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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通信網路政策

發布時間: 2023-05-27 14:47:41

Ⅰ 雲南省無線通信網路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無線通信網路建設管理,保障通信安全暢通,維護相關權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無線通信網路的規劃建設、基站設置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的無線通信網路,是指公眾移動通信、無線集群通信和無線接入等移動通信的無線網路。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無線通信網路基礎設施納入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林地利用保護規劃,並給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工業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無線通信網路建設管理的綜合協調、指導工作。無線電管理機構具體負責相關頻率使用、規劃審查、基站設置等管理工作。

省通信管理機構負責公眾移動通信網路建設的監督管理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無線通信網路建設管理的相關工作。第四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的城鄉規劃,應當設立無線通信網路建設章節。

有關單位編制開發區、產業園區、城市更新片區、旅遊景區和交通樞紐、高速公路、鐵路等建設規劃,應當同時編制無線通信網路建設子規劃。

無線通信網路建設項目應當納入城市、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明確基站站址和機房、天線、管道等設置要求。第五條省級電信業務經營者編制公眾移動通信網路建設規劃,上報前應當聽取省無線電管理機構的意見。

州(市)級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根據無線電台站址規劃編制基站年度建設計劃,報州(市)無線電管理機構審查。審查結果由州(市)無線電管理機構向社會公布,並抄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

建設單位編制無線集群通信系統建設規劃或者計劃草案,應當徵求省無線電管理機構的意見。第六條項目建設單位在機場、鐵路、公路、軌道交通等建設活動中,應當將基站機房、電源系統、傳輸管線等設施與建設工程同步設計、施工、驗收。

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審查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時,應當同時審查有關無線通信網路建設的初步設計。第七條建築物、構築物內的信號盲區或者弱區、大型公共場所等區域應當設置室內無線電信號覆蓋系統,並符合國家和本省的相關標准、規范。

設計室內無線電信號覆蓋系統,應當滿足多套公眾移動通信系統的共享要求。第八條電信業務經營者佔用場地、設施,應當與權利人簽訂相關協議並支付場地、設施租賃費。不得簽訂排斥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共享相關基礎設施資源的協議。第九條供電企業應當為基站設施的電力接入提供便利條件,及時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按照規定收取費用。電力用戶向電信業務經營者轉供電的,應當經供電企業委託並簽訂協議。電費由電信業務經營者向供電企業交納。第十條基站選址應當優先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非居住建築物、構築物或者政府投資建設的其他非居住建築物、構築物選址。

物業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基站建設要求為基站設置提供條件。第十一條在下列場所設立基站的,其管理單位應當提供機房、天線位置、管道以及電力接入等條件:

(一)政府投資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

(二)公園、廣場、生態控制區域、城市道路、高速公路、軌道交通設施、居住小區;

(三)政府投資建設的其他設施。第十二條室外基站的選址、設置使用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居民區選址的,需徵得相關業主和物業服務單位的同意;

(二)在辦公區選址的,需符合信息安全控制區管理規定;

(三)在風景名勝區、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名街保護區、文物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選址的,需符合景觀風貌要求,並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單位同意;

(四)在建築物、構築物上設置基站的,需徵得產權人同意,並採用小型化、隱蔽化的方案建設,天饋線走向、布局與建築物及周邊環境相協調;

(五)在民用或者商用建築物、構築物上設置基站的,需在施工前15日以上,通知產權人或者使用人。第十三條電信業務經營者之間基站選址距離相近或者重疊的,無線電管理機構應當協調共用同一站址資源。

編制室內無線電信號覆蓋系統建設方案,應當遵循多網合一、資源共享原則。電信業務經營者之間未達成共建共享協議的,由無線電管理機構協調處理。

Ⅱ 11部委聯合印發《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

一、概念解析

智能汽車,又稱為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汽車等,是指通過搭載先進感測器等裝置,運用人工智慧等新技術,具有自動駕駛功能,逐步成為智能移動空間和應用終端的新一代汽車。

二、戰略意義

有利於提升產業基礎能力,突破關鍵技術瓶頸,增強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引領能力,培育產業發展新優勢;

有利於加速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培育數字經濟,壯大經濟增長新動能。

三、發展態勢

智能汽車已成為全球汽車產業發展的戰略方向:

從技術層面看,汽車正由人工操控的機械產品逐步向電子信息系統控制的智能產品轉變。

從產業層面看,汽車與相關產業全面融合,呈現智能化、網路化、平台化發展特徵。

從應用層面看,汽車將由單純的交通運輸工具逐漸轉變為智能移動空間和應用終端,成為新興業態重要載體。

從發展層面看,一些跨國企業率先開展產業布局,一些國家積極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智能汽車已成為汽車強國戰略選擇。

四、戰略願景

到 2025 年,有條件自動駕駛的智能汽車達到規模化生產,高度自動駕駛的智能汽車在特定環境下市場化應用;

智能交通系統和智慧城市相關設施建設取得積極進展,車用無線通信網路(LTE-V2X 等)實現區域覆蓋,新一代車用無線通信網路(5G-V2X)在部分城市、高速公路逐步開展應用,高精度時空基準服務網路實現全覆蓋。

六、保障措施

意見明確,要加強組織實施、完善扶持政策、強化人才保障、深化國際合作、優化發展環境。

其中,完善扶持政策方面,通知明確,要強化稅收金融政策引導,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優惠,落實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的財稅優惠政策。

六、主要任務

政策部署了六大類主要任務,涵蓋突破關鍵基礎技術、完善測試評價技術等20餘項具體任務,分別為:

(一)構建協同開放的智能汽車技術創新體系:1. 突破關鍵基礎技術。2. 完善測試評價技術。3.開展應用示範試點。

(二)構建跨界融合的智能汽車產業生態體系:4. 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5. 培育新型市場主體。6. 創新產業發展形態。7. 推動新技術轉化應用。

(三)構建先進完備的智能汽車基礎設施體系:8. 推進智能化道路基礎設施規劃建設。9. 建設廣泛覆蓋的車用無線通信網路。10. 建設覆蓋全國的車用高精度時空基準服務能力。11. 建設覆蓋全國路網的道路交通地理信息系統。12. 建設國家智能汽車大數據雲控基礎平台。

(四)構建系統完善的智能汽車法規標准體系:13. 健全法律法規。14. 完善技術標准。15. 推動認證認可。

(五)構建科學規范的智能汽車產品監管體系。16. 加強車輛產品管理。17. 加強車輛使用管理。

(六)構建全面高效的智能汽車網路安全體系。18. 完善安全管理聯動機制。19.提升網路安全防護能力。20. 加強數據安全監督管理。

七、突破關鍵基礎技術

開展復雜系統體系架構、復雜環境感知、智能決策控制、人機交互及人機共駕、車路交互、網路安全等基礎前瞻技術研發;

重點突破新型電子電氣架構、多源感測信息融合感知、新型智能終端、智能計算平台、車用無線通信網路、高精度時空基準服務和智能汽車基礎地圖、雲控基礎平台等共性交叉技術。

八、完善測試評價技術

建立健全智能汽車測試評價體系及測試基礎資料庫。

重點研發虛擬模擬、軟硬體結合模擬、實車道路測試等技術和驗證工具,以及多層級測試評價系統。

推動企業、第三方技術試驗及安全運行測試評價機構能力建設。

九、開展應用示範試點。

開展特定區域智能汽車測試運行及示範應用,驗證車輛環境感知准確率、場景定位精度、決策控制合理性、系統容錯與故障處理能力,智能汽車基礎地圖服務能力,「人–車–路–雲」系統協同性等。

推動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城市級智能汽車大規模、綜合性應用試點,支持優勢地區創建國家車聯網先導區。

十、 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

推進車載高精度感測器、車規級晶元、智能操作系統、車載智能終端、智能計算平台等產品研發與產業化,建設智能汽車關鍵零部件產業集群。

加快智能化系統推廣應用,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智能汽車品牌。

十一、培育新型市場主體

整合優勢資源,組建產業聯合體和聯盟。

鼓勵整車企業逐步成為智能汽車產品提供商,鼓勵零部件企業逐步成為智能汽車關鍵系統集成供應商;

鼓勵人工智慧、互聯網等企業發展成為自動駕駛系統解決方案領軍企業;

鼓勵信息通信等企業發展成為智能汽車數據服務商和無線通信網路運營商;

鼓勵交通基礎設施相關企業發展成為智慧城市交通系統方案供應商。

十二、 創新產業發展形態

積極培育道路智能設施、高精度時空基準服務和智能汽車基礎地圖、車聯網、網路安全、智能出行等新業態。

加強智能汽車復雜使用場景的大數據應用,重點在數據增值、出行服務、金融保險等領域,培育新商業模式。

優先在封閉區域探索開展智能汽車出行服務。

十三、推動新技術轉化應用

開展軍民聯合攻關,加快北斗衛星導航定位系統、高解析度對地觀測系統在智能汽車相關領域的應用,

促進車輛電子控制、高性能晶元、激光/毫米波雷達、微機電系統、慣性導航系統等自主知識產權軍用技術的轉化應用,加強自動駕駛系統、雲控基礎平台等在國防軍工領域的開發應用。

十四、推進智能化道路基礎設施規劃建設

制定智能交通發展規劃,建設智慧道路及新一代國家交通控制網。

分階段、分區域推進道路基礎設施的信息化、智能化和標准化建設。

結合 5G 商用部署,推動5G 與車聯網協同建設。

統一通信介面和協議,推動道路基礎設施、智能汽車、運營服務、交通安全管理系統、交通管理指揮系統等信息互聯互通。

十五、建設國家智能汽車大數據雲控基礎平台

充分利用現有設施和數據資源,統籌建設智能汽車大數據雲控基礎平台。

重點開發建設邏輯協同、物理分散的雲計算中心,標准統一、開放共享的基礎數據中心,風險可控、安全可靠的雲控基礎軟體,逐步實現車輛、基礎設施、交通環境等領域的基礎數據融合應用。

十六、提升網路安全防護能力

搭建多層縱深防禦、軟硬體結合的安全防護體系,加強車載晶元、操作系統、應用軟體等安全可靠性設計,開展車載信息系統、服務平台及關鍵電子零部件安全檢測,強化遠程軟體更新、監控服務等安全管理。

實施統一身份許可權認證管理。

建立北斗系統抗干擾和防欺騙安全防護體系。

按照國家網路安全等級保護相關標准規范,建設智能汽車網路安全態勢感知平台,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參考鏈接:網頁鏈接

wifi到底是什麼

1.什麼是WIFI?
WIFI英文全稱Wireless Fidelity(無線保真技術),是一種在辦公室和家庭中使用的短距離無線技術.該技術使用的是2.4GHz附近的頻段,它的最大優點就是傳輸速度較高,有效距離也較長,同時也與已有的各種802.11 DSSS設備兼容.

2.WIFI的讀音?
正確讀音是[wai] [fai]

3.什麼是WLAN?
WLAN是英文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無線區域網絡)的縮寫,指應用無線通信技術將計算機設備互聯起來,構成可以互相通信和實現資源共享的網路體系.無線區域網本質的特點是不再使用通信電纜將計算機與網路連接起來,而是通過無線的方式連接,從而使網路的構建和終端的移動更加靈活.

4.WIFI與WLAN有何區別?
WIFI屬於WLAN技術中的一種,是無線區域網的一種連接方式.

5.WIFI與藍牙技術有何區別?
藍牙技術是一種WPAN(無線個人域網)技術,而WIFI屬於WLAN(無線區域網)技術.這兩類無線技術為用戶提供的服務不同,從技術實現上講存在根本差異.

6.WLAN與GPRS有何區別?
從速度上比較,GPRS 是一種分組交換系統,每載頻最高能提供107kbit/s的接入速率,屬於窄帶接入范疇.由於是藉助手機網路,所以速度比較慢,實際速率受到很多因素影響,僅和56Kbps Modem相當;而WLAN 最基本的802.11b標准可達11Mbps,屬寬頻范疇,如果是54M 的無線網路,其速率將會更高.速率上根據無線網路設備使用的標准不同,可以實現從11Mbps至54Mbps的速度.
從覆蓋范圍上比較,GPRS 是構建在 GSM 網路基礎上的,其單點有效覆蓋范圍遠比 WLAN 的 AP (即無線接入點)覆蓋范圍要大.WLAN的覆蓋范圍有限,一般民用無線網路環境僅在AP周圍20~100米內有效.但隨著寬頻運營商無線「熱點」的安裝越來越多和可支持WIFI設備的日益普及,WLAN 會得到越來越廣泛的運用.

7.WIFI上網免費嗎?有無GPRS流量計費?

手機用WIFI上網實際上類似於用筆記本電腦的無線網卡上網,跟GPRS上網方式有本質上的不同,WIFI走的流量與GPRS流量也不同,因此WIFI上網不會有GPRS流量計費.一個很明顯的對比在於,當手機處於離線模式或把SIM卡拿下時無法使用GPRS卻仍可以WIFI上網.

8.WIFI輻射對人體的影響?
無線網路的發射功率比一般的手機要微弱得多:無線網路發射功率約60~70mw,而手機發射功率約200mw左右,而且使用的方式亦非像手機一般直接接觸於人體,到達人體一般都不到1mw, 基本上可忽略不計.

9.國行手機為何無WIFI功能?
與水貨手機相比,國行手機缺乏相應的WIFI硬體模塊,刷機也是刷不出來的.

原因在於目前中國對WIFI手機的政策屬於模糊政策,即並沒有明文規定不允許WIFI手機接入網路,但實際上又不允許WIFI手機通過入網檢測,也不向WIFI手機發放入網許可證.WIFI手機的一大亮點是可以實現VOIP網路電話功能,只要在WIFI熱點覆蓋區域就可以通過互聯網免費或者以低廉的價格撥打語音電話,WIFI手機將嚴重沖擊現有運營商的語音市場,也會分流包括電信已有的語音業務,一旦全面推廣,將遭到其他運營商的強力反對.這是一個不得不需要權衡的問題,畢竟目前國內幾大電信運營商的很大一部分收入來源仍然依靠傳統的語音業務.另外普遍認為與中國目前大力推行自主制定標準的WAPI也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