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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涉密計算機網路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 2023-05-25 07:18:28

『壹』 涉密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為保守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加強在網路維護管理過程中涉及國家和企業工作的管理,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涉密網路保密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涉密網路保密管理規定篇一
一、涉密信息網路應嚴格按照《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和《涉及國家秘密的通信、辦公自動化和計算機系統審批暫行辦法》的規定,採取相應的保密技術防範 措施 。

二、所有上網用戶嚴禁在接有涉密網路的計算機上使用未經病毒檢查的外來軟體、碟片,嚴禁用戶私自修改本機的軟、硬體配置,對於重要的計算機信息子系統,網路管理人員應定期檢查是否感染病毒,實行專機、專盤、專用,對系統進行維護時,應採取數據保護措施,如修改、抽取、轉儲等,應事先對資料庫進行備份。

三、禁止在涉密計算機上使用非涉密移動儲存介質,禁止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進行移動存儲介質數據交換。

四、涉密信息網路使用者有責任保守各種機密,認真執行安全保密措施,嚴格執行保密制度,保障重要的數據不會泄露,記載有機密信息的報廢磁介質和紙張,必須進行銷毀後方可丟棄。

五、存儲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應按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不再使用的信息應及時銷毀。

六、涉密信息網路及其用戶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公共信息網聯網,必須與公共信息實行物理隔離。

七、涉密信息網路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經過嚴格審查,定期進行檢查,並保持相對穩定。
涉密網路保密管理規定篇二
第一條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活動。

第二條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不得處理涉密資料。涉密計算機要專人管理、專人負責、專人使用,並設置密碼,禁止訪問互聯網及其他外部網路系統。

第三條凡涉密數據的傳輸和存貯均應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涉密移動存儲介質要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第四條嚴禁私自將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帶出機關,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出機關的要經領導批准,並有專人保管。

第五條使用電子文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要遵守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文件傳遞、轉發或抄送涉密信息。

第六條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必須安裝防病毒工具,進行實時監控和定期殺毒,定期對其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以加強防護措施。

第七條涉密計算機如需送到機關外維修時,要將涉密文件拷貝後,對硬碟上的有關內容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外請人員到機關維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計算機,要事先徵求有關領導批准,並做相應的技術處理,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第八條對重要數據要定期備份,防止因存儲介質損壞造成數據丟失,備份介質可用光碟、硬碟等方式,要妥善保存。

第九條機關工作人員調離時要將有關涉密資料、檔案、移動存儲設備移交有關人員,調離後對應該保密的內容要嚴格保密
非涉密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一、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活動。

二、計算機操作人員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對外提供內部信息和資料以及用戶名、口令等內容。

三、網路設備必須安裝防病毒工具,並具有漏洞掃描和入侵防護功能,以進行實時監控,定期檢測。

四、計算機操作人員對計算機系統要經常檢查,防止漏洞。禁止通過網路傳遞涉密文件,軟盤、光碟等存貯介質要由相關責任人編號建檔,嚴格保管。除需存檔和必須保留的副本外,計算機系統內產生的文檔一律刪除,在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樣品等必須立即銷毀。

五、具有互聯網訪問許可權的計算機訪問互聯網及 其它 網路時,嚴禁瀏覽、下載、傳播、發布違法信息。嚴禁接收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

六、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堅持「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不得在聊天室、電子公告系統、網路新聞上發布、談論和傳播國家秘密信息或工作秘密信息。

七、使用電子函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函件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

涉密網路保密管理規定相關 文章 :

1. 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2. 保密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3. 計算機保密管理規定

4. 有關技術保密管理規定

5. 涉密計算機管理規定

『貳』 保密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大家都知道要做好保密的工作,那麼關於保密的工作具體有哪些呢?下面是我為你整理的保密電腦使用管理規定,希望對你有用!

保密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一、計算機及網路安全保密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我委計算機及信息系統的使用和管理,確保網路安全和信息保密,根據國家有關信息系統管理和保密等規定要求,結合我委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我委全體工作人員,適用於所有接入市人口計生委的淮安市電子政務外網的計算機及輔助設備、網路和信息系統。

第三條 辦公室為我委計算機及信息 系統安全 保密的主管處室,負責相關安全保密規定及 措施 的制定、檢查和落實;負責全委計算機及信息系統的管理、維護和檢查。

第四條 計算機的安全管理實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各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本處室計算機及信息安全保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處室計算機和信息的日常安全保密。

第二章 安全保密

第五條 辦公室負責我委各類文件和信息的定密工作,以及有關涉及保密信息的計算機使用和管理。

第六條 本委各處室涉密計算機必須貼有明顯標記,以區分非保密載體和保密載體,保密計算機必須由專人進行管理和操作,未經處室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保密計算機。

第七條 本委所有使用的 筆記本 電腦嚴禁編輯、存儲保密信息,如工作需要處理保密資料的,將視作保密計算機進行管理,不得隨意攜帶。

第八條 涉及保密信息處理的計算機必須設置開機口令,並且不得接入國際互聯網,專網專用。

第九條 處理保密信息計算機的軟體安裝、硬體維護、淘汰更新必須由專人負責。

第十條 備份保密信息的存儲介質必須由專人負責保管,並對重要內容進行加密處理,不得隨意攜帶和拷貝。

第十一條 各處室需要在網上發布的信息參照《淮安市人口計生委信息發布制度》具體執行。

第三章 設備管理

第十二條 辦公室負責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采購和售後服務。

第十三條 計算機設備安裝調試結束後,隨機工具軟體由各處室明確專人保管。

第十四條 計算機硬體、軟體及外部設備的安裝和設置,由辦公室根據實際需要,統一調配資源,非經許可嚴禁隨意更改計算機內部設置的網路參數。

第十五條 計算機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辦公室。處理保密信息的計算機維修和淘汰,必須按保密規定,確保不涉密、不泄密。

第四章 病毒防治

第十七條 各處室計算機使用前必須統一安裝由辦公室提供的防病毒軟體,並定期進行病毒檢查、殺毒和升級。

第十八條 外來電子信息存儲介質及對外交換後的電子信息存儲介質使用前須經過病毒檢查,不得擅自運行外來軟體和使用未經檢查的外來電子信息存儲介質。

第十九條 一經發現病毒,應立即 報告 辦公室,進行病毒查殺處理。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製定之日起執行。

二、筆記本電腦保密管理規定

第一條 我委的公用筆記本電腦應當落實專機專用,專櫃存放,專人管理,確保安全。

第二條 我委的筆記本電腦一般應在辦公場所使用。應工作需要帶出辦公室的,應當報委領導批准,並按規定使用管理。

第三條 攜帶筆記本電腦出差、開會時,應妥善保管,不準帶入無關場所,防止丟失、被盜。

第四條 存儲涉密信息的筆記本電腦,應按照涉密信息的最高密級進行保密管理,嚴禁將涉密筆記本電腦接入國際互聯網。

第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三、計算機維修、更換、報廢保密管理規定

一、涉密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檢修時,須保證所存儲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對涉密信息應採取涉密信息轉存、刪除、異地轉移存儲媒體等安全保密措施。

二、各涉密處室應將本處室設備的故障現象、故障原因、擴充情況記錄在設備的維修檔案記錄本上。

三、凡需外送 修理 的涉密設備,必須經保密工作人員和主管領導批准,並將涉密信息進行不可恢復性刪除處理後方可實施。

四、由專人負責各處室計算機軟體的安裝和設備的維護維修工作,嚴禁使用者私自安裝計算機軟體和擅自拆卸計算機設備。

五、涉密計算機的報廢由保密領導小組專人負責定點銷毀。

四、信息發布制度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淮安市人口計生委門戶網站的作用,建立規范的信息採集、審核、發布、維護機制,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信息是指在門戶網站上對外發布的文字、數據、圖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門戶網站所發布的信息均為非密級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網發布。

第三條門戶網站是淮安市人口計生委信息服務的樞紐,為全委各處室和全市各級人口計生委向社會發布信息,提供平台。第四條門戶網站以發布人口計生信息為主,重點發布淮安市人口計生委相關 政策法規 、工作動態、公告、政務信息公開、圖文消息、 辦事指南 、以及其他與淮安市人口計生委工作相關的信息。

第五條各處室和全市各級人口計生委要按網站所設欄目要求,積極主動、准確及時地提供信息,利用門戶網站搞好對外宣傳。

第六條各處室和全市各級人口計生委需要在門戶網站發布本部門和本單位的重要信息時,必須提供電子文檔,通過網路、軟盤、U盤等方式傳輸給辦公室。

第七條門戶網站發布的信息應履行嚴格的審批程序,未經審核的信息不得上網發布。

第八條信息審核內容包括:

(一)上網信息有無涉密問題;

(二)上網信息目前對外發布是否適宜;

(三)信息中的統計數據是否准確。

第九條信息更新和信息網上發布工作由辦公室負責,信息資料的審核由各處室負責人負責。

第十條對信息審核把關不嚴,造成損失、泄密的,按國家保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上網信息保密制度

一、上網信息主要指文本、數據、圖片、圖像、動畫、聲音等。

二、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堅持「誰上網發布誰負責」的原則,在本委網站上發布任何信息及對網上信息進行擴充或更新,都應當認真執行信息保密審核制度,必須經過嚴格審查,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侵犯國家、社會、本委利益的內容出現。凡可能涉及保密范圍的信息,須經委領導審查同意後,方可上網。

三、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一)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五)處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七)其他經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應當保守的國家秘密事項。

四、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國際互聯網或 其它 公共信息網路相聯接,必須實行物理隔離。

五、本委工作人員如在本委網站上發現有泄露國家秘密的信息,有義務及時上報辦公室,並保留原始記錄。辦公室應加強對網上信息的保密監督檢查,網路管理員負責上網信息的監視、保存、清除和備份工作,對發現和接到的泄密事件、有害信息和安全技術問題,要立即採取措施,及時刪除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轉存好原始記錄,並立即向委領導報告。

六、涉密存儲介質保密管理

規定一、涉密存儲介質是指存儲了涉密信息的硬碟、光碟、軟盤、移動硬碟及U盤等。

二、有涉密存儲介質的處室和單位需填寫和保管「涉密存儲介質登記表」,並將登記表的復製件報委保密領導小組登記、備案並及時報告變動情況。

三、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儲介質不得接入或安裝在非涉密計算機或低密級的計算機上,不得轉借他人,不得帶出工作區,下班後存放在本單位指定的 保險 櫃中。

四、因工作需要必須攜帶出工作區的,需填寫「涉密存儲介質外出攜帶登記表」,經主管領導批准,並報保密領導小組登記備案,返回後要經保密領導小組審查注銷。

六、復制涉密存儲介質,須經單位領導批准,且每份介質各填一份「涉密存儲介質使用情況登記表」,並賦予不同編號。七、需歸檔的涉密存儲介質,應連同「涉密存儲介質使用情況登記表」一起及時歸檔。

八、各處室負責管理其使用的各類涉密存儲介質,應當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密級及保密期限,並視同紙制文件,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分密級管理,

九、涉密存儲介質的維修應保證信息不被泄露,由各涉密處室負責人負責。需外送維修的,要經領導批准,到國家保密主管部門指定的維修點維修,並有保密人員在場。

十、不再使用的涉密存儲介質應由使用者提出報告,由單位領導批准後,交辦公室負責銷毀。

七、復印機、多功能一體機保密管理制度為了加強本委數字復印機、多功能一體機的保密管理,根據有關復印機保密規定,特製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定適用於本委所有數字復印機、和具有復印功能的一體機。

第二條數字復印機、多功能一體機保密管理工作由委辦公室負責。具體管理工作由政治素質好、技術熟練、責任心強的人員進行負責,嚴禁無關人員使用復印機。一體機管理由使用人負責。

第三條復印文件、資料必須徵得復印機管理人員同意,並嚴格控制復印份數。

第四條絕密件、機密件不允許復印。秘密件一般情況不允許復印。確因工作原因需復印秘密件時,應徵得保密員同意,並做詳細記錄。復印件與文件原件具有同等密級,按密件辦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嚴格禁止復印的文件、資料有:標識絕密、機密的文件、電報;中省領導人講話內部稿、錄音稿或記錄稿;發文單位不準復印的文件、資料、圖紙、刊物;貨幣、有價票證;內容反動、淫穢、封建迷信的讀物、圖牌及違禁文字資料等。

第七條一體機日常管理參照復印機進行。

第八條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將視情節予以必要處理,情節輕微的,在本委范圍內通報批評,情節嚴重或造成失泄密事件的,將依照《保密守國家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市委群工局計算機安全使用保密管理制度

局全體幹部職工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一、綜合科統一管理計算機資源。由各科登記後綜合科備案。各涉密科應建立設備台帳檔案,用以記錄設備的原始資料、運行過程中的維修、升級和變更等情況,設備的隨機資料(含磁介質、光碟等)及保修(單)卡由各涉密科自行保管。

二、計算機密級類別的設定,由局保密領導小組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以儲存信息的最高密級設定計算機密級,由綜合科負責按保密規定粘貼密級標識,做好計算機三層標密工作。

三、計算機資源原則上只能用於本單位的正常工作,禁止利用計算機資源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承擔涉密事項處理的計算機應專機專用,專人管理,嚴格控制,不得他人使用。

五、禁止使用涉密計算機上國際互聯網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統;禁止在非涉密計算機系統上處理涉密信息。

六、對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安裝物理隔離卡,嚴格一機兩用操作程序,未安裝物理隔離卡的涉密計算機嚴禁連接國際互聯網。

七、涉密計算機系統的軟體配置情況及本身有涉密內容的各種應用軟體,不得進行外借和拷貝。

八、不得將涉密存儲介質帶出辦公場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出的,需履行相應的審批和登記手續。

九、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碟、軟盤、u盤不得在涉密計算機設備上使用;涉密計算機必需安裝防病毒軟體並定期升級。

十、各科室、各單位產生的涉密信息其輸出需經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審批,由專人進行操作,並登記、備案,對輸出的涉密信息按相應密級進行管理。

十一、涉密信息除制定完善的備份制度外,必須採取有效的防盜、防火措施,保證備份的安全保密,並做好異地保存。

計算機保密與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局機關計算機保密及安全管理,保守國家秘密,保障計算機系統的正常使用,發揮辦公自動化的效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章計算機安全操作技術管理

第二條站所的計算機由辦公室統一建立包括機器配置、維修記錄、更換部件等內容的計算機檔案。每台計算機要明確專人管理,使用者為計算機第一責任人,負責日常維護工作。

第三條使用者必須按照正確的操作程序使用計算機。按正常步驟開啟和退出 操作系統 ;不得隨意改動計算機操作系統內設置網路的有關參數;不得隨意刪改計算機統一設置的系統軟體;應經常清理計算機內無用文件和垃圾站內無用信息,保持正常的硬碟空間。下班後,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接線板的開關)。

第四條使用者要確保計算機在無病毒狀態下工作。計算機要加裝正版的殺毒軟體,並定期升級殺毒軟體(一般一個月)和定期殺毒(一般一星期一次);對初次使用的軟體、數據載體(軟盤、u盤、移動硬碟、光碟)應經殺毒軟體檢測確認無病毒和無害數據後,方可投入使用。計算機操作人員發現計算機感染病毒,應立即中斷運行,並與計算機管理員聯系,在與室機關區域網切斷連接的情況下,及時消除病毒。

第五條計算機主要是用於業務數據的處理及信息傳輸,提高工作效率。嚴禁上班時間用計算機玩游戲及安裝一切與工作無關的軟體。

第六條使用計算機上國際互聯網時,要遵守《全國人大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和國務院2000年9月頒布的(第292號令)《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不得進入色情網站、反動網站及×××網站。不得利用室機關的網路設備傳遞反動、錯誤的信息。違反此條規定者,由辦公室收回使用者的計算機,並按相關的規定給予懲處。

第七條計算機的購置和維護由行政辦公室統一負責,使用者在使用過程中發現計算機出現異常現象(如網路錯誤或系統 死機 等),應及時與辦公室管理人員聯系,由辦公室指派專業人員維修,不得自行拆卸修理,以免造成使用者數據的破壞。維護人員修理後需作修理記錄以便備查。

第八條使用者要愛護計算機和網路設備,不得隨意拆裝上網計算機的網卡和網線等網路設備。

第三章安全保密管理

第九條計算機操作中,必須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和室機關的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在與國際互聯網連接的計算機硬碟中存儲確定為密級的文檔,處理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時,必須切斷與國際互聯網的連接狀態。不得利用計算機國際互聯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秘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利用國際互聯網路進行收集、整理、竊取國家秘密的活動;利用電子郵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必須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郵件傳送、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

第十條計算機信息系統嚴禁傳輸絕密級涉密信息。對機密級、秘密級涉密信息,應當分別作出"機密"、"秘密"標志,加密後在有關保密網路傳輸。禁止在國際互聯網上傳遞一切涉密信息。

第十一條計算機使用者負責網路信息的保密管理,監控網路信息正常運行;發現泄漏國家秘密的,應當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向保密工作部門和主管領導報告。

第十二條計算機內的重要文件由專人集中加密保存,不得隨意復制和解密;對需要保存的涉密信息,可轉存到光碟或其他可移動的介質上;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的維修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對報廢的磁碟和其他存儲設備中的秘密信息由技術人員進行徹底清除。存儲涉密信息的介質必須按照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涉密的計算機信息在列印輸出時,列印出的文件必須按照相應密級文件的保密要求加以管理;列印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廢頁應當及時銷毀;對信息載體(軟盤、光碟等)及計算機處理的業務報表、技術數據、圖紙要有專人負責保存,按規定使用、借閱、移交、銷毀。

第十四條必須確保區域網的安全、保密。區域網的安全保密工作接受保密部門的業務指導;保密通信設備的使用、管理工作,接受機要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十五條所有上網計算機的使用都必須按照操作規范正確使用,嚴禁外來人員使用上網計算機。

第十六條區域網管理人員和工作站管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管理條例,嚴禁泄露與網路有關的口令和數據。網上所有數據必須定期備份,安全放置。

第十七條涉密計算機出現故障後,不得隨意請不能接觸保密資料的公司或人員修理,由辦公室指派專人在有保密人員的監督下修理。拆換下來的廢舊零件要及時銷毀。

第四章主控機房管理

第十八條非機房管理人員未經許可,嚴禁進入機房。經同意進入機房的人員應嚴格遵守機房的各項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主控機房建立、健全計算機病毒的預防、發現、報告、消除管理制度及計算機設備的使用、維護制度,對機關的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進行經常性的病毒檢測,負責機關計算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機房內正在運行的設備禁止隨意操作使用,出入機房人員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使用機房內的各種機器設備。

第二十一條禁止在機房內處理與工作無關的事務(如會客、聊天等),遇有客人來訪,可在相關辦公室接待。

第二十二條工作人員應保持機房內衛生、整潔。堅持做到每天一次小清理,每周一次大清理。嚴禁在機房內吸煙,杜絕一切火災隱患。

第二十三條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結合國家及省、州、縣有關規定給予處理,並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叄』 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保證網路能夠安全穩定地運行,制定了網路保密管理的有關規定,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網路保密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為認真貫徹《保密法》和《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加強計算機網路信息安全管理,保護計算機信息系統處理的涉及國家秘密安全,根據計算機網路安全管理有關 政策法規 ,制定本規定。

一、辦公室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監督和管理工作。

二、各涉密科室確定涉密計算機,並確定專門涉密人員管理。

三、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當採取有效的保密 措施 ,配置合格的保密專用設備,防泄密、防竊密。所採取的保密措施應與所處理信息的密級要求相一致。

四、涉密信息和數據必須按照保密規定進行採集、存儲、處理、傳遞、使用和銷毀。未採取技術安全保密措施的資料庫不得聯網。

五、國家秘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網路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做到「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

六、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不能降低密級使用。不再使用的媒體應及時銷毀。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的維修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計算機信息系統列印輸出的涉密文件,應當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

七、涉密信息處理場所應當根據涉密程度和有關規定設立控制區,未經管理機關批准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涉密信息處理場所應當定期或者根據需要進行保密技術檢查。

八、計算機信息系統應採取相應的防電磁信息泄漏的保密措施。計算機信息系統的 其它 物理安全要求應符合國家有關保密標准。

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管理應實行領導負責制,由使用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主管領導負責本單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並指定有關機構和人員具體承辦。

十、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應根據系統所處理的信息涉密等級和重要性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

十一、計算機信息系統的 系統安全 保密管理人員應經過嚴格審查,定期進行考核,並保持相對穩定。

十二、個人發現計算機信息系統泄密後,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按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 報告 。

十三、違反本規定泄露國家秘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辦法進行處理,並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

十四、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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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機關單位保密管理制度匯編

3. 保密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肆』 河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印發保密規定的通知

(豫國土資發〔2010〕95號)

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現將《河南畝胡省國土資源廳保密規定》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河南省國土資源廳保密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河南省<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細則》和國土資源部等上級部門有關保密規定,結合本廳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廳保密工作,必須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新形勢下保密工作的指導思想,堅持積極防範、突出重點,既確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各項工作的方針。

第二條 本廳保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和保密工作與業務部門相結合的原則,實行保密工作領導責任制。廳長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保密工作的副廳長負具體組織領導責任;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廳領導負責做好職責范圍內的保密工作;各處室負責同志為本處室保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經常對工作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定期檢查保密工作。

第三條 本廳工作人員,要增強保密意識,強化保密觀念,自覺遵守國家保密法規和本廳各項保密制度。

第四條 廳保密委員會負責本廳保密管理,廳保密辦與主管處室負責其日常工作。要按照上級規定,重點做好保密要害部門和要害部位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 國家秘密與保密守則

第五條 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第六條 廳領導幹部保密守則

一、不泄露黨和國家秘密。

二、不在無保密保障的場所閱辦、存放秘密文件、資料。

三、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復制、摘抄、銷毀或私自留存帶有密級的文件、資料。確因工作需要復印的,復印件應按同等密級文件管理。

四、不在非保密筆記本或未採取保密措施的電子信息設備中記錄、傳輸和儲存黨和國家秘密事項。

五、不攜帶秘密文件、資料進入公共場所或進行社交活動。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時,須經本單位保密部門或主管領導批准,並由本人或指定專人嚴格保管。

六、不準用無保密措施的通信設施和普通郵政傳遞黨和國家秘密。

七、不準與親友和無關人員談論黨和國家秘密,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和配偶、子女。

八、不在私人通信及公開發表的文章、著作、講演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

九、不在涉外活動或接受記者采訪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確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黨和國家秘密的,應事先報經有相應許可權的機關批准。

十、不在出國訪問、考察等外事活動中攜帶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或物品;確因工作需要攜帶的,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

第七條 工作人員保密守則

一、不該說的國家秘密絕對不說,不該知道的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絕對不看。

二、不準私自或者在無保密保障的情況下,製作、收發、傳遞、使用、存放、銷毀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物品。

三、不準攜帶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秘密載體參觀、游覽、探親訪友或者進入其他公共場所。

四、不準通過普通郵政傳遞屬於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

五、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

六、不準向家屬、子女、親友及其他不應知悉者談論國家秘密。

七、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國家秘密。

八、不準用無線電話及無保密措施的電話、電報、傳真、計算機網路等傳輸國家秘密。

九、不準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報刊及電枝耐瞎台、電視台投寄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及圖文、聲像製品,或者在接受記者采訪、接待外賓時隨意涉及國家秘密。

十、不準擅自攜帶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秘密載體出境或參加外事活動。

十一、不準擅自引帶境外人員到軍事禁區、國家規定不對外開放的區域或者要害部位活動。

十二、不準向主管機關隱瞞自己或者他人的泄密行為。

第八條 涉密人員對外交流保密守則

一、公開的對猛空外交流活動不得涉及國家秘密。

二、在對外交流合作中,確需對外提供國家秘密的,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要求對方承擔保密義務。

三、參加對外交流活動不得攜帶國家秘密載體(包括載有國家秘密信息的攜帶型計算機),因工作確需攜帶或向境外傳遞機密級、秘密級秘密載體的,應按照有關保密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採取切實可靠的保密措施;任何情況下,不得攜帶或向境外傳遞絕密級秘密載體。

四、談論涉及國家秘密的事項要注意場合,防止被竊聽;不得在涉外公共場所及外方提供的場所談論涉及國家秘密的事項。

五、不得在沒有保密措施的通訊工具中傳遞國家秘密;不得使用明碼或者未經中央有關機關審查批準的密碼傳遞國家秘密。

六、在境外遇到危及所攜帶的國家秘密載體安全的緊急情況時,要立即銷毀所攜帶的秘密載體,並及時向本單位的保密工作部門報告。

第九條 發生泄密問題要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立即向本單位保密工作部門報告。

發生泄密事件後,對有關責任人的追究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保密管理

第十條 收發秘密公文、機要信件和涉密資料、刊物、音像製品等國家秘密載體,應認真登記、編號,內部運轉時應嚴格履行交換手續。本廳機關秘密載體的日常管理由廳機要室負責。廳屬各單位應設立機要室或專職人員負責本單位秘密載體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本廳機關國家秘密文件、資料由廳機要室統一收發,並與非涉密文件分開,單獨保存。確因工作需要必須由處室或個人存放的,應存入保險櫃並採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二條 機要人員領取保密文件,有關部門應提供車輛保障。領取絕密文件和密碼電報應實行二人護送制。

因工作需要借閱秘密公文(不含絕密級),應履行手續,妥善保管,及時退還,不經批准不得外借。

絕密級的國家秘密,符合上級部門批准范圍內的人員才能接觸。

第十三條 涉密公文的翻印和復印須經廳保密辦批准。

絕密公文未經發文機關批准,不得翻印、復印,不得自行擴大閱讀、使用范圍,不得對外泄露。密碼電報不得翻印、復制。領導在絕密文件和密碼電報上的批示,需要下級部門貫徹落實的,應由工作人員另紙謄寫批示原文。為說明問題,可以概括標注原件標題。

屬於國家秘密的復製件,應採取與原件相同的登記、保管措施。復製件應當加蓋復制單位的戳記。不準擅自翻印、復印、錄制和摘記秘密公文。

復制屬於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或者摘錄、引用、匯編其屬於國家秘密的內容,不得擅自改變原件的密級。匯編涉及國家秘密的資料,應經廳保密辦審查,並按其中的最高密級確定匯編資料的密級。

第十四條 秘密公文應在辦公室或機要室閱讀。離退休領導因身體情況確需要在家閱讀的,應有專人送閱、收回等保密措施,不得讓家屬和其他人員閱讀。

閱讀絕密級的秘密公文、資料必須在指定的符合保密要求的辦公場所進行。

第十五條 草擬公文時,起草人應依照國家有關部委和中央機關會同國家保密局制定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以下簡稱《保密范圍》),認定是否屬於國家秘密。若屬於國家秘密,則要在擬文稿紙上提出秘密等級、保密期限等初步意見,並註明定密依據,而後按程序批准確定。定密依據要註明《保密范圍》的文號和條款。對《保密范圍》未明確但又需要認定密級的事項,由廳保密辦依照規定,逐級申報有權確定該事項密級的上級保密工作部門確定。

涉及國家秘密的科技成果、地質資料、測繪圖件等專業資料的定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保密范圍》執行。不能確定密級但又不宜公開的我廳有關文件或專業資料,按內部文件和資料管理。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規定外,絕密級事項不超過三十年,機密級事項不超過二十年,秘密級事項不超過十年。保密期限一般按最高期限確定。

秘密載體應正確做出標志(即密級★保密期限),並限定接觸范圍。

第十六條 印製秘密公文應在機關文印室,指定專人按規定份數印製,廢紙應及時銷毀。

郵寄涉密文件、資料,應按規定通過機要通信部門傳遞,或由專人領取,不準託人代收、代轉。

第十七條 加強傳真機管理,秘密公文不得通過普通傳真機傳輸。

做好利用計算機及網路進行信息處理的保密工作。採用計算機或其他電子技術存儲、處理國家秘密的,必須採取保密技術措施。計算機及應用系統的用戶密鑰及口令應嚴格管理,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並切實做到口令定期更換。廳機關辦公室區域網應與國際互聯網和其他公共信息網路物理隔斷。在網上發布信息應經過保密審查,嚴禁在公共信息網站上發布、傳遞涉密信息及未經批准公布的內部資料。

第十八條 加強廳網站信息管理,網站發布的信息必須符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得發布涉密信息。

下列信息不得在網站上發布:

一、尚未議定的信息。

二、廳機關內部事務。

三、對外業務辦理的中間過程數據。

四、依據法律、法規或有關規定不得公開的其他信息。

第十九條 召開具有屬於國家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經辦部門應當採取保密措施,並對參加人員進行保密教育,規定具體要求。嚴禁擅自印發具有涉密內容的會議文件,要求會後收回的文件應全部收回。與會人員不得泄露會議內容。需要向下級傳達的文件,應按規定的范圍和內容傳達。

第二十條 各種秘密公文、資料、刊物應定期清理、歸檔和清退、銷毀。銷毀的秘密公文、資料、刊物必須造冊登記,經領導批准後送指定地點銷毀。嚴禁向廢品收購部門出售資料、刊物及內部公文等。作廢的公文草稿應予銷毀,不準作為垃圾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廳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外出時應鎖門,下班時清理桌面,公文入櫃,關窗鎖門,不準把外來辦事的人員單獨留在辦公室,不準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到辦公室,不準在辦公室留客住宿。

第二十二條 本廳工作人員調動工作和離崗、離職前,應當將所保管的秘密載體全部清退,並辦理移交手續。

第二十三條 需要歸檔的秘密載體,按照國家有關檔案法律法規歸檔。涉密檔案的查閱,須經廳保密辦批准。

第二十四條 本廳各級領導及工作人員發現國家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廳保密辦。

第二十五條 對泄露國家秘密的本廳工作人員,除視情節輕重按照《保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外,當年不能評先和記功授獎。

第四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條 機要文件管理制度

一、廳辦公室主任為機要文件管理第一責任人。

二、機要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遵守各項保密規定,確保文件閱讀規范、管理嚴格。

三、從交換員處接收到的機要文件要有交接手續。對收到的機要文件要及時分類登記,加簽後送辦公室主任或受委託的副主任閱批,並按照閱批要求專卷送各位廳領導傳閱;當日送閱的機要文件必須當日收回,存放在保險櫃內,不得在機要室外過夜。

四、嚴格按照文件的發布層次和有關規定閱讀傳達機要文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擴大或縮小閱讀傳達范圍。

五、需要機關處室、直屬單位閱知、辦理的機要文件,須通知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到機要室閱文。處室、單位需要借閱的機要文件,必須由正式職工登記簽字後方可借取,並要求其及時歸還。

六、嚴禁復制、匯編絕密級機要文件。從嚴控制復制、匯編機密、秘密級機要文件,確有需要的必須嚴格履行報批手續。復制、匯編發至市地師級以下的中央、省委文件,須報省委辦公廳批准。

七、標有密級的中央文件按年度進行清退和銷毀。其他標有密級的機要文件,按省委辦公廳通知要求進行清退和銷毀。在每年完成上年度機要文件的清退、銷毀工作後,要將有關清退和銷毀情況寫出書面報告,經第一負責人簽字後報省委辦公廳。

八、銷毀機要文件必須嚴格履行審批登記手續,由兩名以上機要人員到保密管理部門指定的單位監督銷毀,確保文件不丟失、不漏銷。

九、任何個人不得私自銷毀、留存機要文件,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攜帶外出。

十、存儲機要文件的磁碟、光碟等介質按所存文件的最高密級管理。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文件在計算機系統中存儲、傳輸。

第二十七條 機要閱文室管理制度

一、凡閱文者須辦理閱文手續。

二、閱文者必須遵守保密紀律,確保黨和國家機密的安全。

三、愛護文件,不隨意亂劃、抽頁等,閱前當面清點,閱後要經機要人員點收,並簽字。

四、不讓看的機要文件絕對不看,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內容。

五、保持室內衛生,為了確保安全,嚴禁在室內抽煙。

六、嚴禁在室內大聲喧嘩。

第二十八條 機要文件辦理程序及要求

一、簽收:簽收機要文件時應認真核對機要編號,啟封後按發文通知單逐件清點,重要文件逐頁清點,若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發文機關查詢並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二、登記:文件簽收後,按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分類在收文登記簿和發文登記簿上登記,註明來文單位、發往單位、發文字型大小、文件標題密級、緩急時限、份數、份號、收發時間等。

三、呈批:文件附上處理箋後,及時呈辦公室主任批示。

四、分發:文件經主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批示後應及時分發,一般當天分發完畢,並在收文登記簿上註明處理情況。對各單位機要文件的領取實行監簽,以免錯領和漏簽,每周還應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對發文情況進行一次核對。

五、傳閱:嚴格按《機要文件傳閱制度》辦理。

六、回收:機要文件傳閱完畢後應及時回收,核對後入櫃,以備存檔;發往各單位的機要件,於次年3月底前回收完畢,並嚴格履行核對、簽字手續。

七、歸檔:機要文件的歸檔要齊全,分類要准確,並於次年4月底前完成。

八、銷毀:機要文件的銷毀要嚴格登記手續,註明所銷文件的發文字型大小、份數及銷毀時間,由廳機要室集中銷毀。

九、清退機要文件,應按照發文登記簿逐單位、逐份清點,嚴格履行簽字手續。對超過清退期限的單位,及時督促,限期交回,省軍級文件按省委辦公廳要求,及時上交,並履行手續。

十、傳真電報和本廳秘密級以上文件,視同機要文件進行管理。

第二十九條 機要文件交接制度

一、機要交換員要在規定時間到省直機關交換站交換機要文件,按規定履行簽收手續。

二、交換文件工作人員不得遲到、缺席,如需請假要在交換前一天向主管領導請示,並安排好接替人員。

三、對交換回來的文件優先處理機要文件,對機要文件的發文單位、編號、日期逐項逐份進行登記後送至機要室,由機要員負責簽收。

四、機要文件不得在收發室停留,不得隨意拆封。

五、機要員外出,應指定接收人員並通知機要交換員。機要交換員要將機要文件交指定人員簽收,不得隨意交其他人轉交。

第三十條 機要文件收發登記制度

一、按發文通知單逐件核對包內文件,重要文件逐頁查看。

二、嚴格收發登記,收文登記要註明來文單位、文件字型大小、標題、密級、份數、收到時間;發文登記要註明文件字型大小、編號、發文時間;嚴格實行監簽,杜絕漏簽現象,注意檢查郵封是否有破損。

三、中央、省委大范圍文件,按各單位固定文件順序號分發;小范圍文件,應視文件內容提出分發意見,然後報主管領導批准後加印記、編號分發。

四、外發郵寄的機要件嚴格登記、編號,並與外收發履行簽字手續。

五、嚴格遵守季度核文制度,防止出現問題。

第三十一條 機要文件傳閱制度

一、所有機要文件均應先呈辦公室主任閱批,然後按批辦的范圍進行傳閱,不得漏傳或自行擴大范圍。

二、文件傳閱應做到迅速、及時。急件(含傳真電報)單件辦理,隨到隨辦,一辦到底。一般件在半月內處理完畢。對需要具體落實的文件,應先送主管領導提出落實意見,再呈主要領導審閱。

三、若傳閱過程中黨組書記有批示意見,應及時按指示意見辦理。需要反饋結果的文件,應及時催辦和反饋,並在文件上註明。

四、及時掌握文件走向,嚴禁文件在傳閱過程中失控,文件不得橫傳,文件收回後應認真清點,傳閱、辦理情況的記錄要完整清楚。

五、文件傳閱、辦理完後,應分類存入保險櫃,以備歸檔和利用。

第三十二條 機要文件借閱制度

一、凡借閱文件者,持借閱證方可借閱,借閱時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

二、查閱省軍級文件、絕密級文件,須經辦公室主任批准,並在機要閱文室內閱讀,一般不外借。

三、借閱人員不得私自復印、翻印文件或隨意摘錄文件內容,不得在文件上塗改、勾畫。

四、借閱人員要愛護文件,妥善保密,確保安全。凡造成文件損壞、丟失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借閱文件應按時歸還,並在《文件借閱登記簿》上注銷借閱手續,註明歸還日期。

第三十三條 機要文件清退、銷毀制度

一、當年的機要文件應在次年四月底前清退、銷毀完畢。

二、清退機要文件,應按照發文登記簿逐單位、逐份清點,嚴格履行簽字手續。省軍級文件按省委辦公廳要求,及時上交,並履行手續。

三、對超過清退期限的單位,及時督促,限期交回。

四、對丟失機要文件的單位,嚴格按照《保密法》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五、文件銷毀要嚴格清點、登記,經有關領導批准後,實行二人監銷,定點銷毀,做到不漏銷、不誤銷。

第三十四條 秘密載體銷毀程序

一、廳機關各處室每年3月底前將上年度擬銷毀的各類秘密載體(包括以文字、數據、符號、圖形、圖像、聲音等方式記載秘密信息的紙介質、磁介質、光碟等)整理送廳機要室。

二、廳機要室對擬銷毀的秘密載體審核、登記並填報《秘密載體清理登記表》。

三、廳辦公室主任對擬銷毀的各類秘密載體審批並簽署意見。

四、廳辦公室機要人員將擬銷毀的各類秘密載體送交省國家保密局銷毀中心,同時報送《秘密載體清理登記表》。

五、所有登記、送交、銷毀的各種手續及時存檔備查。

第三十五條 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保密管理制度

一、保密要害部門、部位要嚴格按照標准和程序確定,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嚴格管理、責任到人、嚴密防範、確保安全。

二、保密要害部門應是機關使用和管理國家秘密的最基層的內設機構。保密要害部位應是集中製作、存儲、保管國家秘密載體的最直接的專用、獨立、固定場所。

三、廳保密委員會應根據情況變化適時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做出調整,並按要求報相應保密工作部門確認或備案。

四、定期檢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管理和保密技術防範情況;定期對保密環境和涉密載體進行檢查,解決存在問題,及時消除泄密隱患。

五、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由單位進行涉密資格審查;新錄用、調入的工作人員,應在上崗前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訓。

六、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使用涉密計算機、涉密電磁介質應符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秘密載體應在安全可靠的設備中保存,並明確管理責任人,採取嚴格的管理措施。

第三十六條 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主要負責人職責

一、確保國家秘密的絕對安全。

二、結合本部門、部位的實際,制定具體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範措施。

三、與所屬工作人員簽訂保密責任書,建立崗位責任制,把保密責任落實到人。

四、定期進行保密教育,使所屬工作人員增強保密意識,掌握必備的保密知識和技能。

五、對所屬工作人員辭職、調動、因私出國(境)申請提出意見。

六、對所屬工作人員執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七、定期對保密環境和涉密載體進行檢查,及時消除泄密隱患。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由廳保密辦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伍』 涉密網路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網路保密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保密法》 和《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 , 確保計算機網路安全, 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 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活動。
第二條 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不得處理涉密資料, 存有涉密文件的計算機要有專人管理, 專人負責。
第三條 凡涉密數據的傳輸和存貯均應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錄有文件的移動存儲設備要妥善保管, 嚴防丟失。
第四條 嚴禁私自將存有涉密文件的移動存儲設備帶出機關, 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出機關的要經領導批准, 並有專人保管。
第五條 各部門凡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必須安裝防病毒工具, 進行實時監控和定期殺毒。並指定專人定期對其部門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以加強防護措施。
第六條 存有涉密文件的計算機如需送到機關外維修時,要將涉密文件拷貝後, 對硬碟上的有關內容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 外請人員到機關維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計算機, 要事先徵求蠢敬有關領導批准, 並做相應的技術處理, 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 以防泄密。
第七條 涉密網路計算機由專人使用, 並設置密碼, 禁止訪問互聯網及及其他外部網路系統。
第八條 對資料庫等重要數據要定期備份, 防止因存儲介質損壞造成數據丟失, 備份介質可用光碟 硬碟等方式,要妥善保存。
第九條 計算機操作人員調離時要將有關資料、 檔案、軟體移交有關人員, 調離後對應該保密的內容要嚴格保密。
第十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互聯網發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為加強互聯網發布信息的保密管理, 確保國家秘密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 《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 、 結合實際, 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互聯網發布信息保密管理堅持「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 除新聞媒體已公開發表的信息外, 各單位提供的上網信息應確保不涉及國家秘密。
第二條 單位內部工作秘密、 內部資料未經分管領導批准不得擅自發布。
第三條 不得在互聯網上發布涉及國家安全、 社會政治和經濟穩定等敏感信息。
第四條 發現國家秘密網上發布的, 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第五條 違反本規定, 對網上發布信息保密審查把關不嚴, 導致嚴重後果或安全隱患的, 按照規定嚴肅查處。
第六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涉密計算機維修、 更換、 報廢保密管理制度
帶舉慎為進一步加強我局涉密計算機的維修、 更換、 報廢保密管理, 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涉密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檢修時, 須保證所存儲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 對涉密信息應採取涉密信息轉存、刪除、 異地轉移存儲媒體等安全保密措施。無法採取上述措施時, 安全保密人員和該涉密單位計算機系統維護人員必須在維修現場, 對維修人員、 維修對象、 維修內容、 維修前後狀況進行監督並做詳細記錄。
第二條 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設備, 必須經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和分管局領導批准, 並將涉密信息進行不可恢復性刪除處理後方可實施。
第三條 由信息股負責對辦公計算機軟體的安裝和設備的維護維修工作, 嚴禁使用者私自安裝計算機軟體和擅自拆卸計算機設備。
答握第四條 涉密計算機的報廢由局保密領導小組專人負責定點銷毀。
第五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陸』 涉密計算機管理規定_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

1998年2月26日國家保密局發布了《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下面我給大家分享關於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幫助。

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護計算機信息系統處理的國家秘密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採集、存儲、處理、傳遞、輸出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信息系統。

第三條 國家保密局主管全國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工作。

各級保密部門和中央、國家機關保密工作機構主管本地區、本部門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 涉密系統

第四條 規劃和建設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當同步規劃落實相應的保密設施。

第五條 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研製、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保密要求。

第六條 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當採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專用設備,防泄密、防竊密。所採取的保密措施應與所處理信息的密級要求相一致。

第七條 計算機信息系統聯網應當採取系統訪問控制、數據保護和系統安全保密監控管理等技術措施。

第八條 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訪問應當按照許可權控制,不得進行越權操作。未採取技術安全保密措施的資料庫不得聯網。

第三章 涉密信息

第九條 涉密信息和數據必須按照保密規定進行採集、存儲、處理、傳遞、使用和銷毀。

第十條 計算機信息系統存儲、處理、傳遞、輸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應的密級標識,密級標識不能與正文分離。

第十一條 國家秘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網路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

第四章 涉密媒體

第十二條 存儲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應按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

存儲在計算機信息系統內的國家秘密信息應當採取保護措施。

第十三條 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不能降低密級使用。不再使用的媒體應及時銷毀叢豎。

第十四條 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的維修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十五條 計算機信息系謹如統列印輸出的涉密文件,應當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

第五章 涉密場所

第十六條 涉密信息處理場所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與境外機構駐地、人員住所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

第十七條 涉密信息處理場所應當根據涉密程度和有關規定設立控制區,未經管理機關批准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第十八條 涉密信息處理場所應當定期或者根據需要進行保密技術檢查。

第十九條 計算機信息系統應採取相應的防電磁信息泄漏的保密措施。

第二十條 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其它物理安全要求應符合國家有關保密標准。

第六章 系統管理

第二十一條 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管理應實行領導負責制,由使用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單位的主管領導負責本單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工作,並指定有關機構和人員具體承辦。

各單位的保密工作機構協助本單位的領導對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祥鄭啟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二條 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應根據系統所處理的信息涉密等級和重要性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各級保密部門應依照有關法規和標准對本地區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保密技術檢查。

第二十四條 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系統安全保密管理人員應經過嚴格審查,定期進行考核,並保持相對穩定。

第二十五條 各單位保密工作機構應對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工作人員進行上崗前的保密培訓,並定期進行保密教育和檢查。

第二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計算機信息系統泄密後,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按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報告。

第七章 獎 懲

第二十七條 對在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應給予獎勵。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由保密部門和保密機構責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經保密部門、機構審查、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泄露國家秘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辦法進行處理,並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軍隊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工作按軍隊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柒』 工作電腦有涉密內容怎麼

1. 關於涉密單位涉密計算機的涉密等級問題
為進一步加強涉密計算機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絕泄密隱患,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辦公室負責本單位計算機網路的統一建設和管理,維護網路正常運轉,各室各派出紀工委不得擅自在網路上安裝其他設備。第二條 國家秘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互聯網聯網(外網)的計算機中存儲、處理、傳遞。

涉密的材料必須與國際互聯網(外網)物理隔離。各室各派出紀工委的計算機不得上國際互聯網。

第三條 凡是上國際互聯網的信息要經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網,上網的信息不涉密。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加強上網人員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網人員的保密觀念,增強防範意識,自覺執行有關規定。

第四條 使用電子郵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郵件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第五條 凡涉及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設備的維修,應保證儲存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到保密工作部門指定的維修點進行維修,並派技術人員在現場負責監督。第六條 各室發現計算機系統泄密後,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按規定在24小時內向縣國家保密單位報告。

第七條 涉密的計算機信息在列印輸出時,列印出的文件應當按照相應密級文件管理,列印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廢頁應當及時銷毀。第八條 不按規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計算機造成泄密事件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條 本制度由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第十條 本制度從2009年6月1日起執行。

二、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制度為加強我單位涉密筆記本電腦、移動存儲介質管理,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結合我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一條 辦公室負有建立健全使用復制、轉送、攜帶、移交、保管、銷毀等制度以及對各室各派出紀工委執行本制度的監督、檢查職責。

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界定涉密與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包括硬碟、移動硬碟、軟盤、U盤、光碟及各種存儲卡)及筆記本電腦,並由辦公室登記造冊。第二條 各室各派出紀工委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筆記本電腦和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的日常管理工作。

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筆記本電腦必須妥善保存。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員保管,暫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專人保管。

第三條 涉密筆記本電腦、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只能在本單位內使用,嚴禁在互聯網外網上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涉密筆記本電腦、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外出,須報經單位領導批准,履行相關手續和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

嚴禁將涉密筆記本電腦、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借給外單位使用。第四條 非涉密筆記本電腦、移動存儲介質不能與涉密相混用,嚴禁將私人筆記本電腦、移動存儲介質帶入本單位內使用。

第五條 涉密筆記本電腦、移動存儲介質需要送外部維修時,必須到國家保密工作部門指定的具有保密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並將廢舊的存儲介質收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在報廢前,應進行信息清除處理。

第六條 涉密筆記本電腦硬碟、移動存儲介質的銷毀,經單位主要領導批准後,到縣國家保密單位指定的銷毀點銷毀或送交縣國家保密單位統一銷毀,各室各派出紀工委不得擅自銷毀。禁止將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作為廢品出售。

第七條 不按規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筆記本電腦和涉密移動存儲介質造成泄密事件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第八條 本制度由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制度從2009年6月1日起執行。三、計算機及網路保密管理制度一、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活動。

二、計算機操作人員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對外提供內部信息和資料以及用戶名、口令等內容。三、網路設備必須安裝防病毒工具,並具有漏洞掃描和入侵防護功能,以進行實時監控,定期檢測。

四、計算機操作人員對計算機系統要經常檢查,防止漏洞。禁止通過網路傳遞涉密文件,軟盤、光碟等存貯介質要由相關責任人編號建檔,嚴格保管。

除需存檔和必須保留的副本外,計算機系統內產生的文檔一律刪除,在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樣品等必須立即銷毀。五、具有互聯網訪問許可權的計算機訪問互聯網及其它網路時,嚴禁瀏覽、下載、傳播、發布違法信息。

嚴禁接收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六、對重要數據要定期備份,定期復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儲工具損壞造成數據丟失。

備份工具可採用光碟、硬碟、軟盤等方式,並妥善保管。七、計算機操作人員調離時應將有關材料、檔案、軟體移交給其它工作人員,調離後對需要保密的內容要嚴格保密。

接替人員應對系統重新進行調整,重新設置用戶名、密碼。八、對於違反本規定,發生泄密事件的,將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四、涉密計算機維修、更換、報廢保密管理規定一、涉密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檢修時,須保證所存儲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對涉密信息應採取涉密信息轉存、刪除、異地轉移存儲媒體等安全保密措施。

無法採取上述措施時,安全保密人員和。
2. 我公司的非涉密計算機處理了涉密信息,還有一個月要進行保密檢查了
你可以試一試這個軟體---痕跡清除器(Eraser)

程序支持最高的 Gutmann 演算法 35 次擦除,同時還內建了符合美國防部國 U.S. DOD 5220.22-M 標準的U.S. DOD 5220.22-M(C and E)擦除演算法,可以徹底防止軟體和硬體恢復工具的恢復。

我原來公司也是軍工企業,當時接受保密審查的時候就要抽查一部分非涉密計算機的硬碟,做數據恢復看有沒有涉密數據以評估企業保密工作成果。當時我們就是用的這個軟體,很好用,用1次擦除 FINALDATA便不能恢復數據了,不過當時我們為了保險用了3次擦除,其實對於一般的應用來說,最多3次足以,如果選更多次數確實有更加的保險性,不過處理一個硬碟可能需要好幾天,而且是24小時一直工作,對硬碟本身的傷害也是很大的,那樣的話還不如直接砸掉硬碟,銷毀碟片,效率和安全性更高。 :)
3. 涉密計算機的檢查工作有哪些
"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是計算機保密管理中的一條原則。但"一機兩用"(既處理涉密信息又上互聯網)導致泄密的現象仍屢有所聞,因此必要的技術檢查不可或缺。從工作實踐看,現用於 *** 系統辦公自動化的計算機主要是微機,採用的操作系統大多是微軟的WINDOWS系列,考慮到WINDOWS操作系統的基本界面差不多,下面以Win 2000為例,介紹初步的計算機信息檢查方法:

如何檢查硬碟中是否存有涉密信息?

通過點擊:開始-搜索-文件或文件夾,在彈出界面的"要搜索的文件或文件夾名為:"中輸入要檢查的文件類型(例如,DOC、TXT等)。

選擇"本機硬碟驅動器。."後,點擊"立即搜索",計算機根據用戶選擇的文件類型搜索本機硬碟上的文件,並將該類型的文件全部列出在該界面的右邊。根據右邊顯示的文件名,判斷哪些文件可能涉密,需要查看其內容時,雙擊該文件名,計算機自動打開該文件,檢查者通過瀏覽其內容,判斷是否包含涉密信息。

此外,檢查人員可以查看"垃圾箱"和"我的文檔",了解使用者最近刪除的一些文件和文檔。如何檢查計算機是否上過互聯網?

計算機安裝Windows操作系統後,系統能自動記錄用戶使用過程中的一些信息,包括文件的建立和修改時間以及上網情況等。因此,一台計算機是否上過互聯網或瀏覽器曾瀏覽過何種文件等,都可以通過檢查獲知。下面是計算機是否能上互聯網或何時瀏覽過何網頁的檢查方法:

1.看計算機是否安裝了數據機。外置數據機可以直接看到實體,內置數據機可以看到在計算機背面有接電話線的插口。筆記本電腦如果安裝了數據機,則在筆記本電腦一側有接電話線的插口或插有調制解調卡(用一根專用的轉換線連接電話線與調制解調卡)。

2.看計算機是否安裝了網卡。有的地區網路基礎建設比較好,具有寬頻上網的條件,因此不需安裝數據機。檢查方法是查看計算機背面是否有RJ45的網線插口。

以上是檢查計算機硬體的情況,如果沒有上述硬體,在目前的辦公條件下就不可能上互聯網(正在興起的無線互聯技術需要特殊的軟、硬體和技術、資金支持),但該機是否上過互聯網,還需做進一步檢查。)3.檢查是否裝有撥號軟體。通過雙擊:我的電腦-控制面板-網路和撥號連接,查看是否裝有撥號軟體或進行了相應設置。

如果有設置好的連接,那麼雙擊圖標,計算機將自動打開撥號軟體界面,接著點擊"屬性",從中可以看到撥號上網的電話號碼和用戶上網賬號等信息。如果只有"新建連接",則說明該計算機現在沒有配置撥號軟體。值得一提的是,配置一個撥號軟體可在一分鍾內完成,非常容易。因此有的人可能為對付檢查事先刪除撥號設置。

4.檢查曾經瀏覽過的信息。通過點擊:開始-程序-Inter Explorer打開瀏覽器,然後通過點擊:工具-Inter選項-設置-查看文件,計算機會顯示這個瀏覽器曾瀏覽過的信息界面,檢查者根據需要可打開某個網頁信息,方法是通過雙擊第一列中IE瀏覽器圖標,計算機將保存在硬碟中的該網頁打開,該網頁就是用戶曾上互聯網的記錄。

檢查瀏覽器曾瀏覽過的信息也可直接查看Temporary Inter Files文件夾。其位置一般在"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Local Settings\Temporary Inter Files"。5.如果上步找不到計算機上互聯網的記錄,則需要進行以下檢查。打開瀏覽器,點擊查看-瀏覽器欄-歷史記錄廠通過點擊左邊的圖標,查看近期計算機瀏覽器曾瀏覽過的信息,查看是否有上互聯網的網址或網頁。

以上方法是基於Windows操作系統自有設置實現的,普通的計算機用戶都能做到,因此它的局限性也很明顯。如果用戶對計算機系統進行了重新安裝,或者在檢查前清除了以上信息,則上述方法無效。
4. 涉密計算機的保密管理要做好哪六方面的工作
涉密計算機的保密管理要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1、涉密計算機系統保密建設方案應經過市委保密委員會的審查批准,未經審批不得投入運行。

2、進入涉密計算機系統應進行身份鑒別,要按要求設置並定期更新涉密系統口令。

3、涉密計算機系統應當與國際互聯網物理隔離。嚴禁以任何方式將涉密計算機聯入國際互聯網或其他非涉密計算機系統。

4、涉密計算機系統工作場所應作為保密要害部位進行管理。

5、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越權訪問涉密信息。

6、涉密計算機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員、密鑰管理員和系統管理員應由不同人員擔任,職責明確。
5. 保密工作中的四個牢記八個防止內容
根據「八個嚴禁」的規定,會議要求全院幹警在網路保密方面務必要做到「八個切實」:

一是切實做好保密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全院幹警尤其是領導幹部、重點崗位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注重與業務工作相結合,通過開展保密知識講座、觀看保密安全視頻等方式,讓幹警牢固樹立「人人保密、處處保密、時時保密」的保密意識,掌握保密技能,明確保密要領,提高保密自覺性。

二是切實做好內、外網物理隔離工作。對全院計算機進行統一登記,區分內、外網,嚴格禁止外網機存有涉密文件。對內外網機器實行分類管理:對內網計算機,嚴格禁止將內網機移作外網機使用;對外網計算機,嚴格禁止外網機連接列印機,嚴格禁止含有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包括筆記本)連接互聯網;嚴格禁止移動介質在內、外網混合使用。

三是切實做好檢察信息發布保密工作。對檢察信息按照相關規定準確確定保密密級,對需要發布至區域網的信息,實行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檢察長審批制度,嚴格禁止秘密級以上的檢察信息在區域網上發布。

四是切實做好卷宗保密工作。各業務部門務必要以高度的責任心,高標准、高要求地做好卷宗保密工作。在卷宗保管方面,指定專人負責,在辦案的各個環節妥善保管卷宗,禁止隨意攜帶外出,嚴防丟失。

五是切實做好機要通道保密工作。指定一名政治素質硬、責任意識強的幹警專門負責機要通道工作,按時下載文件,及時傳達上級院的命令和指示。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移動存儲介質與機要通道計算機交換數據必須經過中間機轉換,嚴禁該移動介質連接外網,造成信息泄密。

六是切實做好擬報廢計算機保密工作。統一回收帶有涉密信息的擬報廢計算機,由技術部門審查是否達到報廢標准。對達到報廢標準的計算機進行涉密文件清理,由院辦公室會同技術部門登記備案並提出技術處理方案,確定無涉密存儲文件時,再對擬報廢計算機實行報廢處理。

七是切實做好保密檢查工作。為確保保密工作落到實處,院辦公室聯合技術部門按季度對各內設部門的保密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防微杜漸。重點檢查保密要害部門和部位,定期檢查、整理涉密文件、資料、案卷等材料,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堵塞漏洞。

八是切實做好失泄密責任追究工作。對疏於管理,不嚴格執行制度,造成失泄密的人員,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在追究失泄密人員責任的同時,追究其主管領導的責任,「發生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對嚴重失、泄密造成惡劣影響和後果的,給予嚴肅的紀律處分;對觸犯法律的,堅決移交相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捌』 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

根據《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的規定,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

「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是由「中國計算機保密管理規定」設計的,根據相關規定,凡向國際聯網的站點提供或發布信息,必須經過保密審查批准。保密審批實行部門管理,有關單位應當根據國家保密法規,建立健全上網信息保密審批領導責任制。

互聯網計算機及網路保密管理制度

1、互聯網計算機是指連接互聯網的辦公用計算機。

2、互聯網計算機嚴禁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秘密或內部敏感信息。

3、不得在涉密場所中的互聯網計算機上安裝、使用麥克盯早爛風、攝像頭等音視頻輸入設備以及無線收發裝置。

4、不得在互聯網網站、論壇、博客、社交媒體等發布國家秘密。

5、不得使用互聯網電子郵箱、即睜虧時通信工具等辦理涉密業務,或者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秘密。

6、不得使用網盤、雲盤等互聯網存儲服務存儲國家秘密。

7、辦公室內部架設的無線區域網收發裝置應當與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涉密會議和活動場所、涉密機房等保持20米以上直線距離。不符合距離要求的,機關、單位應當對上述部位、場所、機房等採取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和標準的電磁泄漏發射防護措施。

以上內容參考:涉密計凱漏算機及網路保密管理制度

『玖』 關於涉密單位涉密計算機的涉密等級問題

為進一步加強涉密計算機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絕泄密隱患,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辦公室負責本單位計算機網路的統一建設和管理,維護網路正常運轉,各室各派出紀工委不得擅自在網路上安裝其他設備。
第二條國家秘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互聯網聯網(外網)的計算機中存儲、處理、傳遞。涉密的材料必須與國際互聯網(外網)物理隔離。各室各派出紀工委的計算機不得上國際互聯網。
第三條凡是上國際互聯網的信息要經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網,上網的信息不涉密。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加強上網人員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網人員的保密觀念,增強防範意識,自覺執行有關規定。
第四條使用電子郵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郵件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
第五條凡涉及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設備的維修,應保證儲存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門指定的維修點進行維修,並派技術人員在現場負責監督。
第六條各室發現計算機系統泄密後,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按規定在24小時內向縣國家保密單位報告。
第七條涉密的計算機信息在列印輸出時,列印出的文件應當按照相應密級文件管理,列印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廢頁應當及時銷毀。
第八條 不按規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計算機造成泄密事件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條 本制度由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制度從2009年6月1日起執行。

二、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制度

為加強我單位涉密筆記本電腦、移動存儲介質管理,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結合我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辦公室負有建立健全使用復制、轉送、攜帶、移交、保管、銷毀等制度以及對各室各派出紀工委執行本制度的監督、檢查職責。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界定涉密與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包括硬碟、移動硬碟、軟盤、U盤、光碟及各種存儲卡)及筆記本電腦,並由辦公室登記造冊。
第二條各室各派出紀工委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筆記本電腦和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筆記本電腦必須妥善保存。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員保管,暫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專人保管。
第三條涉密筆記本電腦、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只能在本單位內使用,嚴禁在互聯網外網上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涉密筆記本電腦、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外出,須報經單位領導批准,履行相關手續和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嚴禁將涉密筆記本電腦、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借給外單位使用。
第四條非涉密筆記本電腦、移動存儲介質不能與涉密相混用,嚴禁將私人筆記本電腦、移動存儲介質帶入本單位內使用。
第五條涉密筆記本電腦、移動存儲介質需要送外部維修時,必須到國家保密工作部門指定的具有保密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並將廢舊的存儲介質收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在報廢前,應進行信息清除處理。
第六條涉密筆記本電腦硬碟、移動存儲介質的銷毀,經單位主要領導批准後,到縣國家保密單位指定的銷毀點銷毀或送交縣國家保密單位統一銷毀,各室各派出紀工委不得擅自銷毀。禁止將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作為廢品出售。
第七條不按規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筆記本電腦和涉密移動存儲介質造成泄密事件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條本制度由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制度從2009年6月1日起執行。

三、計算機及網路保密管理制度

一、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活動。
二、計算機操作人員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對外提供內部信息和資料以及用戶名、口令等內容。
三、網路設備必須安裝防病毒工具,並具有漏洞掃描和入侵防護功能,以進行實時監控,定期檢測。
四、計算機操作人員對計算機系統要經常檢查,防止漏洞。禁止通過網路傳遞涉密文件,軟盤、光碟等存貯介質要由相關責任人編號建檔,嚴格保管。除需存檔和必須保留的副本外,計算機系統內產生的文檔一律刪除,在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樣品等必須立即銷毀。
五、具有互聯網訪問許可權的計算機訪問互聯網及其它網路時,嚴禁瀏覽、下載、傳播、發布違法信息。嚴禁接收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
六、對重要數據要定期備份,定期復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儲工具損壞造成數據丟失。備份工具可採用光碟、硬碟、軟盤等方式,並妥善保管。
七、計算機操作人員調離時應將有關材料、檔案、軟體移交給其它工作人員,調離後對需要保密的內容要嚴格保密。接替人員應對系統重新進行調整,重新設置用戶名、密碼。
八、對於違反本規定,發生泄密事件的,將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四、涉密計算機維修、更換、報廢保密管理規定

一、涉密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檢修時,須保證所存儲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對涉密信息應採取涉密信息轉存、刪除、異地轉移存儲媒體等安全保密措施。無法採取上述措施時,安全保密人員和該涉密單位計算機系統維護人員必須在維修現場,對維修人員、維修對象、維修內容、維修前後狀況進行監督並做詳細記錄。
二、各涉密室(各派出紀工委)應將本室(委)設備的故障現象、故障原因、擴充情況記錄在設備的維修檔案記錄本上。
三、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設備,必須經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和分管單位領導批准,並將涉密信息進行不可恢復性刪除處理後方可實施。
四、辦公室負責對辦公計算機軟體的安裝和設備的維護維修工作,嚴禁使用者私自安裝計算機軟體和擅自拆卸計算機設備。
五、涉密計算機的報廢由保密領導小組專人負責定點銷毀。
六、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五、計算機網路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我單位為保密要害部門。涉密信息包括各室各派出紀工委在工作中產生的信訪處置、案件檢查、案件審理、案件申訴和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在案件調查工作中雖不屬於國家秘密,但又屬不宜公開的工作秘密,涉及被檢查單位的密級文件資料、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商業秘密。我單位全體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 為保證我單位計算機網路信息安全,防止計算機網路信息失密泄密事件發生,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室各派出紀工委計算機內不得保存涉及國家、部門秘密事項的信息(標有密級的文件)。若必須保存則需報經有關部門和領導同意,並遵守有關保密安全規定。
第三條 本單位計算機限於使用與紀檢監察工作相關的軟體,不得在工作時間將計算機用於非工作內容。嚴禁各室各派出紀工委計算機使用人員私裝、私卸計算機軟體。
第四條 使用外來數據盤,必須在檢測、清除病毒後方可使用。如遇殺毒仍舊無法清除的,應及時與辦公室聯系,以免病毒侵擾計算機及網路系統,造成嚴重後果。
第五條 外單位人員以及本單位人員家屬,不得使用本單位計算機及附屬設備。跨室(委)使用計算機設備的,需徵得該室(委)負責人的同意。
第六條 計算機及系統設置參數(如用戶帳號、登錄口令、IP地址、系統路徑等)為單位內部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外泄露。
第七條 嚴禁竊用他人口令登陸OA系統,不得在他人已登陸的情況下使用系統,若需使用必須首先退出他人帳號後,並以自己的用戶名登陸,工作完畢後應立即退出,以維護信息系統的安全、保密、有序。
第八條 要與互聯網實行物理隔離,嚴禁同一機器內外網混用。
第九條 單位內網只限本單位人員使用,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嚴禁外單位的人員使用單位內網。
第十條 網路操作時不得隨意運行、修改有關調整系統設置的軟體。開設共享目錄時,應注意設置訪問控制口令(如共享文件夾),並在完成工作後立即關閉共享,以保證本地文件的安全與保密。
第十一條 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堅持「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不得在聊天室、電子公告系統、網路新聞上發布、談論和傳播國家秘密信息或工作秘密信息。
第十二條 使用電子函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函件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
第十三條 各室各派出紀工委及個人未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不得私自連接集線器(HUB)、數據機(MODEM)等網路設備。
第十四條 嚴禁下載或購買、安裝黑客軟體,要定期用殺毒軟體檢測機器上有無木馬、病毒程序。
第十五條 涉及我單位內部工作信息的計算機,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互聯網或其他公共信息網路相聯接。
第十六條 攜帶電腦或移動存儲介質到被檢查單位工作,攜帶人為該電腦或移動存儲介質的第一責任人,不得將我單位工作內部信息給被檢查單位或其他人員查閱、轉存等。
第十七條 攜帶有工作涉密信息的電腦、存儲介質外出,須經分管領導批准,並採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將單位電腦或存儲介質帶回家,不得用該電腦上互聯網,且需採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八條 涉密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檢修時,須保證所存儲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對涉密信息應採取涉密信息轉存、刪除、異地轉移存儲媒體等安全保密措施。無法採取上述措施時,涉密室領導必須在維修現場,對維修人員、維修對象、維修內容、維修前後狀況進行監督並做詳細記錄。
第十九條 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計算機或存儲介質,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並將涉密信息進行不可恢復性刪除處理後方可實施。
第二十條 凡私自改變計算機網路(如內網改外網、私接線路等),一經發現取消該室(委)主任(書記)和私接人年終評優資格。
第二十一條 凡不遵循以上條款,造成涉密信息或我單位內部工作信息泄密的,一經發現取消其評優資格,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故意或過失泄露國家、部門秘密者,由保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六、紙質文件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對各類文件的管理,根據中央和縣委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特作如下規定:
一、關於文件的閱讀范圍
(一)中央文件(包括中央紀委監察部文件):
發至縣團級的中央文件,供書記閱讀。
(二)省委文件(包括省紀委監察廳文件):
1、發至州單位以上單位的省委文件,供書記閱讀。
2、發至縣團級的省委文件,可供科級以上職務的黨員幹部閱讀。文件註明傳達范圍的,按規定辦理。
(三)州委文件(包括州紀委監察局文件):
由單位領導決定閱讀范圍。文件註明傳達范圍的,按規定辦理。
(四)離、退休幹部閱讀文件的規定:
離、退休幹部,可按原來的職級或規定享受的政治待遇閱讀相應級別的中央文件和省委文件及州委文件,由原所在單位黨組織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閱讀或傳達。
(五)文件有領導批示的,按批示範圍傳閱。
二、關於文件的處理程序
1、簽收和啟封:文件的收發由專人履行簽收手續,其他人員不得隨意簽收和啟封。如果標有具體人員親收、親拆的公文、信函,除本人委託外,任何人不得啟封,應原封不動交給親收人或指定人員。辦公室收到的各類公文及重要資料、刊物須及時交送有關領導和相關室(委),按有關程序和規定及時處理,防止耽擱、延誤。
2、登記:登記文件必須將收發文時間、來文單位(發往單位)、文件字型大小、密級、標題、緩急程序、份數及處理時間、處理情況逐項登記清楚。
3、辦理:經辦人員必須根據文件的內容和閱知的范圍,及時、迅速傳閱、辦理,不得拖延,事後必須在辦文單上簽字或寫明辦理經過及結果,需向領導反饋情況的必須及時反饋。領導批示後的文件,應按領導批示意見進行辦理。凡經注辦的文件,辦公室要及時對承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做好催辦工作,以避免漏辦和延誤。
4、傳閱:傳閱文件應突出一個「快」,隨時掌握文件的去向,避免文件漏傳、誤傳和延誤、遺失。
(1)嚴格登記手續。文件傳閱時應做好登記手續或請傳閱者做好傳閱簽收。
(2)文件傳閱時,應設立必要的文件傳閱夾和辦文單,以便縣別於其他材料和領導閱後簽字、批示。要提醒傳閱者不要隨意抽取文件夾里的文件,以避免文件漏傳。
(3)文件傳閱應在辦公室進行,不得將文件帶到住所或公共場所閱處。
(4)文件傳閱必須根據規定的文件閱讀范圍進行傳閱,由專人按單位領導的排序或主次先後遞送。對傳閱的文件應及時收回,重要文件應當天送達,當天收回。要避免文件在傳閱對象之間發生相互傳遞的「橫傳」現象,以免傳閱的文件失去控制,造成文件積壓、丟失和下落不明等情況。要加快文件傳閱的速度,送文人員應盡可能了解有關領導人和有關部門的工作規律與時間安排,有時間閱讀的要及時送閱,如領導外出,可適當調整傳閱秩序,要盡量減少文件傳閱時的停留時間,縮短文件傳閱周期。
三、關於文件的保管
文件的保管、存放必須明確專人負責,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1、對傳閱好的文件、辦理好的文件,應及時核對清點,並分門別類保管存放。
2、文件借閱時,必須符合規定的文件閱知范圍,辦理借閱文件的登記手續,在規定的場所閱讀。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攜帶文件外出時,必須經本單位主管領導批准,並採取必要的保密措施。涉及密級的公文和內部重要資料,要注意保密。凡是有密級的文件,不得隨意復印,確因工作需要必須經辦公室負責人同意才可復印,其復印件按正式文件管理。
3、文件的存放場所應安全、保密,不得將文件隨意放在辦公桌面上或存放在玻璃櫥和敞開式的櫥櫃中。
四、關於文件的清退、銷毀
要建立定期的文件清理制度,定期做好文件的清退和銷毀工作。清退和銷毀文件,必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文件銷毀時需經主管領導人批准同意。個人不得擅自銷毀文件。
(1)中央文件、省委文件、州委文件和縣委文件的清退工作,按縣委辦公室下發的文件清退,認真核對應清退的文件,按時、如數將清退的文件送縣委機要室並辦理清退、注銷手續。
(2)所有上級文件需要歸檔的,根據有關歸檔要求,要定期清理歸檔,並做好歸檔手續。
(3)對不需要歸檔的其他文件、資料及內部刊物,應按縣委保密辦的規定進行清退、銷毀。
(4)文件管理人員在工作調動、離職時,應先辦理文件的移交手續,清退所持的全部文件,方可辦理調動、離職手續。任何個人不得私自帶走文件或私自銷毀文件。
五、關於文件管理職責
1、辦公室是文件管理的職能部門,應加強對文件,特別是中央文件、縣委文件的管理,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和保密紀律,做到既充分發揮每份文件的作用,又嚴防失密、泄密現象的發生。
2、辦公室應定期檢查文件的收發、登記、傳閱、保管和清退、銷毀情況,加強文件管理和保密教育。
3、辦公室負責文件處理、保管的人員要增強責任性和保密意識,忠於職守,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和保密紀律,勤懇工作,確保文件正常運轉,防止遺失。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七、計算機及網路管理的規定

為保障我單位機關各室,各紀工委計算機正常運行,規范和管理、使用及維護,特製定本規定:
一、計算機管理規定
1、各室、各紀工委需在辦公室辦理計算機的登記手續,驅動盤、使用說明、保修卡及配置清單等原始資料由辦公室負責保管,同時登記固定資產台帳。
2、將計算機管理納入各室、各紀工委職責范圍,指定日常使用人為專管人員,負責計算機的日常維護、清潔、查殺病毒、數據備份等工作。辦公室負有監督檢查的職責。
3、計算機發生故障時,專管人員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需外聯技術員檢查、維修的,由辦公室負責聯系接洽。未經辦公室許可任何人不得隨意私請外部人員維修,不得隨意增(刪)系統軟體或拆裝硬體。
4、為保證計算機性能正常,各室、各紀工委應定期清潔計算機。辦公室檢查內容包括查殺病毒情況、外觀清潔情況(屏幕、顯示器、主機、鍵盤、滑鼠等)。
二、計算機安全規定
1、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進行侵害國家、單位和個人利益與合法權益的活動。
2、要設置開機密碼和重要文件的讀取密碼。密碼由專人負責保管,應視情況及時更改,並報辦公室備案。
3、定期做好文件、數據的備份工作,防止文件丟失,確保數據安全。
4、根據各室、各紀工委文件、數據的性質及重要程度,按照一定周期(如每周或每月),及時備份文件和數據,對重要數據應做好隨時備份、多個備份工作。備份資料需要存檔的,及時交辦公室存檔。
5、各室、各紀工委或個人不得私自安裝、使用未經許可的軟體(包括游戲軟體等一切與工作無關的軟體)。凡需在可入網的計算機上安裝任何軟體,需經辦公室審批同意後進行安裝。
6、為防止計算機病毒傳播,使用任何外來文件需首先進行病毒清查,安裝有殺毒軟體的計算機須定期查毒(每周一次)。
三、計算機使用規定
1、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各室、各紀工委對所屬計算機的日常使用及清潔維護、查毒清毒、數據備。
2、專管人員應經常檢查計算機及設備狀況,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報告,禁止因不規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硬體損壞。
3、日常工作涉及計算機使用的人員應注意相關知識的學習與積累,不斷提高自身應用水平。
4、使用中應注意隨時存檔,為消除安全隱患,下班後應關閉計算機及附屬設備並切斷電源。
5、任何人不可利用計算機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允許在計算機(或網路)上存儲與工作無關的資料。
四、計算機網路管理
1、使用人應嚴格遵守我單位保密制度,不得隨意通過網路獲取或對外泄露文件、資料、數據等。
2、可以登陸互聯網的計算機由專人負責管理,定期上網升級殺毒軟體。除工作需要外,禁止上網瀏覽、游戲或聊天。
3、電子郵箱以「保密性佳、滿足需要、費用最低」為原則,做到「及時下載、定期清理」,謹慎對待不明郵件,避免病毒的傳播。發出郵件需經辦公室審核後,及時傳送,及時清理,不留痕跡。
五、計算機保密規定
1、涉密計算機系統必須與互聯網實行物理隔離,嚴禁用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上互聯網。
2、採取切實措施,加強對計算機的使用管理,上互聯網的計算機必須與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嚴格區分,做到專機專用,不得既用於上互聯網又用於處理國家秘密信息。
3、涉及文件、檔案、案件管理及案件查處情況的計算機不準上互聯網。並且專機專用,專人管理。
4、涉密信息應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存貯涉密信息的軟盤、硬碟、光碟、U盤以及列印出來的文件等,應視為「三密」件,由專人管理。
5、涉及國家秘密信息的,不得在與國際互聯網相連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
6、計算機與其網路未經批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國際互連網相連接。
7、未經批准,嚴禁外單位人員使用相單位計算機及其網路。
本規定自2009年6月1日起執行。

『拾』 涉密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涉密電腦資訊保密管理使用工作,杜絕泄密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制定了相關管理規定,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涉密電腦使用管理條例
***一***辦公室負責本單位計算機網路的統一建設和管理,維護網路正常運轉,任何人不得擅自在網路上安裝其他裝置。

***二***秘密資訊不得在與國際網際網路聯網***外網***的計算機中儲存、處理、傳遞。涉密的材料必須與國際網際網路***外網***物理隔離。涉密計算機不得擅自接連上網際網路。

***三***凡涉及涉密計算機裝置的維修,應保證儲存的資訊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門指定的維修點進行維修,並派技術人員在現場負責監督。

***四***發現計算機系統泄密後,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按規定在24小時內向市保密局報告。

***五***涉密的計算機資訊在列印輸出時,列印出的檔案應當按照相應密級檔案管理,列印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廢頁應當及時銷毀。

***六***不按規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計算機造成泄密事件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本制度由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本制度從x年x月x日起執行。
涉密和非涉密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條 涉密和非涉密計算伏銷機由局辦公室統一購買,並建立台帳,登記配發。局辦公室負責涉密和非涉密計算機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維修。

第二條 涉密和非涉密計算機必須安裝防毒軟體,定時查殺病毒。

第三條 涉密計算機與國際網際網路和其他公共資訊網必須實現物理隔離。

第四條 連線黨政內網的計算機,堅持做到「涉密資訊不上網,上網資訊不涉密」。

第五條涉密計算機實行專人負責,堅持「專機專用」的原則。 第六條 涉密計算機按計算機分級保護規定確定密級後,不能處理高密級資訊。

第七條 涉密計算機只能使用涉密移動儲存介質,非涉密計算機只能使用非涉密移動儲存介質,不能交叉使用。

第八條 用涉密計算機處理的資訊在列印輸出時,列印出的檔案缺慶游應當按照相應密級檔案差蘆管理,列印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廢頁等過程檔案應按保密要求及時銷毀。

第九條 嚴禁用非涉密計算機以任何形式製作、儲存、處理、釋出、傳遞涉密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