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醫保電子憑證激活失敗怎麼辦
法律分析:若領取醫保電子憑證頁面提示激活失敗可能因為以下兩種情況:
1、醫保電子憑證目前僅支持當地2019年10月之前參保人激活,如是2019年10月份後參加醫療保險的暫不支持;2、由於各地之前信息系統不統一,存在數據不一致的情況,可能影響激活成功。
醫保電子憑證激活失敗需要向當地社保局進行聯系,錄入自己的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