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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网络安全法案

发布时间: 2022-04-17 11:31:36

Ⅰ 历史上最着名的几次黑客事件

1、1988年11月:罗伯特·塔潘·莫里斯 对阵 全球
罗伯特·塔潘·莫里斯(Robert Tappan Morris)1988年成为康奈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的研究生,他研制出一种自我复制的蠕虫,并赋予它使命:确定互联网的规模(go out to determine the size of the internet)。事与愿违,蠕虫的复制无法控制,它感染了数千台电脑,造成了数百万美元的损失,并促使美国政府针对电脑创建了应急响应(create a emergency response for computers)。
由于意外的失误,莫里斯最终被指控违反计算机欺诈与滥用法案(Computer Fraud & Abuse Act),被判处1万美元罚金,及400小时社区服务。莫里斯的源代码存放于一个黑色3.5英寸软盘中,在波士顿科学博物馆(Boston Museum of Science)中进行展示。
2、2009年7月:不知名 对阵 美国和韩国
在2009年7月的3天中,韩国大量日报、大型在线拍卖厂商、银行和韩国总统的网站 ,以及白宫和五角大楼的网站受到分布式拒绝服务的多轮攻击,逾16.6万台电脑受到影响。部分人士认为,朝鲜无线通讯部门利用Mydoom蠕虫病毒的后门,进行了这次攻击。但这一消息并未得到证实。
3、1999年3月:大卫·史密斯 对阵 微软Word & Excel
大卫·史密斯(David L. Smith)在1999年发布了一个计算机病毒。史密斯使用被盗的美国在线账号,向美国在线讨论组Alt.Sex发布了一个感染Melissa病毒的Word文档。史密斯的病毒通过电子邮件传播,使得被感染电脑的邮件过载,导致像微软、英特尔、Lockheed Martin和Lucent Technologies等公司关闭了电邮网络。
这一事件造成8000万美元损失。由于释放病毒,史密斯面临10年监禁和5000美元罚金,史密斯最终仅服刑20个月。
4、2009年8月 俄罗斯 对阵 博客主Cyxymu
由于俄罗斯黑客进行的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拥有数亿用户的社交网站在2009年夏天经历了数小时的拥堵和中断服务,黑客声称其目的是为了让博客主Cyxymu禁声。Facebook安全主管马克斯.凯利(Max Kelly)表示,这是针对Cyxymu通过多种方式同时进行攻击,以使别人不能跟他联系。
5、1999年8月:乔纳森·詹姆斯 对阵 美国国防部
乔纳森·詹姆斯(Jonathan James)是历史上最着名的电脑黑客,他在1999年入侵美国国防威胁降低局(Defense Threat Rection Agency)的军用电脑,并获取了数千份机密信息、注册信息,以及控制国际空间站上生活环境的价值170万美元软件。
入侵被发现后,美国国家航空与宇宙航行局关闭了网络,并花费数千美元进行安全升级。詹姆斯在2007年自杀。
6、2008年11月 无名人士 对阵 微软Windows
自2008年末,Conficker蠕虫病毒利用了微软操作系统中的大量漏洞。Conficker蠕虫病毒一旦控制被感染机器,它将大量电脑连接成可由病毒创造者控制的一个大型僵尸网络。自从首次被发现,Conficker蠕虫病毒已经感染了全球数百万电脑和商业网络。
7、2000年2月 黑手党男孩 对阵 雅虎、CNN、eBay、戴尔和亚马逊
15岁的迈克尔·凯尔(Michael Calce)-黑手党男孩(Mafiaboy)在2000年2月利用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了雅虎,并随后攻击了CNN、eBay、戴尔和亚马逊等公司的服务器。凯尔被加拿大警方逮捕,面临3年监禁,凯尔最终被判处在青少年拘留中心(juvenile detention center)8个月的监禁,并交纳250美元捐款。
8、2008年1月:匿名 对阵 山达基教
黑客利用分布式拒绝服务针对山达基教(Church of Scientology)的Scientology.org站点进行了攻击。黑客攻击的目的是:通过反向洗脑,来将民众从山达基教中解救出来。安全专家根据对分布式攻击所派生的流量监测认为,攻击为中等规模攻击。安全专家指出,攻击并非是一或者二个人所为。
9、2002年2月:艾德里安.拉莫 对阵《纽约时报》
在此之前,无家可归的黑客-艾德里安.拉莫(Adrian Lamo)因从Kinko连锁店和星巴克咖啡馆攻击《纽约时报》等公司的服务器而名声大振。2002年2月拉莫入侵Grey Lady数据库,在一列Op-Ed投稿人中添加了自己的名字,并在Lexis-Nexis中搜索自己。
联邦调查局表示,Lexis-Nexis搜索共造成《纽约时报》30万美元损失,拉莫也面临15年监禁。拉莫最终被判缓刑2年,以家拘禁6个月,并处以6.5万美元罚金。
10、1990年6月:凯文·鲍尔森 对阵 洛杉矶KIIS FM电台
凯文·鲍尔森(Kevin Poulsen)是一位青年电话黑客。为了成为洛杉矶KIIS FM电台“周五赢辆保时捷”(Win a Porsche By Friday)节目的第102位获胜呼入者,鲍尔森攻击了电话线路。在随后几个月中,鲍尔森还对一位好莱坞女明星的电话进行窃听,并攻击了军队及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电话。
联邦调查局指控鲍尔森犯有系列诈骗及洗钱罪。鲍尔森被判入狱51个月,并被判为损坏的广播站支付5.6万美元罚金。鲍尔森同时被判三年禁止接触电脑。鲍尔森现在是连线杂志的记者,他还运营着博客Threat Level blog。Threat Level blog在今年6月6日首先报道了美国陆军情报分析员布拉德利·曼宁(Bradley Manning)是维基解密消息源的消息。
Vladimir Levin--这位数学家领导了俄罗斯骇客组织诈骗花旗银行向其分发1000万美元。
Steve Wozniak--苹果电脑创办人之一。
Tsotumu Shimomura--于1994年攻破了当时最着名黑客Steve Wozniak的银行帐户。
Linus Torvalds--他于1991年开发了着名的Linux内核,当时他是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电脑系学生。
Johan Helsingius--黑尔森尤斯于1996年关闭自己的小商店后开发出了世界上最流行的,被称为“penet.fi"的匿名回函程序,他的麻烦从此开始接踵而至。其中最悲惨的就是sceintology教堂抱怨一个penet.fi用户在网上张贴教堂的秘密后芬兰警方在1995年对他进行了搜查,后来他封存了这个回函程序。
Tsutomu Shimomura--能记起他是因为抓了米特尼克。
Eric Raymond--Eric Raymond就一直活跃在计算机界,从事各种各样的计算机系统开发工作。同时,Eric Raymond更热衷于自由软件的开发与推广,并撰写文章、发表演说,积极推动自由软件运动的发展,为自由软件作出了巨大贡献。他写的《大教堂和市集》等文章,是自由软件界的经典美文,网景公司就是在这篇文章的影响下决定开放他们的源代码,使浏览器成为了自由软件大家族中的重要一员.

Ⅱ 网络恐怖主义的网络恐怖主义的主要特征

与通常的暗杀、劫持人质和游击战等传统的恐怖手段相比,为什么恐怖分子对利用网络进行攻击这么感兴趣呢?我们认为,网络恐怖主义之所以对恐怖分子具有如此大的魅力,主要是网络恐怖主义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公民的安全意识教育,发动全社会力量对网络安全进行全民防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电子珍珠港”事件能够唤醒公众采取行动保护网络的意识。许多人都没有认识到国家经济和国家安全对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依赖到何种程度。而保卫网络空间的安全则需要所有人的行动,包括最普通的大众。美国在《确保网络空间安全的国家战略》中就提出完善“网络公民计划”,对儿童进行有关网络道德和正确使用互联网和其他通讯方式的教育;要建立企业和信息技术精英间的合作关系;保证政府雇员具备保护信息系统安全的意识;在上述行动的基础上,把提高安全意识的活动推广到其他私营部门和普通民众。
许多国家也意识到,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建立起一个全方位的防御体系,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社会力量。1998年11月,美国能源部、天然气研究所和电力研究所共同主办了能源论坛,邀请了100多家电力、天然气和石油企业和政府代表 参加;2001年1月,包括IBM在内的500多家公司加入了FBI成立的一个被称作“InfraGard”的组织,共同打击日趋嚣张的网络犯罪活动。 建立相应机构,完善网络安全的管理体制。“9.11事件”后,布什政府迅即采取行动,成立了“国土安全办公室”,将打击网络恐怖袭击作为其主要职责之一。并在“国土安全办公室”增设总统网络安全顾问,主管总统“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委员会”,负责制定、协调全美政府机构网络反恐计划和行动。美国还打算将一些主要的网络安全负责机构并入“国土安全部”,以加强统筹管理。
德、英、日、加等国也相继成立了主管网络安全的政府机构,如英特网安全特别小组、电脑警察、反电脑黑客指挥中心、反网络恐怖特别小组等等,负责评估威胁源和安全程度,提供适当的保护措施,打击和防范网络恐怖袭击。2003年2月,欧洲委员会宣布成立一项联合打击对电力及供水等重要设施进行网络袭击的计划,并成立“欧洲网络及信息安全局”。该机构将雇佣来自15个欧盟成员国的30名专家,在各国保护网络及信息安全措施的基础上提高各成员国和欧盟预防和处理网络及信息安全问题的能力。 推动立法,构筑坚实的安全防护网。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相继推出一系列打击网络犯罪和黑客活动、维护信息安全的各种法律法规,包括计算机安全法、信息自由法等等。2002年7月,美众议院通过“加强计算机安全法案”,规定黑客可被判终生监禁;美国防部也宣布将正式实施一项新禁令,扩大对外国人接触美政府计算机项目的限制,禁止外籍人员接触敏感信息,以确保政府计算机系统安全,防范网络恐怖袭击。
英国在原有的《三R安全规则》基础上,于2000年7月公布了《电子信息法》,授权有关当局对电子邮件及其他信息交流实行截收和解码。2000年底,欧洲委员会起草的《网络犯罪公约》正式出台,包括美国在内的40多个国家都已加入。该公约的目的就是要采取统一的对付计算机犯罪的国际政策,防止针对计算机系统、数据和网络的犯罪活动。2000年1月,日本制定了“反黑客对策行动计划“,要求在年底前制定对付电脑恐怖活动的特别计划,建立和健全处罚黑客行为的法律,加强政府控制危机体制。 加强国际社会的合作,建立国际合作体系来共同对付网络恐怖威胁。一国的网络把自身与世界其他地区联结在一起。各个网络所组成的全球性网络延伸到整个地球,使某个大洲上怀有恶意的人能够从数千里之外攻击网络系统。跨国界网络攻击特别迅速,使追查和发现这种恶毒的行为也变得非常困难。因此,一个国家要想具有确保其至关重要的系统和网络安全的防御保护能力,就需要建立国际合作体系。
2001年5月,法国和日本共同主持了题为“政府机构和私营部门关于网络空间安全与信任对话”的八国集团会议,这是世界上首次以打击网络犯罪为主要议题的国际性会议;2001年10月,西方七国集团财长会议制定《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活动的行动计划》,呼吁加强反恐信息共享、切断恐怖分子的金融网络以及确保金融部门不为恐怖分子所利用;2001年11月,欧洲委员会43个成员以及美国、日本、南非正式签署《打击网络犯罪条约》,这是第一份有关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公约;此外,美国网络反恐专家正在倡议制订一项国际性的网络武器控制条约。
总之,制止网络恐怖主义需要全球各国政府、企业甚至每个人的合作,从预防入手,在每个环节采取防范措施,这样才能使网络世界安全。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人类与恐怖分子的网际斗争将是一场艰巨的持久战。

Ⅲ 《网络安全法》法案中信息通报制度上升为法律,包含下面哪些内容

《网络安全法》第五章将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明确国家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建立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这为建立统一高效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机制、情报共享机制、研判处置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深化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实现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网络安全态势提供了法律保障。

Ⅳ 为什么英国保守党,因其利益冲突,排除华为

《金融时报》2020年3月6日报道,英国保守党议员试图通过一项法律,确保英国的电信网络在2020年之后不包含任何华为(Huawei)的设备。

Ⅳ 为什么英军参谋长称遭到俄罗斯网络攻击

因为确实现在的战争越来越多变化,信息化的时代到来,这种信息上面网络上面的互相试探在各个国家之间频频发生。英国这个时候因为硬脱欧的事情导致国内非常的混乱,在这个时候声称遭到网络攻击主要是想转移国内人民的视线,让硬脱欧这件事情热度稍微下降。

其实这种战争方式在每个国家都存在着,只不过这一次英国把它夸大化了而已。网络战争无处不在,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一直是每个国家都在努力实行的。人类科技的发展导致了战争方式的变化,所以不能单纯的说这一个是网络战争,遭受到网络攻击是每个国家都会遭受的。

Ⅵ 英国拆除华为设备,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英国政府已就 5G 和数字立法提出了一项重大决定。英国今天正式宣布,英国电信供应商必须停止将华为设备纳入英国的 5G 网络。新法案和停止安装华为设备的所有措施将在 2021 年 9 月前全面实施。在此步骤之后,计划到 2027 年完全移除所有华为设备。

3月至5月的事态发展是英国议会试图在2022年之前淘汰华为设备。议会的这些尝试失败了。然而,美国在5月对华为的制裁是导致今天做出决定的火花。具体而言,美国阻止华为购买美国制造的芯片,此后信任度已经破灭。

据报道说,英国电信的未来战略将是加强安全性并消除所有恶意行为者,还表示,所有高风险供应商都将完全离开该行业。有人解释说,英国不会依赖不可信的供应商来保护该国网络的平稳和安全。

英国计划增加未来移动网络设计的创新。政府最初将花费 2.5 亿英镑用于改善供应市场和促进电信创新。该计划包括计划于 2022 年建成的国家电信实验室研究设施。此外,任何不符合立法新标准的人都将受到严厉罚款。

Ⅶ 英国针对华为电信业务出了什么狠招

英国针对华为电信业务再出狠招,双方虽没有任何一方占得好处,但都已经退无可退

根据最新消息,英国11月24日再次整出了针对华为的新招,内容大致如下:如果英国电信公司违背禁令,偷偷使用华为的设备,违背禁令者将会被处以高昂的罚款,要么是营业额10%,要么是每天10万英镑,在英国政府看来,该提案将会大幅提升英国电信网络的安全,消除高风险供应商的威胁,毫不夸张的说,英国的这一套组合拳彻底的断了自己的后路。

7月15日,中国外交部对英国禁止使用华为设备做出了回应,华春莹表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随意找了个借口打压中国企业,配合美国歧视实行去中国化,违背英方早先所做出的有关承诺,中方对此表示强烈的反对,华春莹认为英国将禁止华为设备进入其市场不只是针对企业,而是英国想要不计代价和商业成本将政治带入商业中,华春莹强调中方将会介入此事,中国企业在外所受的委屈不会就这么轻易的结束,从此可以看得出来,英国的这套组合拳使得双方的关系就此开始走了下坡路,虽然英国一直倔强的站在美国身后,和它一直鼓吹中国威胁论,但它显然没有得到什么,反而一直在吃亏。

Ⅷ 谁能给我介绍各国关于网络的相关规定

网络传播的负面影响,已经引起各国各界的广泛关注。人们越来越意识到,进入网络时代以后,一方面,过去在现实空间中遇到的各种道德和法律问题,不可避免地会反映到网络空间中来;另一方面,网络空间又产生了许多现实空间中没有过的新的道德和法律问题。因此,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网络管理,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有关计算机网络的法律法规。 美国是世界上互联网络最为发达的国家。早在1978年8月,美国佛罗里达州就率先通过了《佛罗里达计算机犯罪法》。该法规涉及了侵犯知识产权、侵犯计算机装置和设备、侵犯计算机用户权益等问题,并作出了种种规定。随后,美国共有47个州相继颁布了计算机犯罪法。198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禁止利用电子计算机犯罪法》。1987年,国会通过一项方案,批准成立国家计算机安全技术中心,并制定了《计算机安全法》。美众院司法委员会要求,色情邮件须加标注,使得用户可以不打开邮件直接将邮件删除;因特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可以起诉滥发垃圾邮件者,并提出索赔要求。1996年2月,美国总统签署了国会通过的《通讯净化法》,明确规定互联网不得向未成年人传播有伤风化的文字及图像。这一法案尽管受到健康舆论的广泛支持,但却遭到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出版界(包括网上刊物出版界)和电脑界一些组织的反对,声称它违反了关于言论自由的宪法修正案,从而引起了一场诉讼。1997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定这一法案违宪,使它终于未能实行。不过2000年4月美国贸易委员会制定的《儿童网上保护法》却得到了实施。该法规定商业网站收集年龄在13岁以下少年的个人信息以及这些未成年人进入网上聊天室时必须得到其父母的同意。① 在德国,政府明确表示不能让互联网成为传播色情和宣扬新纳粹思想的场所,强调要防止互联网络受到“污染”,要求经营联网业务的企业承担义务,使青少年免受不良信息的危害。1997年8月,德国制订的《信息和通讯服务法》(即《多媒体法》)正式实施。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对互联网空间的行为实施全面的法律规范的专门立法,法案确立了传播自由和责任并重的原则。该法关于网络服务商的责任提到了三点:1.对自己提供的网上信息内容负全部责任;2.对网上提供来自他人的内容只是在一定条件下才负有责任;3.对于仅仅提供了进入通道的网上信息不负责任.。一般认为它将对世界各国的相关立法会产生重要影响。 英国在1996年以前主要依据《黄色出版物法》、《青少年保护法》、《录像制品法》、《禁止泛用电脑法》和《刑事司法与公共秩序修正法》惩处利用电脑和互联网络进行犯罪的行为。1996年9月23日,英国政府颁布了第一个网络监管行业性法规《3R安全规则》。“3R”指的是分级认定、举报告发、承担责任。1999年英国政府公布了《电子通信法案》的征求意见稿。这一草案酝酿已久,其主要目的是为促进英国电子商务发展,并为社会各界树立对电子商务的信心提供法律上的保证。英国广播电视的主管机关--独立电视委员会(ITC)宣称,依照英国1990年的《广播法》,它有权对互联网上的电视节目以及包含静止或活动图象的广告进行管理,但它目前并不打算直接行使其对互联网的管理权力,而是致力于指导和协助网络行业建立一种自我管理的机制。 新加坡政府在1996年3月颁布了有关网络的管理条例,要求提供联网服务的公司对进入网络的信息内容进行监督,以防止传播色情和容易引发宗教及政治动荡的信息。1996年7月,新加坡广播管理局依法对互联网络实行管制,宣布实施分类许可证制度,以便鼓励正当使用互联网络,促进其在新加坡的健康发展,保护网络用户、尤其是年轻人免受非法和不健康信息传播的侵害。 在韩国,为了加强对信息通信网的管理,政府的情报通信部2001年出台了《关于保护个人信息和确立健全的信息通信秩序》的法规。这一法规明确规定个人信息管理者的权限和责任,对向第三者泄漏个人信息者将予以重罚。与此同时,这一法规还将加强对淫秽、暴力、犯罪等非法信息流通的管理。 由于网络传播的国际性,各国政府越来越意识到,要有效地规范网上行为、尤其是打击网络犯罪,单靠一国立法是远远不够的。各国执法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许多挑战,只有通过国际条约来解决。为此,欧盟委员会曾于1996年10月通过了《互联网有害和违法信息通信》和《在新的电子信息服务环境中保护未成年人和人的尊严》绿皮书。绿皮书中规定网络主机服务商和检索服务商应该对其主机和服务器上的违法和有害信息承担法律责任。欧盟委员会还建议对互联网信息建立评级制度,鼓励开发和采用过滤软件和评级系统,鼓励网民报告违法和有害网址。从1998年起,泛欧组织欧洲委员会决定由欧洲犯罪问题委员会下属的网络空间犯罪专家委员会负责起草《网络犯罪公约》草案,美国也参与了起草。这是国际社会第一个正在草拟的有关计算机系统、网络或数据的犯罪行为的多边协定。人们预期它会带来在网络管理方面更多的国际合作。 回顾历史,人类的传播活动和新闻事业,总是随着传播技术的进步、传播方式的更新而不断发展的。而新的传播技术和传播方式往往是把双刃剑,既能带来新的飞跃也会带来新的挑战。世纪之交兴起的互联网络的情况也是如此。相信经过世界各国政府、组织和进步人类的共同努力,互联网事业也必定能兴利除弊,把人类的传播活动和世界新闻事业带进一个全新的时代。 http://www.cmic.zju.e.cn/cmkj/web-wgxws/9/5/2.html 互联网络的迅猛发展,给人类的信息交流和新闻传播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但是它的发展也带来某些负面后果,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有: 首先,由于网络传播具有开放性,任何人都可以在没有检查控制的情况下在网上传播信息,因而为有害信息的传播带来极大的方便。特别在一些非正规的网站网页或个人传播活动中,各种信息泥沙俱下,良莠混杂。散布虚假消息、谣言传闻者有之,宣扬迷信、传播邪教者有之,煽动民族仇恨、助长种族歧视者有之,这些都会危害社会稳定和发展。资料显示,世界各种邪教组织如日本的奥姆真理教、意大利的末世派等都设有网站,法**组织在全球25个国家都设有网站,光在美国就拥有八十多个网站,还有13种语言版本。至于传统媒介上常见的色情内容更是网络天地间挥之不去的有害气体。据卡内基-梅隆大学一个专家组在1995年的调查报告称,在美国多数家庭电脑连通的网络中,有85%带有不同程度色情内容的图片、文章和录像,电子公告板储存的数据图像有五分之四含有淫秽内容。这些都严重污染着社会风气,对青少年成长更有极为不利的影响。 其次,网络传播具有很强的自由度,发布的言论不易查究责任,因而很容易出现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在网上散布流言蜚语、造谣诽谤他人,损害别人的名誉权,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这些现象时有所见。也有的故意在网上制造舆论,伤害法人或自然人的信誉,为不正当的商业竞争或政治斗争服务。另外,网络服务商为了管理或个性化服务的需要,一般都要求消费者登记自己的有关情况,这里也往往存在收集和使用不当的问题,造成对个人隐私的侵犯。 第三,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网上行为不象现实世界中那样可触可摸、有据可查,因而也为某些刑事犯罪带来了可乘之隙。通过网络诈骗钱财、从事毒品交易、密谋恐怖活动、甚至为卖淫嫖娼牵线,诸如此类的犯罪活动并不罕见。也有些计算机高手,通过网络窃取商业机密、政治军事情报。还有一些出于种种目的蓄意攻击破坏网络的“黑客”,严重威胁着计算机的安全。据美国军方一份报告透露,1999年五角大楼计算机网络受到“黑客”攻击达25万次之多,其中60%达到了目的。2000年2月7-9日,由美国开始的一起严重的黑客袭击事件,包括Yahoo!(雅虎)、ebay.com(电子港湾)、amazon.com(亚马逊网上书店)、CNN(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在内的8家世界着名网站遭到有组织的猛烈攻击,网站运作瘫痪数小时,震惊了全世界。 http://www.cmic.zju.e.cn/cmkj/web-wgxws/9/5/1.html 中国网址导航 www.pronoti.com

Ⅸ 斯诺登事件对信息安全有何警示

斯诺登事件为我们敲响了信息安全的警钟,也让我们更进一步认识到当前网络信息安全所面临形势的严峻性。保障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是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斯诺登事件警示我们:

一、网络空间已经演变成各国博弈的新战场
21 世纪,互联网已经成为改变世界的巨大力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制高点,主宰着世界的变迁。互联网上的网络空间,是现实世界的延伸,也是现实世界的数字化体现。网络已经成为继领土、领海、领空、太空之后的第五大疆域。从“棱镜门”事件来看,互联网对美国几乎是透明的,全球互联网的最终主导权一直都牢牢掌握在美国的手中。
事实上,美国有“棱镜”监听计划,其他国家也有相应的针对别国或本国的网络监听项目,如英国的“颞颥”情报监听项目,法国对外安全总局的大规模拦截电话和电话数据,日本的《PC 监视法案》对个人和公司网络信息的监控,印度、德国等国家也都有类似的机构对互联网实施着监控。网络空间已经演变成了世界各国博弈的新战场。
二、网络信息安全威胁已经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
美国的情报机构对互联网的掌控已经超出了世人的想象,他们能够通过秘密技术监控世界各国,监控几乎每一个人,控制关键基础设施。你在网上的一切行动和资料,都可以被调查得一清二楚,因为互联网在他们眼里是透明的。着名的“微软黑屏”事件,已经向世人揭露出一个重大事实:微软有能力控制使用Windows 系统的每一台电脑,用户实际上已经丧失了对自己计算机的控制权。
三、我国面临的信息安全角势十分严峻
斯诺登曾在向美国《华盛顿邮报》提供的机密文件中披露,自 2009 年以来,美国国家安全局一直在入侵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的电脑系统。此外,美国国家安全局下的“定制入口行动”办公室(TAO),近15 年来一直从事着侵入中国境内电脑和通信系统进行网络攻击的工作,借此获取有关中国的有价值情报。
我国所面临的信息安全角势确实十分严峻。首先,我国信息安全的整体防护能力还十分薄弱,我国信息安全关注的重点还只是停留在网络攻防与内容合法性方面,对于因通信设备而引起的网络社会安全则一直不够重视。我国的网络通信设备关键基础设施几乎全部是购自国外的产品,这为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埋下了巨大的隐患。此外,当前我国公民信息安全的防护意识还十分淡薄,对于看不见、摸不着的网络信息安全威胁带来的严重后果缺乏足够的认识。
四、我国应完善信息安全主动防御体系的建设
保障信息安全就是保障国家安全。面对日益严重的网络威胁,我们必须下决心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网络空间缺乏防护能力的局面。专家建议:我国亟须完善自主可控的国家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设,强化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等级化保护和监督管理,落实等级保护相关措施。同时,鼓励和扶持自主开发核心技术及产品创新,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保障国家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实现真正的自主可控,不再受制于人,把中国的信息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