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軍事網路的安全保護適用網路安全法的規定
法律主觀:
我國網路安全保護的基本法為網路安全法,其具有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的職能。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旦姿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賣核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模配絕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② 軍事網路的安全保護由什麼另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七十八條 軍事網路的安全保護,由中.央軍事委.員會另行規定。
③ 對於軍事網路的安全由哪個部門另行規定
中央軍委和國家工業與信息化部規定。
軍事網路:軍事通信是武裝部隊為了指揮的目的,使用通信工具或其他方法來傳輸信息。它是保證軍事指揮的基本手段。通信系統是軍事指揮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軍事作戰效能的組成部分之一。
軍事網路:軍事通信分為無線電通信、有線通信、光通信、運動通信和簡單信號通信。無線電通訊建立迅速,受地理條件影響較小。
他們可以與單位和行動中的單位通信,這些單位的方向是未知的,它們被敵人或自然障礙隔開。它廣泛應用於地面、航空、導航、航天等通信領域,是保障現代作戰指揮的主要通信手段。
(3)軍用無線網路安全擴展閱讀:
分類
軍事通信:
軍事通信分為戰略通信、作戰通信和戰術通信。
戰略溝通是指為確保戰略指揮的實施,由總指揮部及其派出的指揮機構進行的溝通溝通。
戰役通信是為保證戰區和作戰部隊作戰指揮的實施而組織的通信通信。
戰術通信是為保證戰術團、單位和子單位執行作戰指揮而組織的通信。
民間交流:
基帶傳輸:一種通信方式,將信號直接發送到信道中進行傳輸,而不需要調制。
頻帶傳輸:指信號經調制後發送到信道進行傳輸的通信方式,接收端有相應的解調措施。
網路--網路時代的軍事安全
網路--軍事通信
④ 軍事網路的安全保護適用網路安全法的規定是正確的嗎
軍事網路的安全保護,適用網路安全法的規定,這句話是完全正確的。因為網路安全法,它的適用范圍不僅僅是包括社會網路軍隊內部使用的網路同樣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