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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上有個無線網路信號 2025-05-14 02:23:43

網路安全中國專利

發布時間: 2022-05-15 16:11:23

1. 中國網路安全現狀

2021年7月20日,新浪科技發文稱iPhone手機存在安全隱患,Pegasus惡意軟體可能會入侵用戶的iPhone手機,竊取用戶的信息和郵件,甚至可以控制手機的麥克風和攝像頭,大數據時代用戶或無隱私可言。

實際上,我國對打擊大數據泄露安全事件有著強大的決心和執行力,在滴滴事件之後,國家網信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修訂了《網路安全審查好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擬規定掌握超百萬用戶信息國外上市須審查。

由此可見,在我國互聯網高速發展的時代,用戶數據的監管變得越來越困難,此次網信辦修訂《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凸顯了我國對收集隱私數據行為嚴厲打擊的決心。

網路安全行業主要企業:目前國內網路安全行業的主要企業有深信服(300454)、安恆信息(688023)、綠盟科技(300369)、啟明星辰(002439)、北信源(300352)等。

1、iPhone存在漏洞對用戶數據安全造成威脅

2021年7月20日,新浪科技發文稱iPhone存在漏洞,Pegasus惡意軟體在用戶不點擊鏈接的情況下也可以入侵用戶的手機,竊取信息和郵件,甚至可以操控用戶的攝像頭,此消息一出,網友大呼大數據時代無隱私可言,網路安全問題堪憂,實際上,在我國對網路安全問題有著強大的決心,滴滴事件之後,國家網信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修訂了《網路安全審查好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擬規定掌握超百萬用戶信息國外上市須審查。

由此可見,在我國互聯網高速發展的時代,用戶數據的監管變得越來越困難,此次網信辦修訂《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凸顯了我國對收集隱私數據行為嚴厲打擊的決心。

綜合來看,滴滴事件對國家數據安全層面敲起了警鍾,而iPhone此次網路安全漏洞問題針對個人數據安全問題敲響了警鈴,相信未來隨著我國網路安全相關法案的不斷完善,我國個人網路安全問題將得到有效的保護。

—— 以上數據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網路安全行業發展前景預測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2. 求我國現有的信息網路安全有關的法規、規章

我國現行的信息網路法律體系框架分為三個層面;

1、一般性法律規定

如憲法.國家安全法、國家秘密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著作權法,專利法等。這些法律法規並沒有專門對網路行為進行規定,但是.它所規范和約束的對象中包括了危害信息網路安全的行為。

2、規范和懲罰網路犯罪的法律

這類法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等.這其中刑法也是一般性法律規定。這里將其獨立出來。作為規范和懲罰網路犯罪的法律規定.

3、直接針對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特別規定

這類法律法規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等。

4、具體規范信息網路安全技術、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規定

這一類法律主要有:《商用密碼管理條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檢測和銷售許可證管理辦法》、《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電子出版物管理規定》、《金融機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暫行規定》等。

信息網路安全法應當具備以下幾個特點;(1)體系性。網路改變了人們的生活觀念、生活態度。生活方式等,同時也涌現出病毒.黑客、網路犯罪等以前所沒有的新事物。傳統的法律體系變得越來越難以適應網路技術發展的需要,在保障信息網路安全方面也顯得力不從心。因此,構建一個有效、相對自成一體、結構嚴謹、內在和和諧統一的新的法律體系來規范網路社會.就顯得十分必要。(2)開放性.信息網路技術在不斷發展.信息網路安全問題層出不窮、形形色色,安全法律應當全面體現和把握信息網路的基本特點及其法律問題,適應不斷發展的信息網路技術問題和不斷涌現的網路安全問題(3)兼容性。網路環境雖說是一個虛擬的數字世界,但是它並不是獨立於現實社會的「自由王國」;發生在網路環境中的事情只不過是現實社會和生活中的諸多問題在這個虛擬社會中的重新晨開。因此,安全法律不能脫離傳統的法律原則和法律規范,大多數傳統的基木法律原則和規范對信息網路安全仍然適用。同時.從維護法律體系的統一性、完整性和相對穩定性來看,安全法律也應當與傳統的法律體系保持良好的兼容性。(4)可操作性.網路是一個數寧化的社會,許多概念規則難以被常人准確把握,因此,安全法律應當對一些專業術語、難以確定的問題、容易引起爭議的問題等做出解釋,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從這幾點出發,我國的信息網路安全法律體系存在以下問題。

1、立法滯後、層次低,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體系

在我國現行涉及網路安全的法律中,法律、法規層次的規定太少。規章過多,給人一種頭重腳輕的感覺.而且.在制定規章的過程中,由於缺乏縱向的統籌考慮和橫向的有效協調。制定部門往往出於自身工作的考慮,忽視了其他相關部門的職能及相互間的交叉等問題,致使出台的規章雖然數量不少但內容重復交叉。這種現狀一方面造成部門問更多的職能交叉,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法律資源的嚴重浪費。法律法規的欠缺、規章的混亂,常常造成這樣一種奇怪的現象對網路違法行為,要麼無人管.要麼爭著管。

2、不具開放性

我國的信息網路安全法結構比較單一、層次較低。難以適應信息網路技術發展的需要和日益嚴重的信息網路安全問題。我國現行的安全法律基本上是一些保護條例、管理辦法之類的,缺少系統規范網路行為的基本法律如信息安全法、網路犯罪法、電子信息出版法、電子信息個人隱私法等。同時,我國的法律更多她使用了綜合性的禁止性條款,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第七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信息系統從事危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公民台法利益的活動。不得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而沒有具體的許可性條款和禁止性條款。這種大一統的立法方式往往停留於口號的層次上。難以適應信息網路技術的發展和越來越多的信息網路安全問題。

3、缺乏兼容性

我國的安全法律法規有許多難以同傳統的法律原則、法律規范協調的地方。比如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二條規定,規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章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設定警告或者一定數量罰款的行政處罰。在我國現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中.均未設定沒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全部設備的處罰,但是依據這些行政法規制定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的第14條,卻設定了沒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全部設備的處罰種類,顯然這個處罰的設定與相關法規有矛盾之處。

4、缺乏操作性

我國的信息網路安圭法中存在難以操作的現象。為丁規范網路上的行為。政府職能部門都出台了相關的規定,公安部、信息產業部、國家保密局、教育部、新聞出版署、中國證監會.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葯品監督營理局、原國務院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等都制定了涉及網路的管理規定。此外,還有許多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數量雖大,但是它們的弊端是明顯的。由於沒有法律的統一協調,各個部門出於自身利益,致使常常出現同一行為有多個行政處罰主體,處罰幅度不盡一致,行政審批部門及審批事項多等現象。這就給法律法規的實際操作帶來了諸多難題。

3. 申請網路安全專利的條件

首先,我國對純的計算機軟體不授予專利權。
如果能夠是改進計算機性能或者控制硬體的計算機軟體的話,那麼可以申請並得到授權。

4. 360瀏覽器 登入中國專利電子信息網 繳費頁面為什麼總是顯示未添加信任站點

原因:因為這是安全網站,只有信任了才可以訪問,不信任無法訪問。解決辦法:設置為信任站點。

如下參考:

1.首先,我們打開360瀏覽器,然後在右上角的菜單中打開選項。

5. 近年來,由於網路知識產權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愈演愈烈,結合生活實際,談談網路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及措施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信息產業已經成為了經濟發展的支柱之一。由於互聯網本身的便捷性、資源傳輸的快速性以及實時性等特點,使之成為一個熱門和首選的平台,因為其范圍的擴大和普及催生了市場。但網路本身在一定層次上脫離了物質世界又附帶著無數的利益,對利益的侵害同樣變得方便快捷,低成本高收益。本文認為有效的解決方案應當同時從技術角度分別對各方面進行分析和指出漏洞,從立法和政策方面探討改善和解決之途徑。
關鍵詞 網路 知識產權 信息技術 維權
作者簡介:沈沁煒、王陸續,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
中圖分類號:D923.4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1.286
知識產權,就是指對通過智力活動創造的精神產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而網路知識產權,即是指以網路為媒介與載體的數字信息產權。其無償性、全球性、擴散性、瞬時性等種種特性,成為了侵權事件的重災區。另外,我國並不像歐美,日本等國具有比較成熟的知產保護體系,普通民眾也沒有養成穩定的知產保護意識,很多研究結果也只是發掘問題。並沒有提出一些具有創新性,實用性的解決措施。所以,我國的網路知產保護情況不容樂觀。本文將在解析網路知產概念特點,侵權方式,剖析當前保護困境的基礎上,從法律和技術兩個方面來試圖開辟一條正確的維權之路。
一、網路知識產權概述
(一)網路知識產權的概念及特徵
知識產權是人們對自己的智力活動創造的成果和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標記、信譽依法享有的權利。 傳統的知識產權總是要依託於一定的物質載體,但在網路環境中,數字化形式的精神成果及智力產品通過網路得以迅速擴散。人們可以感知的只是計算機終端屏幕上瞬時閃爍的數據和影像, 使其具有專有性,無地域性、無形性、瞬時性等特點。多媒體作品、資料庫、在線互動式作品、域名、網路專利等新型客體不斷地誕生。
(二)網路知識產權保護的必要性
世界范圍來看,對於網路知產的保護,其實並不是一個新鮮的詞語。美國通過版權法、互聯網法及軟體專利來對網路知識產權進行保護,另外,還利用行政程序和仲裁製度保護網路知識產權。日本則建立強大的知識產權侵權應對機制並完善立法和各項保護制度,嚴格打擊和取締網路侵權行為。
而我國在這方面起步較晚。「發明創造」一直是我們的口號,可是卻忽視了對已經創造出來的產品的權利歸屬承認。據「人民網」報道,每年僅軟體盜版就給中國軟體產業造成了近千億元的損失。就操作系統而言,目前絕大多數中國的電腦用戶都是使用著微軟的Windows系統。從95,98到當下的Win10系統,中國網民都是在給美國編織著利益鏈。網路知產,必是日後國際競爭的主要因素之一。
從小的方面來說,當侵權之風盛行時,各權利人由於利益受到嚴重影響,維權無門,其創作積極性就會大幅下降,導致國產作品質量降低。所以,必須加強對各種類型的網路知產的保護措施,打擊和遏制侵權人的侵權行為。
二、侵權的表現及具體分析
(一)從吾愛破解論壇看應用軟體侵權現狀
應用軟體侵權是最普遍的,最受廣大網民「認可的」,也是最容易被忽視的。根據美國海關的統計,美國海關每年查獲的盜版軟體80%來自中國。 正版軟體會對軟體的功能進行一些限制,當用戶想要不受限制地使用功能或者繼續使用軟體,就需要付費。但在我國,這種支出是毫無意義的這點已經成為共識。應用軟體的另一盈利方式是在軟體中植入廣告,劫持瀏覽器主頁為一些網頁游戲、賭博或者是色情頁面。而最新最「官方」的盈利方式則是捆綁安裝。網路就做得非常明顯,搜索任何軟體進行下載網路軟體中心的下載總是首當其沖或者僅僅是排在軟體官方頁面下方。下載完成後的結果顯而易見,許多本身免費的軟體都能讓網路從中獲益,從下載結果看,網路對這些軟體是完全忽視名字而直接按照數字編號的。
此外一些軟體下載網頁也把很多軟體整合進P2P下載器中。用戶直接下載獲得的並非軟體本身的安裝包,而是一個P2P下載器,裡面捆綁了許多插件(這些插件的製作人和下載器和網站都是有盈利分成的)。用戶如果是急切下載就會安裝很多不必要的軟體。
而「吾愛破解」就是一個在軟體破解、反匯編、逆向工程方面有著極高人氣的論壇。該論壇創建時間較早,如今已經成為業內頂尖論壇,專業程度相當之高。更為令人驚異的是該論壇幾乎收錄的幾乎所有知名軟體的破解版,去廣告,乃至迅雷、愛奇藝、網路雲的會員破解與限速解除。該論壇作為一個門戶和入口,非常容易就讓一個不同網民變為「資深侵權人」,從此對破解軟體產生依賴。從某種角度而言,此類優質網站相比起破解軟體本身危害更大。所幸的是大部分此類網站門檻較高,一般的網民對破解版沒有刻意搜索的意識,因此危害並不大。目前涉及到此類的訴訟幾乎沒有,因為維權成本極高,卻很難收到良好的結果,這也是該類行為淡出公眾視野的原因。
(二)從「網路文庫侵權案」與網路小說網站泛濫看文字信息侵權現狀
「網路文庫」的前身是2009年11月推出的「文檔分享平台」。通過這個平台,用戶可以足不出戶地查閱找尋各種文本資料。「網路文庫」內所有的資料均是網路注冊用戶上傳,網路對其上傳的資料並不做修改。但是,在有一些文學作品,並沒有取得作者授權就能夠免費下載,嚴重侵犯了文學創作者的知識產權,最終出現了「網路文庫侵權案」。
就在2011年3月15日,《中國作家聲討網路書》由韓寒,賈平凹等50餘位作家聯名發布。他們一致指責網路文庫是一個「賊臟市場」。中國音像協會唱片委員會也加入到聲討的大軍中,公開支持文學界展開的一系列維權行動。網路文庫陷入了輿論的聲討中。
其實這僅僅是整個文字信息侵權現狀的冰山一角,網路傳輸的普及和應用為著作權人實現自己的權利帶來了困難。相當部分的著作權人無法知道自己的作品被利用了與否,如果被利用了,被誰利用了、被利用了多少次,當然也無法向使用人發放使用許可並收取相應的報酬。 此外諸如豆丁網、道客巴巴等性質與網路文庫也相似。網路小說也是如此。用戶收看新章節需要付費,作者和網站分享收益。但是如今一搜,各種免費小說網數量非常龐大。
這些幫助人們搜集信息的電子資料庫亟需法律的監督。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於1996年頒布了《資料庫公約草案》,提出應當對電子資料庫予以獨立的保護。 美國也對電子資料庫進行了特殊的保護,規定了資料庫權利人對於資料庫擁有引用、發行、復制、傳播等一系列權利。 我國雖然沒有明確對電子資料庫進行界定,但是《著作權法》中明確規定了匯編權,電子資料庫可以視為匯編作品的電子化,因此,最高司法機關完全可以充分發揮司法能動性,將電子資料庫置於侵犯著作權罪的刑法保護之中。
(三)從「B站侵權系列案件」、熱門影視資源販賣、音樂平台會員販賣看電子音像侵權現狀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於2015年9月8日公開審理了樂視訴B站侵權一案。最終共判決被告賠償原告共計24.6萬元。實際上,這並非彈幕網站bilibili首次面臨訴訟,因為版權侵權問題,bilibili曾先後被愛奇藝、斗魚、華視等公司告上過法庭,還因為侵權提供《中國合夥人》的點播服務,被中國電影股份有限公司提起過訴訟。B站盈利的模式區別於其他的視頻門戶網站,不通過廣告和會員收費盈利。同樣,視頻完全來源於用戶自主上傳。其性質與網路文庫一樣,可以輕易就壓垮正版資源。
流行音樂的版權問題同樣堪憂。國家版權局於2015年發布通知,網路音樂服務商不得未經授權,私自傳播音頻。並規定,未經授權而傳播的音樂須在7月31之前撤出平台。最終,各大音樂平台下線了數萬乃至數十萬首歌曲,僅網路音樂就有六十多萬首,唱吧也有近三十萬首。單從數據上來看,似乎整個市場煥然一新,實則不然。根據騰訊娛樂2014年調查結果顯示,有65.11%的人選擇從其他渠道獲取免費音樂,30.59%的人選擇在線聽,只有1.18%的人會在網上付費下載。部分小型數字音樂平台為了牟利,「變相」地進行資源無償化。即象徵性地設立所謂「付費賬號」,然後將其以極低的價格賣出。相當於為低成本下載無限量的高質音頻提供了一個入口。其實很多平台並沒有開啟類似帳號異地登入檢測的功能。因此實際上,侵權的現象一點都沒有緩解,僅僅是音樂製作人得到了補償,只是代價轉移給了平台,長此以往,矛盾得不到解決,問題必將更加嚴重。
三、完善網路知產保護的措施
(一)立法及制度方面的保護
對於網路知產的保護,我國不是沒有法律規定,相反,《計算機網路著作權解釋》、《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等等立法早已存在。可是,這些立法存在著立法主體不統一,內容矛盾,繁雜重復的問題。所以,一部《計算機網路知識產權法》急需被制定。
相關單位機關也需要積極尋找創新的方法。比如,政府可以和相關權利人合作。權利人將自己的產品發布於網上的同時准備好備份信息,交由政府保存。在產品內部植入自毀程序,當該產品在使用過程中檢測到自身被惡意復制,侵入時,激活自毀程序。相應用戶就不能繼續正常打開與使用該產品。還有,侵權行為所依託的就是相關的信息技術,而相關軟體就是使用信息技術的載體,此類軟體可以一並收歸在政府的管轄之內。政府可以規定使用此類軟體必須進行實名制注冊及認證,將該類軟體的使用人群的大多數控制在從事相關行業的人,所有安裝該軟體的用戶的有效信息需在政府備案。
在立法進步的同時,司法力度也需要加強。一定要確保相關司法人員的相關知識掌握程度,法律解釋能力和程序的正當性。
(二)信息技術方面的保護跟進
1.應用軟體方面:
目前大部分應用軟體都是加了壓縮殼的,然後通過用戶名+密碼+注冊碼(付費獲得)來進行軟體驗證。許多常用的殼,通過Peid和Exeinfo PE兩款軟體可以分析出來,通過OllyDbg軟體可以對程序進行調試,通過對驗證步驟代碼的跳過可以直接取消注冊步驟,亦或是使用補丁製作工具製作補丁進行補碼跳過驗證步驟。同樣對於軟體驗證步驟的分析也可以得出注冊碼的演算法,製作注冊機。
對於這方面,網路游戲的收費外掛輔助走在了前線。因為收費輔助屬於非法收入,而且來錢很快,輔助作者和其團隊(主要是卡盟輔助,埠輔助基本屬於圈錢作品)為了確保利益的穩定一般會使用相對較為高級的E盾和80網路驗證,採用不可逆的加密演算法,封包一次性使用,一般的反匯編人士無法破解。但是僅限於易語言的程序,從某種角度而言便是為收費外掛量身定做。因為C語言編譯的程序在網路上是占絕大部分的,E語言編譯的常規軟體基本上屬於分享軟體,想要加密進行驗證收費的毫無疑問只有網路游戲的收費外掛了(大部分作者僅僅是急於牟利並且本身不具有成熟的高級語言匯編能力,E語言門檻低,模塊方面對於過驅動和反掃描比較成熟,因而成為首選。當然本身屬於非法作品不受法律保護,但是反破解方面採用的策略值得借鑒)。
2.文字信息方面:
文字信息方面的成本相比較於應用軟體就低廉得多。在冰點、沸點等下載器的支持下,網路文庫、道客巴巴已經不成為難點,甚至中國最大的論文收錄網站知網也可以通過cnki-downloader軟體下載,畢竟文字復制起來十分迅速。唯一有效的也許是讓搜索引擎下架盜版小說網站,畢竟對於許多人來說通過搜索引擎找網站是必經之路。正規網站也要強化自身的SEO優化。
3.音像方面:
從前文B站侵權的案例來看,主要採用的是盜鏈技術。盜鏈是指服務提供商自己不提供服務的內容,通過技術手段繞過其它有利益的最終用戶界面(如廣告),直接在自己的網站上向最終用戶提供其它服務提供商的服務內容,騙取最終用戶的瀏覽和點擊率。受益者不提供資源或提供很少的資源,而真正的服務提供商卻得不到任何的收益。常見的盜鏈有以下幾種:圖片盜鏈、音頻盜鏈、視頻盜鏈、文件盜鏈。而B站採用的正是視頻盜鏈。
當然反盜鏈技術也是比較成熟了,限制引用頁、加密偽裝、附加隨機碼等等。但是如果把針對對象的數據下載到本地就比較難以對付。觀看視頻必然在個人PC端有緩存數據,通過一些嗅探軟體(例如維棠)也可以直接下載視頻。目前迅雷採用的雲播放模式則不會留下緩存,通過提交給伺服器的地址,將資源下載到雲端轉碼觀看。這項技術應該普及至主流視頻門戶網站。
(三)加強網路道德建設
1.提高權利人的維權意識:
即使法律法規在日益完善,作為知識產權的享有者也要對其進行充分利用,來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可以看到,很多侵權案件之所以成為「難案」、「拖案」,並不是由於相關法律規定不周,而是由於侵權人的維權意識不強。所以,權利人本身需要提高自身的維權意識。政府,媒體等主體也可以幫助權利人維權。如建立網路知識產權備案系統、將軟體、音頻視頻、文字資料、域名、信息技術等產品進行合理分類集中,確認各產品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權利的真正歸屬。在日後發生權利糾紛時可以快速調出數據進行歸屬確認。而在這一點上政府也要提高與權利人的合作。
2.提高產品享用者的意識:
產品享用者的地位最為特殊。普通用戶作為非直接利益相關者,對產品只有「使用」的行為。普通用戶相對於權利人及侵權方而言也常被排除在法律管轄的維度之外,當前的法律更多的是規定著對於侵權者的懲罰。這並不妨礙一般民眾正常使用「來路不明」的信息產品。所以普通用戶的觀念轉變是十分困難的。企業方面要保證其產品的質量與加密技術,拉開盜版與正版的使用成本與實際體驗。政府更應該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加大教育力度。讓公民認識到網路侵權和盜版行為對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造成的不良影響最終將會影響其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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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網路安全怎樣實現

網路安全怎麼實現呢?
這是一個大問題。
從世界來說,網路的根伺服器掌握在美國,日本等少數幾個國家之中,打利比亞的時候,美國就斷了利比亞的根域名,利比亞有一段時間根本上不了國際 網。說到更近一點,美國的幾大公司在搶購北電的6000多專利,其中有無線網路等和網路以及電腦有關的大量的專利。所以說,網路的很多游戲規則都在別人手 里。

從國家來說,網路安全分為三塊。1,網路以及電腦的規則掌握(軟硬體上),2,國家級的硬體系統,包括基礎網路,各種防火牆和止血點,各種防禦和 攻擊設備。3.國家級的計算機人才系統,包括國家級的軍隊系統和藏兵於民的人才民兵系統,是的,網路如果有危險,在除去規則以外的斗爭,最可怕的不僅僅是 國家級軍隊,而是這個國家的整體國民計算機技術的基礎。雖然,2000年左右的中美黑客大戰過去了很多年了,當是,面對無窮的人海和無孔不入的各種個性的 入侵方式,國家級的軍隊是遠遠不夠的,計算機科學有些也是適合的是偏執者適合的是可能是英國最近抓的19歲天才少年和拒群病患者,這種人的實力在網路上可 能是一個正規網路部隊也比不上的。

其實網路安全和計算機的基礎安全是緊密聯系,包括計算機的系統,手機系統,計算機的生產,硬碟等硬體的製造,這裡面太多要注意了。網路安全是一個數學,電子科學,社會工程學,哲學,心理學,太空學等一系列的東西。

說以說要實現網路安全,要從小抓起,要從基礎做起,要從對於網路安全的民間人才的有度的放鬆,做到內寬外緊,登高望遠。

7. 美創科技入選中國網路安全能力100強,評價指標是什麼

綜合影響力包括:業界知名度、友商口碑、是否上市公司、融資規模、企業人員規模、媒體曝光率、出席業內會議次數、安保工作參與度、企業估值、標准政策制定參與度等。
市場執行力包括:年收入規模、收入增長率、客戶數量與規模、行業與區域分布、用戶口碑、產品化能力、產品線豐富度、產品成熟度、產品迭代頻率、證書資質數量等。
技術與創新力包括:重大攻防演練或比賽活動成果、第三方調研報告入選頻率及位置、知識產權及專利數量、技術人員比例、技術討論會演講受歡迎度、技術文章輸出數量、新技術/新產品跟蹤能力、有無攻防實驗室、定位是否差異化、技術前瞻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