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向網警舉報
法律分析:網路警察主要有兩個方面的責任,一是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二是計算機犯罪偵查。將所要舉報的網路違法案件線索直接在舉報網站填寫舉報表單或寫成電子郵件進行舉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九條 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十條 建設、運營網路或者通過網路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條 網路相關行業組織按照章程,加強行業自律,制定網路安全行為規范,指導會員加強網路安全保護,提高網路安全保護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第十二條 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路的權利,促進網路接入普及,提升網路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路服務,保障網路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
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第十三條 國家支持研究開發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路產品和服務,依法懲治利用網路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路環境。
第十四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
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㈡ 網路安全的行為向什麼部門舉報
法律分析: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有權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三條 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㈢ 網路舉報電話是多少
公安部網監舉報電話010-85223518
網監全稱為「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網監職責
1、協調、監督、檢查、指導黨政機關和金融機構等重要部門公共信息網路和互聯網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
2、監督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和國際互聯網的互聯單位、接入單位及有關用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檢查網路安全管理及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和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單位安全組織和安全員的工作。
4、監督、檢查、指導要害部門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落實。
5、依據國家有關計算機機房的標准和規定,對計算機機房的建設和在計算機機房附近的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6、依據國家有關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場所)防雷防靜電的標准和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場所)防雷防靜電安全檢測工作實行備案登記和安全審核制度。
7、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進行監督檢查。
8、對計算機病毒和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數據的防治研究工作進行管理。
9、查處違反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國際出入口信道、互聯網路、接入網路管理規定的行為。
10、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網吧'、'網路咖啡屋'、'酒店電子商務中心'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備案登記和安全審核制度。
11、掌握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互聯單位、接入單位和用戶的備案情況,建立備案檔案,進行備案統計,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逐級上報。
12、對單位和個人利用國際聯網製作、復制、查閱、傳播有害信息的情況給予查處,對上述地址、目錄、伺服器,應通知有關單位關閉或刪除。
13、負責接受有關單位和用戶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發生的案件報告,查處公共信息網路安全事故和非法侵入國家重要計算機信息系統、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和應用程序、傳播計算機破壞性程序等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利用計算機實施的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機密等違法犯罪案件。
14、掌握公共信息網路違法犯罪的發展動態,研究違法犯罪的特點和規律,提出防範和打擊公共信息網路違法犯罪的對策。
15、研究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的取證、破譯、解密等偵破技術,並負責對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中的電子數據證據進行取證和技術鑒定。
16、對計算機信息網路和計算機系統輻射、泄露等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安全評估。
17、對有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的法律法規的執法情況實施監督。
18、組織開展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宣傳、教育、培訓。
19、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對國際互聯網路實施監控。
㈣ 怎麼向網警舉報
網路警察主要有兩個方面的責任,一是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二是計算機犯罪偵查。將所要舉報的網路違法案件線索直接在舉報網站填寫舉報表單或寫成電子郵件進行舉報。1、打開網路違法犯罪舉報網站找「我要舉報」點擊;2、進入後有兩種選擇,一是「非注冊用戶舉報」,二是「注冊用戶舉報」,如注冊了,就選「注冊用戶舉報」點擊進入,如沒有注冊,就選「非注冊用戶舉報」;3、進入後看到舉報須知,看完了點擊「同意」;4、進入後填寫舉報信息;5、最後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八條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第九條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第十條建設、運營網路或者通過網路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㈤ 遇到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時,可以向部門舉報
法律分析: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有權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十四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㈥ 網警舉報電話多少
13225 中央網信辦舉報。
舉報須知
一、舉報中心鼓勵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積極參與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監督。
二、舉報中心受理的網上違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
1.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4.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
5.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的;
6.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的;
7.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8.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等合法權益的;
9.互聯網相關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三、舉報網上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主體應提供與網路舉報事項相應的信息網址或者足以准確定位舉報信息的相關說明、樣本截圖等舉報基本材料,以及相關證明證據材料等舉報要件。
四、涉網路侵權信息舉報請通過此入口提交。
㈦ 遇到網路安全問題可以向什麼部門舉報
法律分析: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有權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十四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