻收藏室等。
4.財產集中的部位,如儲存大量原料、成品的倉庫、貨場,使用或存放先進技術設備的實險室、車間、倉庫等。
5.人員集中的部位,如單位內部的禮堂(俱樂部)、托兒所、集體宿舍、醫院病房等。
加強重點部位的消防管理是做好一個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單位消防安全、避免和減少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的一項重要措施。在實際工作中,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帶著全局的判斷力和發展眼光來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切勿盲目、面面俱到,致使防護、管理沒重點。更不能打馬虎眼,忽視、遺漏對某一兩處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保護與管理。
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
消防重點部位確定以後,應從管理的民主性、系統性、科學性著手做好六個方面的管理,以保障單位的消防安全。
(一)制度管理。防火安全制度是為了滿足企業消防安全的客觀需要,是職工在生產、經營、技術活動中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必須遵守的規范的准則。首先,在單位的防火安全制度中,明確消防重點部位。使職工都能了解消防重點部位的火災危險性以及應遵守的有關規定。同時,根據各消防重點部位的性質、特點和火災危險性,制訂相應的防火安全制度,採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上牆公布,並落實到班組及個人,做到明確職責、層層落實、加強管理、各司其職、實行消防管理制度化。
(二)立牌管理。為了突出重點,明確責任,嚴格管理,每個消防重點部位都必須設立「消防重點部位」指示牌、禁止煙火警告牌和消防安全管理牌,做到「消防重點部位明確、禁止煙火明確」(即二明確)和「防火負責人落實、義務消防員落實、防火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器材落實、滅火預案落實」(即五落實),實行消防工作規范化。
(三)教育管理。首先,從制度中明確消防重點部位職工為消防重點工種工人。然後,本著「抓重點、顧一般」的原則,加強對重點部位職工的消防教育,提高其自防自救的能力。開展教育,可採取新工人入廠、重點工種上崗前的必訓教育;廠報、黑板報、播放錄像、訂閱資料的常規教育;舉辦義務消防員、重點工種工人消防培訓班,進行應知應會教育;舉辦消防運動會,進行實戰演練教育等形式。通過一系列的教育,基本能使重點部位職工達到「三懂四會」,實行消防知識群眾化。
(四)檔案管理。建立和完善防火檔案,是實行防火管理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也是一項重要的業務建設。防火檔案的建立必須在進行調查、統計、核實的基礎上加以認真填寫,並不斷加以完善,消防重點部位的檔案管理做到「四個一」即:一制度:消防重點部位防火安全制度;一表:重點部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圖:消防重點部位基本情況照片成冊圖;一計劃:消防重點部位滅火施救計劃。
(五)日常管理。開展防火檢查是重點部位日常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其目的在於發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火災隱患,把火災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到防患於未然。同時,防火檢查也是貫徹落實有關消防法規、技術規范,還起到監督、檢查或考查的作用。防火檢查可採取「六查、六結合」的方法,可收到較好的效果。「六查」即:單位組織每月查;所屬部門每周查;班組每天查;專職消防員巡迴查;部門之間互抽查;節日期間重點查。「六結合」即:檢查與宣傳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檢查與復查相結合;檢查與記錄相結合;檢查與考核相結合;檢查與獎懲相結合。
(六)應急備戰管理。應急備戰管理是貫徹「防消結合」方針的一個具體內容,也是及時撲救初起火災、減少火災損失的一個重要手段。單位可根據各重點部位生產、儲存、使用物品的性質、火災特點及危險程度,相應配置消防設施,落實專人負責,確保隨時可用。同時,各重點部位應制訂滅火預案,組織管理人員及義務消防員結合實際開展滅火演練,做到「四熟練」即:會熟練使用滅火器材;會熟練報告火警,會熟練疏散群眾;會熟練撲滅初起火災。
② 淺談如何加強消防產品監督管理工作
一、源頭監管。從生產企業,流通領域加大管理力度,打擊消防產品非法生產非法流通渠道,把握消防產品監督管理的的源頭;
二、使用和後期維護監管。從使用單位,維保企業上加大消防產品管理力度,打擊不合格、過期,維保不合格消防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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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工作方案
為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訓,堅決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全縣火災形勢平穩,按照國務院、省、市部署要求,縣政府決定,從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縣范圍內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消防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嚴厲查處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落實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提高社會火災防控能力,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全力維護全縣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二、排查范圍和重點
(一)排查范圍
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體育場所、會堂、公共娛樂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地下建築,建設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
(二)排查重點
1.建築、場所是否依法通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2.單位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職責;是否制定並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是否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是否達標。
3.單位總平面布置、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以及建築耐火等級、防火分區、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要求。
4.建築消防設施設置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要求,是否定期進行維護保養並完好有效。
5.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裝修材料、建築保溫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外牆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人員密集場所是否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築;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彩鋼板搭建的宿舍、辦公等臨時用房彩鋼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要求。
6.單位是否依法建立專職消防隊或志願消防隊,是否組織開展消防專業技能訓練。
7.有無違規儲存、經營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險品。
8.在本轄區具有一定規模的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和高層地下公共建築,是否按照本轄區火災高危單位管理要求,定期開展消防安全評估,採取更加嚴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三、工作任務
按照屬地管理、分行業、分系統的原則,將任務分解到具體部門。各地、各部門根據《消防法》要求,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分別負責督導本行業、本系統內單位火災隱患排查工作。具體責任分工如下:
鄉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發揮主導作用,結合消防安全「網格化」、「戶籍化」管理工作,組織各部門和社區(行政村)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行動,切實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要加
大專項行動宣傳力度,鼓勵和引導群眾積極查找、舉報身邊的火災隱患,努力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消防安全的工作局面。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協調、聯絡溝通、情況匯總等工作,聯合相關部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摸清底數,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調動公安派出所力量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
安監部門負責推進生產、經營、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化品場所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對門窗設置影響逃生滅火障礙物、違章生產經營威脅公共安全的單位,及時督促整改。
商務部門負責推進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點做好成品油流通領域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文化部門負責推進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對未取得消防安全許可或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公共娛樂場所不得批准開辦。
廣電部門負責活動期間新聞報道工作,通過開辦專欄、播發公益廣告、專訪專刊等形式,加大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力度。
教體部門負責推進學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學校不得批准開辦;結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有關內容及時調整學校安全教育計劃。
衛生部門負責推進醫療機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醫療機構等公共場所不得批准開辦。
民政部門負責推進養老院、福利院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養老院、福利院不得批准開辦,並重點加強對社區內弱勢群體的幫扶力度。
住建部門負責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監管,對現場人員辦公、住宿等彩鋼板臨時用房不符合相關標准和要求的,依法督促整改。
房管部門負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及從業人員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指導業主委員會按規定使用公共維修資金,及時更新、改造和修繕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存放場所。
人防辦負責地下空間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促整改地下空間消防安全隱患。
林業部門負責加強森林消防安全監管,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
工商部門要加強對流通領域消防產品的監督管理,配合消防、質監部門聯合打擊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對未取得消防安全許可或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場所,依法取締或吊銷其營業執照。
農業部門負責推進國家糧食儲備庫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促整改糧庫消防安全隱患。
人社部門負責推進技工學校和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將消防知識培訓納入技工學校和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安全教育計劃。
交通部門負責推進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汽車客運企業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促其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公安消防部門負責對轄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日常監督檢查范圍的單位進行全面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的單位、場所要逐一登記造冊、建立台帳,如實記載檢查人員的姓名、檢查時間、檢查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整改意見,並在互聯網上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公安派出所負責日常監督檢查范圍的單位,特別是轄區內 「九小」場所和城鄉結合部「三合一」場所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充分發揮消防監督管理職能,嚴防「小場所」、農村亡人火災的發生。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6月27日前,各地、各部門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工作機制,召開專門會議,迅速部署開展工作。
(二)自查自糾。7月20日前,各地、各部門制定不同類型單位、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標准,通過發布通告、組織召開轄區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會議、舉辦消防安全培訓班等形式,動員督促單位對照標准排查整治,要求單位將消防安全自查自糾情況「實名」報告消防大隊、公安派出所,並在互聯網上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三)排查整治。9月20日前,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各部門開展行業系統消防安全大檢查,落實鄉鎮(開發區)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對轄區所有單位、場所進行全面排查,確保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要實行「零容忍」,列出清單,逐項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責令單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單位落實整改方案、整改責任、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整改資金,制定應急預案;對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必須一律提請政府掛牌督辦並限期整改銷案。
(四)檢查驗收。10月5日前,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對各鄉鎮、開發區管委會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驗收人員要按照「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對驗收抽查單位全部填寫驗收意見並簽字存檔。對驗收發現排查不徹底、整治不到位的地區,要責令重新組織排查整治。
五、整治措施
(一)建設工程未經依法消防設計審核、審核不合格的,或者經消防設計備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一律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建設工程未經依法消防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或者經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檢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一律依法責令停止使用、停產停業。
(二)對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設置不符合消防技術標准,或者未按規定定期組織維修保養的,消防設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責令改正,從重處罰;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無證上崗、擅自脫崗,或者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責令限期改正;對建築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公安消防部門應當通知有關單位和個人立即消除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予以臨時查封。
(三)對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強制清除或者拆除相關障礙物,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四)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公眾聚集場所違反消防技術標准,採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可能導致重大人員傷亡的,一律依法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予以臨時查封。
(五)對人員密集場所違章搭建的彩鋼板臨時建築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公安消防部門應當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立即拆除,消除火災隱患;對不及時消除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對危險部位或場所予以臨時查封;對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彩鋼板搭建的住宿、辦公等臨時用房,彩鋼板芯材達不到《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A級不燃材料要求的,以及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依法對臨時用房予以臨時查封。
(六)對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七)對違反規定進行電焊等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情節嚴重的,一律對違法行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八)對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大型企業,儲存可燃的重要物資的大型倉庫,以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距離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大型勞動密集型企業,未設立專職消防隊的,要督促單位依法建立單位專職消防隊。
對在排查整治中發現存在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公安機關要依法書面報告本級人民政府解決。責令停產停業,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由公安機關報請本級人民政府依法決定,由本級人民政府組織公安機關及相關部門實施。
六、工作要求
(一)堅持政府領導,實行部門聯動。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和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部署要求,在政府統一領導下,開展本行業、本系統消防安全大檢查。各級公安機關和消防部門要當好參謀、當好推手,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精心謀劃、周密部署,嚴密組織。縣政府成立由分管領導為組長,其他相關單位為成員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具體負責指揮調度專項行動,定期收集、通報工作情況。
(二)落實主體責任,實行群防群治。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督促社會單位自查自糾。同時,要繼續深入推進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督促社會單位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加強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自查評估。鄉鎮、農村、社區要實行「網格化」排查整治,發動綜治辦、安監、居(村)委會、治安巡防隊、消防協管隊伍等基層力量,對網格內的單位場所及居(村)民樓院、村組進行全面排查。
(三)加強宣傳教育,形成強大聲勢。各地、各部門要充分運用電視、廣播、報紙、網路等公共媒體,向社會公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內容和要求,集中開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廣泛宣傳消防法規和消防常識,及時發布火災預警信息,提醒社會單位加強自身安全防範,警示群眾提高消防安全意識。要廣泛調動新聞媒體,發動黨政領導、單位法人、幹部職工、學生、居民等代表開展「生命通道體驗活動」,參與體驗工作、生活、學習場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引導公眾對發現的佔用、堵塞、鎖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礙安全疏散的火災隱患,通過「96119」火災隱患舉報電話進行舉報投訴,並組織各級媒體對拒不整改的單位進行暗訪曝光。要通過新聞媒體和互聯網向社會公布行業系統消防安全大檢查情況、社會單位自查自糾情況、公安消防部門監督執法情況,形成強大輿論監督聲勢。
(四)加大督導檢查,嚴格兌現獎懲。各地、各部門要成立督導組,通過採取突擊檢查、重點抽查、錯時檢查、跟蹤檢查以及地區間互查等多種方式,加強督導,及時發現和解決行動中突出問題,增強行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將適時組成聯合督察組,不定期對各地、各部門工作情況進行督察,對排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並把專項行動工作成效納入年終考評,對工作不落實、不負責任的,對失職瀆職導致發生重大問題和事故案件的,堅決取消評先評優,並嚴肅究責任。
為及時反映情況、交流經驗、推動工作,請各地、各部門明確專人及時收集、整理、報送重要工作動態和工作舉措等信息。各地、各部門行動方案、部署情況和信息上報人員(指定專人負責)名稱,於6月30日前上報專項行動辦公室(19278121712@qq.com),7月起,每9天報告一次工作情況,每月23日上報當月工作小結及專項行動統計表(附件),10月7日前書面上報工作總結。
④ 消防救援大隊有處罰權嗎
答法律分析:有。
消防部門:指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機構。
罰款:是行政處罰手段之一,是行政執法單位對違反行政法規的個人和單位給予的行政處罰。它不需要經人民法院判決,只要行政執法單位依據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處罰決定即可執行。
依據消防法,對違反消防法的行為所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中,包括罰款;
依據消防法、行政處罰法,消防部門是有權執行罰款的國家行政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五十三條 消防救援機構應當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負責日常消防監督檢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消防救援機構、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員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應當出示證件。
法律分析:有。根據相關法規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按照各自職權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一)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審查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三)本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其他建設工程驗收後經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四)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或者經核查發現場所使用、營業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按照各自職權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一)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審查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三)本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其他建設工程驗收後經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四)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或者經核查發現場所使用、營業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 核查發現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營業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經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銷相應許可。 建設單位未依照本法規定在驗收後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⑤ 如何推進基層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
火情警鈴鳴響,由商場物業和服務人員組成的微型消防站隊員立即跑到設在樓層的微型消防站裝備櫃前,迅速穿戴好消防防護服,隨即提起滅火器材和設備滅火。與此同時,轄區消防官兵正在趕來增援,商場人員組織消費者有序疏散……
鄭州市推動實施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以來取得成效的一個縮影,如今鄭州市形成了部門齊抓共管、全民共同參與的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格局。
一、網格員承擔起消防安全隱患排查責任
5月18日,在金水區街道,網格員在責任區走訪巡查時,除了留意可疑人員、入戶登記流動人口信息,還要時刻留心查找火災隱患,在社管通手機的輔助下,將隱患照片和記錄信息同步上傳,影像就會即時反饋在綜治系統上,街道和社區網格管理中心就能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消防設施損壞等問題進行協調處理和消除。
近年來,鄭州市創新社會治理方式,大力實施網格化管理工作,在主城區所有街道、社區和城中村,科學地將300至500戶、1500至2000人口規模劃分為一個網格單元,並在片區設立網格管理中心和網格管理站。每個網格管理站負責4至5個工作室;每個工作室負責2個網格;每個網格配2至3名網格員,層層分解任務開展網格管理和服務工作。網格員負責轄區治安維護、突發事件處置、環境衛生監督、矛盾糾紛排查等工作。
目前,全市劃分有網格8623個,配備網格員6000多人,配備社管通手機6000餘部。如今,實行網格化管理後,網格員發現情況就能及時上報解決,避免了以前「看不到又管不了」的現象再次發生。在此基礎上,鄭州市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中,推動實施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
以金水花園社區為例,該社區共劃分11個網格,每個網格配備1名網格長和1名網格員,每名網格員既是網格內各種社會治理事務、平安創建的大管家,又兼任網格的消防安全員,負責網格內所有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居民消防宣傳教育等工作。通過網格員每天走訪排查,彌補了基層消防管理的「短板」,解決了消防力量不足的實際,延伸和拓展了消防安全的工作觸角。
二、小網格夯實鄭州市消防安全大基礎
金水區自從開展消防網格化管理工作以來,在一年多的時間里共排查整改火災隱患14560處。其中,在易燃易爆危險品排查中,網格員在萬秀村就排查出了3處無證照燃氣經營網點,192個銹跡斑斑的燃氣罐被有關部門聯合清除,及時消除了隱藏在居民區里的安全隱患。
制定了獎勵機制,年終鄭州市消防部門會根據網格員排查的隱患信息數量和價值等進行分類統計,並按照信息價值給予一定獎勵,極大地提高了網格員工作的積極性,也提升了消防部門對消防安全防患的精準治理。
一張網,「網」羅社會萬象;眾多格,「格」除死角盲區。開展消防網格化管理工作以來,鄭州市在進行夏季和冬季火災預防工作中,通過綜治系統指派,群發指令到網格員的社管通手機上,即可完成指派、統計、監督等作用,不僅大大提高了消防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從而也夯實了消防安全的基層基礎工作。
網格員結合各個季節的特點和群眾關注的電動自行車火災消防安全等問題,有針對性地進家入戶開展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識宣傳。同時,定期組織轄區居民開展逃生演練,及時將消防管理和服務送進千家萬戶,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比以前也有了很大提升。
在推動消防網格化管理過程中,鄭州市把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微型消防站建設、居民樓安裝簡易消防設施等職責任務落實到每個網格,由網格員負責推動。同時,網格員通過日常巡查,對發現的火情隱患信息通過社管通手機及時上傳上報,請求街道和轄區消防大隊處理,對上級交辦的各類消防問題進行實地督辦。群眾也可以通過街道辦設的微信服務公眾號掌握消防安全防範知識,並通過微信直接把身邊的消防安全隱患上傳到公眾號,在社區形成 「人人關注消防、人人參與消防」的氛圍,確保了全市火災形勢的持續平穩。
金鵬信息消防網格化解決方案
⑥ 請問大家那位知道消防系統各種故障有哪些;都應該如何解決啊謝謝!
1前言
消防報警系統在運行過程中,存在著兩類故障。其一是常見故障。這類故障出現時,消防主機屏幕上會明確顯示出其故障的名稱、具體位置。維修人員可根據提示,迅速趕到現場做及時檢查。如暫無人員處理,主機屏幕上將長期顯示這些信息,直至故障被排除為止。如:煙感探測器末端電阻脫落,手動報警器端子虛接,水流指示器內葉片不能回位(非火災狀態下),70℃防火閥(非火警狀態下)關閉等。但系統存在的另一類隱形故障卻不易被察覺,出現時,無位置表示,有時在屏幕上一閃而過,有時短時間內反復出現,還未查清原因,卻暫時自動消失,這種故障的隱蔽性強,排除起來難度很大。
2隱形故障的排查過程、表現形式、後果及成因
排查過程:光大大廈的消防自動報警系統運行過程中,曾有一段時間,第一迴路(地下3~4層)顯示短路故障。由於此類故障較之某個探測器、某個設備的故障要嚴重的多,會影響整個迴路的正常工作,必須盡快排除。根據經驗初步判斷,是探測器信號線兩線相碰或線對地短路引起。由於第一迴路共跨接了7層的設備,而故障具體位置不詳,只好用排除法來檢查。
首先,我們每次甩下一層支路,僅接上6層,穩定幾天,再換下另一層支路,輪回了一次後,迴路恢復了正常工作,我們以為確實是由於某處的接線問題引起。但過了一段時間,短路信息在屏幕上顯示,採用與上次同樣的方法檢查,故障未排除。我們立即又依次一層一層往下查,如果在排查過程中某層故障消失了,說明故障點就在剛查到的層面內。按照這個思路做下去,發現了地下二層有問題,集中檢測了該層線路後,又接入系統。穩定幾天後,故障再現,而且即使撤下地下二層支路,故障不消失,說明還另有「疑點」存在。
表現形式:我們又仔細觀察屏幕,發現短路故障時隱時現;出現時,無明確的位置指示;出現的季節、時間、頻率、持續時間無規律可循;更奇怪的是:即使我們未做處理,故障卻也能自行消失,這種隨機出現的「軟傷」,因不易確定故障點,也不能及時處理,潛在危險性極大。
後果:此類故障存在於某迴路時,該迴路中的所有探測器及聯動設備的故障、火災報警信息均不能被主機正常接受和顯示,實際上該迴路處於癱瘓狀態。
成因:最終,我們把這一迴路線纜全部更換,才徹底查明並根除了「病因」:原使用的線纜,發現多處破皮,銅芯裸露。這肯定是在前期施上穿線時,管內的銹斑、毛刺刮傷了線纜,遺留下了隱患。時間一長,受外界氣候、濕度等條件影響,出現了短路。這種工程案例較多,並且大都出現在含有地下層面的支路中,對此我們應有所警覺:在陰暗、潮濕、常年不見陽光的條件下,現澆板會吸收空氣中的水分並受潮,而那些預埋管也會受潮,變銹,受傷的線纜極易短路。
3不合理的設計、施工留下隱患
在實際工程中,確實存在著一些問題。如圖為某新建小區的地下車庫平面示意圖。
圖 某新建小區的地下車庫平面示意圖
總建築面積為15676m2。該車庫分為4個防火分區,見圖中標識。粗示線為消防報警系統探測器迴路的預埋管。設計管徑為Ф20厚皮鍍鋅鋼管,設計內穿3對1.5mm2線纜。在實際施工中,又改為了擊15厚壁鍍鋅鋼管。這里有幾個弊端:其一Ф20管內穿3對1.5mm2線纜,顯然不符合管內應有40%餘量的消防規范要求。其二、4個防火分區,設計了3個探測器迴路,卻僅走了一趟主管路再中途分支,主管長300多米,在前200多米管中,穿3對1.5mm2線纜,給穿線工序帶來了困難。其三、管內餘量小,又跨躍如此長的距離,同時又縮小了管徑,使前面的矛盾更加突出,問題難以避免。
在這種路徑長、管徑小、還要多穿線的情況下施工,難度不言而喻。在穿線過程中,哪怕有一根線有問題,都要把所有的線拽出來,重新穿,困難重復多次;我們還看到幾個工人,用力拽這幾對線,這些都加大了線纜的損壞機率。還有可能,線雖穿到位,但卻卡在管路中,無活動餘地,安裝設備時,或以後換設備時,使勁一拽,照樣會出問題。如果有明顯的傷痕,換上新的線也罷,就怕有不明顯的「軟傷」,如刮、蹭,個別地方裸露出內芯,不易察覺,當時檢測完全正常,時間長了,就會時好時壞,出現光大工程中的問題。
所以在設計管路時要多留餘量,施工穿線時要格外小心,以確保線纜完好無損。
上面實例分析的隱形故障,是影響消防報警系統正常工作最嚴重的問題之一,應予以高度重視。
4不按規范掛接設備,致使設備燒壞
在消防報警系統中,手動報警器、聲光報警器、排煙口、正壓送風口、排煙風機、水泵等等設備需要不同型號的消防控制模塊驅動工作。這些消防模塊均由系統統一供給24V直流電源,施工中,工人都知道每一個模塊的「+」極接24V端線,「一」極接O線,但是「正
負極」應來自同一個電源盤,對這一點似乎並不太清楚,因為在學習和培訓時,均未提到這個很細致、很重要的問題,而在實際中碰巧又少有接錯線的時候,(有規律,不能隨意跨接)。長此以往,誰也就想不到會有問題存在。而在某工程中,消防報警系統容量較大,系統配置了幾個電源盤,有幾個「正、負」極輸出,幾個工人們忙於安裝設備,隨便把取自兩個電源盤的正、負極接在了一個消防模塊上,設備立即燒毀。因為,雖然同為輸m 24V的電源盤,但每一個盤內有很多電子器件,這些器件的電子參數是有差異的,因而電氣性能也有差異。
為解決上述施工中的問題,筆者建議今後甲方首先應把工作做細嚴把質量關,監理單位應加大施工過程中的監督檢查力度。
⑦ 求《北京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規定》全文
為加強和規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完善公安消防監督體系,日前,天津市公安局武長順局長簽發了修訂後的《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規定》,並印發全市執行。《規定》的出台,對推進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規范化建設,加強全市消防監督管理工作意義重大。
據了解,天津公安消防總隊自年初就著手《規定》的修訂工作,總隊主要領導多次向市公安局專題匯報派出所消防監督和《規定》修訂情況,並組織防火部人員深入公安派出所、消防支、大隊展開調研。
《規定》主要呈現六大特點:一是明確了派出所消防監督管轄的范圍。將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管轄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之外的全部單位納入派出所管轄,實現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與派出所消防監督管轄范圍的無縫對接。
二是明確了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實行績效考評。市公安局將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納入對分局的績效考核,並明確分局應將此項工作納入對派出所及其民警的績效考核。
三是明確了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組織實施。消防監督工作實施所長負責制,明確一名領導分管,具體實施由派出所治安和社區民警,建立了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網路格局。
四是明確了對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指導培訓要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派出所民警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監督檢查業務培訓,使派出所民警能夠勝任消防監督工作。
五是明確了派出所開展消防宣傳和培訓的內容和頻次。派出所應定期對管轄內的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等開展消防法律法規等常識宣傳,並每年至少對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的負責人和志願消防隊的負責人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六是明確了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檔案建設。派出所應當建立單位消防安全監督抽查、舉報投訴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核查等公安消防執法檔案和消防監督列管單位、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消防監督基礎工作檔案。
一、構建消防工作新格局,落實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內容。要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各級政府要把城市消防規劃、公共消防設施裝備、消防力量建設及社會消防教育培訓、重大火災隱患整治等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增加財政投入,認真組織實施。各級政府要建立政府分管負責人牽頭、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並協調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社區工作站、居委會要制訂防火安全公約,督促所在地企業落實消防安全工作,協助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建立健全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有關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公安消防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監督執法職責,加強與有關部門的信息溝通,及時將消防安全專項治理以及認定的重大火災隱患等情況報告當地政府並通報相關部門;各級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建設、財政、人事、教育、民政、交通、文化、衛生、民航、廣電、體育、旅遊、文物、民防等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制和責任制,在消防部門的指導下,制定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積極配合消防部門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及時排查和整改火災隱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認真落實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負責。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和巡查,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積極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提高預防和抵禦火災危害的能力;要加強對本單位員工尤其是流動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定期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建立並落實消防「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接受監督」的管理體制。
二、落實消防發展規劃,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是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社會有效抗禦火災能力的重要基礎。消防基礎設施和消防裝備的規劃及建設,要與我市社會和經濟發展相適應,做到統一規劃,逐步完善。要認真落實我市《2001-2010年消防發展規劃》,按照消防規劃改造供水管網、修建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取水設施,確保消防用水。對公共消防設施不能滿足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的,由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排查、歸類、登記造冊,按輕重緩急原則,由公安消防部門限期責成設施產權所屬機構及時增建、改建、配置或進行技術改造。市、區財政部門要撥出專項資金解決消防供水管網和消火栓建設。城中村的消防設施問題由區政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解決;市政道路消防供水設施建設由市規劃部門牽頭落實,特區內市政消防設施更新、維護的監督和管理由市公安消防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可委託市供水企業完成,納入物業管理的房地產項目的消防設施由小區物業管理部門負責維修管理。今後在新建、擴建、改建市政工程時,一定要同步規劃和建設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和消防隊(站),並堅持一步到位,不欠「新賬」。凡對缺少消防規劃或消防規劃不合理的城市建設項目,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一律不得批准。對擬建的工業區、開發區、住宅區及其他新建工程,應採用獨立消防供水系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規劃達不到國家標準的,規劃部門不得批准。對全市市政消火栓建設,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要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提出總體建設規劃和方案,並跟蹤負責落實建設工作。
三、加大消防裝備投入,提高消防隊伍滅火救援能力
隨著我市城市建設和社會經濟的發展,高層建築不斷增加,地鐵工程的建成營運,大型危險化學物品場所增多,油、氣、地鐵、高層建築等特殊災害事故的搶險救援任務日趨繁重,市有關部門要盡快購置各類特種車輛、滅火救援裝備及個人防護器材。市公安消防部門要根據上級的規定並結合我市實際,制定詳細的消防隊(站)基礎設施及消防訓練基地的建設規劃,制定滅火救援裝備、消防員防護裝備的配備標准。要盡快改變我市消防車輛陳舊落後的局面,使用10年以上的消防車輛要在2年內逐步更新。2年內要配齊配全消防員個人安全防護裝備和滅火、應急搶險救援裝備。要加強消防裝備科技建設,提高消防裝備的科技含量,增加多功能搶險救援車、舉高消防車、防化洗消車、高噴車等特種車輛。2007年底前要完成119消防調度指揮中心建設,引進適應特殊災害事故處置現場必需的先進通訊器材。要努力促進消防安全技術的發展,積極引導社會和企業增加消防科技投入,大力推廣和加強消防安全遠程監控系統建設,督促人員密集場所安裝安全控制與報警逃生門鎖系統、簡易自動消防報警系統,配置多用途消防救生梯和新型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切實加強各單位自防自救能力。
四、發展多種體制的消防隊伍,加強我市消防力量建設
公安消防隊伍是國家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的專業隊伍,要進一步加強公安消防隊伍力量建設。發展改革、人事(編辦)、財政等有關部門要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專題研究並制定加快公安消防力量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為有效處置危險化學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空難、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眾遇險事件等各類特殊災害事故,要大力加強特勤消防隊伍建設。市政府要專項解決消防特勤訓練基地、隊伍裝備、自身安全防護器材和隊(站)設施建設經費,為特勤隊伍有效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積極發展多種體制的消防隊伍,基層消防隊伍可以適當聘用一定數量的雇員制的消防員,努力建立一個以公安職業、現役消防為主體,以雇員制消防員為補充的新型消防隊伍體系。隨著我市沿海港口經濟的發展,海上滅火救援任務日益繁重,要加強海上消防力量建設,增加海上消防警力,建造大型海上消防船,增購海上消防裝備。要因地制宜大力發展地方專(兼)職消防力量;生產規模大、火災危險性大的企業要建立和加強企業專職消防隊伍;各區政府和公安、規劃等部門要採取加強基層消防隊伍建設、配備小型消防設施等針對性措施,增強社區消防力量,切實消除「城中村」和舊城區消防安全隱患;城市社區、社會單位要大力發展志願(義務)消防組織,積極發展消防保安力量。
五、大力整治火災隱患,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堅決依法整治嚴重威脅我市公共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問題。政府對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等重大火災危險源,應限期搬遷;對無法保證消防安全的,要依法責令停止使用。要嚴格落實重點場所和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人員密集場所,必須依法責令限期整改;對存在嚴重危害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設施設備,要依法責令停止使用。
要切實加強火災隱患的源頭控制,對涉及消防安全的審批項目,行政審批部門要嚴格依法審批。對違法改變使用功能的建築,規劃、國土房產、城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嚴格查處。建設、工商、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門應根據職責加大對非法經營液化石油氣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公安、交通、鐵路、民航等部門應根據職責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的監管,確保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的消防安全。對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設項目,規劃部門不得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消防設計經審核不合格的建設工程,規劃部門不得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部門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國土房產部門不得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對按照國家標准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築工程竣工驗收資料中沒有消防驗收合格文件的,建設部門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擬開辦的學校、經營性職業介紹機構、民辦技工學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幼兒園、托兒所、養老院、福利院、醫療機構以及文化、體育等公共場所,消防安全條件未獲得公安消防部門檢查通過的,有關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我市有關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的規定,不予批准。
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而擅自經營的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等公眾聚集場所,或者未依法獲得批准而擅自從事大型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的,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要及時依法採取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備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規定的消防安全條件的,必須依法撤銷批准文件。對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的電氣、燃氣設備和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等產品,生產單位應標明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注意事項,質監部門應加強對企業生產許可證資格和標准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進一步建立健全重大火災隱患立案銷案和掛牌督辦制度,強力推進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努力做到隱患不增「新量」、逐步減少「存量」。公安消防部門認定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及時提請各級政府掛牌督促整改,並將有關情況抄送隱患單位的主管部門。各級政府要明確整改責任,責令限期整改。下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情況,對未按期整改的,上級人民政府要追究責任並備案督辦。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上級人民政府要直接掛牌督辦,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報請政府決定責令停產停業,政府要在接報後7日內作出決定。對自身確無能力整改的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有關單位要及時報請本行業或本系統管理部門和所在地政府確定整改措施,並認真落實。
嚴格加強消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確定的職責分工,依法採取有力措施,加大對消防產品市場整頓和規范的力度。嚴禁生產、銷售、進口、使用未取得市場准入證書的消防產品,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違法行為。
六、廣泛開展消防宣傳與培訓,提高市民消防安全素質
政府各職能部門每年要制訂並組織實施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公安消防部門和新聞媒體要改進消防宣傳教育形式,普及消防法律法規,教育廣大人民群眾切實增強防範意識,掌握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常識。教育部門、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要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科技、司法、勞動保障等部門和單位要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列入科普、普法、就業教育工作內容;街道辦事處要在社區、辦公區等場所設立消防宣傳教育專欄和消防安全標識,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教育廣大人民群眾切實增強防範意識,掌握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常識;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站等新聞媒體應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廣告和專題報道,義務宣傳消防知識。各級政府、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消防法律法規等知識的培訓。有關行業、單位要大力加強對消防管理人員和消防設計、施工、檢查維護、操作人員,以及電工、電氣焊、易燃易爆等特種崗位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嚴格依法執行消防安全培訓合格上崗制度。
七、建立科學的考評機制,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上級政府在對下級政府進行考評時,一定要把消防工作作為目標責任考核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評的重要內容,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文明城市和平安地區等考評范圍,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機制,定期檢查考評,使消防工作目標更加明確、責任更加明晰、措施更加有力、工作更加有效,形成重視公共消防安全、推動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良性導向機制。下級政府每年要將本地區消防工作情況向上級政府作出專題報告,上級政府每年對下級政府的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考核。公安消防部門要會同有關方面,對各區的消防工作進行督促檢查。政府各部門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未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實施審批、監督檢查的,或者對重大火災隱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員和負責人的責任;各級政府和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因工作不力、失職、瀆職,導致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或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社會影響惡劣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對不依法履行預防和消除火災隱患的職責單位及其負責人和有關工作人員,公安消防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拒不執行行政處罰的,公安消防部門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並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對發生火災造成人員傷亡和他人財產損失的,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造成嚴重後果的,明知是假冒偽劣消防產品仍購買和使用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⑧ 消防隊檢查人員多久換一次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三年一次。審批權在內的權力崗位每4年交換一次,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系統,每3年交換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