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應急管理局職責職能是什麼
應急管理局主要職責職能:
(一)、負責本市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區各部門各單位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本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制定相關規程和標准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本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本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本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本市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本市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市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開展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本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組織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各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本市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本市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本市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市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本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本市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煤礦、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本市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本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本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承擔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規劃、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本市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及應急管理的預案、體制、機制和法制建設。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市防火安全委員會(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⑵ 應急管理局專業技術崗有哪些專業
應急管理局專業技術崗有地質礦產類醫葯化工類、化學工程類公共管理類安全生產類化學工程與工藝、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化學、化工與制葯、應用化學、高分子材料與工程、輕化工程、材料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藝、化學工程與技術、高分子化學與物理、化工過程機械、無機化學、有機化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組織編制國家應急總體預案和規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應對突發事件工作,推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
建立災情報告系統並統一發布災情,統籌應急力量建設和物資儲備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組織災害救助體系建設,指導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承擔國家應對特別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
⑶ 應急管理局下屬應急救援中心是做什麼的,它的專技崗位又是做什麼的
應急管理局下屬應急救援中心是加強應急管理和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完善國家應急救援力量體系的部門。
專技崗位職責有應急體系建設(大的像是地方總體應急預案的修訂、指導實施啥的,部門的預案他們自己修訂);還有值班值守工作,這個類似於110指揮中心的值守,不過側重點不一樣,應急管理局側重於安全生產類和自然災害類。
主要職責
(一)參與擬定、修訂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和有關規定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地方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三)組織編制和綜合管理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對地方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實施進行綜合監督管理。
⑷ 應急管理局是干什麼的
隨著我國新安全生產法的修訂,對企業的安全管理崗位的設置有了較明確的規定。
從人數需求來說,這個管理崗位的需求會增加。安全工程將來的就業方向一般是,進入企業從事安全生產方面的管理工作,職位的進階一般包括安全員、安全工程師、安全主管、安全經理。
安全技術管理專業要求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具有一定的人際交往、溝通、協作能力、以及社會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
具有一定的專業應用文寫作能力;具有一定的英語表達能力,本專業英語技術資料的閱讀能力。
具有良好的計算機應用能力和信息收集處理能力;操作機械設備與閱讀電氣布置圖的能力以及CAD繪圖能力;具有針對某行業生產特點的安全應急能力。
具有對特種設備及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管理的能力;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對企業安全進行管理的其他能力。
⑸ 國家計算機應急管理中心有夜班嗎
有。
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全稱是國家計算機網路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其成立於2002年9月,是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領導下的國家級網路安全應急機構。
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是一個非政府非盈利的網路安全技術協調組織,主要任務是:按照「積極預防、及時發現、快速響應、力保恢復」的方針,開展互聯網上網路安全事件的預防、發現、預警和協調處置等工作,以維護中國公共互聯網環境的安全、保障基礎信息網路和網上重要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⑹ 應急管理局是干什麼的
組織災害救助體系建設,指導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承擔國家應對特別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指導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
應急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1、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准,擬訂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定,組織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
3、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4、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5、牽頭建立我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依規統一發布災情。
6、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規定許可權協調管理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鄉鎮(街道)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7、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
8、負責消防管理工作,協助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⑺ 應急管理局的職責范圍
1、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地區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定,組織編制省級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法規和規章草案,組織制定地方標准並監督實施。
3、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省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4、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5、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省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6、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吉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⑻ 鞍山應急管理局幾年招聘一次
摘要 親,你好,一般每年招聘一次,每個行業有退體轉行辭職的。崗位要求:
⑼ 計算機專業去上海應急管理局能做什麼工作
計算機專業去上海應急管理局應該是做文件的統計之類的工作
⑽ 應急管理局的職責是什麼
主要職責:
組織編制國家應急總體預案和規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應對突發事件工作,推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建立災情報告系統並統一發布災情,統籌應急力量建設和物資儲備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組織災害救助體系建設,指導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承擔國家應對特別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指導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後,與安全生產等應急救援隊伍一並作為綜合性常備應急骨幹力量,由應急管理部管理,實行專門管理和政策保障,採取符合其自身特點的職務職級序列和管理辦法,提高職業榮譽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戰鬥力。應急管理部要處理好防災和救災的關系,明確與相關部門和地方各自職責分工,建立協調配合機制。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 例》 第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後,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一個行政機構承擔。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規定其撤銷的條 件和期限。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承擔。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和精乾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內設機構。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該行政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