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网安管辖的十一类案件
法律分析:1、网安部门主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2、网安部门主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3、网安部门主管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
4、网安部门主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5、网安部门主管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案
6、网安部门主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7、网安部门主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㈡ 对于网络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法律分析: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㈢ 对于网络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法律分析:我国关于网络安全方面的主要法律,经营者违反的,会受到行政处罚,并处罚款。如果构成犯罪,法院会对当事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到违反网络安全法怎么判刑,则要根据实际案件而定。根据《网络安全法》 规定,触犯网络安全法情节不严重者对其进行教育、责令改正以及罚款处罚,情节严重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之一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㈣ 网络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吗
法律分析:如果构成犯罪就会追究。我国关于网络安全方面的主要法律,经营者违反的,会受到行政处罚,并处罚款。如果构成犯罪,法院会对当事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六条 之一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㈤ 关于网络安全的故事或事例
1、聊天陷阱
2006年2月24日晚上,上海“网虫”钱某终于见到了网上聊天认识的女网友“仇某”。然而,两人散步至一处花店附近时,突然冒出4名手持剪刀的青年男子。毫无准备的钱某不仅遭到一阵殴打,身上仅有的1部手机和300元人民币也被抢走。
3天以后,案情大白,犯罪嫌疑人裘某正是那位自称“仇某”的女网友。原来,两人在网上搭识以后,钱某经常出言不逊,裘某萌发报复念头,找到以前的男友抢劫钱某财物。
2、低价陷阱
2018年1月,徐某无意中进入一个买卖二手车的网址,发现其中一辆本田CRV车只要13000元。徐某心动不已,随即联系网站客服,按照对方要求填写信息并通过网银转账500元订金。2天后,对方告知押车员已将车子运送至天台县,要求徐某支付余款12500元。
徐某打款后兴冲冲等着去提车,结果对方又找各种理由要求他再付16870元,徐某这才恍然大悟自己是被骗了。
3、“支付宝”发邮件称需升级
小美在淘宝开了一家汽车用品店。一个“买家”来店里拍了一套汽车坐垫后发了一张截图,显示“本次支付失败”,并提示“由于卖家账号异常,已发邮件给卖家”。小美打开邮箱,果然有一封主题为“来自支付宝的安全提醒”的未读邮件。
小美没有多想就点击邮件里的链接,按提示一步步进行了“升级”,期间几次输入支付宝账号和密码。隔天,小美发现账户里的8000多元余额被人以支付红包的形式盗空。
4、代“刷信誉”先交“服务费”
阿珍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卖袜子的小店。去年5月,她在网上看到可以帮忙“刷信誉”的广告,便心动了。加QQ后,对方要求先付钱才能帮其代刷,阿珍就向对方账户汇了1500元“服务费”。没过多久对方又称,需要阿珍再付3000元“保证金”。
这下阿珍起了疑心,要求对方先刷一部分信誉再谈,对方却坚持要阿珍再汇款。阿珍越想越觉得可疑,要求对方退回1500元,对方却怎么都不理她了。阿珍这才明白,自己是被骗了。
5、“大客户”下单后要“回扣”
去年7月,小罗的汽车用品淘宝店来了一个“大客户”。这买家自称是公司的采购,想要长期合作,但希望小罗给“回扣”。一番沟通后,买家很快用另一个旺旺号拍下1万多元的宝贝并付款,随后要求小罗将说好的近2000元“回扣”转给他。
小罗转了回扣后,对方却申请了退款,因为“回扣”是通过支付宝直接转账的,无法申请退款,小罗因此损失近2000元。
㈥ 网安部门管辖哪些刑事案件
根据现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网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共七种:
1、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刑法》第285条)
2、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刑法》第285条第2款,《修正案(七)》第9条第1款)
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刑法》第285条第3款,《修正案(七)》第9条第2款)
4、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刑法》第286条)
5、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案(《刑法》第286条之一,《修正案(九)》第28条)
6、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刑法》第287条之一,《修正案(九)》第29条)
7、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刑法》第287条之二,《修正案(九)》第29条)
㈦ 有哪些影响互联网界的重大安全事件
震惊网络的熊猫烧香病毒。
十四年前,中国骇客whboy(李俊)发布熊猫烧香病毒,因中毒电脑桌面上出现“熊猫烧香”图案名噪一时,这也成为了当时一度让人谈网色变的病毒。
熊猫烧香病毒可通过感染系统的*.exe、*.com、*.pif、*.src、*.html、*.asp文件,导致打开网页文件时IE自动跳转到指定病毒网址中下载病毒,同时出现蓝屏、频繁重启以及系统硬盘中数据文件被破坏等现象。
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熊猫烧香感染门户网站、击溃数据系统、导致网络瘫痪,在全国范围内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熊猫烧香”已经永远停留在十几年前。
总结如下:
如今看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变革,熊猫烧香跟今天的勒索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等带来的危害完全不能相比,但该病毒却是国内民众第一次对计算机病毒的危害有了真实的感受,因此成为病毒史上的经典案例,对国内未来的网络安全发展起到了推动和警示作用。
㈧ 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哪几类
1、有害程序事件(MI)2、网络攻击事件(NAI)3、信息破坏事件(IDI)4、信息内容安全事件(ICSI)5、设备设施故障(FF)6、灾害性事件(DI)7、其他事件(OI)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解读
信息安全事件是指由于人为原因、软硬件缺陷或故障、自然灾害等情况对网络和信息系统或者其中的数据造成危害,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1、信息安全事件分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GBT 24363-2009 信息安全技信息安全应急响应计划规范》、《GB\T 20984-2007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 《GB\Z 20985-2007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网络攻击事件管理指南》 《GB\Z 20986-2007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网络攻击事件分类分级指南》等多部法律法规文件,根据信息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表现形式等,将信息安全事件分为网络攻击事件、有害程序事件、信息泄密事件和信息内容安全事件四大类。
网络攻击事件:
通过网络或其他技术手段,利用信息系统的配置缺陷、协议缺陷、程序缺陷或使用暴力攻击对信息系统实施攻击,并造成信息系统异常或对信息系统当前运行造成潜在危害的信息安全事件,包括拒绝服务攻击事件、后门攻击事件、漏洞攻击事件、网络扫描窃听事件、网络钓鱼事件、干扰事件等。
有害程序事件:
蓄意制造、传播有害程序,或是因受到有害程序的影响而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包括计算机病毒事件、蠕虫事件、特洛伊木马事件、僵尸网络事件、混合攻击程序事件、网页内嵌恶意代码事件等。
信息泄露事件:
通过网络或其他技术手段,造成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被篡改、假冒、泄漏、窃取等,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信息泄露事件包括专利泄露、系统主动监控及异常查单、产品竞价推销、怀疑员工泄露客户资料、员工泄露公司合同等。
信息内容安全事件:
利用信息网络发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内容的安全事件。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信息安全事件;针对社会事项进行讨论、评论,形成网上敏感的舆论热点,出现一定规模炒作的信息安全事件;组织串连、煽动集会游行的信息安全事件。
2、信息安全事件分级
依据《GB\Z 20985-2007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网络攻击事件管理指南》 《GB\Z 20986-2007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网络攻击事件分类分级指南》等法律法规文件,从以下因素进行考虑
信息密级:衡量因信息安全事件中所涉及信息的重要程度的要素;
声誉影响:衡量因信息安全事件对公司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