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聯通公司未對其客戶辦ip地址如實登記按網路安全法怎麼處理
聯通公司未對其客戶辦ip地址如實登。
㈡ 10101189是干什麼的電話
查詢的號碼是中國聯通公司的外呼電話、也有可能是騷擾電話。
1、12321網路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網站已開辟專門舉報通道,用戶可以在「舉報騷擾電話」一欄中填寫「騷擾來電號碼」,並指明騷擾形式與來電時間,這類舉報信息將會由相關部門協同處理。
2、同時也可以通過12321網站、APP、公眾號等渠道舉報。對於違規發送垃圾簡訊的號碼,運營商將採取停機、列入黑名單、停簡訊功能等懲處措施。
變味質疑:
正常使用的電話,卻被莫名標記為「騷擾」,或者與個人信息相捆綁,由此帶來的權利傷害以及信息紊亂後果,不可低估。2017年媒體就報道了一類典型案例:廣西、河南省公安廳都出現了辦公電話被手機軟體標記為「釣魚」、「騷擾」的現象。更早的報道顯示,還有記者、醫生的電話號碼被標注職業信息。
《網路安全法》明確規定,網路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很顯然,一些正常的電話也被打上標簽,首先是違背了用戶的知情權。而利用這種標簽「倒逼」用戶花錢查詢、取消,更是錯上加錯。
㈢ 手機號被告知異常呼出,沒有核實就被停機是什麼道理真冤
由於使用的號碼出現多次異常呼叫行為,為保障通訊安全,對號碼執行了呼入呼出限制。可機主本人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至歸屬地自有營業廳核驗機主信息,簽訂承諾書復機;第二次被「呼出異常」局方停機的,不得再次復機。
詳情可咨詢當地運營商客服。
㈣ 攜號轉網的條件和流程是什麼
一、申請攜號轉網需要滿足5個條件:
1、已在原運營商辦理個人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入網;
2、處於正常使用狀態(非掛失、停機等);
3、與運營商結清已出賬電信費用,如有未出賬的電信費用(例如國際漫遊費用等),與運營商已約定繳費時間和方式;
4、與運營商無在網約定期限限制的協議,或已解除在網期限限制;
5、距離最近一次攜號轉網已滿120日。
溫馨提示:對於主副卡、融合、親情等影響其他號碼付費或資費套餐使用的業務,需先到聯通自有營業廳解除綁定後方可辦理攜出。
辦理攜號轉網(轉入聯通):
二、流程:
1、發送簡訊查詢是否符合攜轉條件:「CXXZ(查詢攜轉拼音首字母)#姓名#證件號碼」至原運營商客服號碼(移動:10086;電信:10001);
2、符合攜轉條件,發簡訊獲取授權碼:「SQXZ(申請攜轉拼音首字母)#客戶名#證件號碼」至原運營商客服號碼(移動:10086;電信:10001),並同時持機主證件和手機號卡到聯通營業廳辦理攜轉業務。提醒您,授權碼的有效時間為60分鍾。
3、轉入聯通的辦理渠道:中國聯通APP、網廳、微廳及10010人工等。
4、暫不提供委託他人辦理的攜入服務。
溫馨提示:詳細業務規則以當時頁面展示為准。
㈤ 辦理手機卡注銷,是當月辦理下月生效還是當月生效
1.一般情況下是本月注銷手機卡號,下個月費用才會停止。
2.如果想要注銷手機號的話,需要帶著當時辦理手機卡的身份證到辦理手機卡所在的地方進行銷戶。
而且注銷手機卡還需要手機卡在正常使用,不欠費的情況下才能夠正常銷卡。
實名制手機號碼注銷的方法:
1、首先通過網上營業廳、撥打歸屬地營業廳、發送簡訊等方式,辦理要銷號手機號碼的停機保號業務。辦理前需要查清所有所有增值及代收費業務,辦理取消業務。
2、辦理停機保號後建議預存足夠的費用,如預存話費金額無法沖減停機保號費用,同樣會產生欠費,且執行兩個月預銷,三個月銷號的規定。還有的地方是停機後話費有有效期,大概半年。需要重新開通使用才可以繼續辦理停機保號業務。否則也會被直接銷號。
(5)網路安全法聯通卡號擴展閱讀:
賬戶注銷相關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個人發現網路運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其個人信息的,有權要求網路運營者刪除其個人信息;發現網路運營者收集、存儲的其個人信息有錯誤的,有權要求網路運營者予以更正。網路運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予以刪除或者更正。」
2.《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24號)第九款第四款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在用戶終止使用電信服務或者互聯網信息服務後,應當停止對用戶個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並為用戶提供注銷號碼或賬號的服務。」
㈥ 4008112112是什麼號碼幹嘛的
是一個推銷詐騙的騷擾電話。
400電話是一種主被叫分攤業務,即主叫承擔市話接入費,被叫承擔所有來電接聽費用,廣泛用於多行業售前售後服務咨詢方面。
騷擾電話是指推銷產品或者是一些冒充警方、銀行工作人員進行詐騙以及其他電話騷擾的行為。
在2015年中央電視台3·15晚會上,曝光了騷擾電話網路詐騙事件。直指中國移動、中國聯通等運營商在為騷擾電話提供各種支持,甚至給假冒「10086」、「110」類的詐騙電話開綠燈,即使詐騙電話顯示為虛假主叫號碼,仍然允許「透傳」。
變味質疑:
據中國之聲報道:「騷擾電話」無處不在,一些騷擾電話標記軟體也應運而生。但如今這個為用戶拒絕騷擾電話提供便利的服務卻有「變味」之嫌,一些正常使用的電話也可能被惡意標記。
最近,浙江尹先生就發現自己的電話被標記為「教育科研機構」,「看到來電顯示後,沒一個朋友願意接我電話了」。而在相關平台查詢要被收取查詢費,取消也要另外繳費。
正常使用的電話,卻被莫名標記為「騷擾」,或者與個人信息相捆綁,由此帶來的權利傷害以及信息紊亂後果,不可低估。2017年媒體就報道了一類典型案例:廣西、河南省公安廳都出現了辦公電話被手機軟體標記為「釣魚」、「騷擾」的現象。更早的報道顯示,還有記者、醫生的電話號碼被標注職業信息。
這次尹先生的遭遇,撕開了手機標記行業的另一個暗角:借惡意標記,打造一條「標記——查詢——取消」的黑色產業鏈。
《網路安全法》明確規定,網路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很顯然,一些正常的電話也被打上標簽,首先是違背了用戶的知情權。而利用這種標簽「倒逼」用戶花錢查詢、取消,更是錯上加錯。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 騷擾電話
㈦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的網路運營者指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所指的的網路運營者是網路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網路服務提供者。即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等網路服務商,就屬於運營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九條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7)網路安全法聯通卡號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一條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㈧ 我的手機號突然被局方停機了,我這周剛辦的聯通手機卡,電話更是沒打兩個
根據《網路安全法》文件要求,若利用電信運營商提供的服務撥打騷擾、詐騙電話等不當行為,電信運營商有權依據上級部門指令或客戶舉報/投訴,暫停提供電信服務,為保障您的權益和信息安全,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前往聯通營業廳進行核實,申請復通使用。
如需人工幫助可撥打當地聯通客服熱線10010。
㈨ 959887477371這是什麼號碼
廣告推銷、詐騙或騷擾電話。
據中國之聲報道:「騷擾電話」無處不在,一些騷擾電話標記軟體也應運而生。但如今這個為用戶拒絕騷擾電話提供便利的服務卻有「變味」之嫌,一些正常使用的電話也可能被惡意標記。
最近,浙江尹先生就發現自己的電話被標記為「教育科研機構」,「看到來電顯示後,沒一個朋友願意接我電話了」。而在相關平台查詢要被收取查詢費,取消也要另外繳費。
正常使用的電話,卻被莫名標記為「騷擾」,或者與個人信息相捆綁,由此帶來的權利傷害以及信息紊亂後果,不可低估。2017年媒體就報道了一類典型案例:廣西、河南省公安廳都出現了辦公電話被手機軟體標記為「釣魚」、「騷擾」的現象。更早的報道顯示,還有記者、醫生的電話號碼被標注職業信息。
這次尹先生的遭遇,撕開了手機標記行業的另一個暗角:借惡意標記,打造一條「標記——查詢——取消」的黑色產業鏈。
《網路安全法》明確規定,網路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很顯然,一些正常的電話也被打上標簽,首先是違背了用戶的知情權。而利用這種標簽「倒逼」用戶花錢查詢、取消,更是錯上加錯。
㈩ 手機卡管理規定
手機卡管理規定是什麼呢?
【導讀】工信部出台「史上最嚴」手機卡實名制,規定自2015年9月1日起,電信運營商在通過各類實體營銷渠道銷售手機卡時,將要求用戶出示本人身份證,並當場在第二代身份證讀卡器上進行驗證。手機實名制能否真正保護用戶隱私安全,防範簡訊騷擾,打擊商業詐騙?本期《天天315》聚焦:手機實名制倒計時。
近日,工信部正式發文規定,要求電信企業自今年9月1日起在所有實體營銷渠道全面配備二代身份證識別設備。也就是說,9月1號起,購買手機卡時,消費者需要出示身份證件並驗證。沒有實名的老客戶也應該補辦實名登記。有人說,這次工信部出台新規,是來真的了,將使消費者最痛恨的「三宗罪」——電話信息騷擾,個人信息泄露,以及電話詐騙成為過去式。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員、碩士生導師朱巍與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律師胡鋼進行了分析與解讀。
朱巍:我認為這個規定非常好,工信部在2013年就出台過類似的規定,並且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12年12月28號時也在某項決定中提到過手機實名制的問題,但是從目前的情況看來,落實確實有些困難。因此,我認為這項新規是史上最嚴格的規定。現在的手機不光是通信工具,很多網路服務都是和手機綁定在一起的,在手機未實現實名制的情況下,相關的不良信息都可以通過手機進行傳播。因此,手機實名制不僅有利於防止電信詐騙的發生,對互聯網的凈化也能起到一個至關重要的作用。
胡鋼:首先,實際上三大部委在去年年底採取了一個電話黑卡治理的專項行動,因為長期以來,很多犯罪分子都利用非實名電話卡這一漏洞進行欺詐乃至詐騙,甚至是發布嚴重的、引發社會混亂的信息,給普通的消費者以及整個社會都帶來了很大的危害。因此,我們制定了一系列相關的法律法規,例如2000年的電信條例規定,使用行動電話的用戶不得提供虛假的身份證明。隨後,2012年12月28號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在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的這段時間內開展了一個專項行動,其規定從9月1號開始,要使用查驗二代身份證的專業設備進行查驗,所以整個流程應該是非常清晰的。我相信隨著整個專項行動的推展,特別是相關立法的完善,以及其他制度的配套進行,效果應該會越來越清晰,每一名電信消費者的權利也將得到更好的保障。
網友們也針對此舉發表了各自的看法:
「老前輩」:贊同實名制,這樣應該會很少出現騙子之類的吧。
「鳳鳴」:手機實名制可以說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現在,「我能給你實名,你能給我安全」嗎?我國對保護個人隱私相關法規目前還比較薄弱,執法力度不夠,難以杜絕對個人信息的侵害。企業雖有制 度要求員工保守客戶秘密,但如果連法律都難保證的事情,企業制度就更顯蒼白。
「小墨」:贊成實名制。手機實名制沒那麼可怕,手機實名制和用戶隱私泄露之間並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不能認為每個手機用戶登記了實名資料就必然會導致自己的隱私信息被泄露。用戶隱私泄露有很多種渠道,運營商渠道只是其中之一,其他比如房地產中介、銀行甚至商家的會員俱樂部等渠道收集到的用戶隱私也有可能泄露,這主要是有人違規操作的問題,不能簡單地將這個推到實名制身上。
記者采訪了北京中關村附近的幾家報刊亭,報刊亭老闆表示,已經聽說了這個方面消息,但還沒有收到運營商要求實名制的相關通知,如果要購買,目前三大運營商的非實名制手機號碼依然都在銷售。
在五道口某手機賣場,營業人員稱已經知道實名制的消息,但沒有收到運營商相關通知,目前三家運營商的非實名制號碼還都可以買到,並且表示:「要買的話趁早,以後真的要執行起來什麼狀況真不好說。」
經濟之聲:關於落實的問題,我們有什麼樣的擔心嗎?
朱巍:落實肯定是個大問題,首先,如果我們要實行實名制,就要對二代身份證進行驗證,可是一些散商或游商可能無法提供二代身份證的驗證設備,所以這項措施到最後可能會僅流於形式。
接下來,我們具體看一看普通用戶關心的問題,比如如何進行實名認證?有哪些幾種途徑?
無論是新辦卡用戶,還是老用戶,都可以攜帶二代身份證前往指定工作地點填寫注冊資料,完成認證手續。辦理手機實名制一般有三種途徑,可以通過實體營業廳、網路營業廳或者代理網點。
最近微信朋友圈裡傳出「未實名用戶會被停機」的說法,不少消費者擔心被停機,紛紛前往營業廳辦理相關業務。前兩天,記者在王府井工美大廈地下一層的移動營業廳里看到,前來辦理業務的市民已經排起長龍。工作人員介紹,最近一段時間前來辦理業務的大多都是辦理手機卡實名制的用戶,他們大多都是看見朋友圈的信息「非實名用戶可能被停機」。那麼,未實名的手機真的會被停機嗎?記者從運營商獲悉,未實名的手機卡將按批次停機,所以,未實名的手機卡應盡快辦理補登,不過,停機前會有簡訊提醒。
經濟之聲:這個問題有多嚴重?
朱巍:這種停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停機,它只是停止某些服務,例如在你接收到簡訊之後,如果沒有進行實名,你就無法再往外撥打電話,但是你可以接電話,也可以接收簡訊。
經濟之聲:是不是要建議消費者盡快到營業廳辦理實名制手續,以免影響正常使用?
胡鋼:營業廳補登卡的用戶確實比較多,大家可能還是有些擔憂。因為從9月1號開始,電信運營商要全面使用二代身份證的識別設備,這種設備是一種物理性設備,你需要將身份證插入這種設備,才能讀取你身份證的信息,而不僅僅只是看到你身份證表面的信息。因為現在的身份證里都嵌了IC卡,所以它的准確度大大的提高了。同時,三大部委會在未來的工作計劃里將強調逐步強化這種實名制,例如它們目前要求,9月1號以前沒有進行實名制認證的網路用戶在辦理新業務換卡時,可以進行補登記,並且採取話費積分獎勵等方式積極主動地引導用戶進行補登記,以確保在今年年底前,本企業全部電話實名制達到90%以上,而且將用多種方式告知未實名的老用戶補登記的方式方法等,還會專門設立便捷的異地補登記的渠道。三部委的文件要求,沒有實名的老用戶在進行補登記時,電信企業不得擅自加重用戶的要求,例如要求用戶變更資費套餐等,用戶可以進行自行選擇。這項措施實際上並不會對消費者的資費造成影響。
經濟之聲:有沒有更加便捷的方法,例如APP等,能方便老百姓辦理實名制手續?
胡鋼:APP有一個最大的問題,首先,相關的工作人員需要拍照,身份證的信息可能會留存在拍照的手機中,從而造成另外一種信息的隱患。我們的電信部門雖然有相關的管理措施,但是我們也不能排除這種掛一漏萬的情況。如果我們全面配備這種二代身份證的識別設備,它就完全不存在讀取的問題,因此,這對於保障用戶個人身份證的信息安全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中國移動日前表示,從2015年9月1日起,將通過應用新技術、新設備等措施,進一步加強新入網客戶身份證信息核驗;對於非實名老客戶,必要時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部委工作要求採取限制通信、業務的手段,督促用戶依法實名登記。
不過,消費者在實際辦理的過程中也遇到一些問題,比如北京的劉女士在辦理時發現,自己使用的電話卡登記顯示的是陌生人「黃某某」的名字,對於這種情況,工作人員告訴劉女士,除了出示本人的身份證、手機密碼外,還需要提供近3個月撥出的5個電話號碼,就可以把該號碼機主直接過戶到劉女士名下了。消費者還可能會遇到哪些問題?需要注意些什麼?
朱巍:以前因為沒有採取實名制,所以出現了很多問題,比如說這個號碼曾經是別人用的,別人用完之後,可能因為這個號比較好,所以被市場進行了二次甚至三次流轉,劉女士買到的這個號碼應該不是初始號碼,而是被別人用過的,所以這就存在著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該號碼在二次流轉到市場之前,為什麼沒有清除相關的記錄就直接流轉到市場了?這也反映出了非實名制的隱患。其實此次的實名制並不是一對一的實名制,而是可以用一張身份證辦理好幾個手機號碼,可能三或五個都是可以的。
胡鋼:其實三部委出台的文件里還專門有一句話,意思就是針對使用同一身份證在一個省份內登記了5張以上行動電話卡的用戶,需重點對其登記信息進行核驗等。這裡面有一個問題,首先,5張電話卡是否有必要。同時,這裡面也有一個小小的漏洞,如果在各個省份內可以登記5張以上,那在不同的省份呢?其實我們可以要求一種比較便捷的方式,也就是要求三家基礎電信企業:中國電信、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一次性的告訴我,用我的身份證在全國這三家電信企業到底辦了多少張卡,如果不是我自身辦的,就應該把那些卡都取消掉,我認為在這一方面應該做這種拾遺補缺的工作。
朱巍:京津冀以後就沒有漫遊費了,那它們算不算一個省?
胡鋼:它們在業務上還是分省的,但是京津冀的這件事情還是值得大力稱贊的,因為我記得,咱們某期節目專門呼籲過,例如京津冀現在取消了漫遊費,那長三角、珠三角以及東三省地區或許也可以採取類似的措施。因為漫遊費本身的成本其實是非常低的,同時,我們又在強調互聯網+行動計劃要促進信息消費等,因此我個人非常期待全國的漫遊費能夠全部取消。
對於補辦實名需要的資料,三大運營商略有差別。記者分別致電三家運營商客服詢問辦理實名制業務,中國移動需要的材料為本人的身份證、手機密碼,還需要提供近3個月撥出的5個電話號碼;中國聯通則要求機主本人攜帶身份證、密碼、手機卡、卡托和最近3個月常聯系的4個號碼到聯通自辦營業廳辦理;中國電信客服表示,需要機主本人帶身份證到營業廳辦理。所以,我們也提醒想補辦實名制的朋友,最好提前咨詢手機卡所屬運營商的客服。
其實從2013年的9月開始,全國范圍內對所有的新增固定的電話以及行動電話,包括上網卡,這些用戶都是要進行真實身份的信息登記的。一旦手機號碼易主,通信公司就應該注銷原卡主的一切信息,並且登記新的用戶的信息進行更替。但實際上,我們節目經常接到消費者的投訴,反映換了手機號後頻繁被騷擾,麻煩不斷。
我們來看一下鄭女士的遭遇。前不久,鄭女士從外地回到北京,在自家附近的手機店代售點花30元購買了一張135開頭的手機卡。讓她沒想到的是,自從使用這個手機號碼後,每天都會收到3個以上陌生電話,指名道姓要找一位鄭女士不認識的人。鄭女士估計這個號碼此前可能被使用過。一開始,她還耐心地解釋手機卡已經更換了主人,可是最近幾兩天晚上,情況愈演愈烈,一晚上有十多個陌生電話。更有甚者,還有人來電詢問鄭女士是否認識原卡主,稱其涉及一起經濟案件。除陌生電話騷擾外,鄭女士的手機號也無法綁定支付寶,因為這張卡目前還與另一個支付寶賬號綁定。
鄭女士致電中國移動10086熱線詢問解決辦法,客服人員表示無法解決,建議鄭女士尋找賣卡店商協商換卡。出售行動電話卡的店商稱售出的卡不予退換,建議鄭女士去移動公司營業廳換卡。鄭女士前往北京某移動營業廳咨詢。移動營業廳工作人員表示,之所以會出現這類情況,是因為鄭女士使用的135開頭的電話卡是被注銷過的翻新卡。工作人員說,這類翻新卡大多在停用半年後重新回到市場,其中一部分會進行二次售賣,另一部分會作為上網卡出售給消費者。鄭女士同時還提出陌生電話騷擾的情況,移動營業廳工作人員稱,這樣的情況無法避免,建議鄭女士選擇號段較新的號碼。最後,工作人員依照鄭女士的意願將原卡注銷,並重新免費辦理了手機卡。
經濟之聲:這種二次售賣手機號會給消費者帶來哪些的問題?國家對於二次售賣手機號在法律方面有什麼明確的規定?
朱巍:其實號段就是資源,其進入二次循環並沒有遭到法律的禁止,但是它有兩個前提,第一個前提是它要先脫敏,什麼是脫敏?就是在進入市場之前,你要把前一個人的市場記錄都抹乾凈,絕對不是停用半年就可以的。在該案例中,鄭女士的支付寶還與該手機號綁定著,所以這個號就是沒有被完全脫敏,所以在進入市場之後,後來購買該號的人可能就沒有辦法繼續綁定其他服務,這是個很嚴重的問題,在法律上也沒有相應的解決辦法。在二次售賣電話卡時,實際上脫敏的責任人不光是電信部門,還有網路服務提供者,這些信息究竟是統一由誰來管,這一問題在法律上還沒有明文的規定。此外,在手機號二次進入市場之後,如果有新機主要購買,運營商是否有義務告知消費者這個卡曾經被購買過或被使用過,雖然我們已經盡到最大的努力去實施脫敏,但是用戶在拿到卡之後還是有可能會涉及到其他問題,但我認為這是最基本的告知義務,如果你不向消費者履行告知義務,這本身就構成了欺詐行為。
經濟之聲:一人多號會出現什麼樣的問題?
胡鋼:這並不是說最多5個號,而是三部委的文件里要求對同一身份證在同一省份內登記五張卡的情況進行重點核查及核實,但是並沒有特別的限制,但是我相信,5張卡以上的情況應該是比較少見的,但是與其相關的法律問題也是比較復雜的。
經濟之聲:會不會出現借別人的身份證進行登記的情況?
朱巍:這在民事責任上屬於替代責任,所以我想提醒各位消費者,不要隨便把自己的身份證借給別人去開號,因為利用你手機號進行的一切行為,包括上網行為,都會推定是你本人的行為,所以這會給消費者帶來無窮的後患。
經濟之聲:對於那些有犯罪記錄的號碼是不是要進行銷毀?
胡鋼:首先,我們所謂的卡號在專業上被稱為電信碼號,首先,根據我們的電信條例,這種電信買號資源是為國家所有,用戶申請了這個號碼也只是擁有特定時段內的手機卡號,或者相關卡號的一個使用權而已。第二,這種碼號資源本身是稀缺的,並不是無限的,因此,如果需要經過脫敏處理之後再次投入市場二次使用,經營者確實需要履行告知義務等。但是與此同時,如果這個號碼在其他的場合被使用過,或者是依然存在於某種網路空間里,我們的手機實名制或網路實名制就會對個人信息保護的制度造成非常大的影響。關於個人信息保護,全國人大常委會在8月29號通過了刑法修正案九,在2009年頒布的刑法修正案中,對於所規定的涉及個人信息保護的,比如盜竊、非法獲取等刑事追究最高可判處三年的有期徒刑,而從今年11月1號開始,對於這種盜用、非法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行為,情節特別嚴重的最高可判處7年的有期徒刑,這也顯示出了立法機關對於個人信息保護的力度越來越大。此外,脫敏可能是更加長遠的一個方向。總而言之,我們對於消費者權利的保護,尤其是在信息時代,一定是越來越強的。
經濟之聲:在剛才的案例中,鄭女士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了二手的手機號,她有沒有權利索賠?找誰來索賠?對於商家來說是不是也涉嫌欺詐行為?
胡鋼:這基本上屬於虛假告知和隱瞞真相的情況,如果某個碼號之前已經被人使用過,但是經營者並沒有告知消費者這一重要的商品條件,這就存在著隱瞞真相的情況,消費者可以以此來主張權利,包括退一賠三等,但是消費者也應該承擔相關的舉證責任。
經濟之聲:有專家說,網路實名制和手機實名制,是密切結合在一起的,為什麼要實現網路實名制?
朱巍:這整個是一盤大棋,未來網路發展的方向一定是網路實名制,第一,網路實名制可以促進社會誠信,第二,網路實名制有利於互聯網經濟的發展。我國目前已經有好幾項法律條文,特別是最近的微信十條已經非常明顯的說明網路實名制現在正在進行,但是為什麼要把手機實名制和網路實名制緊密結合起來?因為我們在探討網路實名制的時候面臨著一個選擇,一是使用電子身份證,但是電子身份證的成本可能比較高,另外一個就是通過電信,也就是通過手機號碼實名制,然後二次再驗證到互聯網上,這樣成本比較低,但是我們在實施的過程中發現目前大概有6、7億可能有驗證的號碼,但是還有2億左右是完全沒有經過驗證的,所以實現網路實名制的前提和基礎一定是手機實名制,因此這個問題非常關鍵。
胡鋼:從目前的情況來看,7月1號我們的國家安全法已經正式實行,國家安全法第25條專門針對我國建設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一些重要方向做出了明確規定。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網路安全法,該法對於網路實名制,包括網路的個人信息保護都有著非常明確的規定,而這部法律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牽頭,並且業內很多專家都認為網路安全法在年內就可能出台,網路實名制也就會相應落地。因為我們現在所謂的互聯網已經從原來傳統的固定網,全面轉向了移動互聯網,其中手機就是移動互聯網中一個重要的載體,因此手機實名制和網路實名制是一體兩面。實名制雖然不是萬能的,但沒有實名制卻是萬萬不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